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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医药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医疗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听取当前防汛抗洪救灾情况汇报,研究下一步做好防汛抢险救灾、群众生活保障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举措。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有关到期阶段性政策的后续安排,决定核准山东石岛湾、福建宁德、辽宁徐大堡核电项目,讨论《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期限的决定(草案)》。
听取当前防汛抗旱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审议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条例(草案)》。
听取迎峰度夏能源电力安全保供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关于积极稳步推进超大特大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研究部署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
听取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汇报,审议通过《关于促进家居消费的若干措施》,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草案)》,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
研究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一批政策措施,审议通过《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行动方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草案)》,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草案)》。
听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展及下一步重点举措汇报,研究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
研究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总体工作方案和近期举措,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
审议通过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意见;部署加快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
研究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审议通过《商用密码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研究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政策措施,审议通过《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草案)》,决定延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
确定国务院2023年重点工作分工,研究优化完善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审议“三农”重点任务工作方案,听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汇报。
研究国务院机构设置有关工作,讨论《国务院工作规则(修订稿)》。新一届国务院开始全面履职。
听取全国两会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汇报,部署做好今年全国两会听取代表和委员意见建议工作;听取落实涉企收费优惠政策和整治违规收费情况汇报,要求进一步巩固整治乱收费成果。
要求持续抓实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推动经济运行在年初稳步回升;部署做好春耕备耕工作,为粮食丰收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应打牢基础;要求推动消费加快恢复和保持外贸外资稳定,增强对经济的拉动力。
部署进一步做好重要民生商品和能源保供稳价等工作,保障群众生活和企业生产需求;要求抓实抓细重点民生工作,确保群众过好春节。
部署深入抓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推动经济巩固回稳基础、保持运行在合理区间;确定加强重点商品保供稳价措施,保障群众生活需求;部署持续做好稳就业保民生工作,兜牢民生底线。
部署抓实抓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全面落地见效,巩固经济回稳向上基础;决定向地方派出督导工作组,促前期已出台政策措施切实落地。
部署持续落实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推动经济进一步回稳向上;听取财政金融政策工具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和设备更新改造情况汇报,部署加快释放扩消费政策效应;要求深入落实制造业增量留抵税额即申即退,支持企业纾困和发展。
决定对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保证金实行阶段性缓缴,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部署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扩面增效举措,激发市场活力,便利群众生活;部署抓好秋粮收获和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措施,确保秋收入库,提升农业生产能力;确定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予以税收优惠,满足多样化需求;通过《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草案)》。
听取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情况汇报,要求狠抓政策落实,推动经济回稳向上;确定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为企业和群众增便利;确定强化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和支持相关市场主体纾困政策,支撑经济平稳运行;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
决定进一步延长制造业缓税补缴期限,加力助企纾困;确定专项再贷款与财政贴息配套支持部分领域设备更新改造,扩市场需求、增发展后劲;部署进一步稳外贸稳外资的举措,助力经济巩固恢复基础;确定优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的措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决定核准福建漳州二期和广东廉江一期核电项目,要求确保绝对安全。
部署加力支持就业创业的政策,拓展就业空间,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和经济新动能;决定对部分领域设备更新改造贷款阶段性财政贴息和加大社会服务业信贷支持,促进消费发挥主拉动作用;部署阶段性支持企业创新的减税政策,激励企业增加投入提升创新能力;确定依法盘活地方专项债结存限额的举措,更好发挥有效投资一举多得作用。
听取稳住经济大盘督导和服务工作汇报,部署充分释放政策效能,加快扩大有效需求;确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措施,持续为市场主体减负激活力。
部署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的接续政策措施,加力巩固经济恢复发展基础;决定增加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额度和依法用好专项债结存限额,再次增发农资补贴和支持发电企业发债融资;确定缓缴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举措,保市场主体保就业;决定向地方派出稳住经济大盘督导和服务工作组,促进政策加快落实;部署进一步做好抗旱救灾工作,强化财力物力支持。
部署推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个人消费信贷成本的措施,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部署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力度的举措,兜牢民生底线;确定支持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的措施,帮扶渡过难关、恢复发展;决定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购税等政策,促进大宗消费。
部署进一步扩需求举措,推动有效投资和增加消费;部署毫不松懈抓好秋粮生产,确保实现全年粮食丰收;部署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和应对自然灾害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部署持续扩大有效需求的政策举措,增强经济恢复发展拉动力;确定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决定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
部署加力稳岗拓岗的政策举措,确保就业大局稳定;要求多措并举扩消费,确定支持绿色智能家电消费的措施。
部署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确定有序推进电子证照应用的举措,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确定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的举措,扩大有效投资、促进就业和消费;部署加大重点工程以工代赈力度,拓展就业岗位,带动农民工等增收;决定开展提升高水平医院临床研究和成果转化能力试点,促进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部署继续做好防汛救灾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听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汇报,进一步部署确保全年粮食丰收的举措;确定加大汽车消费支持的政策;决定完善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的措施。
部署支持民间投资和推进一举多得项目的措施,更好扩大有效投资、带动消费和就业;确定阶段性缓缴中小微企业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加力支持纾困和稳岗;决定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部署缓缴行政事业性收费。
听取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专项督查情况汇报,要求打通堵点、完善配套,充分发挥政策效应;部署进一步稳外贸稳外资举措,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部署加快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生效,让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安排进一步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力度,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进一步部署稳经济一揽子措施,努力推动经济回归正常轨道、确保运行在合理区间。
要求财政货币政策以就业优先为导向,稳住经济大盘;部署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拓宽社会投资渠道、扩大有效投资;决定阶段性免除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并允许延期还本。
部署进一步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举措,以保市场主体稳就业;确定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措施,助力稳经济稳产业链供应链。
决定加大稳岗促就业政策力度,保持就业稳定和经济平稳运行;听取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汇报,要求进一步打通堵点、畅通循环。
部署进一步抓好春季农业生产的措施,确保粮食丰收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应;确定能源保供增供举措,提升能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部署促进消费的政策举措,助力稳定经济基本盘和保障改善民生;决定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等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确定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措施,引导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
决定对特困行业实行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费政策,加大失业保险支持稳岗和培训力度;部署适时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更加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要求压实责任落细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部署用好政府债券扩大有效投资,促进补短板增后劲和经济稳定增长;决定新开工一批条件成熟的水利工程,提高水资源保障和防灾减灾能力。
确定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政策安排,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提供强力支撑;部署综合施策稳定市场预期,保持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确定《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 要求扎实有力抓落实推动经济在爬坡过坎中保持平稳运行。
听取2021年全国两会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汇报,要求汇聚众智做好今年政府工作;确定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和服务业特殊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的措施。
部署进一步加强下一阶段特别是春节期间煤电油气运保障和市场保供;决定延续实施部分到期的减税降费政策,支持企业纾困和发展。
部署加快推进“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扩大有效投资;决定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进一步降低患者医药负担。
部署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措施,规范权力运行,更大程度利企便民;决定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推动监管更加公平有效。
部署做好2022年春运疫情防控工作;决定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确定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和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措施。
确定跨周期调节措施,推动外贸稳定发展;部署做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生效后实施工作。
部署进一步采取市场化方式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确定加大对制造业支持的政策举措,促进实体经济稳定发展。
部署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和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的措施;审议通过“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加快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部署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优化资金使用,严格资金监管;确定深入推进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的措施,进一步便利群众就近看病用药。
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加快建设数字政府、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决定设立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听取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情况汇报,要求围绕市场主体需求、群众关切和用好政府资金抓实工作;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促进乡村振兴和农民收入较快增长。
部署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等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措施,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决定延长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对外开放和吸引外资。
部署做好秋收和秋冬种工作,为保障粮食安全和物价平稳提供有力支撑;听取民生用能保供情况汇报,要求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要求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纾困的政策支持力度。
进一步部署做好今冬明春电力和煤炭等供应,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经济平稳运行;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草案)》。
要求做好跨周期调节,稳定合理预期,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审议通过“十四五”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推动扩内需、促转型、增后劲;部署加快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提升供水和防灾减灾能力。
审议通过“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部署健全医保制度体系,更好满足群众就医用药需求;通过《地下水管理条例(草案)》,强化地下水资源节约与保护。
部署在部分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支持地方深化改革先行先试、更大力度利企便民;通过《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草案)》。
部署加大对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力度,加强政策储备,做好跨周期调节;决定强化国家助学贷款支持,让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求学;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
部署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财税支持措施;审议通过《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
要求抓好政策落实,针对经济运行新情况加强跨周期调节;审议通过“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就业扩容提质。
部署进一步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给予科研人员更大经费管理自主权;确定稳定生猪产能的措施,促进保供稳价,增强猪肉安全供应保障能力。
部署抓紧抓实防汛救灾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听取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情况汇报,研究深化金融业开放工作;确定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措施。
部署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确定完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的措施,更好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
部署进一步推动医保服务高效便民;确定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若干政策措施;决定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推出支持碳减排的措施。
部署“十四五”时期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更大激发市场活力促发展、扩就业、惠民生;确定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措施,推动外贸升级,培育竞争新优势。
决定针对今年以来农资价格较快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发放补贴;决定扩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增强农民抵御风险能力;部署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减费让利惠企利民;确定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策,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
部署推进实施“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重大工程项目;确定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措施,更好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更优服务人民群众。
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纾困和发展,确定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的措施。
部署做好大宗商品保供稳价工作,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确定优化公证服务的措施,更好便企惠民;通过《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决定将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期限延长到今年底,确定进一步支持灵活就业的措施;部署加强对受疫情持续影响行业企业的金融支持;通过《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草案)》。
部署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切实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修正草案)》。
部署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流通畅通和农民收入、农村消费双提升;确定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新举措,更大便利创业创新,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部署做好“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等工作。
部署进一步实施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惠企利民作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草案)》,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和促进公平竞争提供法治保障。
部署持续推进网络提速降费,更多惠企利民;确定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措施,拓宽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减轻群众医疗负担。
围绕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后劲,推出深化“放管服”改革新举措;部署推进减税降费,落实和优化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的减税政策。
部署实施提高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等政策,激励企业创新,促进产业升级;决定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进一步延至今年底;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
确定《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要求扎实有力抓好落实,推动经济稳中加固、行稳致远。
听取2020年全国两会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汇报,要求汇聚众智促进做好政府工作、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听取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生效实施国内相关工作汇报,要求以深化改革开放促进产业升级;部署完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退出相关政策,提升市场主体活跃度。
部署强化措施、完善制度,坚决制止涉企乱收费,有序做好法定税费征缴工作,确保不增加企业和群众不合理负担。
部署“两节”期间加强对受疫情灾情影响困难群众和低保等群体的生活保障;部署进一步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改革,以常态化制度化措施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部署进一步做好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有关工作;部署积极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工作,推动健全传染病防控体系。
听取《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汇报,要求进一步打通落实堵点,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草案)》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听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要求强化措施落实,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报酬;部署切实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工作;通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草案)》,加强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
决定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通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草案)》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部署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提高为企便民服务效率和水平;决定在全国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助力企业担保融资;通过《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修订草案)》,便利和规范企业名称登记。
部署促进人身保险扩面提质稳健发展的措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通过《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草案)》。
部署加快做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生效实施有关工作,维护自由贸易,拓展合作共赢新空间;通过《政府督查工作条例(草案)》。
确定完善失信约束制度、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措施,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支撑;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
要求按时间表抓紧做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落地实施国内相关工作;部署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和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确定适应消费升级需求支持“互联网+旅游”发展的措施;听取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情况汇报,要求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提高防灾和供水保障能力。
听取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情况汇报,确保政策落实,更好发挥促进经济稳定恢复的重要作用;决定在浦东新区开展市场准入“一业一证”试点,在全国大幅压减建设工程企业和测绘资质并加强监管,更大激发市场活力,为扩大消费和有效投资创造条件。
确定加强财政民生支出保障的措施,增强惠民政策获得感和可持续性;部署结合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其他疾病预防,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要求进一步抓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落实,更好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效能;决定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以改革更大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部署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通过《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培育壮大绿色发展新增长点;决定在粤港澳大湾区部分地方推广实行国际航运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部署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推动资本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确定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措施,促进提高人民健康水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
确定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的措施,持续优化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环境;要求按照“两个毫不动摇”支持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改革发展。
确定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带动新型消费的措施,促进经济恢复性增长;部署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人才保障。
要求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适度,着眼服务实体经济明确金融控股公司准入规范;听取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研究成果汇报,部署加强大气污染科学防治、促进绿色发展;核准海南昌江核电二期工程和浙江三澳核电一期工程。
部署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支持受灾地区恢复生产保障民生;确定围绕保市场主体激发活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举措。
部署深入做好新增财政资金直接惠企利民工作,巩固经济恢复性增长基础;要求进一步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政策措施,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决定推进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改革,促进师范毕业生从教就业。
部署进一步扩大开放稳外贸稳外资,决定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推出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新举措,助力保就业保民生;为保障统筹防疫和发展,安排进一步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
部署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补短板扩内需提升群众生活品质;确定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措施,促进增加居民就业和收入。
部署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创业;要求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强资金和项目对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
部署进一步做好防汛救灾工作、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确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措施,部署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
决定着眼增强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通过《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草案)》,维护其合法权益;部署进一步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
部署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为市场主体减负松绑、增添活力;决定改革完善乡村医生和兽医职业资格制度,为高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就业提供便利。
部署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向企业合理让利,助力稳住经济基本盘;要求加快降费政策落地见效,为市场主体减负。
确定新增财政资金直接惠企利民的特殊转移支付机制;部署支持适销对路出口商品开拓国内市场,帮扶外贸企业渡难关。
确定《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要求狠抓政策和工作落实,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部署做好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各部门听取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工作;要求把“六保”作为“六稳”工作的着力点,稳住经济基本盘。
听取支持复工复产和助企纾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汇报,推出和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加大稳企业保就业力度。
听取2019年全国两会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汇报,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提升政府治理效能;部署加快推进信息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产业和消费升级。
部署加大对贫困人口、低保人员和失业人员的帮扶保障力度;决定提高普惠金融考核权重和降低中小银行拨备覆盖率,促进加强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明确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租压力的措施。
要求落实落细今年以来出台的支持企业政策措施,助力企业渡难关;部署采取有力有效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确定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力度,推动惠民生扩内需;决定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推出增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支持加工贸易、广交会网上举办等系列举措,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努力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决定延续实施普惠金融和小额贷款公司部分税收支持政策。
确定再提前下达一批地方政府专项债额度,带动扩大有效投资;部署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要求加大对困难群体相关补助政策力度。
确定推动制造业和流通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同时积极有序复工复产的措施;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国国际航空货运能力,努力稳定供应链。
部署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培育壮大新动能,促进稳就业;要求加快重大投资项目开复工,有效补短板惠民生;通过《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草案)》。
确定应对疫情影响,稳外贸稳外资的新举措;部署进一步畅通产业链资金链,推动各环节协同复工复产;要求更好发挥专项再贷款再贴现政策作用,支持疫情防控保供和企业纾困发展。
部署完善“六稳”工作协调机制,有效应对疫情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确定支持交通运输、快递等物流业纾解困难加快恢复发展的措施;决定加大对地方财政支持,提高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能力。
推出鼓励吸纳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就业的措施;确定鼓励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并新增优惠利率贷款;部署对个体工商户加大扶持,帮助缓解疫情影响纾困解难。
部署不误农时切实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和实施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多措并举稳企业稳就业。
进一步部署在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同时,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和调节,更好保障供给。
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重点医疗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确定支持疫情防控和相关行业企业的财税金融政策。
进一步部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力有效遏制疫情;听取脱贫攻坚情况汇报,部署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部署进一步做好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要求坚决有力一抓到底;部署春节期间市场保供稳价和基本民生保障工作。
确定促进制造业稳增长的措施,稳定经济发展的基本盘;部署加快服务外包转型升级,推动服务业优结构上水平;通过《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草案)》,更好保障质量安全、促进产业发展。
决定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确定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措施,更好满足群众需求;部署推进步行街改造提升,优化商业环境促进消费扩大。
部署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利企便民水平;通过《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修订草案)》,完善机制更好激励创新;批准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结果。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草案)》,实化促进和保护外商投资的措施;部署推动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部署进一步多措并举做好稳就业工作,要求大力支持灵活就业;决定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通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用法治手段治理欠薪顽疾。
部署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契机,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大力度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破堵点、解难题。
听取个人所得税改革情况汇报,确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减轻纳税人负担;部署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更好服务群众看病就医;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草案)》。
听取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情况汇报和责任追究审查调查工作情况通报,部署对安全生产尤其是危险化学品生产管理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决定健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促进有效投资加强风险防范。
听取当前农业工作汇报,要求巩固农业基础、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稳定价格;部署做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后续工作,推动更大开放、提升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
听取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情况汇报,要求着力破除政策落实堵点;部署进一步做好稳外贸工作,推动进出口稳中提质;确定优化外汇管理措施,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
听取今年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汇报,要求确保为企业减负担、为发展增动能;部署以更优营商环境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
审议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以政府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修订草案)》。
部署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测预警,保持物价基本稳定,保障基本民生;决定完善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促进电力市场化交易,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核定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要求紧扣群众关切进一步保障好基本民生;决定出台城乡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政策,减轻数亿患者负担;部署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和养老需求。
部署精准施策加大力度做好“六稳”工作;确定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的措施,带动有效投资支持补短板扩内需。
部署深化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提升市场效率;决定再取消一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更大释放市场主体创新创造活力;确定进一步促进体育健身和体育消费的措施,部署推动在线教育健康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决定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部署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确定稳定生猪生产和猪肉保供稳价措施。
部署运用市场化改革办法推动实际利率水平明显降低和解决“融资难”问题;确定加强常用药供应保障和稳定价格的措施,确保群众用药需求和减轻负担。
部署加大力度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持续保持比较充分的就业;确定适应群众需要促进商品消费和文化旅游的措施,更大释放最终需求潜力。
确定进一步治理违规涉企收费的措施,大力清除企业不合理负担;部署深化区域金融改革试点,增强金融服务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能力。
确定支持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措施,壮大优结构促升级增就业的新动能;部署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确定进一步稳外贸措施,以扩大开放助力稳增长稳就业;要求切实做好降低社保费率工作,决定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部署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
听取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创新自主权落实情况汇报,支持自贸试验区在改革开放方面更多先行先试;部署完善跨境电商等新业态促进政策,适应产业革命新趋势推动外贸模式创新。
部署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顺应群众期盼改善居住条件;确定提前完成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任务的措施,助力乡村振兴;要求巩固提高农村饮水安全水平,支持脱贫攻坚、保障基本民生。
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建相适应的市场监管新机制;决定进一步推进通关便利化,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要求更大力度对外开放,促进进出口多元化发展。
确定按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向深入的措施;部署抓好农业生产、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要求全面做好防汛抗旱工作;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
部署进一步促进社区养老和家政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措施,决定对养老、托幼、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加大税费优惠政策支持。
确定深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的措施,支持企业纾困化险、增强发展后劲;部署进一步推动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增加医疗服务供给、促进民生改善。
部署进一步推动网络提速降费,发挥扩内需稳就业惠民生多重效应;确定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提高创新能力的措施,推进产业提质升级。
部署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决定延续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投资更多参与和促进信息产业发展。
明确政策举措力争今年底前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便利群众出行提高物流效率;部署以制度创新持续减少和规范证明事项,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听取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报,要求更有力保障职工健康权益。
确定使用100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措施,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讨论通过高职院校扩招100万人实施方案,加快培养各类技术技能人才促进扩大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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