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互联网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 年)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 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2018-2020年是我国工业互联网建设起步阶段, 对未来发展影响深远。为贯彻落实《指导意见》 要求, 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 推动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 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 三中全会精神, 坚持新发展理念, 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落实《指导意见》 决策部署,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 以全面支撑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为目标, 着力建设先进网络基础设施, 打造标识解析体系, 发展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 同步提升安全保障能力,突破核心技术, 促进行业应用, 初步形成有力支撑先进制造业发展的工业互联网体系, 筑牢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发展基础。
(二) 行动目标
到 2020 年底, 初步建成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和产业体2系。
——初步建成适用于工业互联网高可靠、 广覆盖、 大带宽、 可定制的企业外网络基础设施, 企业外网络基本具备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 支持能力; 形成重点行业企业内网络改造的典型模式。
——初步构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 建成 5 个左右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 标识注册量超过 20 亿。
——初步形成各有侧重、 协同集聚发展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 在鼓励支持各省(区、 市) 和有条件的行业协会建设本区域、 本行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基础上, 分期分批遴选10 个左右跨行业跨领域平台, 培育一批独立经营的企业级平台, 打造工业互联网平台试验测试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 推动 30 万家以上工业企业上云, 培育超过 30 万个工业 APP。
——初步建立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机制, 全面落实企业内网络安全主体责任, 制定设备、 平台、 数据等至少 10 项相关安全标准, 同步推进标识解析体系安全建设, 显著提升安全态势感知和综合保障能力。
二、 重点任务
(一) 基础设施能力提升行动行动内容:
1. 完善工业互联网网络体系顶层设计。出台工业互联网网络化改造实施指南, 制定工业互联网网络化改造评估体系并开展评估。 进行工业互联网设备进网管理制度研究, 组织开展联网设备检测认证。
2. 升级建设工业互联网企业外网络。组织信息通信企业通过改造已有网络、 建设新型网络等方式, 建设低时延、 高带宽、 广覆盖、 可定制的工业互联网企业外网络。 建设一批基于 5G、 窄带物联网(NB-IoT)、 软件定义网络(SDN)、 网络虚拟化(NFV) 等新技术的测试床。
3.支持工业企业建设改造工业互联网企业内网络。 在汽车、 航空航天、 石油化工、 机械制造、 轻工家电、 信息电子等重点行业部署时间敏感网络(TSN) 交换机、 工业互联网网关等新技术关键设备。 支持建设工业无源光网络(PON)、低功耗工业无线网络等新型网络技术测试床。
4. 实施工业互联网 IPv6 应用部署行动。 组织电信企业初步完成企业外网络和网间互联互通节点的 IPv6 改造, 建立 IPv6 地址申请、 分配、 使用、 备案管理体制, 建设 IPv6地址管理系统, 推动落实适用于工业互联网的 IPv6 地址编码规划方案, 通过支持建设测试床、 开展应用示范等方式,加快工业互联网 IPv6 关键设备、 软件和解决方案的研发和应用部署。
5.推进连接中小企业的专线提速降费。 支持高性能、 高灵活、 高安全隔离的新型企业专线的应用。 发布提速降费专项行动文件, 降低工业企业网络使用成本。
6.加大工业互联网领域无线电频谱等关键资源保障力度。 研究工业互联网用频场景和频率需求, 制定完善工业互联网频率规划和使用政策。
时间节点: 2020 年前, 企业外网络基本能够支撑工业互联网业务对覆盖范围和服务质量的要求, IPv6 改造基本完成; 实现重点行业超过 100 家企业完成企业内网络改造。
责任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二) 标识解析体系构建行动
行动内容:
7.在政府主管部门指导下, 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和整体架构, 统筹协调根节点、 国家顶级节点、 注册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营, 开放授权一批二级及以下其他服务节点运营机构。
8.建设和运营国家顶级节点, 提供顶级域解析服务, 与国内外各主要标识解析系统实现互联互通, 形成备案、 监测、应急等公共服务能力。 建设和运营标识解析二级及以下其他服务节点。
时间节点: 2018 年完成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组建, 承担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管理机构职能, 研究制定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架构, 启动建设 3 个左右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 2020 年建成 5 个左右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 形成10 个以上公共标识解析服务节点, 标识注册量超过 20 亿。
责任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三) 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行动
行动内容:
9.编制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推广工程实施指南, 制定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评价指南, 遴选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 培育一批独立经营的企业级平台。
10.支持建设跨行业跨领域、 特定行业、 特定区域、 特定场景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试验测试环境和测试床, 推动终端接入规模不断扩大, 模拟各类业务场景, 通过试验测试寻找最佳技术和产品路线, 形成标准化解决方案, 逐步完善平台功能。
11.支持建设涵盖基础及创新技术服务、 监测分析服务、工业大数据管理、 标准管理服务等的平台公共支撑体系。
12.推动百万工业企业上云, 组织实施工业设备上云“领跑者” 计划, 制定发布平台解决方案提供商目录。 支持建设平台技术转移中心, 加快平台在产业集聚区的规模化应用。
13.编制发布工业 APP 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推动百万工业 APP 培育。
时间节点: 2020 年前, 遴选 10 家左右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 培育一批独立经营的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 建成工业互联网平台公共服务体系。 推动 30 万家工业企业上云, 培育 30 万个工业 APP。
责任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资委。
(四) 核心技术标准突破行动
行动内容:
14.成立国家工业互联网标准协调推进组、 总体组和专家咨询组, 形成标准化主管部门、 研究机构、 企业协同推进的标准体系建设机制。
15.制定国家工业互联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研制通用需求、 体系架构等总体性标准, 开发新型网络技术和计算技术、 网络互联和数据互通接口、 标识解析、 工业互联网平台,及相应的设备、 平台、 网络和数据安全等基础共性标准, 制定面向重点行业应用的标准规范。
16.开展工业互联网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产品研制, 推进边缘计算、 深度学习、 增强现实、 虚拟现实、 区块链等新兴前沿技术在工业互联网的应用研究。
17.建设一批新技术和标准符合性试验验证系统, 开发和推广仿真和测试工具。
时间节点: 2018 年底, 成立国家工业互联网标准协调推进组、 总体组和专家咨询组, 初步建立工业互联网标准体系框架, 建立 1-2 个技术标准与试验验证系统。 2020 年前, 制定 20 项以上总体性及关键基础共性标准, 制定 20 项以上重点行业标准, 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关键技术,建立 5 个以上的技术标准与试验验证系统, 推出一批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工业互联网软硬件产品。
责任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委)、 科技部、 财政部、 知识产权局。
(五) 新模式新业态培育行动
行动内容:
18.开展工业互联网集成创新应用试点示范, 探索基于网络、 平台、 安全、 标识解析等关键要素的实施路径。
19.提升大型企业工业互联网创新和应用水平, 实施底层网络化、 智能化改造, 支持构建跨工厂内外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和工业 APP, 打造互联工厂和全透明数字车间, 形成智能化生产、 网络化协同、 个性化定制和服务化延伸等应用模式。
20.加快中小企业工业互联网应用普及, 鼓励云化软件工具应用, 汇聚并搭建中小企业资源库与需求池, 开展供需对接、 软件租赁、 能力开放、 众包众创、 云制造等创新型应用。
时间节点: 2020 年前, 重点领域形成 150 个左右工业互联网集成创新应用试点示范项目, 形成一批面向中小企业的典型应用, 打造一批优秀系统集成商和应用服务商。
责任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商务部、 国防科工局、 国资委。
(六) 产业生态融通发展行动
行动内容:
21.支持龙头企业、 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开源社区、 开发者平台和开放技术网络建设, 面向工业 APP 开发、 协议转换等共性技术和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 打造汇聚开发者、 开发工具和中小企业的开放平台, 组织开发者创业创新大赛。
22.支持制造企业、 互联网企业、 研究院所、 高校等合作建设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 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 标准研制、 试验验证等。
23.支持建设一批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 集聚地区特色资源, 改造提升现有工业产业集聚区工业互联网相关设施, 实现区域内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
24.加强社会宣传普及, 组织编写工业互联网系列专著,利用线下培训班、 线上课程等多种形式开展工业互联网网络、 平台等发展政策解读与宣贯。
时间节点: 2020 年前, 建设 1-2 个跨行业跨领域开发者或开源社区, 建设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 培育 5 个左右集关键技术、 先进产业、 典型应用等功能于一体的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 持续优化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建设与空间布局。
责任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七) 安全保障水平增强行动
行动内容:
25.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机制, 出台工业互联网安全指导性文件, 明确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对工业行业和工业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建立针对重点行业、 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 信息通报、 应急响应等管理机制。
26.初步建立工业互联网全产业链数据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平台及数据安全监督检查和风险评估, 支持开展安全认证。
27.指导督促企业强化自身网络安全技术防护, 推动加强国家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保障手段及数据安全防护技术手段建设, 提升安全态势感知和综合保障能力。
时间节点: 2020 年前, 安全管理制度机制和标准体系基本完备。 企业、 地方、 国家三级协同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初步形成。
责任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八) 开放合作实施推进行动
行动内容:
28.利用双多边合作和高层对话机制, 推进工业互联网政策、 法律、 治理等重大问题交流沟通合作。
29.指导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等与其他国家产业组织、国际组织在架构、 技术、 标准、 应用、 人才等多领域开展合作对接。 鼓励国内外企业加强技术、 产品、 解决方案、 投融资等多领域合作, 提高企业国际化发展能力。
时间节点: 2018 年推动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与主要相关国际组织的合作机制建立。 持续三年推进企业、 产业组织以及政府间对话合作。
责任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九) 加强统筹推进
任务内容:
30.在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下设立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组, 统筹工业互联网重大工作。 设立工业互联网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 为工业互联网发展提供决策支撑。
31. 进一步加强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监测和数据统计,启动工业互联网产业年度摸底调查, 全面掌握产业发展情况。 组织地方和有关部门进行动态跟踪, 定期向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组报送行动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定期对计划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研制工业互联网发展评价体系, 滚动发布年度发展报告。
时间节点: 2018 年初成立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组、 工业互联网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 每年召开会议, 研究讨论工业互联网发展重大事项。 滚动开展工业互联网发展情况评估。
责任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十) 推动政策落地
任务内容:
32.开展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 平台责任、 数据保护等以及新兴应用领域信息保护、 数据流通、 政府数据公开、 安全责任等法律问题研究, 开展工业互联网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章立法工作。
时间节点: 2018 年开展工业信息安全立法等重点问题研究。 2020 年初步建立保障工业互联网发展的法规体系和制度。
责任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33. 构建融合发展制度, 深化简政放权、 放管结合、 优化服务改革, 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完善协同推进体系,充分发挥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组的作用, 建立部门间高效联动机制和中央地方协同机制, 促进跨部门、 跨区域系统对接。健全协同发展机制, 壮大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等产业组织,联合产业各方开展技术、 标准、 应用研发以及投融资对接、国际交流等活动。
时间节点: 2020 年融合发展制度基本建立, 协同推进体系和发展机制持续完善。
责任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应急管理部、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知识产权局、 国防科工局。
34. 抓紧研究制定支持工业互联网总体方案并上报国务院。 通过工业转型升级资金启动支持工业互联网建设。 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时间节点: 专项资金 2018 年启动支持, 税收优惠持续推进。
责任部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35. 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数据资产质押、 知识产权质押、 绿色信贷、“银税互动” 等在工业互联网领域的应用推广。 推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企业债、 公司债、 项目收益债、 可转债等在工业互联网领域的应用。 支持保险公司根据工业互联网风险需求开发相应的保险产品。
时间节点: 持续三年推进工业互联网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
责任部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36. 依托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和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 引进一批工业互联网高水平研究性科学家和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 建设工业互联网智库。 建立工业互联网高端人才引进绿色通道, 完善配套政策。 完善技术入股、 股权期权激励、 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等机制。
时间节点: 持续三年推进人才引进和人才建设。 2019 年13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相关政策初步制定。 2020 年技术入股、 股权期权激励、 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等机制建立。
责任部门: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知识产权局、 卫生健康委、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