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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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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我市落实国家“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巩固提升国家中心城市地位、引领全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要求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物流中心、贸易中心、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和国家创新中心城市的重要时期。本纲要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未来五年全市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全市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发展环境

面向“十三五”,我市要充分总结“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成就,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城市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全面分析机遇挑战,厚植发展优势、补齐明显短板、破解发展难题,推进各项工作全面上水平。

第一节 过去五年发展成就

“十二五”以来,我市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持续影响、国内经济发展“三期叠加”等一系列风险挑战,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深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始终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全力以赴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顺利完成“十二五”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主要成效体现在六大方面:

一是综合经济实力迈上新台阶。2015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1.81万亿元,“十二五”时期年均增长10.1%,比2010年净增7352.13亿元,连续27年居国内城市第三位。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突破2万美元,实现了新的跨越。来源于广州地区组织的财政收入达5116亿元,政府负债压力有效缓解,金融系统更加稳定,经济发展稳中有进,为全国、全省发展大局作出了重大贡献。

二是中心城市功能不断强化。白云国际机场第三跑道投入运营,2015年旅客吞吐量达5521万人次。广州港出海航道三期、南沙港区三期建成,港口货物和集装箱吞吐量分别达5.21亿吨和1762万标箱,分别居世界第5位和第8位。贵广和南广(广州段)、广珠铁路、广深港客运专线广深段开通,综合交通枢纽功能不断完善。地铁通车9条线路共266公里(含广佛线),市内高速公路通车972公里,建成市政道路桥梁234公里,市区公共交通出行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60%。信息枢纽地位增强,光纤入户率快速提升,国家超级计算广州中心天河二号运算速度连续6次世界第一。

三是产业转型升级深入推进。服务业增加值突破1万亿元,占GDP比重从2010年的61.0%提升至2015年的66.77%。金融、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商务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63.5%。多家互联网龙头企业集聚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总部经济实力稳步提升。工业稳中提质,轨道交通装备、工业机器人、重大装备等先进制造业不断壮大。以广州高新区为核心的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获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业态加速布局发展。

四是城市环境质量显著提升。空气、水、绿化环境持续改善,2015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达85.5%,森林覆盖率达4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65平方米,建成绿道3000公里,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突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进展明显,节能减排全面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同德围、金沙洲、登峰街、石井街等重点地区综合整治成效明显,“水浸街”问题有效缓解,城市环境更加干净整洁有序。顺利完成行政区划调整。在全国特大城市中率先开展“三规合一”,城市空间布局不断优化,土地效益逐年提高。

五是民生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城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分别达10.8%和12.4%,农村居民收入增速连续7年快于城市居民,城乡收入差距逐步缩小。广州大学、广州医科大学纳入一本招生。广州新图书馆等一批文化设施建成。13个儿童公园建成开放。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新增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提前完成。创新人口管理服务政策,率先实施积分制入户。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不断创新,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有序,市民安全感显著增强,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六是改革开放实现新的突破。完成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十二五”新增商事主体79万户,注册资本总额1.4万亿元。成功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旅游综合试点改革、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等一批国家级、省级试点。南沙新区上升为国家级新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建设开局良好,穗港澳台合作不断深入。设立广州国际城市创新奖,国际友好城市和友好合作交流城市增至63个,驻穗使领馆数量达到53个,国际合作和城市国际化水平不断提高。广佛肇清云韶经济圈建设加快推进,与泛珠三角省会城市、高铁沿线城市合作更为紧密。

从“十二五”实施效果看,我市综合经济实力和人民生活都迈上了一个大台阶,城市经济总量规模优势、平衡发展结构优势、市场经济活力优势、综合交通枢纽优势、改革开放先行优势、科教文卫中心优势持续增强,为“十三五”时期进一步强化国家中心城市功能,在继承中巩固发展、在创新中优化提升、在补齐短板中实现突破打下了坚实基础。

第二节 认识新常态新特征

当前,我国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呈现出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三大特点。但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这是谋划“十三五”发展的逻辑起点。对照这个大逻辑,近年来广州经济增速已由高速向中高速换挡,但总体保持较全国、全省略高的速度;产业结构已进入以服务业为主体的发展阶段,但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亟待提升;增长动力正在切换过程中,但创新尚未成为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具体表现为:

一是传统消费增速下滑,但仍是现阶段支撑消费增长的主要力量,新型消费产品、消费模式、消费供给难以满足个性化、高品质的消费需求,消费仍有较大潜力。二是投资总量和增长速度有所减弱,但有效投资空间仍然广阔,投资结构向供给侧调整和优化,将释放更大的投资需求。三是传统进出口增长放缓,新的外贸增长点不断呈现,优化进出口结构将会促进进出口质量和效益更好的提升。四是传统支柱产业仍是主要支撑,但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壮大并形成有效接续,产业实力将会进一步加强。五是质量标准品牌已成为市场竞争的核心要素,我市部分产业产品仍处于价值链低端,调整市场竞争模式,将会形成更大的市场竞争力。六是我市拥有创新资源优势和人力资本优势,加快转化为有效生产力,创新发展的成效将会更明显。七是绿色发展成为必由之路,建立起完整科学、集约、高效的发展机制,我市将发展将更加健康、更加持续。

第三节 把握新机遇新挑战

综合判断,广州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面临诸多新挑战。

机遇方面:一是世界范围内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蓄势待发,为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实现引领型发展提供了客观条件。二是国家全面深化改革一系列重大部署在我市落地实施,将为我市率先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增创体制机制新优势提供重要支撑。三是国家全方位外交和新一轮对外开放特别是“一带一路”和自贸试验区战略的实施,将为我市充分发挥先发优势和区位优势、争当对外开放“排头兵”提供战略契机。四是泛珠地区合作、珠江—西江经济带上升为国家战略以及我省深入实施珠三角优化发展和粤东西北振兴发展战略,为我市沿珠江—西江、沿高铁线网全方位拓展中心城市腹地空间、引领区域一体化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五是我市作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新型城镇化深入推进将创造大量新投资、新消费,为我市进一步增加有效投资、促进消费升级、完善城市管理、发挥好国家中心城市作用提供了重大机遇。

挑战方面:一是国际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我市发展面临发达国家“再工业化”和发展中国家与地区利用低成本优势承接产业转移的“双向”挤压,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积极推进设置更高标准的投资贸易规则,对我市挖掘外需潜在动力、加快优进优出、提高出口产品竞争优势构成多重挑战。二是国内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低成本优势逐步减弱,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一些潜在风险还在累积,我市应对“三期叠加”挑战、实现经济平稳增长、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三是国内外城市竞争呈现新格局,中心城市引领区域发展的态势更为明显,我市巩固提升国家中心城市地位和国际影响力面临更多挑战。四是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我市在发展动力问题、发展的协调性问题、人与自然和谐问题、发展的内外联动问题和社会公平正义发展环境问题等方面必须高度重视,在“十三五”发展中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第四节 精准发力重点突破

“十三五”时期,我市要准确把握新常态下作为超大城市发展规律,对标国际先进城市,对照中央和省对我市发展的新要求,瞄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着力在以下方面实现新突破。

一是在优化城市功能、形成重大生产力布局上实现新突破。在国家城镇体系中,国家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功能要显著高于其他中心城市。当前,我市在高端要素集聚、科技创新、综合服务、文化引领等方面的功能还需进一步加强;总部经济集聚度不够,整合全球高端要素能力不强,开放型经济水平不高;大交通体系不完善,交通网络亟待健全,交通拥堵问题还比较严重。“十三五”要紧密对接国家战略,加快建设以白云国际空港、南沙海港、国铁城际地铁轨道交通陆港、高快速路网为核心的大交通体系,着力完善城市功能布局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加快形成新的动力源和增长极。

二是在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形成高端高质高新产业体系上实现新突破。国家中心城市是国家组织经济活动和配置资源的中枢,应当占据产业发展制高点,实现引领型发展。当前,我市金融、科技服务、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不高,先进制造业新增长点不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业态尚未接续形成新的支柱产业,重大生产力骨干项目还不多,产业集聚集群集成程度不高。“十三五”要努力建设若干在全球、全国排在前列、叫得响的项目或产业,加快形成“四梁八柱”更加稳固的产业支撑体系。

三是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科技创新实力上取得新突破。国家中心城市集中众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聚集大批高端人才,是国家主要的创新活动中心地。当前,我市创新科技短板突出,高端人才和创新型企业不足,丰富的科教资源优势未得到充分发挥,研发投入占GDP(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亟待提升,创新生态环境有待优化,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和制度有待形成。“十三五”要全力争取国家在我市布局新的重大科学装置和协同创新平台,吸引和培育一大批高端人才和创新型企业,打造国家创新中心城市。

四是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可持续发展上取得新突破。可持续发展能力是国家中心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十三五”时期,我市严控人口规模压力与人口红利弱化并存,老龄化程度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任务日益繁重;资源约束趋紧,后备可建设用地规模有限,土地产出效率亟待提升,能源、粮食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有待加强。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尚未得到很好解决。“十三五”必须建立和完善人口规划和人口政策,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加强大气、水、土壤治理,在强化能源和水资源保障的同时,实施总量强度“双控”,让市民享有清洁的水、干净的空气和错落有致的绿化体系。

五是在提高城市综合治理水平、解决大城市突出问题上实现新突破。国家中心城市必须适宜创业创新和生活居住,是现代城市文明的集中体现。当前,我市城市管理精细化、品质化水平还不高,城中村和出租屋的人居环境质量有待改善;城乡发展还不平衡,老城区非中心城区功能未能得到有效疏解,外围新城承接中心城区人口和功能溢出能力不足,尚未能真正实现产城融合,各区之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异较大,还有一部分人生活相对贫困。“十三五”必须着力解决城市环境脏乱差等问题,积极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构筑城市公共安全体系,实现大城市有效管控和健康运行。

六是在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构建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环境上取得新突破。国家中心城市处于国家改革开放的最前沿,代表国家参与国际竞合,是先行者和排头兵。当前,我市与国际商事规则接轨还不够紧密,投资贸易便利化的政务环境和法治化水平有待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还不够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有待健全。“十三五”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以政府自身改革带动重要领域改革攻坚,着力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完善政务服务,实现投资便利化和贸易便利化。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市必须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更加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服务国家和全省发展大局。从工作原则上,要坚持主动从全球城市体系中找标杆,从国家大战略中找动力,从区域发展中找动力,从全球发展要素配置和国际产业分工中找动力。在工作思路上,要坚持顶层设计和切实管用相结合,战略定力和精准发力相结合,统筹兼顾和重点突破相结合,长远谋划和及时见效相结合。在工作方法上,要坚持突出重点,解决难点,形成创新点,找到平衡点。在工作结果上,要厚植发展优势,形成新的优势,巩固和提升国家中心城市地位,在全国全省发展中充分发挥动力源和增长极的作用。

第二章 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十三五”时期,必须紧紧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总目标,推动我市建成更高质量小康社会和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翻番,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坚持稳中求进,突出价值创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核心战略,加快形成新的发展动力源和增长极,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物流中心、贸易中心、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和国家创新中心城市,营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环境,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和生活服务便利化,发展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绿色生态美丽广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进民生福祉,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推动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全面上水平,在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践中走在前列。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主体,促进共建共享。必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更加公平地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坚持创新驱动,实现科学发展。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握发展新特征,加大结构性改革力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向价值链创新链高端发展,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激发发展活力。必须弘扬敢为人先精神,鼓励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充分释放市场活力和改革红利。

坚持依法治市,维护公平正义。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建设法治广州,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

坚持扩大开放,推动合作共赢。必须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更好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强国际经贸规则对接运用,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全面深化区域合作,进一步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和国际化程度。

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治保证。必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政治保证。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十三五”时期,在确保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基础上,国家中心城市功能实现整体跃升,成为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核心城市、辐射带动泛珠地区合作的龙头城市、国家建设“一带一路”的战略枢纽。

经济发展提质增效。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5%以上,到2020年达到2.8万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8万元左右,力争提前实现全市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国际航运中心、物流中心、贸易中心和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基本建成,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双轮驱动成效显著,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分别达到70%左右,高端高质高新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立。

创新驱动显著增强。国家创新中心城市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取得重大进展,良好的创新生态环境基本形成,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确立,涌现出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人才强市战略扎实推进,城市创新能力大幅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居全国前列。到2020年,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49%,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GDP比例达3%,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5件。

城市功能全面提升。空港、海港、铁路港、信息港等重大枢纽型基础设施加快完善,国际航空枢纽、航运枢纽能级居世界前列,成为全球城市网络中的重要节点,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的集聚辐射能力显著提升。到2020年,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旅客吞吐量达80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达250万吨,广州港港口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分别达6亿吨和2500万标准箱,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11600亿元,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12%。

改革开放走在前列。全面完成中央、省、市提出的改革任务,南沙新区和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先行先试作用充分发挥,国家和省重大改革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实施更加主动的开放战略,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更加活跃,城市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明显增强,国际化水平大幅提升。到2020年,商品进出口总值达2000亿美元。

城乡环境宜居宜业。“三大战略枢纽”、“一江两岸三带”、“多点支撑”城市布局更趋优化,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环境全面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和生活服务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更加精细化品质化,社会信用体系基本建立,平安广州建设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突破,主体功能区格局和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基本建成,清洁能源普及广泛应用,空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减少。到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达86%,可吸入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低于30微克/立方米,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5%,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8平方米。

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就业形势保持稳定,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教育、医疗、社保、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进一步提高,市民健康水平和生活品质不断提高。“十三五”期间,新增城镇就业人数100万人,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含租赁补贴)累计5.75万套。到2020年,平均期望寿命达到82岁以上,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数达40张,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达98%以上。

文明程度显著提高。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市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蔚然成风,全社会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产业成为支柱产业,城市文化软实力明显提高。到2020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6%。

展望2030年,全市居民享有公共服务水平、环境质量水平和产业核心竞争力进入国际先进城市行列,建成有文化底蕴、有岭南特色、有开放魅力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

第四节 基本理念

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必须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创新发展。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必须把创新摆在全面发展的核心位置,坚持价值创新引领,大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不断推进理论、制度、科技、文化等各方面创新,完善创新生态环境,积极培育城市创新文化,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加快实现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切换、从跟随式发展向引领型发展转变,抢占新一轮发展制高点。

协调发展。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必须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促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在增强城市硬实力的同时,更加注重提升城市软实力,提升城市发展的整体效能。

绿色发展。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建设绿色宜居城市。

开放发展。开放是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必须坚持开放发展不动摇,坚持内外需协调、进出口平衡、“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引资和引技引智并举,协调推进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对标世界先进城市,提升城市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增强国际竞争新优势。

共享发展。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扎实办好民生实事,提高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促进包容发展,维护公平正义,使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既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更是新常态下我市发展的根本遵循。必须把基本理念贯彻落实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各方面,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引领广州发展迈上新征程。

第三章 优化城市发展布局,形成新的动力源和增长极

布局决定格局,格局决定结局。把城市功能布局和生产力布局结合起来,以发展新空间承载发展新产业,以发展新产业增强发展新动力,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建立健全强有力的统筹协调机制和分工合理的推进实施机制,形成“三大战略枢纽、一江两岸三带、多点支撑”发展格局。

第一节 重点打造“三大战略枢纽”

一、建设国际航运枢纽。立足南沙新区、广州港建设国际航运枢纽,加快南沙新区和自贸试验区开发建设,升级改造黄埔临港经济区,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以及海洋经济,率先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制度环境,成为新一轮对外开放重大平台。

二、建设国际航空枢纽。立足空港经济区、白云国际机场建设国际航空枢纽,提高空港服务能力,加快空港经济区开发建设,重点发展直接服务及依托航空运输的高端产业及临空经济,努力建成广州国家航空经济示范区。

三、建设国际科技创新枢纽。立足广州高新区、中新广州知识城、科学城、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广州国际生物岛、广州大学城、民营科技园、黄花岗科技园、天河智慧城等建设国际科技创新枢纽,发挥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广州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核心区的创新引领作用,加快发展知识密集型、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经济,建设高水平大学,推动产学研融合发展,打造国际产业创新创业中心和国际新兴产业基地。

第二节 优化提升“一江两岸三带”

一、提升珠江经济带。着力推进经济带“一核、四段”联动发展。(一)“一核”要聚焦珠江新城、广州国际金融城、琶洲会展总部与互联网创新集聚区,高水平打造总部金融创新产业集聚发展核心区。(二)中段包括老鸦岗至广州大学城以西的珠江西航道和珠江前、后航道沿岸地区,重点建设越秀—海珠文化金融商旅区、白鹅潭经济圈、黄埔临港经济区、广州国际创新城、海珠滨水湾区等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三)南段包括珠江航道黄埔港至龙穴岛段沿江区域,建设国际物流商贸区、高端装备制造业区、滨江滨海生态旅游区和现代航运服务业集聚区。(四)北段包括流溪河岸线,做好环境影响评估,重点建设国家航空经济示范区、生态旅游产业示范区和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区。(五)东段包括广州开发区、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与东江—增江组团,打造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区和生态旅游示范区。

二、提升珠江创新带。集中打造沿中新广州知识城、科学城、天河智慧城、广州国际金融城、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广州国际生物岛、广州大学城、广州国际创新城、南沙明珠科技城为核心的广州科技创新走廊,依托产业集聚、产业发展形成创新经济新模式、新业态、新载体,完善科技创新配套服务,形成若干产业创新链,发挥区域创新沿江带状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创业。

三、提升珠江景观带。优化整合珠江堤岸、桥、树、天际线等城市景观资源,保护规划珠江江心岛,建设高品质生态文化旅游岸线,打造广州特色城市名片。以长堤为主体传承岭南历史文化,以珠江新城、琶洲、广州国际金融城为核心展示现代都市风貌,注重延续沿江优秀历史风貌和景观优化提升,着力建成丰富多元、凸显岭南特色的珠江滨水景观。以流溪河水田水乡、增江十里画廊和番禺海鸥岛为代表凸显岭南山水田园风貌,注重生态保护控制,依法整治违法建设和污染排放,保障生态廊道安全。

四、推进“三带”融合发展。(一)实施珠江沿岸整体规划,依托珠江黄金岸线和水系网及海港、空港、铁路港等重大战略性基础设施,以重点功能区、产业集聚区承载产业集群、孵化器群、创新空间和生产生活服务要素,实现珠江沿岸组团串点成线、以线带面,整体提升功能布局和环境品质,建设精品珠江。(二)促进“三带”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经济带各重点功能区要增强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支撑作用,创新带要充分发挥产业自主创新能力、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导作用,经济带、创新带基础设施、城市建筑与景观带风格融为一体,充分展现国际大都市形象和魅力。

第三节 合理布“多点支撑”

一、推进重点功能区开发建设。(一)着力打造珠江新城、广州国际金融城、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融合发展的黄金三角区,重点发展总部经济、现代服务业、科技型服务经济,打造形成广州总部、金融、科技集聚区。(二)彰显发展特色,加快天河智慧城、广州南站商务区、广州北站商务区、广州国际创新城、白鹅潭经济圈、白云新城、北京路文化核心区、新中轴线南段商务区、黄埔临港经济区、从化经济开发区等一批重点功能区开发,打造转型升级新引擎。

二、创新功能区开发体制机制。(一)优化国家级开发区体制机制,提升广州开发区、南沙开发区、增城开发区三大国家级开发区的建设水平。统筹开发区工业园、服务业集聚区、大型居住区建设,完善设施配套,提升产业能级,推进职住平衡,实现产城融合。(二)结合市级管理权限下放,积极推进南沙新区和自贸试验区、中新广州知识城、空港经济区等重点功能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根据重点区域功能定位,健全对重点功能区的政策支持体系,在管理权限、用地、资金、项目、重大改革试点等方面给予适度倾斜。(三)建立全面反映重点功能区开发成效的综合评价体系,实施差别化的绩效考核。

第四章 建设“三中心一体系”,提升城市核心功能

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物流中心、贸易中心和现代金融服务体系是强化我市国家中心城市功能的核心和关键。“十三五”时期,必须强化海港、空港等国际枢纽带动功能,实施一批行动计划,建成高效便捷的交通体系、流通体系、服务体系,进一步做强省会城市,做实华南区域中心,做大国际国内影响力,实现城市功能整体跃升。

第一节 建设国际航运中心

全面实施建设广州国际航运中心行动计划,进一步夯实基础设施,完善集疏运体系,促进航运要素集聚,建设航运功能区、航空经济示范区,培育壮大临港、临空产业,进一步提升广州港和白云国际机场在全球港口和机场体系中的地位和资源配置能力。

一、强化国际航运枢纽功能。

(一)提升港口通过能力。1.加快实施广州港深水航道拓宽工程、珠江口公共锚地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南沙港区四期、南沙港区通用码头、南沙国际邮轮码头等一批重点工程规划建设。2.推进新沙港区二期工程建设,加快黄埔新港、新沙港区技改扩能,实施内河港区升级改造,加快老旧港区散货码头搬迁和转型升级,保留必要的客货运功能,加强城市生活、商务、休闲功能。3.发展江海、公水、铁水、海空、空铁等多式联运,推动海港、空港、铁路港联动发展。优化港口公路运输网络,引导集装箱向南沙港区集聚。4.加快智慧航运建设,建设港航基础数据库、航运物流信息平台和航运交易信息平台。

(二)拓展港口航运合作。拓展内陆经济腹地方面:1.围绕建设华南、中南和西南地区出海大通道,加强与珠江口、“珠江—西江经济带”沿线城市港口合作,在港口航线、航运物流和航运服务实现优势互补。2.与区域泛珠腹地城市共建无水港。拓展海外合作方面:3.加强与国际班轮公司、航运中心合作,努力增加外贸集装箱班轮航线。4.鼓励企业在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港口城市投资基础设施、物流园区和临港产业,支持设立境外办事处。5.建立和完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港口城市交流合作机制,举办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港口城市论坛,积极争取港口航运类国际性会议主办权,吸引国际性港航企业和组织在广州设立分支机构。

(三)培育壮大临港产业。1.大力发展现代航运物流。大力发展保税物流、集装箱物流、冷链物流、商品汽车物流、粮食物流、大宗生产资料物流等现代航运物流业,进一步发展内贸、近洋集装箱运输,扩大远洋航线覆盖范围。2.加快壮大现代航运服务业。加快建设南沙粤港澳航运服务示范区和黄埔临港经济区,大力发展航运交易、航运金融、航运经纪、航运法律服务、邮轮游艇、船舶租赁等现代航运服务业,打造临港总部经济和港航服务业集聚区。3.积极发展临港工业。依托南沙港区、黄埔港区重点发展汽车、石化、电子信息、新材料、钢材深加工、核电装备、高压输变电设备、隧道机械、数控机床等产业。建设南沙国际汽车产业基地、龙穴产业基地、大岗装备制造基地和番禺现代产业基地。

(四)推进制度创新和政策支持。1.建设“大通关”体系,实施广州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完善口岸管理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合作机制,推行“联合查验、一次放行”等通关新模式,扩大进口货物直通放行试点企业和商品范围。2.研究制定与国际接轨的航运税费政策,争取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创新船舶注册模式和管理制度,争取第二船籍港制度试点和港澳船舶按国内航线管理等市场一体化政策。

二、打造广州国际航空枢纽。

(一)加快白云国际机场及配套设施建设。1.加快建成白云国际机场第二航站楼,推进第三航站楼、第四第五跑道、第二国际货站建设。2.完善机场集疏运体系,加强空铁联运、空港海港联动,推进建立机场与铁路广州北站、机场与广州港南沙港区的快速通道,完善停车设施和旅客服务,推进白云机场综合整治,提高管理服务水平。3.开展第二机场规划选址。

(二)提升航空枢纽服务保障功能。1.会同空域管理等部门联合开展空域优化研究,争取珠三角航路航线结构和广州终端区空域结构整体优化。2.加快推动广州及周边低空空域划设,推动低空空域便利化、商业化运营。3.积极协调军民航机场布局优化,推动岑村机场异地迁建,改善白云机场空域条件。4.支持开辟国际客货运航线,做大做强“广州之路”品牌,着力发展第六航权中转,提高国际航班中转率,搭建以广州为起点的“空中丝路”,提升国际航线网络通达水平。

(三)大力发展临空经济和航空产业。1.以空港经济区为主要载体,实施航空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推进航空产业高端化、集聚化、链条化发展,构筑广州航空产业集群。2.做大航空制造业,培育发展通用航空器制造、无人机研发制造、航空机载及电子系统生产、机场及空管设备制造,建设全国重要的航空装备制造基地。3.做强航空服务业,优化发展航空维修与加改装、航空货运物流业、通航运营服务、航空培训业、航空金融业、航油、航材贸易,加快推进白云机场商务航空基地、中航油集团南方总部等项目建设,把广州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航空器维修改装基地、航空新产品研发基地、航空货物运输基地、航空金融及商务服务基地。4.发展“航空+”新业态,壮大临空总部经济、跨境电商、临空型高技术产业、远程健康服务、低空服务等业态,把广州建设成为国际航空总部集聚区、跨境电子商务门户、航空健康医疗基地和低空公共服务中心。

(四)推进通用航空规划建设。1.实施通用机场布局规划,加快建设南沙新区商务机场和通用航空产业园,规划建设从化、黄埔、增城、番禺等通用机场,完善广州公务机运营保障服务配套设施,构建以广州为枢纽的省内直升机运营网络。2.大力开展商务飞行、短途客货运、低空旅游、警务飞行、医疗救助、农业生产服务及公务机销售、维修等通用航空业务。

(五)全力争取政策支持。1.积极申报“国家级航空经济示范区”。积极争取航权航线开放,争取支持开设更多国际直飞航线,大力发展北美洲、欧洲、大洋洲、非洲等中远程国际航线。2.完善过境免签证政策。扩大白云国际机场免签政策适用范围,延长免签停留时间,丰富中转免签旅游产品。3.扩大民航维修领域开放。对注册在航空经济示范区内从事飞机零部件和发动机维修的企业试行对外资开放政策。取消港澳服务提供者外资的股比限制,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六)推进建设管理体制创新。1.发挥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建设主体责任,保障空港经济区开发建设所需用地规模和用地指标。2.创新投融资机制。搭建专业投融资平台,吸引社会资本进入。设立航空产业投资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作用。3.大力推广自贸试验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创新口岸监管机制,探索建立与重要贸易国家和地区的口岸合作机制。4.支持引进通用航空设计研发、运营管理及机务维修等高技能人才。

第二节 建设国际物流中心

充分发挥“海港”和“空港”枢纽双引擎叠加优势,加快完善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推进现代物流创新发展试点,进一步提升物流的社会化、专业化水平,强化国家物流标准化示范城市、国家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地位,打造国际物流枢纽城市。

一、畅通国际国内物流通道。(一)强化空港、海港国际货运枢纽地位,拓展空中和海上航线,争取“十三五”期间白云国际机场新开通30条全货运航线,广州港新增30条国际班轮航线,促进国际通关、换装、多式联运有机衔接,增强我市进出口货物集散能力,建设亚太航空货运物流中心。(二)拓展广州铁路货运枢纽国际服务功能,加快建设中欧班列的广州始发基地,积极向国家争取设立铁路一类口岸。(三)加强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跨境物流体系建设,畅通陆水联运通道,策划一批关键通道、关键节点和重点工程,畅通面向东盟、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国际运输走廊。

二、优化物流基础设施布局。加快形成“4+4+8+12”的“骨干物流网络+区域物流网络+专业物流网络+市内配送网络”的物流基础设施体系:(一)依托港口、机场、公铁联运货运场站等大型交通枢纽和口岸,建设空港国际物流园区等4个国际物流园区。(二)打造白云现代商贸物流园区等4个以城市区域为物流服务范围的多功能物流园区。(三)形成江高农产品物流基地等8个与产业联动的专业物流基地。(四)完善城市物流配送网络,在中心城区东、南、西、北部布局12个城市共同配送中心,为终端客户或特定客户提供高频率、小批量、多批次配送服务,在城市社区和村镇布局建设共同配送末端网点。

三、推动重点领域物流发展。(一)充分利用自贸试验区以及保税港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的政策优势,加快发展制造业物流、保税物流、空港物流、冷链物流、国际物流和智慧物流,增强辐射带动能力。(二)继续深化分销、共同配送、供应链集成服务等物流经营模式,探索打造大宗商品流通服务生态圈。(三)规划建设综合服务功能强的第三方、第四方物流服务中心,建立和完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

四、培育壮大骨干物流企业。(一)鼓励物流配送企业规模化发展,支持优势物流企业通过重组、参股、控股、承包、兼并、收购、托管和特许经营等方式实现规模扩张。(二)鼓励制造企业分离外包物流业务,引导大型制造企业自营物流机构向社会化、专业化的第三方、第四方物流企业转型发展。(三)发展培育3—5家百亿级具有本土特色的综合型物流企业。鼓励物流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力争培育1—2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

五、推动现代物流创新发展。(一)加快推进物流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探索建立物流领域的“负面清单”。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进口岸“大通关”建设,推行高效口岸通关模式。(二)深化物流标准化试点,提升物流服务、物流设施设备的标准化运作水平,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三)继续推进城市共同配送试点,打造现代化的城市共同配送服务体系。(四)开展物流政策创新,完善支持物流企业发展的用地政策,建设国际贸易结算中心,加快培育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完善航运交易、服务、信息三大平台建设,形成航运、船舶、人才、大宗商品和运价衍生品五大交易市场,打造珠江航运指数。建设大宗商品期货保税交割仓库。

第三节 建设国际贸易中心

主动适应和对接国际投资贸易新规则,积极开展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加快推进中国(广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及流通对生产和消费的先导作用,实现千年商都向现代化商都转型。

一、合理布局商业贸易设施。(一)优化提升商业规划布局,加快天河路商圈、北京路、上下九路、万博商圈等大型商贸集聚区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和贸易融合。利用广州火车站升级扩容推动流花地区传统批发市场转型升级和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濂泉路服装批发市场、中大布匹市场、石牌IT市场等专业批发市场转型升级。(二)完善商业流通设施配套,加快电商示范基地及物流配送公共仓建设,强化新建居民生活流通设施配套,发展大众化商业服务网点。(三)重点推进广州国际商品展贸城及配套工程、广交会电子商务中心项目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广东塑料交易所二期仓储中心等项目投入应用。

二、促进平台经济与传统商贸融合。(一)建设一批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专业服务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二)完善塑料、煤炭、有色金属、木材等大宗商品交易价格指数发布功能和影响力,建设大宗商品交易基地和综合能源交易中心。(三)支持离岸贸易、大宗商品交易、跨境电商等新型贸易业务发展,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建设亚太电子商务中心。(四)发展壮大第三方支付平台,促进批发零售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促进大宗商品市场、零售行业和专业市场的电子商务应用。

三、发展壮大会展产业链。(一)重点打造琶洲国际商务会展核心功能区,完善广州国际展览品监管仓、物流转运中心,优化展馆周边地区交通配套设施,推动琶洲港澳码头、航站楼建设,支持广交会做大做强。(二)加快建设流花展贸功能区、白云新城会议功能区,增强番禺、空港、南沙、增城等区域特色会展功能。(三)继续办好广州国际汽车展、汽车零部件展、中博会、广博会、留交会、金交会、国际漫画节等品牌会展;结合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打造全国领先、功能齐全、服务一流的网上会展。(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会展企业。引进和做大会展龙头企业,积极承办大型国际会议,引进扶持专业品牌展会,建设会展之都。

四、大力发展跨境电商。(一)加快推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政府部门间、政府监管部门与经营主体间的标准化信息流通和互联共享。(二)分类建设海港型和空港型跨境电子商务集中监管园区,把南沙保税港区、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广州保税区等海关监管区建设成为国家级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加快建设状元谷跨境贸易电商监管中心,实现海关、国检、国税、电商企业、物流企业在状元谷园区内现场通关。(三)鼓励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通过规范的“海外仓”等模式,融入境外零售体系,健全进出口商品供应链管理。(四)大力推进监管体系、通关流程、检验检疫流程、金融服务、财税政策等服务创新,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五、加快发展服务贸易。(一)着力发展信息技术服务、金融服务、生物医药与健康服务、文化和影视服务、知识产权对外服务、旅游等服务贸易。拓展租赁贸易、保税展示等新型贸易方式。(二)加快示范园区建设,形成“一核三区”的服务贸易发展格局。将南沙自贸区打造成为以穗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为主导的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核心,将天河中央商务区、琶洲国际会展中心区建设成为以商贸服务、金融服务、电子商务和会展服务为优势领域的服务贸易总部经济示范区,将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广州保税区和番禺莲花山港建设成为以国际航运物流、国际中转服务为主的服务贸易保税业务集聚区,加快建设广州科学城、广州国际生物岛、中新广州知识城、羊城创意产业园和TIT创意产业园等服务贸易特色产业功能区。(三)继续扩大服务领域对外开放,在南沙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基础上,推广对外资服务提供者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四)加快建设“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重点拓展软件、电信、金融、保险、中医药服务、管理咨询、法律和会计等服务贸易领域在境外的投资合作,带动我市服务和技术出口。

第四节 建设现代金融服务体系

大力实施构建现代金融服务体系行动计划,优化金融产业结构,吸引金融高端人才,强化金融创新开放,打造“一城两区多点”金融空间布局,构建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服务高效、安全稳健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

一、完善现代金融市场体系。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实施构建现代金融服务体系行动计划。(一)大力发展各类金融机构。支持在穗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期货等法人金融机构做大做强。争取设立民营银行、财务公司、专业性保险公司等创新型金融机构,规范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典当行、商业保理等类金融机构,做大金融总部经济。(二)大力培育金融市场交易平台,创新发展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广州股权交易中心、广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广州航运交易所,加快设立创新型期货交易所,推动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广东珠宝玉石交易中心、广州钻石交易中心和广州商品清算中心建设运营,做大做强广州商品交易所、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三)积极发展货币信贷市场。支持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债券市场和外汇交易市场发展。(四)充分发展和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规范建立区域性中小企业投融资机制,鼓励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政府产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支持重点领域建设项目采用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券、中期票据等方式通过债券市场筹措资金。(五)积极发展保险市场。大力引入保险资金,加快推进责任保险,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科技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争取国家赋予广州各类保险行业创新试点。(六)优化金融法治环境。完善金融法治环境和信用环境,加强对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完善地方政府对新型金融组织的监管模式,加强与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驻粤机构的监管联动,切实做好金融系统性风险的监测和防范工作。

二、大力发展产业金融和新金融。(一)发展科技金融。支持设立更多科技支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科技融资担保公司,大力发展创业及股权投资机构。(二)发展航运航空金融。设立航运产业基金和航空产业基金,探索建设离岸航运金融服务平台,为注册在海外的航运企业提供离岸、在岸一体化金融服务。(三)发展绿色金融。加快推进设立以碳排放为首个品种的创新型期货交易所工作,完善对合同能源管理企业的金融服务。(四)发展供应链金融。引导我市商圈、专业批发市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深入合作,推动以电子商务为中心的供应链金融电子平台的发展。(五)发展财富管理。支持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和大型银行的私人银行部门等机构做优做强。(六)发展互联网金融。支持创设和引进一批互联网保险、股权众筹融资平台等互联网金融企业,建设互联网金融企业孵化器和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打造全国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七)发展普惠金融。引导商业银行小微专营机构拓展业务,积极推进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设立一批社区金融服务站、农村金融服务站和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八)发展跨境金融。依托南沙新区、中新广州知识城等有条件的区域开展跨境人民币贷款、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跨境人民币发债、境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资本市场、跨境支付等跨境金融创新业务。稳步发展其他类金融产品。

三、打造特色金融集聚区。结合我市金融发展基础和各区产业特点,打造“一城两区多点”的金融产业空间格局:(一)“一城”即广州国际金融城,加快开发建设进程,综合运用购地建楼、物业置换等优惠政策,加大对境内外金融机构特别是总部金融机构引进力度。(二)“两区”即南沙现代金融服务区和广州金融创新服务区。南沙现代金融服务区要引导资产管理、投资理财、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各类专业性机构在新区集聚发展,支持开展人民币跨境使用、利率市场化、外汇管理等领域改革试点。广州金融创新服务区要发挥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培育壮大创业投资和资本市场,打造全国科技、金融、产业“三融合”综合性金融创新基地。(三)“多点”即结合各区产业优势发展特色金融,支持越秀区加快发展广州民间金融街,打造民间金融规范发展示范区、众创金融集聚区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示范区;增城区建设广州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区和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海珠区建设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白云区建设众创金融街;番禺区发展科技金融;花都区建设绿色金融综合服务体系试验区;从化区发展普惠金融。

第五章 实施创新驱动,建设国家创新中心城市

坚持市场导向,打破路径依赖,切实把发展的基点放在创新上,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着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健全区域创新体系,优化创新生态环境,高度重视发挥企业家和科学家作用,集聚大批创新创业人才,建设国际科技创新枢纽,推动创新驱动发展走在前列。

第一节 打造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一、推进以广州高新区为核心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一)推进广州高新区和广州科学城、天河科技园、黄花岗科技园、广州民营科技园、南沙资讯科技园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我国开放创新先行区、转型升级引领区、协同创新示范区、创新创业生态区。(二)以广州科技创新走廊为依托,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布局和建设,汇集高端创新人才,培育壮大、引进一批高成长创新企业,完善科技园区专业技术支撑平台、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和综合公共服务平台等园区配套,形成点(载体)、线(走廊)、面(枢纽)相结合的创新空间和产业布局。

二、高标准建设中新广州知识城。(一)加快开发建设力度,重点发展生命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和科技服务业,打造世界级知识经济新标杆。(二)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形成若干产业组团,引进一大批高端创新人才,培育高成长创新型企业。(三)推动知识城上升为国家级双边合作项目,构筑“一带一路”战略平台,深化与新加坡在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等领域合作,建设成为知识密集型产业集聚区、国际创新要素集聚区、国家创新合作平台。

三、积极开展科技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一)统筹科技、改革、文化三大动力,争取国家和省赋予示范区省级管理权限、独立职称政策制定权、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自主组建权等,配套出台人才、科技金融、成果处置等政策,形成完善的创新政策体系。(二)探索实施支持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土地利用、企业发展等方面优惠政策,加大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增科技企业土地供应支持力度。(三)在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人才引进、产学研结合、国际及粤港澳合作、创新创业孵化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全面提升区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第二节 布局重大科技创新工程

一、加强重大科研设施建设。(一)争取中国科学院、工程院和国家部委支持,全力争取更多的国家大科学装置、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创新基础平台落户广州,打造广州科技创新“国家队”。(二)拓展国际创新合作,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深入推进中新国际联合研究院、中乌巴顿焊接研究院、中以高技术产业重点领域、中古生物医药领域合作等国际合作平台建设。(三)依托广州地区科教资源集中优势,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科技服务机构,增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原始创新能力和共性技术研发能力,充分发挥广州超算中心作用,形成重大战略产品,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四)瞄准一批国家重大前沿科技项目,积极参与研发,加快突破新一代信息通信、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疗等领域核心技术,支持量子通信、云计算、重大传染病防治、高通量基因测序、智能制造和机器人等领域开展项目研发和产业化。

二、培育新型研发机构。(一)落实我市推动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发展的意见,出台配套政策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各类企业建立新型研发机构。(二)重点推进中国(广州)智能装备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中国军事医学科学研究院华南生物医学研究院、清华大学珠三角研究院、广州机械研究院国家机器人检测与评定中心、中兴通讯广州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三)鼓励跨国公司来穗设立研发总部和研发中心,大力引进国际一流高校和研究机构来穗合作设立分支机构或新型研发机构,参与全球科技项目研发攻关。

三、推进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一)扎实建设广州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广东国际创客中心、中国技术交易所华南中心、国家版权贸易基地、广东现代服务交易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推动中大国际创新谷规划建设,促进创新创业、产学研协同创新及成果转移转化。(二)制定市校(院)协同创新合作实施方案,各区因地制宜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科技创新平台、基地或产业园区。发挥广州校地协同创新联盟的平台作用,推进一批专业协同创新组织建设,对协同创新组织的组建、运行予以经费补助。实施协同创新工程,以无偿资助、后补助、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支持重大项目的研发和产业化。(三)鼓励大型企业牵头组建产业技术联盟,形成集成创新合力,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体系。(四)与国(境)外机构合作共建产业技术转移园区、孵化基地和创投基金,推进协同创新、协同制造。

四、加大财政科技投入。(一)通过直接投资,加大财政资金对重点引进项目的支持力度,给予场地、人才等配套优惠政策,重点建设一批重大创新项目。(二)实施财政科技经费倍增计划,市、区两级大幅度增加财政科技投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金参与的科技经费投入体系。到2020年,全社会研究与开发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

第三节 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

一、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一)大力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和扶持政策,积极推荐我市企业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于入库企业实行“一企一策”重点扶持。(二)开展面向中小微企业的专利信息推送服务,降低企业研发成本和信息壁垒,通过技术改造、加快孵化等措施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到2020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500家以上。

二、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示范工程。(一)实施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建立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库,每年新增1500家小巨人企业,对入库企业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一定比例给予经费补贴。实施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政策,引导企业普遍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推动一批科技型企业快速成长为创新型骨干企业。(二)推动市属国有企业集团下放创新方面管理决策权,完善国有企业创新考核机制和干部政绩创新考核制度,加大国企创新力度。(三)鼓励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等科技研发机构,支持企业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研发机构,力争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普遍建有企业研发机构。(四)推动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管理标准。

三、完善中小企业创新服务体系。(一)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扶持力度,资助初创企业和成长期企业技术研发,建立支持采购本地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政策体系。(二)完善创业孵化、人才培训、质量检测、工业设计、信息网络、知识产权、企业融资等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促进本地创新产品的研发和规模化使用。(三)支持和引导中小型企业联合设立行业研发中心和研发联盟,增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应用、转化和维护能力。

第四节 汇聚创新创业优秀人才

一、培养引进一批领军人才。(一)提高人才政策吸引力,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围绕全市“十三五”发展重点,实施关于集聚产业领军人才的意见及配套文件,形成产业领军人才队伍。(二)通过实施羊城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等,着力培养、引进、集聚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企业家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三)着力培养本土高层次人才,强化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功能,造就一批优秀青年学科和学术带头人。(四)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加快培养一批讲政治、懂专业、善管理、有国际视野的党政人才。

二、推动人才体制机制创新。(一)完善创新人才激励政策,通过实施创新型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型人才税收激励等政策,吸引集聚海内外各类创新创业人才,让科技人才合理合法富裕起来。(二)搭建创新创业人才发展平台,加快南沙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广州开发区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等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用好用活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中国创新科技成果交流会等高端平台,发挥“千人计划”南方创业服务中心的集聚作用,探索建立海外人才工作站,逐步形成全球性人才引进工作网络。

三、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一)完善人才生态链,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和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同参与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引进培养。(二)健全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建立“人才绿卡”制度,为创新创业人才安家落户、科技研发、经费支持、医疗保障、子女入学和配偶就业等提供周到便捷优质服务。(三)畅通产学研人才流动渠道,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人才交流互动,建立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人才联合聘用机制,允许科研人员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

第五节 营造良好创新生态环境

一、大力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一)制定实施广州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三年行动计划,有序推进我市在转变政府职能、金融创新改革、科技体制改革、激发企业创新内生动力、推动开放创新等方面形成政策突破。(二)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授权我市在大数据交易市场试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改革、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穗港澳科技合作发展、技术移民制度试点等改革内容开展先行先试,探索系统改革的有效机制,形成全省、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

二、建设知识产权枢纽城市。(一)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点,设立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局、一站式知识产权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发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用,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争取新设商标、专利、版权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二)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和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为重点,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三)培育多元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市场,建设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支持在线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组建重点产业专利运营基金,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抓好国家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试点建设。

三、推进科技创新与金融结合。(一)配合国家和省新兴产业创投计划,设立市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鼓励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和重大科技专项投资基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种子期、初创期和成长期的科技企业。(二)实施科技型企业上市路线图计划,鼓励企业直接融资;争取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试点,推进创新型企业资产证券化,多渠道扩大融资规模。(三)完善科技担保体系,创新政策性担保资金运作模式,开展科技保险,制定科技保险保费补贴扶持政策,降低企业研发风险。

四、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一)积极培育和引进高端科技服务机构,建设市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开展我市企业创新产品和服务认定。建立科技成果的市场定价机制,健全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办好中国创新科技成果交易会。(二)建立创新型企业、人才税收激励,运用财政激励机制,引导企业普遍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落实创新型企业研发经费加计扣除和科技人才所得税优惠政策。(三)推进科技成果处置权改革,除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外,将科技成果处置权放至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落实科技成果收益分配、期权股权激励政策,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可按不少于70%的比例,用于奖励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四)实施高端智能装备首台(套)以及新材料首批次、新软件首版次突破及示范应用政策,建立健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与风险补偿机制,支持我市企业创新产品和规模化应用。

第六节 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一、创建全国“双创”示范基地。(一)争取省“双创”孵化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建设一批支持创新创业的支撑平台和重点项目。(二)依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补贴发放等一站式创业服务。(三)加强创业培训,支持推动各类高校加强创业创新类课程设置,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建设创业学院,鼓励市属企业或骨干企业为大中专院校学生提供实习实践机会,带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和创新能力。(四)鼓励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创客组织在穗开展创业大赛等创业创新活动,鼓励创新、宽容失败,营造“要创业来广州、要创新来广州”的氛围。

二、支持众创众包众扶众筹。(一)对低效村级工业园、中心城区“退二进三”旧厂房等工业用地进行微改造,构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二)建设广州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搭建全链条、综合性服务体系。(三)简化注册登记手续,支持中小微创新型企业和创客发展,推动创新与创业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鼓励分布式网络化创新和全社会“微创新”,营造鼓励创新和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

三、推广新型孵化模式。(一)大力发展“创业导师+专业孵化+天使投资”孵化模式,构建完善的“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全孵化链条,搭建高效便利服务平台。(二)优先安排并优惠出让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用地。(三)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设立新兴产业孵化基金,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风险补偿制度,引导社会资本为在孵企业和项目提供融资渠道。

第六章 强化价值引领,构建高端高质高新产业体系

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与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历史性交汇的机遇,更加注重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升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实施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双轮驱动战略,积极培育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促进产业集群集约集聚发展,形成相互支撑、融合发展的高端高质高新现代产业新体系,建设全省乃至华南地区产业新高地。

第一节 优质高效发展现代服务业

深化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强化城市高端服务功能,建设国家服务业中心。到2020年,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70%左右。

一、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一)实施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加快发展金融、物流、信息服务、电子商务、科技服务、会展服务、商务服务等七大生产性服务业。(二)精心打造沿珠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带,加快建设天河中央商务区、广州国际金融城、民间金融街、琶洲国际会展商务区、荔湾花地河电子商务集聚区、黄埔临港经济区等珠江沿岸集聚区,培育壮大南沙新区、空港经济区、广州开发区三大生产性服务业增长极,建成5个以上千亿级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三)鼓励有条件的工业企业剥离内部服务功能,组建生产性服务业法人实体,培育50家左右百亿级生产性服务业龙头企业,形成资源集合、产业集聚、功能集成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新格局。

二、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转变。(一)制定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的实施方案,重点发展文化、旅游、体育、健康产业,把文化产业、体育产业、旅游业打造成为支柱产业。(二)加快文化、体育、旅游、健康、家政、养老等领域的关键标准制定,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工程。(三)扩大市场化服务供给,积极稳妥推进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逐步转为企业,规范转制程序,完善过渡政策,积极发展教育服务业。

三、加快建设区域总部经济中心。(一)实施总部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培育壮大本土总部企业,吸引更多企业在广州设立总部、区域型总部、跨国运营中心、销售中心、结算中心、共享服务中心。(二)优化总部功能布局,做好总部集聚区的建设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建立广州市总部经济集聚区“1+N”的发展格局,形成10个以上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总部经济集聚区。(三)提升我市总部经济能级,推动本土总部企业开展跨区域投资和经营,吸引市外企业在穗设立区域总部的基础上,着力推动在穗设立事业部全国总部、亚太总部、全球总部。(四)营造适合总部企业发展的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便利、宜居的生活环境。

四、推动服务业创新发展。(一)立足于进一步提升产业技术、模式和业态创新能力,鼓励服务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创新研发机制。(二)加快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积极运用各种新技术改造提升商贸、饮食等传统服务业,提高服务业的技术含量和专业化程度。(三)引导服务业企业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积极创新服务模式,通过跨界联动、业务流程再造等实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着力培育产业新增长点。

五、推动服务业融合发展。(一)强化服务业与制造业联动发展,引导制造业产出服务化,实现价值链由制造为中心向服务为中心转变;鼓励制造业投入服务化,推进服务外包;鼓励跨区重组发展总部经济。(二)推动服务业细分行业跨界融合,推进服务业生产要素重组和资源配置优化。(三)强化服务业产业集群与城市“三中心一体系”功能协同提升,在中心城区和外围新城打造各具特色的服务业集群。

六、推动服务业开放发展。(一)逐步建立服务业领域平等规范、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有序扩大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开放度,积极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产业化,鼓励引导各类社会资本进入服务业领域。(二)借鉴南沙自贸试验片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完善服务业企业“走出去”政策体系。

第二节 增强先进制造业核心优势

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全省工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和《广州制造2025战略规划》,以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为主攻方向,强化工业基础能力,提高综合集成水平,推动制造业向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高端发展。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优化提升传统支柱产业。培育新的支柱产业,大力发展智能装备及机器人、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新材料与精细化工、生物医药与健康、能源与环保设备、轨道交通、高端船舶与海洋工程、航空与卫星应用、都市消费工业等先进制造业,打造“四梁八柱”的制造业支撑体系,到2020年形成“54321”的千亿级工业体系。(“54321”千亿级工业体系:5千亿级产业1个(汽车)、4千亿级产业1个(电子信息)、3千亿级产业1个(石化)、2千亿产业1个(电力热力)、1千亿级产业2个(电气机械、通用专用设备),争取将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业,医药制造业打造成新的千亿级产业。)

一、做大做强支柱产业。(一)汽车产业:重点推进自主品牌轿车的研发、生产和品牌建设,加快推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整车和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及配套充电装备的研发与产业化。重点建设广汽乘用车二期、广汽菲亚特第二工厂以及广汽本田、广汽丰田、东风日产第三工厂、花都新能源汽车电池厂、增城北汽华南生产基地等重大项目。“十三五”时期,汽车工业产值年均增长7%,到2020年达5000亿元,自主品牌整车年生产能力达70万辆。(二)电子信息产业:重点抓好平板显示、集成电路、移动通信设备生产项目建设,培育壮大软件服务,推动广州科学城、天河科技园、黄埔新型平板显示产业基地、花都高新科技光电子产业基地、广州集成电路设计基地等园区建设。“十三五”时期,电子信息产业产值年均增长8%,到2020年达4200亿元。(三)石化产业:重点优化石化产业链,做精炼油产业,做强精细化工制造业。“十三五”时期,石化产业产值年均增长5%,到2020年达3300亿元。(四)先进装备产业:重点依托龙穴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产业园、大岗重大装备产业园、番禺和花都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园、广州数控和工业机器人产业园、广州飞机维修产业基地、黄埔智能装备产业园等若干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打造机器人和智能装备、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装备、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等先进装备制造业成为新的支柱产业。到2020年先进装备制造业产值达2300亿元。(五)都市工业:重点发展智能家居、绿色食品、时尚服饰、文体用品等,鼓励企业运用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绿色技术升级改造生产装备,优化组织结构,提高创新水平。到2020年,都市消费工业实现产值超过3000亿元,建成国内领先的时尚服装基地、智能家居基地。

二、推进制造业与信息化、智能化深入融合。(一)推进制造过程智能化,在重点领域试点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工业大数据平台、工业操作系统及其应用软件等应用示范工作。(二)提升产品智能化水平,在汽车、电子、装备等领域实施以信息技术深度嵌入为代表的智能装备(产品)试点示范项目,重点提升产品智能化水平与竞争力。(三)实施“互联网+制造”示范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制造企业面向产业链关联配套企业建设智能互联工厂,搭建制造需求与制造资源高度优化匹配的协同开发及云制造平台。

三、推动制造业服务化。(一)推动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发展品牌开发、研发设计、营销服务等价值链高端环节,鼓励制造企业设立工业设计中心。(二)发挥重点行业领域的示范引领作用,重点装备企业以服务产品全生命周期为目标,做好技术支撑、工程总包、故障诊断、检验检测、维护保养等产业链延伸服务,实现从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三)支持制造企业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分析等信息技术服务,发展移动电子商务、在线定制、线上线下等创新模式。

四、提升制造业国际化发展水平。(一)支持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战略合作等形式,获取境外品牌、先进技术、营销渠道等资源,鼓励优势企业加快发展国际总承包、总集成。(二)深化产业国际合作,积极对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大战略,鼓励企业参与沿线高铁、港口基础设施、运河等项目建设,以“工程”带动产业和产品出口。(三)推动产业国际合作由加工制造环节为主向合作研发、联合设计、市场影响和品牌培育等高端环节延伸。

五、加大实体经济政策支持力度。(一)整合现有财政资金,统筹安排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创新支持方式,发挥引导作用。(二)鼓励金融机构对先进制造业项目优先给予信贷支持,通过进入资本市场、互联网金融等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三)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改制上市、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四)强化用地支持,优化制造业用地政策,每年确保一定比例的土地指标用于制造业项目,对鼓励类项目优先保障用地。结合城市更新,鼓励中心区老工业园区提高容积率,实现活化利用。

第三节 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一、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一)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创新平台、示范工程及创业投资的支持。(二)形成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健康、新材料与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时尚创意产业5个两千亿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三)实施新业态培育计划,制定服务业新业态企业认定办法,重点扶持发展个体化诊疗、机器人、可穿戴设备、云计算与大数据、增材制造(3D打印)等五大新兴业态。“十三五”时期,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8%,到2020年达到4000亿元。

二、提升新兴产业支撑作用。(一)大力推进半导体、机器人、增材制造、智能系统、智能交通、精准医疗、高效储能和分布式能源系统、高效节能环保、光产业等技术创新和产业化。(二)全市每年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技术改造、市场拓展、品牌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财税扶持配套政策。(三)对符合建设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用地需求。

第四节 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

一、夯实农业的基础地位。(一)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二)创建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新建一批优势农业园区(基地),引导蔬菜、花卉、水果、水产养殖等优势种养业成片集中生产。(三)挖掘乡村禀赋,深化“一村一品”建设。(四)发挥城市科研优势,大力发展种子产业。着眼城市整体需求,发展设施农业。(五)构建完善的扶持和保护机制,做大做强生态农业。建立碳汇、水土涵养、垃圾消纳贡献指标体系,实施生态贡献权补偿措施,逐步推动发展生态贡献权交易。(六)加大生态功能区域建设,带动生态农业发展。

二、加快培育发展农业新型业态。(一)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设农村电商支撑体系,发展“互联网+农村购销”产业,提升农村交通通达水平,发展农村物流业。(二)建设特色农庄、主题农园、农活体验基地、乡村旅馆,串点成线对接重大旅游节点,发展依山临水阅林等乡村旅游业、健康休闲业。支持农家乐、渔家乐等行业发展提升,做好服务监管。(三)壮大提升农产品加工业,努力建设农产品优势品牌。(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稳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合作试点,建立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

三、全力提升农业设施水平。(一)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二)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鱼塘建设。提升农村水利服务种养实效和防洪排涝安全水平,进一步推进农村道路特别是备耕路网建设。(三)推动服务农业生产电力能源网络建设,支持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支持农业龙头企业生产实施装备改造升级。(四)完善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体系,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四、提高农业科技和信息化水平。(一)加强农业科技攻关,构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和示范基地。(二)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建设,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三)积极探索高效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督体系、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四)整合我市科技资源,依托科研优势发展现代种业。(五)推进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济、管理、市场流通等融合发展,推进农业物联网和大数据应用。

五、构建多样化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一)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机制,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深化农村集体经济体制改革,推动农村集体经济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二)积极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三)扶持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四)盘活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引导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五)拓展和完善农产品流通销售渠道,加快构建跨区域冷链物流体系。

第五节 大力发展海洋经济

树立蓝色经济发展理念,坚持陆海统筹,科学开发海洋资源,构建陆海协调、人海和谐的海洋空间发展格局。

一、优化提升传统优势海洋产业。积极发展远洋渔业,建设远洋渔业基地,做强海上航运物流,升级海洋船舶工业,拓展军用舰艇、钻井平台、水下机器人等领域。

二、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海洋生物医药产业以及海洋特色金融业,建设国家海洋科研基地和技术中心,搭建一站式产学研海洋科技综合服务平台。

三、打造海洋产业集聚区。以南沙新区为核心,与番禺、黄埔、海珠等区域互动发展,加强广州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广州南沙新区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重点发展海洋综合服务与高技术产业、特色滨海旅游与休闲渔业、海洋总部经济与专业服务,打造一批海洋产业集聚区。

第六节 促进产业集群集聚集成

一、现代服务业以集聚区为主体形态。以21个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为依托,推动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中心城区提升商务楼宇综合功能,合理利用原有工业用地和老厂房,着力打造总部、金融和科技集聚区。外围新城依托现有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加快建设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

二、制造业发展以产业区块为主体形态。以工业制造、高新技术制造主导产业的95个产业区块为依托,重点加快以天河区东部、黄埔区至增城区南部先进制造业为东翼,以南沙区、番禺区临港制造业为南翼,以白云北部、花都区及从化区西南部制造业为北翼的产业集聚带建设,推动制造业企业由小而散向园区化、集群化发展。以城市更新为契机,推动旧厂房、零散工业和村级工业园区成片改造,大力发展工业总部经济、服务型制造业和都市工业。

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基地为主体形态。以优化提升全市35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为依托,中部着力打造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大力引进互联网总部企业;东部建设以中新广州知识城、广州科学城等为重点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基地;南部推进建设以南沙新区、广州国际创新城为重点的新兴产业基地;北部建设以空港经济区为重点的临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

四、现代农业以示范园区为主体形态。以番禺海鸥岛现代渔业园区、增城小楼人家农民集约创业农业园区、从化万花园现代农业示范区、白云区空港农业综合示范园区、广州花卉之都现代农业园区等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为重点,推进优势产业向现代农业园区、重点“菜篮子”基地和特色产业板块集中。

第七节 加强质量标准和品牌建设

(一)树立质量立市理念,鼓励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积极推进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一批标准化示范单位,加快建设公共检验检测与认证平台,打造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二)完善服务业标准化的激励机制,突出抓好商贸、会展、信息、物流、金融、科技、旅游、服务外包、教育培训、社区服务等领域标准的制(修)订、实施与推广,提高“广州标准”的国内外影响力。(三)实施质量强市和品牌战略,强化重点产品质量监管和风险监测,开展支柱产业和重点行业质量提升行动,提升广州产品质量竞争力。设立品牌培育专项资金,擦亮“老字号”,新增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支持企业培育国际品牌,推动“广州产品”向“广州品牌”跃升。

第七章 发展网络经济,拓展转型发展新空间

牢牢抓住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革命新机遇,大力发展高效安全网络经济,加快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进互联网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广泛应用,建设枢纽型国际信息港,促进大数据应用,建设智慧城市,抢占未来竞争制高点。

第一节 提升信息基础设施水平

一、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信息基础设施。(一)提升高速宽带建设水平,大幅扩容升级互联网骨干网、城域网和国际出入口宽带,建立畅通的国际通信设施。到2020年,城市家庭平均接入带宽达到300Mbps以上,农村家庭平均接入带宽达到50Mbps以上。(二)加快建设无线宽带,实现城乡重要区域和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全覆盖。(三)推进光网城市建设,推进城市新建小区100%实现百兆光纤到户,加快推进既有小区光纤改造,大力推动光纤到村。到2020年底,实现所有城中村光纤全覆盖,所有行政村和20户以上自然村光纤到村。(四)超前布局下一代互联网(IPv6),加快物联网、云计算等新型应用方式为核心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4G网络全覆盖。积极推进5G和超宽带关键技术研究,启动5G网络商用。

二、拓展信息应用广度和深度。(一)深入推进国家三网融合试点,加快广电、电信双业务商用化进程。(二)加快发展国家超级计算广州中心,推动超级计算在科技创新、智能制造、互联网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三)支持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呼叫中心、云计算中心等平台建设,提升信息数据存储和服务能力。

第二节 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

一、推动“互联网+协同制造”。(一)推动基于网络化的工业设计创新,推行众包设计、产品众筹等新模式,支持工业设计云平台建设和应用推广。(二)发展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定制、线上线下、柔性制造等新兴制造模式。(三)推进产业链协同互联,鼓励制造业龙头企业面向产业链,打造以行业云平台为支撑的智能互联工厂,实现跨区域、分布式协同制造。

二、推动“互联网+新业态”。(一)“互联网+商务”要加快推进“1+1+9电子商务与移动互联网集聚区”建设,打造千亿级电子商务集聚发展区,积极发展移动电子商务。(二)“互联网+物流”要依托南方现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构建广州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促进跨行业、跨区域物流信息互通,将电子口岸建成公共口岸管理共享平台,提高通关效率。(三)“互联网+普惠金融”要推动互联网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支持传统金融机构发展网络银行、网络信贷、网络证券、网络保险、互联网理财产品、网络消费信贷等新产品。(四)“互联网+创意设计”,打破传统创意设计产业局限,打造线上创意设计智慧新平台。

三、推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加快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突破,促进人工智能在智能家居、智能终端、智能汽车、机器人等领域的推广应用。支持安防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发展和推广图像精准识别等大数据分析技术,提升安防产品智能化服务水平。

四、推动“互联网+公共服务”。(一)升级优化治安视频监控系统,构建网格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二)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建设,建设覆盖城乡的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推广远程医疗和健康咨询保健智能运用。(三)完善城市管理基础数据库、智能管理监控识别数据平台,推进智慧化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应用建设。(四)推进水电煤气、人口计生、物业管理等社区服务智能化,发展在线办理、在线阅读、居家养老、家庭病床、应急救助等领域信息便民化服务。(五)加快互联网在交通领域的深度融合,着力提高交通运输资源运输效率、管理精细化水平以及行业服务品质。(六)完善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网上信访大厅建设,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广州政府在线公共服务体系。

第三节 打造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

(一)对标国际先进创新区域,促进互联网创新要素集聚,支持基于互联网的各类创新和平台经济发展,支持基于互联网的各类创新,形成广州科技进步新引擎。(二)建设互联网领军企业总部基地,抓紧完善集聚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三)重点引进一批国内外互联网总部企业,引领和培育一批本土互联网经济领军企业,带动互联网企业集聚集群发展。(四)发展各种形式的互联网众创空间和孵化基地,完善基于互联网创新的相关配套服务设施,发展互联网与实体相结合的众创金融平台,营造互联网创新发展良好生态环境。(五)推动人才集聚和产业发展融合,促进互联网企业在竞争合作中加速成长。

第四节 加快大数据广泛深度应用

一、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利用。(一)建立政府数据保障机制,完善自然人、法人、空间地理信息、电子证照和公共信用信息等五大基础数据库,推进统一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全覆盖,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共享数据库,满足政府部门之间、政府和社会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需求。(二)推进政务信息便民利民措施,建立全市互联共享统一的政府信息服务体系,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三)探索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和服务创新的管理机制,制定大数据收集、开发、应用、管理等标准规范,建立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合理适度向社会开放,推动社会各界利用大数据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公共服务创新。(四)开展政府治理大数据应用试点,实现基于数据的科学决策,推动政府治理精准化。

二、构建大数据产业生态体系。(一)依托广州超算中心及广州数据资源集中优势,研究设立大数据研究机构,引领全国大数据科学领域基础研究。(二)加快推进中国移动南方基地、中国电信亚太信息引擎、中国联通国家数据中心等互联网数据中心建设,建成面向全国乃至亚太地区的云计算公共平台和大数据处理中心。(三)争创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和数据交易市场试点,组建广州大数据交易中心,形成一批信息消费领域新兴业态。(四)打造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数据应用开发云平台,支持龙头企业牵头建立大数据应用服务联合体,鼓励大数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五)建设大数据产业基地,形成数据存储、云计算、数据处理、数据安全、数据外包服务产业集群,培育一批大数据和云计算领军企业。

第五节 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和监管

(一)完善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监测评估、联合监管和协调机制,加强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和用户个人信息保护。(二)建设政务信息安全监管平台,完善政府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安全管理,保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安全。(三)增强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等基础信息网络安全,加大无线电安全管理和重要信息系统无线电频率保障力度。(四)开展网络安全应用示范,鼓励信息安全技术研发,大力发展信息网络安全相关产业。

第八章 全面深化改革,率先构建发展新体制

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投资便利化和贸易便利化,率先形成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全国深化改革中走在前列。

第一节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一)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政府职能配置,加强政府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强化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各类政策必须服务于发展全局需要。(二)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理顺市、区、街道(镇)相关职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事权与财权相匹配、执行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三)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以政事分开、管办分离为原则,理顺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关系,推动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实行市、区、镇三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动态调整和监管制度,建立市、区、镇(街道)、社区(村)四级行政审批联动机制,全面取消非许可行政审批类别,依法精简行政许可事项。(二)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权力清单的公布工作。建立全市统一的行政审批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统一事项清单、统一审批标准、统一项目编码、统一网上办公。(三)推进行政许可审批标准化建设,推行“一窗式”政务服务,严格履行承诺的办理时限。(四)以“多规合一”和优化审批流程为抓手提高规划协调和审批效能,构建和完善全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统一信息共享和管理平台,实现部门行政审批联动,加快推动项目落地。(五)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功能,实施工商登记业务“全城通办”,改革居民办证“一卡通”制度。(六)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清理和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三、完善政府公共服务体系。(一)规范公共服务行为,公布市政府各部门实施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明确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范围、目录、具体规则和监管办法。(二)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合同履约管理和绩效管理,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以需求为导向,采用政府购买、管理合同外包、特许经营、优惠政策等方式,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引导和社会充分参与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第二节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重组整合。(一)完善国有资产统一监管体系,从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实施“清单管理”国资监管模式。(二)全面推进并完成全部监管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工作,强化监事会监督,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完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三)重点考核商业类企业经济效益,对公益类企业实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考核。(四)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底提高至3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达到28%。(五)通过结构调整、重组整合、资本运作、项目投资等手段,推动国有资本优先向重点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产业、优势企业集中,实现国有资本优化布局和保值增值。鼓励已上市国有控股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加强国有股权流转。

二、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一)鼓励国有企业和民营、外资等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二)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发展股份制经济,积极支持推动运营规范、实力较强的企业辅导改制,到境内外证券交易所发行股票上市或到“新三板”挂牌,推动非上市资产向上市公司集聚,使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成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途径和主要形式。(三)试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四)健全公有制经济产权管理制度体系,严格履行资产评估报告备案和核准制度。

三、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一)消除对非公有制主体的差别待遇和各种隐性市场壁垒,积极引入非国有资本,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企改制上市、重组整合,做好民营经济服务。(二)制定完善各类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具体办法。适时公布民间投资、工业、商业和基础设施领域负面清单。(三)鼓励非公有制企业以股权、知识产权等非货币方式扩大投资,加快产权制度创新。(四)激发企业家精神,打造一批具有自主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骨干企业。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

第三节 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一、完善以市场为主的价格形成机制。(一)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加强价格监管工作。(二)加快价格改革步伐,深化电力、水、天然气等能源资源价格改革,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公平交易。(三)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四)健全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在经营者自主定价领域,对经济社会影响重大特别是与民生紧密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依法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监管办法;对存在市场竞争不充分、交易双方地位不对等、市场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的领域,研究制定相应议价规则、价格行为规范和指南。(五)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到2020年,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基本建立。

二、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一)健全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二)率先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逐步允许农村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平等进入非农用地市场,形成统一、公平的土地公开交易平台,建立统一土地市场下的地价体系。(三)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机制,建立合理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四)完善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制度。

三、建立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一)整合工商登记、行政审批、执法监管等信息资源,变单一执法为综合监管,注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二)引入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建立商事合同司法纠纷速调速裁和联调联解机制。(三)推行国际商事仲裁制度,依托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建立与港澳对接的调解机制,完善仲裁调解程序。

第四节 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一、建设覆盖全市的信用信息系统。(一)完善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促进行业或部门间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二)建设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加快信用信息整合共享,推动“信用广州网”升级改造成为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南沙自贸试验区企业信用平台。(三)构建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四)研究启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立法工作。

二、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一)鼓励社会征信机构加强对已公开政务信用信息和非政务信用信息的加工应用,丰富信用服务产品供给,促进信用服务业机构集聚发展。(二)推动政府部门率先在社会管理类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引导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积极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三)加强信用服务市场监管,规范信用服务机构运作。

三、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一)切实推进政府、司法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六大信用主体诚信建设,带动提升我市诚信水平。(二)健全守信“红名单”制度,实施政府部门在履行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责过程中依法提供“绿色通道”等激励政策,弘扬诚信精神。(三)综合运用行政、司法、行业、市场和社会手段,强化对失信者的联合惩戒。

第五节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一、创新政府投资管理。(一)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监督管理等规章制度,实施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行政审批清单、政府监管清单管理,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落实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提高投资有效性。(二)完善政府投资决策机制,强化发展规划对政府投资计划的引导,滚动形成完善的投资项目库,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和资金平衡统筹机制,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全流程监管体系,创新投资控制指标评价体系,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三)优化公共资源竞争配置机制,实现公共资源使用效益提高和竞争公平。

二、完善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一)创新政府投融资机制,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和杠杆作用,公开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完成全市PPP项目梳理并建库管理。(二)加快推进基础设施资产的整合优化,逐步实现相关资产的证券化。(三)完善政府投资、购买服务和协议价格机制,实现政府投资从“补建设”向“补运营”转变。(四)充分用好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政策优势,积极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在发债规模、发债范围等方面争取国家支持。

第六节 加快建设现代财政制度

一、调整完善市区财政管理体制。(一)按照权责对称、合理分担、协调平衡的原则,推进事权在市与区之间的优化调整,科学制定市区两级政府事权清单,划分市区财政承担的支出责任。(二)制定强区的激励政策,激发区作为发展主体的积极性。逐步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市区财政管理体制,促进各区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健全财政预算管理体系。(一)完善全口径的政府预决算编报体系,建立覆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和财政专户资金预算的预算体系。(二)逐步建立预算编制科学完整、预算执行规范有效、预算监督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三)研究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衔接,并强化发展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逐步建立3年以上滚动式预算支出项目库,实现年度间财政资金项目安排的滚动式管理和跨年度预算收支平衡。(四)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和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严格控制专项资金规模,优化转移支付资金结构,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五)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六)完善财政投资评审和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三、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和预警机制。(一)加快建立“举债有度、管债有规、偿债有方、用债有效”的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二)政府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存量债务化解力度,建立风险预警机制,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第七节 提高管理科学化水平

一、推进管理机制创新。(一)强化规划、计划、组织、领导、控制等管理职能,优化管理资源配置,推动管理重心下移。(二)构建权责明晰、管理科学的管理新体制,调动区作为发展主体的积极性。

二、加强专业化管理。(一)善于运用专业思维、专业素养和专业方法,向管理要质量、要效率、要效益。(二)决策层面要科学缜密,坚持做正确的事;实施层面要提高执行力,确保把事做正确。

三、强化网络化管理。(一)强化网络思维,广泛深度运用信息化、数据化管理手段,打破信息孤岛,推动信息互动、资源共享,加快实现从传统粗放管理向信息化数据化管理转变。(二)加强社会各界的协同与合作,确保城市的经济系统、社会系统、环境系统和安全系统协调运转。

四、要推进精细化精益化管理。(一)增强任务观念、责任意识,培养各级公务人员精细的工作作风,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公共管理服务效能。(二)实现任务分解具体化、工作流程程序化、绩效评价标准化,确保管理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岗位、落实到时间节点。

第九章 以南沙新区和自贸试验区为牵引,构建高水平对外开放经济体系

以自贸区战略为根本定位,对接港澳、面向全球,全面落实《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和《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建设实施方案》,复制推广新区和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形成自贸试验区与国家新区“双区”相互促进、相互支撑格局,建设对外开放大平台。

第一节 构建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构建与国际对接的制度框架。(一)实施建设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围绕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积极对接港澳和国际通行规则,全面实施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为核心的内外资投资管理制度,以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进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管理制度,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为目标的金融创新制度,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加快形成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规则体系和制度框架。(二)全力争取国家支持政策创新,发挥新区和自贸试验区部际联席会议作用,形成“双区”政策叠加优势。

二、优化营商环境。(一)贯彻落实《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二)依托南沙自贸试验区法院,建立专业化审理机制,探索建立涉港澳案件会商协调机制。(三)完善国际仲裁、商事调解机制,以广州国际航运仲裁院、广州金融仲裁院南沙分院为依托,及时、独立、公正地解决相关国际商事纠纷。(四)推进广州知识产权仲裁院南沙分院在自贸试验区内开展知识产权调解与仲裁服务,研究知识产权仲裁与司法保护有效衔接机制。

第二节 建设高品质空间载体

一、高标准细化落实规划。落实自贸区战略,突出广州“三中心一体系”核心区的功能定位,细化落实片区内7个区块功能定位和重点发展任务,充分考虑生态保护和环境容量,规划好各区块的功能、业态和产业布局,彰显生态宜居优势。

二、提升区域交通枢纽地位。加快建设南沙至广州中心城区快速轨道交通,全面推进已规划的地铁、城际、国铁、高速公路、商务机场等项目建设,加强与周边地区的互联互通,完善区域路网体系,把地理几何中心变成交通中心。

三、加快形成城市形态和功能。加快发展明珠湾起步区、蕉门河中心区,加强城市景观设计,合理布局医疗、教育和社会公共服务等资源,借鉴港澳、新加坡等地先进的社会管理经验,不断完善城市生活服务功能。

第三节 打造现代产业新高地

一、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一)建设特色金融服务区,大力发展航运金融、跨境金融、融资租赁,加快发展互联网金融、科技金融、财富管理,探索发展碳金融等新业态。(二)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做大做强航运物流、跨境电子商务、工业设计、供应链管理,积极培育游艇展览等专业会展,加快发展检验检测、会计、咨询评估、投资管理、人力资源等专业服务业。(三)培育壮大滨海旅游和健康服务业,打造邮轮游艇旅游品牌。

二、大力发展高端制造业。(一)打造千亿元级汽车产业集群,发展乘用车整车、发动机、电子控件系统和关键零部件生产,建设国际汽车航运综合服务枢纽,打造汽车进出口大通道。(二)发展核电设备、新型发电和输变电设备、盾构机设备、数控设备、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等高端装备,建设国家重大成套技术和装备产业基地。(三)积极发展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和智能制造产业。加快发展第三代半导体芯片、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3D打印材料、智能机器人等新兴产业。

第四节 更好发挥辐射带动功能

一、实现南沙新区加快发展。(一)全面深化与港澳合作,规划建设粤港深度合作区。(二)完善公共服务配套,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促进生活服务便利化。(三)集聚高端人才和高端产业,提升南沙新区在国际航运、国际贸易和国际物流等方面的综合服务功能和核心竞争优势。

二、引领珠三角外贸转型升级。(一)建设集大宗商品贸易、结算、金融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交易中心和国际采购配送中心,拓展国际中转业务,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保税交易和结算业务,提升国际贸易层次和能级。(二)搭建服务于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技术研发、工业设计、知识产权等公共服务平台,扶持和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通关、融资、退税、国际结算等服务。

三、服务内地企业和个人“走出去”。构建“走出去”政策促进、服务保障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企业和个人境外投资“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支持企业统筹开展国际国内贸易,支持个人到境外投资。

四、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创新成果。以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为重点,将自贸区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至南沙新区和其他重点功能区及行政区,加快形成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第十章 深度参与全球竞合,建设“一带一路”战略枢纽

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实施广州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行动计划,全面加强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务实合作,加快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开放型经济体制机制,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

第一节 积极建设“一带一路”

一、强化“一带一路”基础设施支撑。主动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在“六廊六路多国多港”框架下,加快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工程。(一)依托南沙国际海港和白云机场国际航空枢纽,推动建设海上物流大通道、海上丝绸之路空中走廊、数字海上丝绸之路。(二)建设大田铁路国际物流基地,加快开通穗新欧国际班列。(三)建设广州—香港物流超级干线,实现香港机场与南沙保税港区一站式空陆联运。

二、务实开展重点领域合作。(一)积极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建设,拓展我市商贸、金融、会展、现代物流等服务业辐射半径,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港口城市和中心城市建设境外广货展示展销中心、商贸城和物流园区。(二)积极推动国际产能合作,支持机械、电子、家电、汽车、纺织、食品、医药、家具等产业到泰国、越南、马来西亚、印尼等合作设立生产基地、营销网络和区域总部。(三)加强能源资源开发合作。加强与印尼、马来西亚、缅甸、老挝、巴基斯坦等资源丰富国家在矿产资源深加工领域的合作,以马来西亚、印尼、文莱、卡塔尔等国为重点发展液化天然气贸易,推动企业在泰国、马来西亚、印尼等国设立天然橡胶加工和种植园区。(四)密切联系海外侨胞侨商,用好海外广州籍社团、华人社团资源和力量,打造海外华人华商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合作平台。

三、打造重要国际合作平台。(一)南沙新区:探索设立海上丝绸之路广州合作平台与机制,以龙穴岛为载体打造成为海上丝绸之路合作重要节点。(二)中新广州知识城:争取上升为中新国家级双边合作项目,重点吸引新方企业来穗投资发展高端制造业及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实施电子政府、教育培训、社区管理服务等中新软件合作项目。(三)广州开发区中欧区域政策合作试点地区:围绕科技创新、教育培训、知识产权、能源与环境保护、城市建设管理等重点领域选择与欧盟国家多个地区、城市或园区进行合作。(四)广州开发区中以高技术产业合作重点区域:开展电子信息、生物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创业投资、孵化器运营、创新体系、智慧城市等方面合作。(五)广州国际创新城:开展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合作项目。(六)中国(广州)中小企业先进制造业中外合作区:以我市国家级经济功能区为核心载体,促进广州制造、广州资本与国际高新科技创新成果有效对接。(七)国家侨梦苑:打造华侨华人科创基地、创业特区和交流合作示范区。

第二节 着力促进优进优出

一、优化进出口和利用外资结构。(一)优化加工贸易与一般贸易结构,提升加工贸易层次,引导加工贸易向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发展。做大做强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巩固我市旅游、运输和商业服务等行业在服务贸易中的规模优势,扩大软件、技术、文化、医疗服务出口,培育通讯、金融、信息、出版、传媒、咨询等高技术、高增值的服务出口。提升电子商务、市场采购等新业态在贸易中的比重。(二)优化进出口产品结构,培育更多以质量、技术、品牌、服务等要素取胜的出口商品,促进先进技术、重要装备、重要资源、原材料进口。(三)优化外经贸市场结构,提高欧美等发达国家引资比重,加大与中东、非洲、拉美等新兴经济体的投资贸易规模。

二、以新业态引领外贸新发展。(一)积极推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支持公共服务平台、海外仓、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保持跨境电商在国内的领先地位。(二)加快保税物流、融资租赁等业务发展,积极推进汽车平行进口试点。(三)推进国家内外贸结合专业市场试点,培育若干个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促进市场采购贸易发展。(四)积极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完善和拓展供应链服务。

第三节 大力引资引技引智

一、加强专业化招商。(一)推进产业链招商,深入研究各类产业的产业链、价值链和供应链及其国际性关联企业,明确主攻方向,绘制产业集群及招商路线图,通过招商实现“建链、补链、强链”。(二)借助国际性平台开展高端招商,用好广州国际投资年会、达沃斯高端圆桌会等招商平台,整合市、区招商资源,开展主导产业和特色专题招商。推动全方位城市营销,吸引更多国际性专业研讨交流活动、国际会议在我市举办。(三)推进靶向招商,围绕总部、金融、科技三个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瞄准央企、500强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建立招商引资目标库,开展有针对性的投资促进和项目推介。(四)推进市场化招商,探索建立广州市招商联盟,构建多元化招商网络体系。(五)加大科技招商和人才招商力度,加大与国际国内知名学府和科研院所合作,以项目合作带动技术和人才引进。

二、完善保障机制。(一)加强重点载体建设。加强国家级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自主创新示范区,及各类产业基地建设,发挥聚集效应和规模效应。(二)健全重大项目招商协调促进机制,实行招商信息资源共享,对涉及多个区的在谈项目实行“联席会议统筹认定、指定区牵头负责、配合区协同”,有效减少市内招商项目同质恶性竞争。(三)配强专职招商队伍,强化招商激励机制,多渠道引入高端招商专业人才,以市场化方式扩大、强化专职招商队伍。

第十一章 深化区域合作,服务全省带动泛珠

牢固树立服务他人就是服务自己、服务周边就是服务广州的理念,坚持远交近融,主动发挥国家中心城市和省会城市辐射带动功能,引领珠三角优化发展,带动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融合“两圈”(广佛肇清云韶经济圈、粤港澳优质生活圈),拓展“两带”(高铁经济带、珠江—西江经济带),把区域合作与拓展发展新空间、培育发展新动力有机结合起来。

第一节 建设广佛肇清云韶经济圈

一、深入推进广佛同城化。(一)加快交界地区同城化步伐,大力推进荔湾—南海、花都—三水、番禺—顺德广佛同城化合作示范区建设。(二)强化两市交通同城化,重点推动白云机场、广州南站、佛山西站等交通枢纽之间的无缝衔接。(三)重点加强汽车、金融、物流、装备制造等领域合作,大力促进广州现代服务业、佛山先进制造业的融合发展。(四)深入开展广佛交界河涌整治、大气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合作。(五)提升两市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一体化水平。

二、加速推进广清一体化。(一)加快广清城际轨道、广清高速扩建、佛清从高速北段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白云机场、广州北站等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共享。(二)共建广州北江引水工程,全面开展北江水资源保护利用、大气污染治理、生态屏障建设等环保领域合作。(三)以共建广清产业园、空港经济圈、广清旅游集聚区等为抓手,推动产业协同发展。(四)有效推进两市就业、社保等公共服务共建共享。

三、全面推进经济圈协调发展。(一)参照广佛肇经济圈成功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广佛肇清云韶经济圈工作机制,统筹各市发展规划战略,充分发挥各市比较优势,务实推进各方合作。(二)发挥经济圈龙头城市作用,以广佛同城化、广清一体化为重点,以重大合作项目为抓手,携领肇庆、云浮、韶关加快发展,将经济圈建设成为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地区协同发展的典范。(三)推进珠三角一体化发展,以南沙港铁路、穗莞深城际、广佛江珠城际、中南虎城际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互通为突破口,加强广佛肇与深莞惠、珠中江经济圈基础设施的对接融合,增强珠三角区域的国际竞争力。

第二节 主动辐射带动粤东西北

一、对口帮扶梅州清远加快发展。以帮扶发展为核心,聚焦产业园区扩能增效、中心城区扩容提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民生事业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广州技术、管理、资本等优势,聚焦产业和项目建设,强化招商引资,深化区县结对帮扶,切实落实扶贫开发双到,力争帮扶梅州清远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带动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部署,充分发挥广州辐射带动作用。(一)积极发挥省会城市龙头作用,协同推进广汕、深茂铁路、广河、广湛客运专线等铁路建设,打通广州连接粤东西北地区的高速铁路通道,推动粤东西北加快融入珠三角。(二)引导在穗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参与粤东西北地区在文化旅游、健康养生、特色农产品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增强粤东西北地区发展能力。(三)充分发挥我市教育、医疗、科技资源优势,加强与粤东西北地区合作交流。

第三节 推进穗港澳台合作上水平

一、推进穗港澳深度融合。(一)以南沙新区和南沙自贸试验片区为重点,加快落实CEPA(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先行先试系列措施,重点深化金融、专业服务、商贸会展、现代物流等服务业合作,推进粤港澳离岸数据试验区建设,实现与港澳全面合作。(二)充分发挥天河中央商务区、海珠琶洲会展中心区作为首批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省级示范基地作用,大力推动广州保税区(黄埔)、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番禺莲花山服务贸易综合产业区等3个市级示范基地建设,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深度推进与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三)携手澳门共建葡语系/西语系国家经贸园,建设葡语系/西语系国家商品展示销售综合平台,共同发展商贸服务、产品展示、进出口贸易等。

二、共建粤港澳优质生活圈。(一)与港澳合作开展珠江口海域海洋环境整治。(二)加强与港澳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社会管理服务方面的对接。(三)推进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建设,完善粤港澳(国际)青年创新工场和广州南沙(国际)创业基地的创业服务,吸引港澳地区居民在广州创业和居住。

三、推进穗台合作深入发展。(一)充分发掘穗台两地产业互补优势,加强经贸合作,加大对台引资引技引智工作力度,促进台商投资转型升级。(二)优化台商投资经营环境,保障台商合法权益,支持台资企业拓展境内外市场,积极构建对台投资服务平台。(三)抓好穗台科技、文化、教育、学术、青年、基层、媒体以及民间等领域合作,推进穗台交流上水平。

第四节 当好泛珠全面合作领头羊

一、引领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一)积极推动珠江—西江黄金水道建设,完善和扩大高等级航道网络,加强与肇庆、梧州、贵港、南宁等港口分工协作,助推我市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二)建立旅游战略联盟,整合旅游资源,共同推进旅游业发展。(三)完善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与经济带沿线城市合作共建产业园区,建设华南企业新业态总部经济基地。

二、推进形成高铁经济带。(一)加强与长沙、南昌、南宁、贵阳等高铁沿线城市在海铁联运、空铁联运等领域合作,提升我市空港、陆港、海港辐射和集散功能。(二)建立广州与高铁沿线城市招商、投资双向服务机制,在商贸会展、旅游、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领域开展深层次合作,推动产业优势互补和互动联合。(三)加强与高铁沿线省会城市人才合作,引导异地高层次人才采用柔性流动方式,到我市从事咨询、科研、技术合作等,促进人才资源共享。

三、辐射带动泛珠地区发展。(一)落实国务院《促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与泛珠区域城市合作,务实推进区域市场体系、基础设施体系、区域创新体系、新型城镇体系和合作机制建设。(二)依托广州南站商务区等重大平台,建设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永久会址及泛珠合作产业园区,发展专业会展博览业和商务服务业,建设泛珠地区生产性服务业合作发展核心区和示范区。(三)充分发挥南沙自贸试验区在加强与泛珠地区航运物流、口岸通关、跨境电商等方面合作的平台作用。

第十二章 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

以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为抓手,整体推进国际航运枢纽、国际航空枢纽和国际科技创新枢纽建设,坚持网络建设与枢纽建设并重,重点发展国铁、城际、地铁、高快速路线网工程,优化客货运枢纽布局,实现与周边城市对外高速互达,城市内部互联互通,建成布局合理、层次清晰、功能完善、衔接顺畅、管理智能的综合交通体系,打造枢纽城市和公交都市。

第一节 强化中心城市枢纽功能

一、完善广州铁路客运枢纽布局。(一)提升铁路客运站的高铁承载能力,完善与城际轨道交通、城市轨道交通、公路的衔接,推动构建由广州站—广州东站联合枢纽、广州南站、广州北站、增城站、佛山西站、新塘站、南沙站组成的广州铁路客运枢纽新格局。(二)大力推进广州火车站和广州东站一体化联动,积极推动两站改扩建工程实施。结合高铁引入广州站、广州东站,将广州火车站改建为面向全国的高铁中心枢纽车站。(三)扩建提升广州北站,增加广州北站东西向高铁客运专线的接入,实现与白云国际机场空铁联运。(四)强化广州南站高铁枢纽辐射带动功能,基本建成南沙、增城、新塘铁路客运站,推动广州东部交通枢纽建设,增强城市“南拓”和“东进”的支撑和服务能力。

二、打造广州铁路货运枢纽。(一)按照“客在内、货在外”的思路,结合产业集聚区规划,整合中心城区既有铁路货运站,推动铁路货运站场及物流园区向外围城区布局,完成中心城区内大中型货运场站外迁。(二)建设形成以江村编组站为核心的铁路货运线网。大力推进广州集装箱中心站、南沙万顷沙物流中心、增城铁路货站的建设,构建辐射华东、华中与西南、珠三角地区集装箱中转、联运、区域性物流配送的全国性铁路货运枢纽,与南沙海港实现联动发展。

三、加快轨道交通综合换乘枢纽建设开发。(一)以广佛环线和地铁11号线“双环”串接主要交通要点,形成白云机场、广州站、广州南站、广州北站、南沙站、琶洲站、竹料站、莲花站、白鹅潭(芳村)为主体的城际轨道交通综合换乘枢纽体系,实现城际轨道、地铁线网与主要客运枢纽节点一体化接驳换乘。(二)充分利用大型客运枢纽商业价值,以TOD模式(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模式)推进广清、穗莞深、佛莞等城际轨道线站场以及地铁重大换乘枢纽和车辆段周边区域进行综合开发。

第二节 完善城市综合交通网络

一、拓展铁路枢纽的通道和网络。(一)规划建设湛江—肇庆—广州—河源—梅州客运通道、京九客专支线(赣深客专广州增城联络线)、贵广客专广宁至广州北站联络线、广州东北客运支线(增城至广州北站),打通广州铁路枢纽东西向通道,实现广州与粤东西地区快速交通联系,完善衔接西南地区、北部湾地区、海西经济区、长三角地区、京津冀地区战略大通道。(二)加快广汕客专、深茂铁路等高快速铁路项目建设,增强广州铁路枢纽往东部、西部沿海方向辐射力。(三)充分发挥广州铁路枢纽与南沙海港枢纽叠加优势,完成广州枢纽东北货车外绕线和南沙港铁路项目建设,推进广茂铁路电气化建设、广深铁路改造,发挥广珠铁路功能,打通粤赣皖苏、粤黔滇川、粤桂海铁联运物流通道。

二、推进珠三角城际轨道线网一体化建设。(一)推动城际铁路直接接入中心城区,完善外围城际轨道走廊,加强中心组团与周边城市快速交通的衔接。(二)加快建设广清、广佛肇、穗莞深及琶洲支线和南延线、中南虎、佛莞城际、广中珠澳、肇顺南、广佛江珠、广佛环等城际轨道项目,推动城际轨道交通线与城市地铁、有轨电车、快速路无缝衔接,构筑以广州为核心的珠三角1小时生活圈。(三)规划建设一批新的城际轨道交通项目,进一步加强广州与省内各城市的互联互通。

三、构建绿色快捷的城市轨道交通线网。(一)进一步增强城市轨道交通对城市发展的支撑作用,持续改善市民交通出行。到2020年,建成开通城市轨道交通里程超过520公里,形成“环线+放射线”地铁线网。推进新一轮地铁线网规划建设,分期启动建设15条(段)、里程规模413.5公里的地铁新线,实现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全市联通、市中心与外围主要城区快速互达,有效疏解中心城区人口、改善中心城区交通,并与珠三角城际线网形成有效衔接。重点构建时速200公里以上的南北向城市快速轨道交通走廊,加快地铁18号线、22号线建设,构建南沙和空港为两端、连通穗莞深城际琶洲支线及南延线与广佛城际东环线的城际快轨通道,引导和整合中心城市功能沿走廊向南部重点开发地区拓展。(二)加快发展“安全、便捷、舒适、低碳、经济”的现代新型有轨电车中运量轨道系统,充分发挥新型有轨电车对城市轨道线网的衔接加密作用。建设琶洲创新区加密线、荔湾广钢新城线、海珠线等新型有轨电车项目。在南沙、黄埔、增城、从化、番禺、白云、花都等区的重点功能区适当超前规划建设新型有轨电车线网。

四、实现高快速路网一体化。(一)加强中心城区关键节点道路设施建设,打通中心城区与外围新城交通瓶颈,增加及改造进出城通道。完善主干路网,加快推进机场第二高速、北三环高速(二期)、南大干线、花莞高速、广佛肇高速、广花快速、深(广)中通道及其连接线等高快速路项目建设。(二)强化高快速路与机场、海港、铁路主要客运枢纽联系,改善重大基础设施与周边地区交通衔接,建成“四环十九射”高快速道路网。

五、提高市政道路网通达性。(一)加强区域内部道路与对外通道的衔接,完善南沙新区、空港经济区等重点功能区骨架路网,加快广州大道快捷化改造、海珠区环岛路、新广从路快速化改造、白云区空港大道等项目建设。(二)加大对交通拥堵路段治理力度,实施如意坊放射线系统工程(一期)、临江大道东延线、黄埔疏港道路网络等一批市政路桥工程,打通交通瓶颈。

第三节 优化交通管理和出行方式

一、提高城市智能交通管理水平。(一)坚持公交优先,保障公交优先路权,优化公交线网,建设港湾式公交综合换乘枢纽,完善公交站点信息组织和标识系统。(二)实现公交信息数据的融合和深化应用,完善公交GPS(全球定位系统)智能调度等智能交通管理系统,提高面向市民的智能化公交服务应用服务。(三)采用大数据技术,适时发布重点交通路段交通路况,完善主干道交通可变情报板和停车引导屏设施,引导车辆提前分流。(四)合理控制汽车保有量,探索弹性工作时间、错峰工作等模式,缓解“钟摆式”交通流动。

二、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一)提高停车位配建供应比例,结合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地下空间开发及配套设施工程利用,加快琶洲、广州南站、广州国际金融城起步区等一批大型地下停车场建设。(二)建立合理的停车土地供应、收费、建管、投融资机制和优惠政策,积极发挥停车价格杠杆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经营公共停车场,推动停车发展社会化、产业化。(三)结合“停车场市场化运作”和“互联网+停车”等资源配置理念,鼓励各类型停车场对外开放,实施错峰停车,提高停车位周转率和使用率。鼓励推广建设智能、高效、节省土地资源的立体机械式停车位(库、楼),进一步提高停车位供给。

三、完善城市慢行系统。(一)编制慢行系统发展规划和空间规划,合理规划和完善人行道、人行过街设施,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与居住区、公交枢纽、重要文体和商业等公共设施的无缝衔接,完善照明、标识设施,形成连续、系统的城市步行系统。(二)扩展城市慢行通道,结合珠江沿岸及河涌两岸生态景观建设,打造绿色的滨水慢行系统,加强城市、区域、社区三级绿道网络的贯通和连接。(三)总结金沙洲、黄埔区大沙地等慢行系统示范区试点工作,以慢行路网串接社区公共设施,增加社区空间,增强社区间联系。(四)推广公共自行车项目,合理布设服务点,实现与公共交通的良好衔接。

第十三章 协调城区联动,实现均衡互补发展

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尊重城市发展规律,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科学统筹中心城区和外围新城的联动发展,强化规划引领管控,提升城市建设质量,推进城市精细化、品质化管理,稳步推进城市更新,打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环境。

第一节 发挥各区发展主战场作用

一、优化提升中心城区功能。(一)荔湾、越秀、天河、海珠、白云、黄埔等中心城区要完善总部、商务服务、商业贸易、科技创新、文化引领和综合服务功能,形成商务区网络,强化高端要素集聚和辐射能力。(二)疏解非中心城区功能,抑制高强度开发,适当降低居住比例,结合分工协作和功能多元的城市公共中心和专业中心,推动商业、办公、居住、生态空间和交通枢纽的合理分布和综合利用开发,引导人口、交通、制造业向外围城区疏解,缓解“大城市病”。(三)注重历史文化风貌保护,推动城市更新与创新驱动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宜居环境改善有机结合,完善公共设施和公共绿地配套,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环境品质。

二、促进外围城区扩容提质。(一)番禺、南沙、黄埔东北部(知识城和九龙镇)、花都、增城、从化要加快推动产城融合、完善城市功能,促进以城带乡、生态提升。(二)以快速轨道交通、高快速路实现与中心城区快速互达,建设半小时生活圈。(三)发展以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为主的产业体系,不断提升要素集聚、科技创新和服务配套能力。(四)加快重点地区开发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体系,加大人口集聚力度,积极引导中心城区人口疏解和来穗人口合理分布。

三、推进各区协调联动发展。(一)科学确定各区主体功能定位,实施分类发展、分类管理和分类考核,推动各区依照功能定位发展。(二)市一级加强对全局性和涉及跨部门、跨地区重大事项决策协调和组织实施,研究制定政策法规和标准,加强监督和考核。(三)破除行政壁垒,推进跨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统筹跨区产业分工、基础设施、环境治理等协调联动,实现资源共享、环境共治。

四、增强各区主动发展的能力。(一)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配套机制,理顺财政、规划国土、城市投融资管理体制机制,健全转移支付、税收返还机制,按照“财随事转”原则科学配置各级财力,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二)重点围绕产业发展、规划建设、国土开发、项目投资、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民生事业等领域深化简政强区事权改革。增强市级对各区经济调节、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服务能力。

第二节 推进城市建设和有序更新

一、提升城市规划建设水平。(一)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依据,以主体功能区为基础,统筹城乡、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各类空间规划,在“三规合一”基础上继续推进“多规合一”,构建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协调机制。(二)加强城市空间开发利用管制,强化空间规划“一张图+规划控制线”管理。推进城市规划由扩张性规划向限定城市边界、优化空间结构的规划转变。(三)加强建筑业规范和质量管理,强化行业监督,提高建筑设计水平和建筑质量。(四)积极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重点推进南沙自贸试验区、万博商务区、广州大学城、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广州国际金融城、黄埔临港经济区、广州南站商务区等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统筹推进有条件的地下综合管廊与地铁新线建设同步,到2020年,完成300公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二、有序推进城市更新。(一)推进城市更新立法,建立城市更新基础数据库和存量用地整合归宗机制,利用好“三旧”改造和城市更新政策,引入国家政策性资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参与改造,探索条件具备的集体旧厂更新改造项目市级审批权下放,调动各区参与“三旧”改造的积极性。(二)整体规划推进旧城片区复合开发,有序推进重点功能区、城乡结合部等“三旧”区域改造,推进以“成片连片改造+微改造”模式实现用地整理储备与更新开发。(三)按照改造更新与保护修复并重的要求,充分利用广府文化及近代历史文化遗产,推进实施城市老旧社区“微改造”,加强文化特色风貌营造,吸引高端服务产业项目进驻,为城市绿地、公共空间、大型公共服务设施预留空间,打造城市名片。(四)逐步推进中心城区零散工业用地功能转型,推动传统工业园区(国有企业旧厂区、镇村工业区)升级改造,促进工业用地、仓储用地二次开发,鼓励从单一工业用途向特色园区和创新型产业功能混合开发转型。(五)加大“城中村”改造和综合整治力度,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和提升土地利用率为主要改造方向,重点加快推进若干环境脏乱差、公共服务配套落后、外来人员过度混杂的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和整治。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加强社会治理,营造整体协调的城市面貌。(六)强化环境整治,消除安全隐患,探索建立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机制,做到同步规划、优先建设。

第三节 建设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环境

一、提高城市精细化品质化管理水平。(一)以中心城区“三旧”区域、城乡结合部、机场、轨道交通站点周边、主要干道沿线、重要城市景观地区为重点,针对影响城市形象的建筑破旧、环境脏乱、治安混乱、缺乏配套等问题,深入推进综合整治改造,提升城市人居环境。(二)加强交界区域重点范围、重点路段和重点区域监管,实现相邻行政区城市管理无缝对接。(三)完善责权明晰、关系协调、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城市管理运行机制,健全“建管分离、管理执法联动”模式,完善市、区、镇(街道)三级标准化监管工作制度,实现城市管理和执法重心下移,推动城市管理融入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确保社区每个角落都有人管、管得到。(四)落实区、镇(街道)、村居查控违法建设属地及主体责任,建立查控违法建设信息平台,实施可视化实时监控,实现城市管理快速指挥调度。

二、保持市容市貌文明整洁。(一)坚持综合整治、疏堵结合,突出抓好市民投诉反映强烈噪音扰民、乱设摊、乱倒渣土、乱摆卖黑点、户外广告乱设置等城市管理顽症综合整治。(二)编制广州城市管理环境卫生质量规范,制定城市保洁“样板路、样板社区、样板街道”标准和推进计划,统筹城乡一体环境卫生管理标准,保持城市干净整洁。重点结合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内街内巷保洁开展专项整治,加强环境、卫生、消防、水电气市政设施和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安全隐患整治和社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高生活居住质量。(三)改革环卫保洁和垃圾处理费收费模式,推进环卫保洁作业规范化,合理配备、改造保洁设备设施,提高环卫机械化作业水平。(四)实现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全覆盖,加强对珠江广州河段和市区主要河涌水域监控,实现水上垃圾打捞、装卸、转运自动化。

第四节 构建城市公共安全体系

一、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深化平安广州建设,加快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化治安重点地区问题的排查整治,开展群防群治。(二)深入开展打击涉毒、涉黑恶、涉盗抢、涉食药假、涉诈骗行动,制定落实反恐、防火、防爆、维稳应对方案和措施,加强交通、消防、视频和警用航空等公共安全基础建设,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三)及时发现并坚决消除校园及周边治安隐患,从源头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四)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效防范、化解和管控各种风险,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一)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二)加强对交通、消防、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等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仓储安全环保搬迁工程。(三)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从源头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四)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三、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一)建立食品药品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控网络,完善产地准出、市场准入、问题产品召回及信息可追溯制度,健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强化质量抽检和检测。(二)落实食品药品企业生产经营者首负责任制和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有效防范和化解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四、完善应急防控体系。(一)健全重大事件预警、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建立突发事件和风险防范体系,加快市、区、镇(街道)应急平台联动,推动应急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应急设施建设,增强气象服务、应急通信、医疗救援、交通运输、防空战备等应急保障能力。(二)健全以综合性应急队伍为骨干、专业救援队伍为支撑、基层应急队伍为补充的多层次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队伍专业化和装备现代化水平。(三)强化人民防空核心力量建设,科学布局人防工程,推进人防网络化、信息化、一体化建设,全面提高平战结合和综合防空能力。健全与国防动员需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国民经济动员机制。

五、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一)坚持以防为主、防救结合,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提高抵御气象、水文、地震、地质、海洋等自然灾害综合防范能力,完善灾害调查、评价、监测和预警体系。(二)健全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提高资源统筹水平。

第十四章 推进城乡互动,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

坚持以城带乡、以工带农,围绕提高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以缩小城乡差距为核心,完善城乡硬件和软件环境,着力提升中心镇、美丽乡村、城乡结合部建设和管理服务水平,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幸福村居,在协调发展中拓展发展空间。

第一节 建设新型城镇和美丽乡村

一、增强中心镇综合服务节点功能。(一)全面提升花都、增城、从化城区综合服务功能,加强产业发展、商业配套、交通设施、公共服务投入,提升以城带乡服务能力。(二)强化新塘、太平、鳌头、狮岭等17个中心镇节点作用,推进与完善城区功能相结合、与特色产业发展相结合、与服务“三农”相结合,建设若干特色鲜明、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的特色小镇,引导农民向城镇和新型社区适度集中居住,成为城区功能的有效补充和农村地区的重要服务中心。

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一)推进村庄规划实施,合理划分村庄“生活区、生产区、生态区”,加强分区、分类指导和用地保障,配套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推动美丽乡村由单村整治向连线成片升级拓展。(二)开展山水林田路综合整治,清拆村庄乱搭乱建,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开展省、市卫生村创建。(三)深化名镇名村创建活动,推进第二轮名镇名村创建,到2020年底完成3个名镇、100个名村建设任务。实施古村落修缮、保护、利用工程,彰显岭南乡村特色。保护村庄生态用地和农用地,形成有利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生态缓冲地带。

三、稳步推进“村改居”建设。(一)稳步推进“村改居”社区更新改造,建立企业、社区组织、居民家庭广泛参与的新型社区治理体系,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建设。(二)将转制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纳入市政统一规划范畴,推动道路、消防、用电、供水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加强“村改居”社区环卫管理,完善社区垃圾收运体系、公厕等设施建设,提高环境卫生质量监管水平,着力解决“村改居”社区环境脏乱差现状和历史遗留问题。(三)完善“村改居”社会面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农村和“村改居”社区来穗人员和房屋租赁管理。

四、改善城乡结合部环境。(一)加快城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城乡结合部地区延伸覆盖,加强医疗卫生、教育、交通出行等公建便民生活设施配套。(二)规范建设行为,防止出现新的“城中村”。(三)强化城乡结合部社会管理和服务,加强环境整治和社会综合治理,改善社区生活居住条件,增强服务城市、带动农村、承接转移人口功能。

第二节 加快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

一、加快建设连接从化、增城、花都、南沙的快速轨道交通,健全镇际快速经济干道,加快公路主干道市政化改造和农村道路覆盖。

二、加大对健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规划新一轮村道建设,大力实施村道提升工程。

三、完善高压电网,对具备条件的地区推广农村燃气供应管网,实施城镇供水管网延伸工程,推广和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工程。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加强农村水利薄弱环节建设。

四、集中整治农村污染面源,建设完成一批污水处理、垃圾集中处理等农村环境设施。

五、加快推进村民危破房改造、路灯、交通灯、绿道建设,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公共文化和体育设施建设。

六、大力推进城乡社会治安设施和信息化设施建设。到2020年,实现全部行政村通公交车,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预期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

第三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推进城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一)深入实施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二)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置,扩大公办优质教育资源辐射,推动市属公办名校以建设新校区、托管、建立学校联盟等方式与外围新城合作办学。(三)鼓励教师到农村地区和边远地区任教,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校长定期培训制度。

二、提高城乡医疗卫生水平。(一)引导中心城区优质医疗资源向花都、南沙、黄埔、从化、增城等区延伸,推动儿科医疗资源向外围布局。(二)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实施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健全以区级医院为龙头、中心镇卫生院为骨干、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巩固和完善农村30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

三、建立覆盖城乡保障体系。(一)健全覆盖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居民医疗保障体系、医疗救助体系,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同步调整机制,增强社会救助精确性。加强前置救助,探索实施支出性救助。(二)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

四、建立城乡就业服务管理机制。对本市户籍居民城乡适龄青年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提供政府资助,帮助其实现技能就业。大力推进新型农民培训,实施技能晋升计划,对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本市农村劳动力,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推动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转移就业创业。

第四节 加强农村社会治理

一、创新村级民主自治机制。总结推广增城“下围模式”村民自治经验,完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决定村级重大事项制度,以建设镇村村民议事厅为依托打造公开透明、民主公正的议事决策平台,推行“民主商议、一事一议”,实现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二、推进乡村有效治理。(一)健全农村基层治理体系,构建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经营、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监督的新型农村治理架构。(二)探索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模式和农民生产生活社会化服务管理模式。完善特大镇村社会管理平台,推动“镇—村”型农村社会管理向“街道—居”型城镇管理转变。(三)完善农村工作指导制度,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

第五节 促进农村发展农民增收

一、积极发展农村经济。(一)加强财政、金融、科技支农力度,完善城乡对接的流通经营网络,支持大型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转向发展“农业总部经济”,发展农业研发、农产品精加工和农产品流通。着力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和小额贷款公司,解决农村融资难问题。(二)积极发展农村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引导农民成立以土地、资金或产品为纽带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二、健全以城带乡长效机制。(一)推动公共财政向农村科技、农业设施、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倾斜,加强对北部生态地区的生态补偿。(二)通过深化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和实施居住证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入城落户,剥离依附在户籍制度上的城乡不平等待遇,共享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三)以建立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为保障,确保来穗务工人员市民化成本得到合理分担。(四)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完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制度。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完善农村股份合作制,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

三、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一)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加大对北部山区贫困镇、贫困村2.8万人的贫困对口帮扶力度。(二)把全市贫困家庭纳入帮扶对象,对我市相对贫困人群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通过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脱贫一批“五个一批”分类扶持贫困家庭。衔接低保政策和扶贫政策,对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对生态特别重要脆弱的实行生态保护扶贫,对丧失劳动力的实施兜底性保障政策,对因病的提供医疗救助保障。(三)激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自愿包干参与扶贫。

第十五章 创新社会服务与管理,建设和谐包容城市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推进超大城市社会治理迈上新水平。

第一节 提高公共服务产品供给水平

一、增加政府公共服务支出。完善公共服务型公共财政体制,通过加大对基础教育的投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和就诊信息化水平、强化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加大对社会保障事业补助等措施,切实解决市民关注的入托入学、就医就业、收入增长、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

二、鼓励多元主体参与提供公共服务。在强化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主导作用前提下,以需求为导向,采用政府购买、管理合同外包、特许经营、优惠政策等方式,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引导和社会充分参与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三、促进优质公共资源均衡布局。统筹教育资源配置,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化,优化农村学校布局,加强教师资源统筹管理,完善城乡学校合作交流机制。新增医疗资源优先向郊区配置,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四、创新公共服务模式。实施“一卡通行、一号接通、一格管理、一网办事、一窗服务”新型社会治理和政府公共服务模式,统一服务入口,加强资源整合、数据共享、业务协同。

五、优化社会专项事务。(一)依法推进行政区划、行政界线和地名管理工作。(二)加强流浪乞讨综合治理和救助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三)推动殡葬改革。(四)积极推进广州市老人院扩建工程等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依法做好社会收养工作。

第二节 提升基层社会管理服务能力

一、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一)深化镇(街道)行政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出台街道社区公共服务管理指导目录。厘清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建立以居民满意度为导向的考核机制。(二)充分发挥“一队三中心”在社区治理中的基础平台作用,进一步提升综合执法效能,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和慈善资源参与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服务,提升服务水平。(三)组织实施社区治理工程,建立健全社区协商平台,组织开展幸福社区提升计划,完善家庭综合服务模式,调动社会多元主体参与社区事务,深化基层治理和服务创新”。

二、推进管理服务重心下沉。(一)面向企业、社会组织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以区为主办理。(二)社会保险、公积金、房管等面向公民及个体工商户相关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原则上下放到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三)车管、户籍和出入境等相关业务及自助办理终端设备,原则上进驻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三、深化社区网格化治理。在全市一张基础网格的基础上,积极整合推动公安、安监、城管等专业网格与基础网格并网并格、互联互动,协同解决处置网格相关事件,实现城市管理处处有人管、出现即发现、发现即整治。加强重点地区和地缘性聚居、外籍人员人群管理。

第三节 增强社会自我调节能力

一、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一)深化社会组织管理改革,健全社会组织效用机制,重点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社工类和城乡社区类社会组织,推动社会组织创新发展。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建立社会组织信用评价体系,强化社会监督。(二)逐步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健全项目购买、岗位购买、定向委托等多元化的社会服务购买机制。加强项目绩效跟踪,提高资金后续管理的精细化程度。(三)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健全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规范体系,完善社会工作服务的质量标准、服务流程等实务操作指引体系,加强社工领军高端人才培养和引进,逐步提高社会工作者的薪酬待遇等福利水平。(四)完善“志愿时”综合管理系统,推进志愿服务组织社区化、网格化。

二、畅通诉求表达及矛盾调处机制。(一)健全社情民意收集机制,全面推行“两代表一委员社区行动计划”,增强居委会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的作用,畅通居民和政府之间的信息通道。(二)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诉求表达机制,探索引入社会组织参与矛盾纠纷的化解,及时有效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三)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积极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和纠纷。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

三、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依法保证居民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完善公众参与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以居民会议议事协商民主听证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完善居务公开,加强公众监督。引导公众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道德规范修身律己,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第四节 促进社会融合发展

一、开展来穗人员融合行动计划,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和来穗人员市民化,推进来穗务工人员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社会。

二、实现出租屋规范化管理。

三、健全完善涉外服务管理工作联动机制。

四、健全军地协同发展机制,努力打造先进技术共享、基础设施共用、军民融合示范区,持续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

五、加强和改进城市民族工作,完善少数民族来穗人口服务与管理。

六、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合理规划布局宗教活动场所,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第十六章 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建设岭南文化中心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以文化创新引领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创新,强化岭南文化的保护和传承,融汇岭南特色和中西文化,着力打造一批城市文化名片,促进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协调发展,打造文化支柱产业,提升广州文化创造力和影响力。

第一节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以共同价值构筑精神家园。(一)弘扬新时期广州人精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工作生活全过程,开展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和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二)完善精神文明创建体制机制,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龙头,深入推进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以诚信建设为重点,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大力选树先进典型,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弘扬慈善文化,打造“广州志愿者”服务和慈善品牌,推进全民阅读活动,促进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同步提升。

二、创新舆论引导方式。(一)整合新闻媒体资源,鼓励传统媒体加强内容建设,积极向新媒体领域拓展,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二)紧扣互联网快速发展新形势,加强网络社会管理,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强化新闻舆论引导,构建舆论传播新秩序,建立健全现代传播体系。(三)加大技术研发和投入力度,建设广州市舆情研判和指挥中心,完善舆情监测和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形成全市“大舆情”工作格局。(四)加强重大主题宣传力度,围绕中国梦、国家和省市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等策划重大主题宣传,讲述好广州故事,传播好广州声音。

第二节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一、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一)持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快完善市、区、镇(街道)、社区(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推进基础文化设施全覆盖。(二)建设“四馆一场”等一批标志性文化设施,完善一批重大文化设施布局,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先进、管理科学的文化设施网络体系。

二、提供优质公共文化服务。(一)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二)健全文化事业财政投入正常增长机制,积极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引导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三)大力推动群众文化活动,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心从市区两级向城乡基层社区转移。(四)创新文化设施管理模式,推动文化设施管理和利用效益最大化。

三、加强新型高端智库建设。(一)实施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创新社会科学研究机制,统筹整合现有智库优质资源,重点建设一批定位清晰、特色鲜明、科研能力强、学科优势突出的专业化城市高端智库和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二)加强智库人才队伍建设,形成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学有专长的新型智库人才。(三)完善政府购买智库决策咨询服务制度、重大决策意见征集制度和智库日常建言等制度。

第三节 打造文化支柱产业

一、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体系。(一)推动文化与互联网、金融、创意深度融合,聚焦艺术、建筑设计、工业设计、休闲时尚等重点领域,推动服装服饰、灯光音响、珠宝加工等传统都市型时尚产业提升附加值。(二)大力发展文化电商、创意设计、网游动漫、数字出版、网络视频、无线音乐等文化产业新业态,加快打造广州国际媒体港、南方广播影视创意基地、国家(广州)网游动漫产业基地、越秀国家版权贸易基地、花都文化旅游城等一批文化产业集聚区和交易平台。

二、培育大型文化骨干企业。(一)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原则,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进一步理顺党政部门及其所管文化企事业单位关系,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绩效考核机制。(二)整合国有文化企业资源,组建大型国有文化骨干企业或企业集团,积极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国有文化企业的改制重组,打造一批产业产品品牌。

三、推进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一)拓展文化流通和服务市场,加快培育文化要素市场,完善文化产权交易机制,支持文化中介服务机构、小微文化企业发展。(二)扩大文化领域开放,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激发文化市场活力。(三)推动文化企业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和规范发展。

第四节 塑造岭南人文特色

一、凸显城市历史发展脉络。(一)凸显岭南文化中心地、近现代革命策源地、改革开放前沿地、海上丝绸之路发祥地历史文化底蕴,加强历史风貌建筑和工业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实施文化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建设工程,完善多层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二)保护和恢复古城风貌,加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保护利用。(三)在推进城市更新改造中加强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确保城市历史文脉的延续传,规划复建具有岭南风情人文景观的传统商业街区,加强对一批历史文化街区的活化利用。(四)推进全市综合档案馆馆库建设和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提升档案事业水平。(五)重视修史修志。(六)积极参与中华典籍整理工程,启动《广州大典》二期编纂工作。

二、传承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一)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机制,健全我市非遗项目名录体系和非遗数据库管理系统,结合推进海上丝绸之路史迹、南越国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搭建广州历史文化研究新平台。(二)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完善粤剧粤曲、广东音乐、岭南古琴、“三雕一彩一绣”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和宣传长效工作机制,推进民间艺人保育工作,支持建立传统工艺传承人工作室,引进和培育一批引领时代文化潮流的文化大师。(三)推动传承保护非遗项目与举办民俗节庆活动相结合,抢救性保护濒危非遗项目。

三、丰富城市文化主题活动。(一)打造“南国书香节暨羊城书展”活动品牌,推进黄埔波罗诞庙会、广府庙会等“一区一品牌”民间民俗文化活动发展,传承醒狮、龙舟、羊城花市等特色民俗活动。(二)围绕重大题材、重大活动等推进文化艺术精品创作,推出一批体现时代主旋律、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精品。

第五节 提升文化国际影响力

一、塑造城市形象。(一)强化城市规划建设的文化意识,将岭南文化元素融入城市空间格局、城市色彩、城市建筑和生态环境,营造兼具岭南特色与国际风貌、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城市形象。(二)打造城市景观体系,把握好岸线、水际线和天际线,重点建设好珠江景观带、城市中轴线景观带和以荔枝湾为代表的河涌景观带,打造广州城市名片。

二、推进体育名城建设。(一)积极举办国际体育赛事活动,加快引进国际品牌体育赛事和国内重大体育活动,将广州马拉松赛、广州国际龙舟邀请赛等打造成为国内外最富影响力的专业赛事,加快发展足球、马术等运动项目,打造知名本土体育俱乐部,构建以体育竞赛表演业为龙头,以健身休闲、体育用品和场馆服务等为支柱的体育产业体系。(二)有序开放各类体育设施,推动全民健身,增强市民身体素质。

三、扩大文化交流合作。(一)办好中国音乐金钟奖、广州国际艺术博览会、中国(广州)国际纪录片节、华语动漫金龙奖、羊城国际粤剧节、中国国际漫画节、华人文化艺术节、国际音乐夏令营等具有重大国际影响力的文化盛会。(二)联合港澳、华侨推动岭南文化“走出去”,推广广州城市文化形象。围绕“一带一路”,加强我市海上丝绸之路历史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推出《海上丝路》、《十三行》等一批作品,举办优秀剧目巡回展演及各类文博展览,打造“海上丝绸之路文化名片”。(三)完善广州与国际友城文化交流合作机制,强化城市文化形象营销推广,推动广州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扩大城市文化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十七章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构筑绿色生态美丽广州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绿色惠民,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战略位置,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森林城市、绿色城市、生态城市,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

第一节 优化城市生态安全格局

一、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一)按照国家和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构筑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生态安全格局、新型城镇化格局和农业发展格局。(二)划定基本生态规划控制线管控范围4000平方公里,占全市空间55%。实施生态空间分区、分类、分级管理,完善水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机制。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将生态系统功能重要性高和生态环境敏感性、脆弱性高的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区,严格控制各类开发活动,保障城市生态安全。

二、构建多层次生态空间网络。(一)充分发挥森林、自然保护区、绿道网、湿地、沿海(江)防护林生态综合功能,推进形成“核、片、带、廊”基本生态网络结构,构建多层次、多功能、立体化、网络式的生态空间格局。(二)依托“山、水、城、田、海”自然特征,加强生态屏障的保护和城市组团间的生态隔离,围绕各功能组团、功能单元建设生态廊道体系。加快沿天河智慧城、广州国际金融城、海珠生态城、广州大学城等区域的生态廊道建设,启动北二环—开发区东部生态廊道,沿金山大道—大夫山、沙湾水道—莲花山建设南部生态廊道,沿白坭河—珠江前航道建设西部生态廊道建设。(三)强化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水源保护区、河涌水系、自然山体等生态功能区保护。(四)实施珠江江心岛整体保护规划,打造独具特色的珠江生态岛链。

第二节 加强环境保护与环境治理

一、实施清洁空气工程。(一)加大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合理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建立城市全口径污染(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等)排放源清单,以细颗粒物(PM2.5)、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臭氧污染治理为重点,实施城市空气污染精细化防控管理。(二)严格控制机动车保有量,改善燃油品质,提高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加速淘汰老旧机动车。(三)加强工业窑炉烟气治理,关停、拆除高污染中小锅炉,鼓励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采用集中供热和使用太阳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四)强化施工工程、废弃物运输、道路、堆场扬尘防控,推进餐饮业污染防治。到2020年,可吸入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低于30微克/立方米。

二、打造清洁优美水环境。(一)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继续推进广州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建设,保护和疏通城市河网水系,加强非法排污查处,提高珠江、河涌城乡保洁水平。全面完成黑臭河涌的整治工作,落实“河长”责任制,建立后期维护管理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跨界河涌水体整治。(二)加强城市集中式污水处理系统建设,继续推进污水管网改造,开展农村分散式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630万吨/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5%。(三)丰富滨水园林景观体系,恢复和提升城市水系生态休闲功能,建设亲水性生态堤岸,打造水清、岸绿、景美的“岭南水乡”。

三、推进生态环境修复。(一)加强土壤污染防控治理,推进土地修复治理示范工程,建立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控机制,对已被污染的耕地进行土壤修复。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的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推动将农村废弃地、其他污染土地、工矿用地转化为生态用地,保障土地安全利用。(二)加强海洋环境治理、海域海岛综合整治和保护修复,加大天然林、典型生态系统、自然物种、生态景观和生物基因多样性的保护力度,保护生物栖息环境和生态系统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三)全面实施水土流失预防保护规划,促进自然修复,扩大保护林草种植覆盖。

四、建设森林城市。(一)加快实施森林碳汇、生态景观林带、森林进城围城、乡村绿化美化等四大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2.5%。(二)建立布局合理、类型齐全、特色明显、管理规范的自然保护网络体系,促进湿地生态系统修护或重建,不断扩大湿地保护面积。(三)推进分布均衡、功能复合的城乡绿地建设,实现城区居住区500米见公园绿地,优化提升绿道网。积极开展立体绿化和下沉式绿地建设。(四)实施花城花景建设,优化花木品种,打造规模化花城景观和各类主题花景,打造岭南园林文化和花文化品牌,彰显岭南文化底蕴和花城特色。(五)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强化其保育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的职责。

第三节 大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一、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一)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进实施低碳重大项目、园区重大工程,积极探索生态循环农业模式,采用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3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清洁生产。(二)完善绿色科技创新环境,积极推广绿色科技在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应用,推动建立节能环保相关产业联盟和技术联盟,重点开展新能源汽车、高效节能、污染防治、环境监测、热电冷联产、废物处理、智能电网装备研发和产业化,实施能效“领跑者”和环保“领跑者”制度。(三)推动30个以上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开展集中供热、共同治污、资源循环利用、共用基础设施、产业补链等循环化改造。(四)加强节水技术改造,降低单位产品取水量和排污量,全面提高工业节水水平。(五)培育壮大碳交易和碳金融市场,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产业,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动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重点领域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六)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政府绿色采购、绿色办公”,创建绿色公共机构。

二、推进城市矿产综合开发利用。(一)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进企业产品和包装强制回收,推行废弃物源头减量化,继续深化和扩大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加强电动车废旧电池处理和再利用。(二)推广完善“定时定点”垃圾分类投放模式,加强餐厨垃圾的分类收集管理,创建全国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三)加强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和站点建设,加强城市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支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加强开发利用“城市矿产”,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与生产性企业、社区形成可再生资源回收的对接。(四)新建和改扩建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广州市第二、三、四、五、六、七资源热力电厂,完善垃圾压缩、垃圾焚烧、垃圾填埋、餐厨垃圾处理监管体系,实现资源回收全利用、原生垃圾零填埋。到2020年,实现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9.7%以上,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45%,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焚烧日处理能力达到2万吨,餐厨垃圾日处理能力达到4500吨。

第四节 倡导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一、开展绿色生活行动。(一)加强绿色低碳宣传教育,加快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转变,引导市民绿色消费。(二)推进低碳示范社区创建,完善配套政策支持,鼓励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广使用新能源和节能汽车、高效能家电、节水型器具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鼓励倡导采用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三)深化推动垃圾分类行动,倡导减少一次性产品使用,增强市民垃圾减量、分类和循环利用意识。(四)探索实施居民碳普惠制,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城市节能降碳行动。(五)加强节水减排工作。

二、发展绿色生态建筑。(一)提升绿色建筑发展水平,施行绿色规划、设计、施工、运营标准,促进绿色建筑关键技术研究和适宜技术成果推广。到2020年,全市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40%以上,创建5个以上绿色生态示范片区。(二)以围护结构隔热、遮阳和屋顶绿化、立面绿化、自然通风系统、用能系统节电及智能控制、太阳能光热光电应用等技术应用实施为重点,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建筑雨水径流控制和雨水利用措施,鼓励应用节能环保施工工艺。(三)大力推广绿色建材、新型墙体材料应用。全面推行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和围墙围挡材料的循环使用。(四)逐步普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效测评和标识制度,并将重点耗能建筑纳入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管理,推动大型公共建筑和大型综合交通枢纽节能改造。

三、发展清洁低碳交通。(一)完善以轨道交通、新型电车为骨干,绿色公交车、出租车、水上巴士为补充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鼓励和引导运输营运者选用节能环保的运输车辆。(二)加大充电站、充电桩、加气站配套建设力度,发展节能与新能源环保型汽车,鼓励推广混合动力、纯电动、天然气为燃料的新能源车辆在公共交通行业示范应用。(三)推进集装箱码头“油改电”工程,加强港口污染物监测和治理。严格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船舶。

第五节 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一、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一)全面落实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出台实施《广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以系统思维、法治思维推进生态建设,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形成政府、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二)建立健全环境监管体系,实行环保机构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完善污染源全过程监管机制。(三)实施生态环保“一票否决”制,建立健全绿色决策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注重重大开发和重大项目决策中环境、资源等环境影响和生态效应。

二、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一)加快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对我市森林、海域、河湖、湿地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实行严格的用途管控,运用价格、财税等手段推进资源有效使用。(二)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逐步把主要污染物纳入交易品种范围,建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制度,推进污染治理设施建立和运营市场化。(三)以广州市碳排放权交易所为依托,探索建立排污权、水权、森林碳汇等生态产权交易机制。(四)完善生态补偿制度,推进立法工作,以增强生态地区发展能力为导向,建立生态功能区目录,强化激励性补偿,加大北部生态地区及其他生态保育区、水源地保护区域的转移支付力度。

三、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一)建立生态价值评估指标体系,将资源消耗、环境污染及绿化建设等纳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二)加强生态安全动态监测、预警,逐步建立生态安全评价制度,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大幅度提高生态环境指标考核权重。(三)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

第十八章 节约高效利用资源,推动城市永续发展

全面促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切实维护水、土地、粮食、能源等资源安全保障,实施能源、水资源、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增强对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

第一节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一、高效配置土地资源。(一)实现差别化供地政策,加大改善民生设施用地供应,配合产业准入政策设置灵活土地出让政策及多样化供地政策。(二)加强产业用地与城市功能的空间协同,制定产业项目用地预评估和遴选制度,强化供后监管。试行由独立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新建、扩建产业项目进行供地前和投产后土地利用绩效评估的机制。(三)激励低效用地加快再开发,着力盘活“三旧”改造用地、批而未用土地和闲置土地、限制土地等存量土地资源,有序推进城市低效土地二次开发。(四)稳妥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实现集体用地、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规范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深入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因地制宜盘活农村建设用地,严格落实耕地资源保护责任。

二、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一)强化城市建设用地开发强度、土地投资强度、人均用地指标控制,科学制定区域容积率,优化城市内部用地结构,促进城市紧凑发展。(二)以“整体开发、完善配套、提升效益”的思路,有序推进重点地区土地成片储备开发,形成市、区合力推进土地储备良好机制,提升土地储备能力。(三)推进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交通枢纽等公共空间土地综合开发利用,鼓励以轨道交通项目TOD模式引导重点功能区、综合交通枢纽、重要公共中心节点土地综合开发。(四)建立由地下交通设施、地下人防设施、地下市政设施和地下商业设施等组成的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利用体系。

第二节 安全洁净利用水资源

一、完善供水保障体系。(一)着力调整水源供给结构,建成广州北江引水、北部水厂一期、牛路水库等饮用水工程,建设万绿湖引水工程,推动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及南沙万顷沙水厂建设。充分利用外调水,保障南沙等重点开发地区供水。(二)建立应急供水水资源调度机制,完成中心城区与从化、增城、番禺等区供水联网,逐步建立起全市分片联网、互为备用的一体化供水格局。(三)推进市内重要支流和城市水体水质好转,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三类,地下水水质维持稳定,实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做好流溪河、增江、沙湾水道、东江北干流等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全市供水安全。

二、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一)加大城市径流雨水源头减排的刚性约束,优先利用自然排水系统,建设生态排水设施,充分发挥城市绿地、道路、水系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在新(扩、改)建区实施雨污分流,实行雨洪资源利用、再生水利用。(二)完善农田水利设施,进一步改善河湖水生态系统,加快生态调蓄湖、湿地公园建设,提高城市蓄水、渗水、排水防涝功能。(三)加强排水管网提标改造,完成对中心城区重点易涝区域排水系统改造,有效解决街区内涝问题。到2020年,全面建成主要江河防洪(潮)减灾体系。

第三节 构建清洁高效安全能源保障体系

一、调整和优化能源利用结构。(一)推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实施煤电环保升级改造行动计划,淘汰分散式落后燃煤锅炉和落后机组,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按照“超洁净排放”标准推进本地骨干支撑电源建设。到2020年,电力装机容量将达到1000万千瓦以上,电力自给率力争提高到45%以上。(二)加快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推广利用。积极拓展天然气气源,统筹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分布式能源站建设,积极推进黄埔、花都、增城、广州开发区等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冷热电三联供的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加快天然气工商业、服务业等领域推广利用,着力增加天然气居民用户数量,完成管道燃气三年发展计划,有条件的区实现全覆盖。到2020年,天然气年消费量力争达到60亿立方米,管道燃气覆盖率达到80%以上。(三)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全面落实太阳能开发利用扶持政策,加大财政性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利用厂房屋顶资源开展太阳能综合利用,建设一批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项目。推进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开发风能和地热能。到2020年,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20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40万千瓦。

二、加快能源配套设施建设。(一)建设广州南沙天然气应急调峰气源站及配套码头,建立和完善天然气多级应急储备设施体系,鼓励发展企业商业天然气储备。(二)推进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四期工程建设,提升主干管网接收输配能力和管道覆盖率。(三)加快推动电动汽车配套充电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天然气加气站设施建设。(四)结合区域产业布局,加快推进集中供热项目配套热力管网建设。

三、提升电力安全保障水平。(一)加强电网统一规划,合理分层分区,形成结构清晰、运行灵活、结构合理、适应性强的网架结构。建设智能电网,提高电网效率和供电可靠性。(二)加强输电主干网架建设。适度超前做好全市500千伏、220千伏输电主干网架建设工作,满足大规模电力交换、电力供应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三)加快完善配电网和农村电网。重点推进外围新区及产业集聚区配套电网建设、老城区电网改造和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保障城镇化快速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电力供应。(四)加强“西电东送”主通道建设,提高电力输送能力。到2020年,新建(扩建)变电站93座,新增变电容量2495万千伏安,新增输电线路1850千米。

四、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一)根据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精神,研究制定广州市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在广州开发区开展配电和售电改革试点,同步实施配电网升级改造。(二)多途径培育售电市场主体,鼓励符合条件的高新产业园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符合条件的发电企业等社会资本投资和组建售电主体。支持售电主体从单一售电向能源综合服务商转变,最大限度降低成本和价格。(三)组建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开展电力、油品、天然气、可再生能源等交易在内的能源交易,逐步向用电权、发电权、碳排放权、能源期货交易等领域拓展。(四)建设从化明珠工业园和中新广州知识城联网型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建立容纳高比例波动性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发配储用一体化微电网系统,探索微电网服务的新型商业运营模式。

五、加强能源通道安全保护。(一)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提升电网抗风险能力。(二)构建能源通道安全保护长效机制,加强油气管道保护,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能源通道安全可靠运行。

第四节 落实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

一、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建立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分解落实督导机制,健全能源消费目标责任制和奖惩机制。完善节能标准体系,健全节能低碳产品和技术装备推广机制,强化节能评估审查和节能监察。到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7000万吨标准煤以下,煤炭消费量控制在2395万吨以下,万元GDP(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至0.28吨标准煤以下。

二、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创新水资源管理模式和量化水资源管理体系,节约利用水资源。到2020年底,全市可供水量74.9亿立方米,供水能力提高到1186万立方米/日,外调水量430万立方米/日,万元GDP水耗不高于35立方米。

三、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开发强度双控。在全市建设用地1844平方公里总规模基础上,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追加建设用地规模供给量,保障重点功能区土地开发需要。到2020年,土地开发强度在28.2%以内。科学安排各类建设用地供应节奏和时序,适当增加现代服务业发展用地、公共绿地,保障工业用地适度比例。

第五节 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一、完善现代粮食流通产业体系。(一)依托南沙和黄埔港区,按照“粮食专用码头+粮食加工中心+粮食物流园区”模式,构建多层次粮食市场交易平台。(二)推进粮食仓储现代物流设施建设,实施“粮安工程”建设规划,构建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粮食仓储体系。到2020年,新增粮食仓容100万吨。(三)大力培育粮食主食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推进南沙、东部等若干个粮食储备加工中心建设。(四)鼓励粮食企业与粮食产区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引导有条件的粮食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合作,拓展“引粮入穗”渠道,提升粮食产销合作水平。

二、保障粮食储备安全。(一)全面落实市、区两级粮食储备规模,优化储备粮品种结构,建立健全储备粮政策体系,吸收社会优质资源充实储备力量,市本级粮食储备规模达到全市总规模50%以上。(二)加强粮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建成1个国家级,5个区级粮食检验中心,构建“市—区—库”三级检测检验体系,强化第三方检化验运作机制,确保储备粮油质量安全。(三)完善储备粮轮换机制,强化绩效评价,加强粮食储藏科技创新,促进绿色储粮技术应用,确保全市储备粮安全。

三、加强粮食应急体系建设。(一)构建可靠、高效的现代粮食应急保供体系,完善粮情监测预警机制,新建50个粮情监测信息网点。(二)加快推进粮食应急网络建设,改扩建若干军粮保障中心,新建100个粮食应急保障网点。(三)定期组织粮食应急演练,提升应急状态下粮食保障快速反应能力。

第十九章 完善人口战略,促进人口可持续发展

落实中央关于大城市加强和改进人口管理的要求,以控制人口规模、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为重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有序推动来穗人员市民化,建立与超大城市功能定位和承载力匹配的人口服务管理机制,促进人口均衡可持续发展。

第一节 促进人口总量适度和布局均衡

一、明确全市人口规模合理区间。(一)根据全市土地、水、生态等自然承载力因素,经济发展因素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住房建设等基本公共服务提供能力、垃圾处理能力等社会因素,动态分析我市实有人口的适宜承载能力。(二)加强人口战略研究,制定全市人口中长期规划,在适宜承载能力与确保城市活力之间找到平衡点。(三)到2020年,全市户籍人口控制在920万人以内,常住人口控制在1550万人以内。

二、促进人口合理分布和有序流动。(一)结合各区功能定位进行人口布局分类指引,加快外围新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引导中心城区人口向外围新城疏解,形成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的人口空间格局。(二)增强产业发展对人口发展的带动作用,推动低端劳动密集型等产业有序转移,带动就业人口同步转移。(三)强化区域合作对分流人口的作用,探索建立珠三角及其周边城市人口调控协调机制,依托共建产业园区等载体,渐次有序引导人口随产业外迁向珠三角及周边城市转移。

第二节 优化人口结构

一、改善户籍人口素质和结构。(一)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调整完善人口准入条件和优化入户申办流程,大力吸引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落户。(二)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落实国家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制机制。继续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控。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加强对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偏高问题的综合治理,促进人口性别比均衡。(三)同步提高妇幼保健等公共服务的服务能力和质量水平。

二、推进外来常住人口素质提升和结构优化。(一)制定科学合理的来穗人员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强人力资源配置引导和就业信息发布,提高非户籍常住人口与我市产业发展需求的匹配度。(二)结合促进来穗人员融入城市,提高常住人口的文明程度和综合素质。

第三节 完善人口服务和管理

一、完善人口调控体系和管理手段。(一)健全人口调控政策体系,统筹完善与人口相关的计生政策、入户政策、居住证政策、基本公共服务政策、人才激励政策、产业政策、创业就业政策。(二)建立健全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制度,完善实有人口动态采集更新机制,提升人口基础信息采集率、准确率,掌握人口变化动态,加强人口数据统计分析。(三)依托市级政府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完善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为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全员人口信息库,以及人口综合信息服务管理平台。(四)加强外国人管理。

二、改善常住人口服务。(一)合理界定基本公共服务的项目标准、对象范围,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公平性,确保底线民生。科学测算人口总量刚性增加和结构变化对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二)合理制定优质公共服务的提供方式,充分发挥其导向性作用。(三)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关注妇女儿童身心健康,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权益,改善儿童成长环境。(四)加快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实现残疾人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五)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陶冶协作互动,严厉打击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

第四节 应对人口发展突出问题

一、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一)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二)推动养老综合服务业改革,重点在服务社会化、医养融合发展、深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等方面改革。积极推动养老服务业与健康服务业融合发展,提供差别化的养老服务产品,发展养老金融。(三)发展普惠性老年健康医疗福利,出台社会医疗保险支持养老政策,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和多样化保险产品。(四)增加财政投入,加强养老护工培训,完善生活起居、康复护理救助等面向老年人的无障碍公共设施,逐步提高老年优待水平。(五)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举办各类老年大学,积极推动老年文教体育事业发展。(六)跟进国家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支持低龄健康老人继续为社会贡献经验,加强老年人力资源开发。

二、完善全面两孩政策配套措施。(一)科学评估我市符合“全面两孩”政策人群的生育意愿、生育能力和生育水平,积极应对出生人口增加,科学预测生殖健康、妇幼保健、托管、教育等相关公共服务需求,加强儿科医疗人才储备,相应增加供给保障和提高服务水平。(二)大力支持家庭服务业发展,探索设立公共育儿设施,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孕产妇护理、婴幼儿托管等相关领域提供公共服务,让政策人群想生、能生、敢生。

三、稳步推动来穗人员市民化。(一)进一步调整完善积分制入户政策,促进长期在穗就业和居住的来穗务工人员落户。(二)建立以居住证为载体、以积分制为办法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三)切实保障来穗务工人员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免费义务教育的权利,逐步完善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前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的招生和教学。(四)推动保障性住房覆盖范围向来穗务工人员延伸,重点解决来穗时间长、就业稳定、对广州贡献大的部分来穗人员住房问题。(五)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争取国家在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城镇建设用地新增指标与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挂钩、中央基建投资安排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上予以政策支持。

第二十章 提高就业质量,促进居民收入同步增长

落实《广州市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努力开拓就业渠道,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加大就业工作在政府绩效考核中的比重。千方百计提升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与经济增长的良性互动。

第一节 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

一、增强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中小微企业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一)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的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以及具有成本优势的制造业。(二)加大财政、金融等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三)建立带动就业评估机制,优先安排同等条件下对创造就业岗位多、质量好的项目。(四)“十三五”期间,力争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累计达100万以上。

二、强化产业转型对劳动质量的提升作用。(一)加快发展符合我市产业转型升级要求的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等,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机会。(二)充分挖掘“互联网+”等新兴产业吸纳就业的潜力,满足高素质人才就业需求。(三)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提高其就业能力和适应性。

三、扩大公益性工作岗位对就业特困人员的帮扶渠道。加大公共投资对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增强对农村转移人口、城镇困难人员等群体的就业扶持,以及对残疾人、零就业家庭等群体的就业援助。

四、建立健全创业服务平台。(一)打造众创空间,推广创业孵化模式,建设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园等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二)加快健全创业带动就业机制,大力推进个人自主创业,重点扶持智力型、技能型创业,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税费减免等创业扶持政策。(三)利用平台的辐射带动和信息服务,帮助引导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第二节 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

一、建设终身职业培训体系。(一)适应经济转型升级需要,大规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和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等,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二)定期开展培训需求调查,发布培训需求目录,大力推行订单式培训、定岗培训、定向培训等培训模式,提高职业培训针对性。(三)鼓励和引导行业和企业开展在职培训,加强校企合作培训,大力支持企业现代学徒制培训,推进公益性、开放性实训基地建设,努力形成企业为主导、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职业培训格局。(四)健全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全面实施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打破市内市外、城乡户籍的限制,实施不分户籍、终身补贴的均等化劳动力技能培训制度。“十三五”期间力争完成各类劳动者职业培训150万人次,其中来穗务工人员职业培训25万人次。

二、做好促进就业的政策衔接。(一)完善灵活就业认定和灵活就业人员扶持等相关政策规定,引导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保险,增强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促进劳动力在区域、行业、企业之间自由流动。(二)完善职称评定制度,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继续推行专业技术职称、技能等级等同落户挂钩。到2020年,全市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5年。

第三节 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一、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发展。(一)制定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出台扶持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政策。(二)积极稳妥推进人力资源市场统筹整合,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三)打造人才资源服务产业园,集聚各类人力资源服务商,完善产业链,提供优质、便捷和全面的人才服务。(四)整合资源,推动校地合作,加强人才创新能力培养开发。

二、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完善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目标考核机制、激励机制。(二)完善并落实工资支付规定,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工资保证金和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保障劳动者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报酬。(三)积极开展规范企业用工管理专项行动,改进和加强对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管理和服务。(四)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作用,将劳资纠纷预防化解和处置工作前移,健全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改革,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一)搭建优质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推动服务网点向基层和高校延伸,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等机构的作用,多渠道为劳动者提供就业创业服务。(二)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加快落实以常住人口为主要对象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改革。(三)完善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通过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培训补贴等政策,构建稳定就业的长效机制。(四)健全失业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到2020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开展调查失业率工作。

第四节 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翻番

一、增强城乡居民持续增收能力。(一)通过提升就业质量增加收入水平。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和城乡居民收入翻番任务科学测算并定期发布工资指导线,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逐步提高最低工资占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比重,稳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二)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拓展居民租金、股息、分红等增收渠道。(三)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积极发展农村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建立健全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的机制,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四)“十三五”时期,实现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二、完善收入分配机制。(一)加强收入结构分析,优化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二)完善劳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要素配置和初次分配中的决定性作用。(三)持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提高中低收入群体收入,逐步缩小城乡之间和不同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四)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合理调节过高收入,有效规范隐性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五)建立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第二十一章 完善社会保障网络,筑牢民生底线

以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为准则,建立健全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全体城乡居民、待遇保障水平位于全国省会城市前列的社会保障体系,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更加安全、稳定、可靠的社会保障。

第一节 推进社会保障全覆盖

一、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以社会救助为保底,社会保险为主体,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一)在推进单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同时,通过优化整合制度、加强政策衔接、提高统筹层次,提升社会保障制度整体效能,有效解决社会保障制度碎片化问题。(二)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制度,优化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做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工作。(三)加快发展补充养老保险,鼓励职工参加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完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推动养老、医疗、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发展。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职业年金制度。(四)推进社会综合救助,健全社会福利制度,做好优抚安置,优化残疾人服务体系,引导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筑牢底线民生。

二、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一)健全科学有效的参保考核制度,以非公有制单位职工、互联网等新型行业从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推动各类用人单位和群体依法履行法定人员参保和足额缴费义务。(二)大力推进城乡居民参加社会保险,完善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加大对弱势群体参加社会保险的资助力度,增强城乡居民持续缴费能力,实现“应保尽保”。(三)到2020年,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达98%以上。

第二节 提高社会保障的公平性

一、建立兼顾各类人群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与调整、正常转移衔接机制。(一)统筹建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待遇水平的正常调整机制,实现制度上的公平和公共资源上的共享。(二)建立生活保障与促进就业机制、综合审核评估机制、社会服务机制、诚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的衔接机制。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与待遇水平密切挂钩的激励机制。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三)适应群众在城乡、地域、行业间流动性较大的特点要求,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继续扩大异地就医以及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即时结算。

二、明确政府、用人单位、个人和社会的责任。(一)坚持公平与效率、权利与义务、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增强制度的激励约束功能,厘清各方责任。(二)加大社会保障事业的财政补贴力度。(三)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适时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效平衡政府、企业、个人的负担。

三、逐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范围。(一)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和发展,实现“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二)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对城镇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实行应保尽保,逐步解决“夹心阶层”特定群体和来穗务工人员等的住房困难问题。(三)创新保障性住房建设模式,采取配建、集中新建等方式建设公租房,多渠道筹集公租房房源。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村集体等利用受让政府储备土地、自有存量用地建设公租房,探索鼓励本市国有企业利用自用土地建设公租房。(四)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确保住房保障资源公平善用。(五)“十三五”期间共计划筹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含租赁补贴)5.75万套(户)。

第三节 确保社会保障制度长期稳健运行

一、保持社会保障水平的适度性。(一)在着力解决现实突出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同时,立足长远,做好社会保障供给精算平衡。(二)科学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妥善解决企业退休人员视同缴费账户和过渡性养老金偏低问题。均衡提升医疗保险待遇水平,逐步缩小政策范围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间的差距。稳步提升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水平。(三)全面实施《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制定广州市特困人员供养办法,明确特困人员分类,建立合理的救助标准并动态调整。

二、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一)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制度,加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二)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发挥医保控费作用。优化经办流程,实现精准管理和便捷服务。(三)完善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增强基金使用的透明度和约束力。创新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预警和监督,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预警监测体系,实现实时监控与定期监督相结合、近期预警与远期预测相结合,完善部门联合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机制。

三、丰富社会保险基金投融资渠道。(一)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加大缴费宣传和执法检查,清理欠费。(二)以利益导向进一步完善筹资机制,鼓励参保缴费。(三)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更多用于社会保障。(四)在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范围内,拓宽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渠道,推动基金市场化、多元化、专业化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

第二十二章 促进公平优质均衡,建成教育现代化先进市

围绕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教育在创新中的战略先导作用。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以促进公平为核心,以提高质量为重点,加大财政投入,大力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多元、特色、优质协调发展,满足市民多样化、高品质教育需求。

第一节 扩大基础教育资源供给

一、增加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资源。(一)优化幼儿园规划布局。到2020年,全市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学比例达到80%。新建社区配套建设公办幼儿园,增加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公共资源配置,加快幼儿园规范化建设。(二)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使学前教育机构服务网络全覆盖。(三)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政策体系,合理确定公共财政对学前教育的分担比例,健全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付制度。

二、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和学位供给。(一)与城市空间规划建设布局相适应,完善全市中小学校布点和建设,加大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改扩建和新建力度,新建中小学校100%达标。(二)进一步提升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100%达到标准化学校标准。(三)规范和提升民办学校办学水平,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增加义务教育学位供给。

三、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规模。(一)满足市民追求更高层次教育需求,到2020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9%,提升我市学生就读高等院校机会,延长我市平均受教育年限。(二)推动我市示范性高中学校以建设新校区、托管、建立学校联盟等方式适当扩大办学规模。

第二节 提供更多优质特色教育

一、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发展。(一)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优化优质教育资源布局。(二)探索学区制管理、教育联盟、校际联盟等改革试点工作,支持公办名校复办公办初中,以多种形式扩大和延伸优质教育资源。(三)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创建特色学校,鼓励社会资源参与和支持中小学发展,促进学校特色发展,全面提升办学质量。

二、发挥示范性高中引领作用。(一)在稳步提升教育质量的基础上,加快建设特色课程和特色学校,建设一批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的高中。(二)适当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探索与国际教育机构合作办学模式,满足市民多元化教育需求。

三、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优质特色教育。(一)将民办教育发展纳入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整体规划,建立健全相关政策措施,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基础教育办学。(二)支持在城市外围地区建设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民办中小学校,引导个性化、高质化教育需求由公办学校向民办学校合理转移。第三节 促进教育公平均衡发展

一、推进缩小办学差距。(一)通过实施学区教育模式、义务教育特色学校建设、“百校扶百校”行动计划、推动区域内校长和教师流动轮岗等多种有效举措,缩小办学差距。(二)优化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动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实施从化、增城、白云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升工程,改善农村地区基础教育办学条件。

二、保障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义务教育。(一)逐步推进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到2020年,通过积分入学等方式入读公办学校和以政府补贴民办学校学位的就读比例达到70%以上。(二)做好非粤户籍学生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

三、办好特殊教育。各区建有错位化的特殊教育学校,建立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全市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障碍、听力障碍、自闭、智力残疾儿童等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

四、加强高中阶段教育。(一)适应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发展需求,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二)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三)加大对中等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引导和支持职业院校改善办学条件,提升职教基础能力和办学质量。

第四节 提高高等学校办学水平

一、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一)全面落实中央、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有关政策,加快高水平大学建设步伐,继续推进大学城提升计划,重点支持广州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基础能力建设。(二)推动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完善高校内部治理机制,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提高师资队伍水平。(三)实施市属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加强市属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设立在校大学生创业园,全面提升高等教育服务创新创业和促进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的能力。

二、打造国内领先职业教育高地。(一)优化职业教育办学结构、提升办学层次,形成由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到专业研究生的完整职业教育体系,构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资源集中、功能强大的职业教育体系。(二)以建设广州教育城为契机,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实施“高职+中职”的组团布局模式、中高职衔接模式和专业集群发展模式,促进专业对接产业、课程对接岗位,建设职业教育集团、专业委员会、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等校企合作平台,打造广州职业教育名片,使广州职业教育成为我国南方职业教育的龙头。

第五节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创新

一、构建终身学习型城市。(一)整合优化各类教育资源,健全“区—街道—社区”三级教育网络,完善市区联动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机制。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需求。(二)落实图书馆条例和博物馆条例,发挥图书馆网络作用,建设以电视、互联网、移动智能终端等为载体的远程开放学习服务平台,建立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与衔接机制,建设充满活力的“学习之城”。

二、促进普教职教融通发展。(一)完善中高职衔接贯通机制,建立中职—专科高职—应用本科衔接互通的标准框架体系及专业课程教学标准,逐步提高中职毕业生升读全日制高职院校的比例,到2020年达到25%—30%。(二)创新职教普教融通模式,拓宽职业教育向上衔接的渠道,完善高职与本科的专业衔接机制。(三)结合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校企合作和产教结合,加快专业布局调整和结构优化,构建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和建设专业的新机制,推进学分制、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等培养模式改革,健全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合作培养人才的机制,形成具有广州特色、产教融合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三、提升教育国际合作水平。(一)积极创新高等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机制,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人才培养合作和学术交流,引进和运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推进合作办学项目和合作办学机构建设。(二)推动南沙新区开展教育国际合作交流综合改革试验,探索允许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南沙自贸试验区设立独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

四、强化教育发展保障。(一)把德育教育渗透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加强教师人才培养,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招考制度,拓宽学生成才通道。加大教育督导力度,完善教育管办分离机制。(二)加大教育投入,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各类教育,促进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发展。(三)积极推广“互联网+教育”,搭建覆盖全市的教育管理基础数据库,以教育信息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第二十三章 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健康广州

坚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效能,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强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实现安全、有效、公平、可及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深入实施建设健康城市计划,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建设卫生强市。

第一节 合理布局医疗卫生资源

一、完善基层医疗服务圈。(一)以基本医疗服务公益性、可及性为导向。到2020年,基本完成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建制镇卫生院业务用房标准化建设,完善城市15分钟、农村30分钟卫生服务圈。(二)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和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分类指导,统筹优化,将部分公立医院转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医养融合机构。

二、优化城市公立医院布局。(一)推动中心城区优质医疗资源向农村地区、外围城区及新区布局,加大黄埔、花都、南沙、白云、从化、增城等区三甲医院建设力度。到2020年全市每千人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6张。(二)强化专科医院建设,着力推进妇女儿童、口腔、精神卫生、慢性病、传染病等专科医院或特色专科建设。(三)区级政府重点办好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中医医院。

三、促进社会办医协调发展。(一)落实对社会办医的各项支持政策,加强规范引导,增加社会医疗机构布局,逐步提高全市社会办医机构服务量占比。(二)支持境内外知名医疗投资集团来穗参与举办国际医院、高端和特需医疗机构,在南沙、黄埔等地按法律法规开展外商独资兴办医疗机构试点。(三)推进广州(国际)医学检验检测中心、中新广州知识城国际健康综合体、南沙高端医学城等一批医疗重大项目建设。

四、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一)以健康管理和疾病预防控制为目标,提高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以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的防控能力。(二)加强妇幼保健,各区完成区妇幼保健院、儿童(妇儿)医院改扩建,着力提高生殖健康、优生优育服务能力。到2020年,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2/100000人以内,婴儿死亡率控制在3‰以下,出生缺陷干预覆盖目标人群达80%以上。(三)做好重大传染病、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重大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四)加强精神卫生、口腔卫生、职业卫生、采供血、急救医疗和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第二节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效能

一、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一)继续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意见》。到2020年,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量占比,实施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项目,健全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人才队伍,每万人全科医生数达到3人以上。(二)继续推动建立区域医疗联合体,进一步发挥医保政策对合理有序利用医疗资源的引导作用,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机制的有效运行。(三)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到2020年,实现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达100%,促进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用药相衔接。(四)探索社会医疗保险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挂钩制度,推行家庭医生契约式服务。

二、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一)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实现形式,组建广州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推进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二)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推进医药分开,调整公立医院收入结构,提高技术劳务性收入比重,降低药品和卫生材料收入比重。(三)加大政府投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降低医院运行成本,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四)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考核评价机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公立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逐步提高,强化医护人员绩效考核。(五)充分发挥城市公立医院在基本医疗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方面的骨干作用。积极推进广州健康医疗中心建设。

三、加快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一)推动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资源整合,建设广州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二)完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实现大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间信息互联互通共享。(三)全面推广电子处方、电子病历应用,推进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与医保系统之间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四)全面实施“互联网+医疗”行动计划,推进市民卡在医疗卫生服务管理的应用,完善预约挂号、双向转诊、分级诊疗、费用支付、远程医疗等业务。

四、支持中医药等特色医疗。(一)制定出台新一轮中医药强市方案。(二)实施名院名科名医系列工程,加强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打造一批国家级、省、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加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三)继续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中医药特色镇街建设,全面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中走在前列。

第三节 积极推进健康城市建设

一、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一)推进健康广州系列活动,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和慢性病综合防治,稳步实施市民健康体检、常见病筛查,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二)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以社区、学校、企业、机关、团体等为载体,扶持群众性健康自我管理组织,增强居民健康意识。(三)发挥广州中医药底蕴及影响力,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

二、普及体育锻炼。(一)制定实施广州市公共体育设施专项规划,强化体育与健康、体育与旅游等领域的深度融合。到2020年,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5平方米。(二)统筹各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努力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动社会体育场馆惠及市民。(三)健全全民健身服务组织体系,继续打造横渡珠江等广州特色群众体育品牌。(四)加强国民体质监测,提升体育服务信息化水平,使体育锻炼成为市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大力发展健康产业。(一)研究设立健康产业投资基金,扶持健康产业做大做强。(二)重点发展中西医结合的高端医疗、健康管理和健康养生等高端服务业,促进医养结合。支持医疗器械产业园、养老服务产业园、生物医药产业园、中医药产业园、教育园区、养老地产等与大健康产业深度融合。(三)发展医药制造和医疗器械产业,积极吸引跨国医药企业入户广州,扩大在医疗器械领域的研发投入。

第二十四章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广州

以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重点,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法治保障。

第一节 加强改进地方立法

一、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规划和计划,科学合理安排立法项目。完善立法前评估机制。

二、坚持立改废释并举,重点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立法,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有序进行,推进决策与立法紧密衔接。

三、实行对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规划管理,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完善立法顾问和立法咨询专家制度,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四、全面推行立法后评估制度,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的实施效果跟踪检查评估。

第二节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一、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二)对一般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决策实行分类管理,完善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提请决策等行政决策机制。(三)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探索第三方机构参与的决策风险评估制度,事前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四)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集体讨论机制,建立重大决策预告制度、跟踪反馈制度。(五)健全“可溯源、可追责”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六)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监督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落实中央《关于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的指导意见》,整合行政执法主体,减少执法层级,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有条件的领域可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解决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二)重点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三)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和统一的信息采集、更新、录入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四)加强非现场监管执法,细化执法流程、裁量标准,健全行政自由裁量基准制度。(五)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建立行政执法公示、通报和分析报告制度,充分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六)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增强执法透明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三、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重点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实现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的政府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二)健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相关制度,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的工作程序。推进政府信息的互联、互通与共享。

第三节 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一、推动领导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化基层组织、部门、行业依法治理。

二、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切实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

三、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发展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业,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

四、全面落实、稳步推进乡镇(街道)领导干部驻点普遍联系群众工作。

五、强化房屋土地征收、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矛盾纠纷相对高发领域源头治理防范,形成全社会良好的法治氛围。

第二十五章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保障实现发展蓝图

实现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必须创新和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充分发挥规划对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切实履行政府职责,动员和引导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规划落实。

第一节 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

一、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在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为实现“十三五”规划提供坚强保证。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三、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带领群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四、加强人大监督,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全面落实知识分子、民族、宗教、侨务等政策,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

第二节 健全规划落实机制

一、完善发展规划体系。(一)强化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引导约束作用,加强规划衔接,做好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之间的衔接,加强重要指标、支柱产业、基础设施以及关系全局的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的衔接。(二)增强总体规划对各级各类规划编制的指导作用,确保各级各类规划在总体要求上指向一致、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

二、加强政策协调引导。全面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研究制定财税、金融、投资、产业、土地、人口、环保等相关配套政策,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有效引导社会资源,加强政策协调配合,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三、制定实施行动计划。科学合理制定相应的三年行动计划、年度计划、年度重点项目计划,分解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明确牵头单位、工作责任、年度目标和推进举措。组织协调市各有关部门和各区按照职能分工,确保规划目标任务有方案、按计划、分步骤有效得到落实。

第三节 强化规划实施支撑

一、强化资源要素保障。(一)加强能源、水、土地、资金、和人力资源等要素保障。(二)强化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要结合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财力可能,合力安排支出规模和结构,充分考虑本规划实施需要。(三)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适当调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二、强化重大项目支撑。(一)围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重点区域和生产力布局,集中组织实施一批千亿级工程包。(二)大力吸引一批规模大、质量高、带动力强的重大项目落户广州。健全重点项目储备库,形成竣工一批、启动一批、储备一批的滚动机制。(三)对纳入规划、行动计划、年度计划的重点项目,要落实绿色通道制度,简化审批核准程序,优先保障规划选址、土地供应和融资安排,确保如期完成。(四)强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推进项目精益管理,提高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水平。

第四节 加强规划监督考评

一、广泛调动公众参与。加强规划宣传,着力推进规划实施的信息公开,健全政府与企业、市民的信息沟通和反馈机制,提高规划实施的民主化程度和透明度。发挥新闻媒体、群众社团的桥梁和监督作用,促进各级各类规划有效实施。

二、切实加强评估检查。做好对纳入规划指标、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认真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及时向市人大汇报规划实施情况。以三年行动计划、年度计划及年度重点项目计划为抓手,科学评价规划实施效果,及时发现问题,做好重大问题跟进研究和政策储备,确保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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