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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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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16~2020年)规划纲要,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的总体规划,是未来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引领全省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 奋力攻坚克难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推进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的关键时期,将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辽宁篇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必须全面总结评估“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正确认识、准确把握国内外环境和条件的变化,积极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努力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是辽宁振兴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上下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辽宁和在部分省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在稳定经济增长、深化改革开放、调整经济结构、创新驱动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全省“十二五”规划实施取得了重要成效,主要目标任务基本完成。

综合经济实力显著提升。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87万亿元,年均增长7.8%,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万美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2125.6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76万亿元。

改革开放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力度不断加大,取消和下放省级行政审批职权1631项。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开始启动。商事制度、财税、金融、价格等领域改革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流转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大连金普新区获批国家级新区,对外合作领域和深度逐步拓展。

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三次产业结构由2010年的8.8∶54.1∶37.1调整到2015年的8.3∶46.6∶45.1。科技创新力度加大,突破一批重大关键技术。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加大。民营经济投资比重提高到73.4%。民营经济增加值比重达到68%。

城乡区域协调互动发展。新型城镇化步伐加快,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由2010年的62.2%提高到2015年的67.4%。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全面推进,沈阳经济区同城化一体化稳步实施,突破辽西北取得明显进展。

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哈尔滨至大连、沈阳至丹东铁路客运专线、大连至丹东快速铁路、丹东至通化高速公路、阜新至盘锦高速公路、沈阳桃仙国际机场T3航站楼等一批重大交通设施投入运营,实现陆地县通高速;大伙房水库输水一期、二期工程建成通水,辽西北供水工程全面开工建设;红沿河核电一期工程等一批重大能源项目竣工投产。

生态环境建设取得新成效。青山、碧水、蓝天工程加快推进,节能减排成效明显,辽河(凌河)流域、大伙房水源保护区、大连市、本溪县被确定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民生建设进一步加强。教育普及和公平水平持续提升,城乡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逐步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保体系日趋完善,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序推进,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持续应保尽保,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别增长8.1%、9.7%。

第二节 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站在新的起点上,既面临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也面对诸多风险和挑战。总体上机遇大于挑战。

从国际看,和平、发展、合作仍是时代潮流,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以“互联网+”、3D打印等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融合将对产业分工格局产生深刻影响。同时,世界经济进入深度调整期,经济复苏曲折,主要经济体走势分化,围绕市场、资源、技术、标准等竞争更加激烈。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主导发起的跨太平洋战略伙伴关系协定(TPP)和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TIP)谈判,设置了更高标准的自由贸易和投资规则,各种形式的贸易保护更加趋紧,地缘政治导致外部环境更加严峻。

从国内看,我国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综合国力、国际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达到新高度,发展的基础更加坚实。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经济韧性好、潜力足、回旋空间大的基本特质没有变,经济持续增长的良好支撑基础和条件没有变,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的前进态势没有变。新的增长点正在加快孕育并不断破茧而出,新的增长动力正在加快形成并不断蓄积力量。同时,国内传统要素优势减少,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增长动力减弱,风险挑战增多。

从省内看,新一轮东北振兴和“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同步实施,必将使辽宁的发展动能和优势得到充分释放。我省产业基础较为雄厚,设施条件完备,为促进结构转型升级、经济提质增效提供了有力支撑。中央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以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就,为推动新一轮全面振兴奠定了扎实的工作基础和发展基础。特别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刻认识把握引领新常态,用五大发展理念引领发展行动,为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新一轮全面振兴提供了根本动力和坚实保障。

同时,我省发展形势更为严峻复杂,经济增速下滑,有效供给不足,制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仍然存在:体制机制弊端突出,市场发育不完善,创新创业环境欠佳,国企改革未迈出实质性步伐,发展理念落后,历史欠账较多,民营经济实力不强;结构性矛盾凸显,传统产业竞争力下降,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资源环境压力增大;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科技成果转化不畅,人才支撑不足;区域发展差距较大,居民收入水平较低,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亟待提升。

我们必须认清形势,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保持战略定力,自觉遵循经济规律、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紧紧抓住战略机遇期,积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问题导向,以坚强毅力和攻坚克难的勇气,切实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把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大业推向前进。

第三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抓住新一轮东北振兴重大机遇,坚持以“四个着力”为根本遵循,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四个驱动”为引擎,培育壮大“六个新增长点”,保持战略定力,坚持稳中求进,坚决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鼓励和支持创新创业,普遍提高城乡居民富裕程度,大力促进社会和谐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开创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新局面。

着力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结构调整,着力鼓励创新创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党中央对辽宁的明确要求和殷切期望,是我省振兴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目标方向与工作重点,关系全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今后五年,全省上下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四个着力”要求,以《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为指导,持之以恒抓落实,并全面贯穿于振兴发展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要切实摆脱习惯思维束缚,积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创新、改革、市场、开放“四个驱动”共同发力,精心培育壮大“六个新增长点”,努力提高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基本要求是:

——坚持把着力完善体制机制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强大动力。全面深化改革,切实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国资国企、事业单位、投融资体制改革,完善企业治理模式和经营机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形成一个同市场完全对接、充满内在活力的体制机制。

——坚持把着力推进结构调整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主攻方向。结合辽宁实际,做好“加减乘除”,多策并举优化产业结构。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注重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益,提高投资有效性,提高有效供给和有效需求的层次和水平。强化农业基础地位,提高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服务业,积极发展民营经济,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拓展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新空间,不断增强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性。

——坚持把着力鼓励创新创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重要引领和支撑。让创新贯穿全省一切工作,实施科教兴省、人才兴省战略,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作用,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壮大创新创业人才队伍,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激发调动全社会创新创业激情,让企业真正成为创新主体,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企业创新、市场创新、产品创新、业态创新和管理创新。

——坚持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增加基本公共服务有效供给基础上,着力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全面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就业优先,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美丽辽宁建设,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民生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收入水平,使全省人民共建共享振兴发展成果。

第四节 主要目标

到“十三五”末期,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取得重大进展,努力把辽宁建成体制机制重点突破、经济结构优化提升、创新创业成效显著、民生社会全面进步的国家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先行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在提高发展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的基础上,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主要经济指标平衡协调,投资效益和企业效益明显上升,全员劳动生产率进一步提高。

——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创新型省份加快建设,科技研发经费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劳动力受教育年限明显增加。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初步形成,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提升,构建创新型经济体系和创新发展新模式。

——经济结构优化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结构性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新型工业化水平达到《中国制造2025》第一阶段目标,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重点行业和企业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先进制造业强省加快建设,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城镇化发展质量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构筑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城乡区域发展格局。

——改革开放扎实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重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体制机制。开放型经济水平大幅提高,“引进来”与“走出去”协调推进。全面完成中央和省委提出的各项改革任务,保持全社会改革振兴发展活力不断增强。

——文化和社会建设全面进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植人心,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弘扬,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文化产品更加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社会治理制度不断健全,法治辽宁建设全面推进。

——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完成国家下达任务,森林覆盖率达到42%,森林蓄积量达到3.41亿立方米。

——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保持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就业比较充分,就业、教育、文化、社保、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水平取得重大进展。收入差距缩小,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使全省人民安全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第五节 发展理念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破解发展难题,厚植振兴优势,必须牢固树立五大发展新理念,走出一条体现时代特征、具有辽宁特色、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振兴发展新路。

——坚持创新发展,明确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十三五”时期,必须大力推动创新发展,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让创新贯穿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的各领域、各方面、全过程,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坚持协调发展,明确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十三五”时期,必须增强发展的整体性,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坚持绿色发展,明确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十三五”时期,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进美丽辽宁建设。

——坚持开放发展,明确开放是全省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十三五”时期,必须适应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的趋势,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充分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体系,以开放拓展发展空间,实现合作共赢。

——坚持共享发展,明确共享是全省发展的根本目的。“十三五”时期,必须始终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保住基本、兜牢底线、注重公平,用民生发展成效诠释共享发展理念。

第二章 创新驱动发展 提升核心竞争能力

加快形成以创新为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打造经济增长新引擎,使创新成为引领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第一动力,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

第一节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坚持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大力培育和发展创新型企业,建设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形成以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科技型龙头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协同发展新格局。

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完善高新技术企业政策扶持机制,提升高新技术企业规模。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建设研究院和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基地,鼓励推动更多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发挥龙头作用。开展中小微企业培育工程,形成一批具有自主核心技术和行业竞争优势的创新型中小微企业。

加快高新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链与创新要素有效融合。开展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培育和发展科技服务业,提升高新区产业竞争力。

加强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依托高新区以及科研机构、龙头企业,打造梯级孵化体系。完善创新创业的服务模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中介机构为创业企业提供法律、知识产权、财务等服务,支持创业孵化机构打造“无费区”。重点打造一批“双创”示范基地。

第二节 发挥创新示范引领作用

以建设沈阳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重要载体,打造创新高地,引领、示范和带动全省加快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高质量、高水平推进沈阳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围绕探索出有利于创新驱动发展的新体制、新机制、新路径,着力在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国企改革、人才支撑、对外开放、行政改革等重点领域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创建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快建设大连区域性创新创业中心。围绕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组建若干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促进国家级科研机构与地方产业融合发展,加强与中科院的深度合作,推进沈阳材料国家实验室、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创新研究院建设。

第三节 提升创新保障能力

以提升创新基础能力,完善创新政策支持体系为重点,加强创新保障体系建设,切实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提升创新基础能力。面向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重大技术需求,布局建设共性、专业、综合服务等三类创新平台,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重大产学研合作项目,强化科技服务基础条件。围绕重点领域布局、重大前沿性和产业性技术研究,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重点实施一批新的重大科技项目,重点争取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实验室和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重点打造一批“双创”示范基地,重点培育一批具有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创新企业。以骨干企业为主体,推进院地融合、军民融合创新。通过技术引进、联合开发、资源共享等途径,开展重大科技联合攻关,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完善创新政策支持体系。加快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科技创新资金分配、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等制度,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支持各类企业开展技术开发、市场拓展和自主品牌建设。建立多元化创新投入体系,发展天使、创业、产业投资,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创业投资。发展多层次科技成果交易市场,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资本化和产业化,推动科技和经济深度融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做好中关村试点政策推广的衔接和落实工作。

推动大众创业。充分激发调动全社会创业创新激情,强化创业扶持,推进创业便利化,促进便捷融资,构建支持创业的制度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创业孵化平台建设,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创业创新支撑平台。

第四节 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坚持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切实把人才资源开发放在科技创新最优先的位置,重点在用好、吸引、培养上下功夫,加快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开创人才引领创新、创新驱动发展、发展集聚人才的良好局面。

加速人才集聚。制定实施更积极、更有效的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建设高质量吸纳人才创新创业的载体,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优化完善人才服务保障措施,吸引更多的国内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科技创新型人才、企业领军人才及产业重点领域发展急需紧缺的工程技术人才和团队来辽创新创业,确保“人才留得住,成果可转化,项目能落地,资金引得进”。

加强人才培养。组织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加快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提升专业人才创新能力;实施企业人才培养计划,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释放高校和科研单位人才优势,科学评价使用人才。放开放活人才管理,多渠道扩大人才培养的资金投入,健全完善从研发、转化、生产到管理的人才培养体系。

加大人才激励。推广科技成果处置权、收益权、股权激励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完善创新导向分配制度,建立健全人才荣誉制度,加强人才工作绩效管理,让科技人员和创新人才通过创新创造价值,实现成长成才与创新创业协调发展。

专栏3 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工程

专业技术人才:(1)设立省政府特殊津贴制度;(2)百千万人才工程;(3)博士后集聚工程;(4)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5)高端人才引进工程;(6)辽宁省产业振兴人才集聚工程;(7)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创新素质提升工程;(8)留学人员回辽支持计划;(9)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10)大中专学生和复员转业军人创业创新百千万工程。

高技能人才:(1)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项目;(2)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项目;(3)技能传承技术改造研修平台建设项目;(4)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工程。

引进国外智力:(1)引进海外研发团队工程;(2)实施国家外专千人计划;(3)实施省外专百人计划;(4)推进重点项目专家引进计划;(5)启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人才服务:(1)技术管理人员出国(境)培训;(2)开辟外国专家管理服务绿色通道;(3)友谊奖表彰。

第三章 全面深化改革 培育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以破解制约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矛盾和问题为导向,着力完善体制机制,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增强经济内生发展活力和动力。

第一节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加强顶层设计,处理好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企业关系。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推进“大部制”改革,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政府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提高简政放权的含金量;规范审批行为,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约束自由裁量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出一批创新监管的举措,为企业松绑减负,为创业创新清障搭台;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对权责清单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承接公共服务。完善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实行分类差异化考核。

第二节 健全要素市场体系

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加注重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化解过剩产能、化解房地产库存、化解金融风险,促进企业降低经营成本,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加快劳动力、土地、资本、技术等要素市场体系建设,维护市场要素自由流动和公平交换。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破除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歧视,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动阜新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建立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大力发展辽宁股权交易中心等区域性股权市场,支持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新产品,促进期货交易国际化。发展技术市场,加强各类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健全技术转让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完善知识产权创造、应用、保护体系,形成有利于激励创新和成果运用的知识产权制度。

第三节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以国资改革带动国企改革,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强化国资监管机构出资人职责,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进完善现有国有企业资产监管法规规章制度,实现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全覆盖,全面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根据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大力推进国有资产资本化、证券化,推进企业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提高资产证券化比率。加快形成完善的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市场化的选人用人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快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改组和组建一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建立和完善产权管理制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深化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鼓励非国有资本参与国企改制重组。调整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推动地方国有企业之间和地方国有企业与中央企业的并购重组,促进国有资本向支柱产业和优势骨干企业集中。做大做强国有企业,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分类别、多渠道、一企一策解决厂办大集体、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历史遗留问题。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加快处置壳企业和僵尸企业,推动产业重组。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到2020年,形成更加符合基本经济制度和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体制机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有企业发展活力、竞争力进一步提高。

第四节 深化农村改革

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地位,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总结推广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典型,扶持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完善农村土地、林地、草原等产权制度,保障农民占有、使用、收益权利。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在试点基础上推进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支持农民以生产要素参股龙头企业,发展各种类型的专业合作组织,支持供销合作社、各类公司、合作组织和广大农民建立紧密合作机制。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探索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有效途径,健全涉农保险制度。深化水利、林业改革,加快推进供销社和农垦系统改革。稳妥推进海城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探索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转让、租赁、入股,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并适时推广。

第五节 深化财税投资价格体制改革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推进年度预算改革,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改革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规范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分配办法,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建立完善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增强政府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改革,推进资产管理事项在线审批。规范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完善税收制度,继续推进建筑业、房地产业、生活性服务业和金融业等营改增改革,稳步推进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环境保护税等改革。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把优化投资环境摆在辽宁振兴发展全局的高度倍加重视、紧抓不放。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优化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流程,严格限定政府核准投资项目审查范围。全面清理和压缩与企业投资项目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推行清单式管理。修订并公布与项目建设相关的规划、环保、土地、节能、消防、人防、安全等建设规范和技术标准。建立纵横联动、协同有序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加强中介机构和评估机构管理,中介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专业技术服务,评估机构按统一规范实施评估和收费行为。创新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领域政府投入方式,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积极开展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深化竞争性领域投资体制改革,高效安全使用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重视和培育辽宁本土金融法人机构。

深化价格体制改革。完善反映市场供求状况、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的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放开价格管理权限,完善市场形成价格机制;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落实国家电力、天然气、成品油等能源价格市场化改革政策;坚持放管结合,建立市场形成合理医药价格有效机制;扩大排污费征收范围,科学制定污水处理费标准,运用市场手段引导企业治污减排;按照财政投入与价格补偿相协调原则,创新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管理;健全政府定价规则,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

专栏4 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设立辽宁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采取股权投资等方式,设立包括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和产业金融投资基金在内的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和信贷资源多级放大。

第六节 大力推进金融创新

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创新,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服务实体经济。积极发展综合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鼓励制造业骨干企业创建财务公司、私募股权基金等产业金融机构。统筹优化金融业发展区域布局,深入实施沈阳经济区优化金融生态改革试验,建设沿海经济带航运金融服务体系,引导、促进各类金融资源向辽西北地区流动。实施科技金融示范区建设计划,健全创新创业金融支持机制。全面推进普惠金融发展,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组织扩大对小微、创新创业等领域的金融供给。优化金融发展环境,防范金融风险。健全涉农保险制度。加强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在全省组建农村商业银行。

第七节 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全面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各项政策措施,增强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开展民营经济发展改革试点,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放开民营资本投资领域,清理有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法规和行政壁垒。健全非公有制企业做大做强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加快民营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培育发展壮大一批民营企业集团。

第四章 扩大对外开放 增强国际合作竞争新优势

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积极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推动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紧密结合,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增强国际合作竞争新优势。

第一节 打造对外开放新平台

以参与 “一带一路”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为重点,将我省建设成为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门户、联结亚欧海陆大通道的重要节点、参与东北亚合作的重要区域。

构建国际综合交通运输大通道。以沿海港口为支点,参与布局通往欧洲的三条国际综合交通运输大通道,努力形成承南启北、连接国内外的综合交通体系。建设航空枢纽,巩固已有航线,开辟沈阳、大连国际机场至俄罗斯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航线。

建设对外开放重要载体。加快建设大连金普新区,积极争取国家批准大连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积极复制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加快开发区及产业园区转型升级,主动对接落实中韩自由贸易协定成果,推进中韩自由贸易合作示范区建设;加强与德国装备制造业合作,推动沈阳中德高端装备制造业园区建设。推动国家级、省级开发区以及综合保税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转型升级。鼓励铁岭与吉林四平、内蒙古通辽等地开展协同创新合作。

第二节 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

全面实施“外贸出口五年倍增计划”,调整外贸进出口结构,壮大出口基地,全方位拓展国际市场,加快发展新型外贸模式,提高对外贸易竞争力。

优化外贸进出口结构。大力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扩大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自主品牌产品、服务贸易出口规模,降低初级产品出口比重,推动高附加值的辽宁制造、辽宁标准参与国际竞争。提升一般贸易国际竞争力,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鼓励发展配套产业,推动加工贸易向下延伸。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扩大软件和信息服务、商贸流通、金融保险等新兴服务出口。推动大连等重点地区扩大对外贸易,依靠增量扩大出口。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推动工程机械、石化装备、矿山机械装备、输变电设备等装备制造业出口。积极发展软件出口和服务外包,开展沈阳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实施积极的进口政策措施,扩大先进技术、重要装备和关键零部件、紧缺资源性产品进口。鼓励消费品生产企业到境外采购样品。

壮大出口基地。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重点支持一批出口基地和龙头企业,扩大自主品牌和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推动沈阳、大连做大做强装备制造出口基地,加快建设鞍山、本溪精品钢材出口基地,扶持辽西北地区建设农产品出口基地。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出口基地,巩固壮大装备制造、化工、冶金、农产品加工出口基地。到“十三五”末,力争培育50个产业特色鲜明、配套完善、具有国际竞争力、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省级出口基地。

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巩固韩国、东盟、欧盟、美国等传统市场,拓展俄罗斯、蒙古、印度及非洲、南美、中东等国际市场。鼓励企业建设海外仓储及国际营销网络,拓宽国际市场销售渠道。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加快建设综合服务平台。

第三节 支持企业走出去

按照着眼长远、总体布局、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我省优势产业走出去、技术标准带出去,加快产业链条延伸,提升产业附加值。

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努力实现由装备产品输出为主向技术、产品、标准、服务输出转变。鼓励具有知识产权和较高技术水平的输变电设备、数控机床、轨道交通、自主品牌汽车及零部件、海洋工程及石油装备等优势产业走出去。引导钢铁、水泥等行业企业有序转移产能。扩大农业、科技对外合作。推进能源和矿产资源领域合作。支持企业开展海外并购和引进先进技术。支持企业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和产业园区,通过产业合作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企业。加快“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积极发展境外工程承包。支持企业承揽国际工程设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参与国家援外项目,带动设备和技术输出。提高企业境外供应管理、研发设计、检验检测、专业维修等综合性服务水平,实现由单一工程承包向集成总承包转变。

专栏5 走出去重点领域

(1)境外电力建设;(2)机床行业;(3)工程机械海外业务网络;(4)石化机械;(5)自主品牌汽车及配件;(6)船舶、海洋工程及石油装备;(7)轨道交通装备;(8)智能装备;(9)航空装备;(10)建材行业;(11)钢铁、有色等行业;(12)轻纺、农产品加工业。

第四节 更加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

坚持优化结构、开放市场,鼓励外商投资我省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实现利用外资由追求数量和规模向提高质量和水平转变。

优化利用外资结构。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吸引更多的内外资投向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深化与世界五百强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的战略合作。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和低水平、过剩产能项目。

加强外商投资服务。加快外商投资审批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外资项目由审批向备案管理转变。建立外商投诉快速处理机制,确保外商的合法权益。

完善外商投资市场准入制度。分层次、有重点放开服务业领域外商准入限制,推进金融、教育、医疗、文化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充分用好大连夏季达沃斯论坛、大连软交会、沈阳制博会和航博会及“韩国周”、“台湾周”、中朝博览会等重要招商平台,发挥各类商会、协会作用,深入推进招商活动向系统、专业、务实转变。

第五节 完善对外投资贸易服务保障制度

加快口岸通关便利化。开展辽宁省“电子口岸”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动关检合作“三个一”取得实质性进展,深化东北地区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实现跨区域海关互联互通和对接互认。

提高对外投资服务效率。完善对外投资促进政策和服务体系。积极有效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搭建政府服务企业走出去的信息平台,及时提供对外投资和对外贸易的法律、政策和市场信息。

第五章 强化基础地位 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积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第一节 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把稳定粮食生产能力作为现代农业发展首要前提,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优化品种结构,提高单产水平,确保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加强耕地保护,组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整合资金集中投入,开展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等建设,到2020年高标准农田面积达到2292万亩。大力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完善支撑条件。实施旱作节水灌溉工程,提高稳产农田比重。加大玉米、水稻、花生等农作物新品种引进、选育和推广,持续提高单产水平和产品质量。加快粮食生产基地建设,增强全省粮食生产的支撑能力。

强化制度保障。完善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体系,加强粮食仓储和物流设施建设,保障粮食生产和储运安全,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扶持力度。

第二节 大力调整农业结构

围绕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适应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发展农业全产业链,调整优化结构。

优化农业产业布局。依据主体功能区规划,规范农业发展空间秩序,加快构建中部平原粮食畜牧精品农业、辽北粮油和畜牧业、辽西林草畜牧设施农业、辽东林业及特色农业、沿海水产粮食果蔬等组成的农业战略格局。

积极发展特色农产品。鼓励和支持优势产区集中发展粮油、蔬菜、水果等大宗农产品,建立一批优势农产品原产地保护基地。推进特色农业发展,大力发展花卉、中药材、食用菌、榛子等产业。

积极推进渔业、畜牧业健康养殖。调整畜牧业结构,发展高标准养殖,提高畜牧业发展水平。促进水产健康养殖,推广浅海生态健康立体养殖模式,建设现代生态渔业养殖示范区。

大力推进农产品深加工。做强农产品加工产业,以特色农产品生产为基础,以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为支撑,实施农产品加工重大项目建设工程,做大做强县域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集群)。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实施中储粮东北综合产业基地项目建设。

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农民通过合作与联合方式发展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大力发展一村一品、村企互动的产销对接模式,推进原料生产、加工物流、市场营销等融合发展。创新农业营销模式,加快推进沈阳、辽阳、盘锦等市开展省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试点,培育新型流通业态。

第三节 推进农业科技创新

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和应用,促进科技与农业农村经济深度融合,提升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驱动。开展农业科技攻关,构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和示范基地。建立企业为主体的育种创新体系,推进种业人才、资源、技术向企业流动,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实施千万亩水稻、玉米全程机械化推进工程,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推进农民继续教育工程。

加快发展农业信息化。积极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建设农业科技服务云平台,推广成熟可复制的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支持研发推广一批实用信息技术和产品,提高农业智能化和精准化水平。

构建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增强农业科技创新人员创新创造的动力,提高创新效率。继续实施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活动,加快科技进村入户,普及推广农业科技知识。推进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

第四节 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坚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的关键,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继续推进农业标准示范区、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和水产养殖示范场建设,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标准化生产,到2020年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到70%以上。

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建设。扩大农兽药残留、水产品药残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监控范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抓好投入品使用管理,实现化肥农药施用量零增长。支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和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强化产地安全管理。健全完善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和动物卫生防控体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建立农产品上市身份证制度,建设农产品质量监管平台。

专栏6 现代农业重大工程

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0年建成2292万亩高标准农田。

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项目,规划到2020年实施面积500万亩;实施高效控量施肥新技术推广项目,面积20万亩;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年推广面积5000万亩以上。

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以大连、辽阳市及12个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为重点,新建省级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带)50个、现代农业主导产业示范区150个和特色精品示范区200个。

果业振兴计划:到2020年,建设水果高效集约栽培模式示范园5000亩,改造密植果园100万亩、老残果园50万亩,建设90个高效精品示范园,创建50个国家级水果标准化生产基地。

畜禽标准化生态养殖场(小区)工程:每年新建畜禽标准化生态养殖场(小区)50个。

渔业资源养护工程:新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5个,建设省级水产保种场100个,新建国家级水产保种场5个。

第六章 加快转型升级 构建现代工业发展体系

坚持增量提升与存量优化并举,调结构与促发展并重,抓好工业稳增长、降成本、增效益,推进先进制造业强省建设,积极实施工业强基工程,推动传统工业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低中端生产向中高端制造转变。

第一节 大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

全面实施《中国制造2025辽宁行动纲要》,积极对接德国工业4.0,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装备制造业融合,提升传统装备制造业,推进高端装备和重大成套装备加快发展,构建智能制造和智能服务体系,建设国家高端装备、智能装备制造业战略基地和核心集聚区。

高档数控机床。加快五轴联动卧式车铣复合加工中心、立卧转换加工中心等关键产品和高精度双摆角铣头、电主轴等核心部件的产业化。加快i5数控系统、DMTG数控系统的研发和市场化应用。

智能装备与机器人。加强智能化数控机床和智能化制造生产线研制,加快国家级机器人检测与评定中心建设,推进机器人整机及智能控制系统系列化产品开发应用,提升控制器、伺服电机、精密减速机等核心部件自主研发配套能力。加快沈阳机器人产业园、沈抚新城机器人产业基地和大连智能装备产业基地建设。

汽车及零部件。做强做大行业自主品牌,在巩固A级车市场基础上,力争在中级车领域有所突破。支持沈阳、大连、丹东、铁岭和朝阳汽车产业基地建设,引导企业向规模化、专业化、高端化发展。鼓励零部件企业和主机厂加强合作,在关键汽车零部件领域逐步形成系统开发能力和制造能力。

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以船用柴油机、推进器、曲轴等传统优势配套产品为依托,加强节能、环保船型的核心配套产品研发制造,提高船舶配套水平。加快自升式钻井平台、深水钻井船、三用工作船等海工产品发展。重点突破深远海油气勘探装备、钻井装备、海洋工程船舶等设计制造技术。加快推进大连、盘锦、葫芦岛高技术船舶和海洋工程产业基地及渤船集团海洋核动力平台建设。

航空航天装备。积极推进干支线飞机、大型发动机国内国际合作,大力发展通用飞机研发设计、总装制造和航空零部件制造,促进军用、民用飞机融合发展。推进沈阳波音公司完成中心、庞巴迪Q400飞机总装等重大项目,打造国内先进航空装备研制基地。

轨道交通装备。重点发展大功率电力机车、内燃机车、超载柴油机车、特种货车、地铁车辆、城轨车辆,加快发展机车信号设备、轨道电路接收设备、雷电防护设备等产品。

重大成套装备。进一步提高石化装备、输变电装备、冶金装备成套化水平。鼓励发展新能源装备,完善核岛关键装备产业链,推进大气污染治理装备研发与制造,提高大型煤化工装备成套能力。

3D打印装备。加快3D打印设备研制及开发应用,提升关键核心部件自主配套能力,重点加快超大幅面激光打印装备、三维测量、快速成型制造、快速模具、快速铸造等核心技术的研发。

第二节 调整优化原材料工业

主动减量、化解过剩产能、实现优胜劣汰,调整优化原材料工业结构和空间布局,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加工深度,向高加工度、延伸产业链方向发展。

石化工业。优化产业布局,推进园区集聚绿色安全高效,改造提升辽阳芳烃等比较优势,将大连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盘锦辽东湾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基地打造成为世界级石化产业基地。调整炼化结构,推进炼化一体化,稳步提升烯烃、芳烃基础化工原料和三大合成材料供给能力,增强对二甲苯等有机化工原料、聚乙烯等合成树脂、己内酰胺等合成纤维单体、顺丁橡胶等合成橡胶生产能力。加快发展精细化工产业,推进技术创新,提高高性能树脂、高性能合成橡胶、功能性膜材料、电子化学品等化工新材料和高端专用化学品供给能力。到2020年,精细化率达到53%。

冶金工业。重点发展高速铁路用钢、高强度轿车用钢、高档电力用钢等关键钢材品种以及高端钢材产品,推进本钢节能环保改造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大型高性能铝合金材料,高强高导新型钢带合金材料,高性能镁、钛加工材料以及钼、钒制品等精深加工产品,建设辽阳铝合金精深加工产业基地。

建材工业。推广利用现有新型干法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城市污泥和工业废弃物生产线建设。发展太阳能玻璃、超薄基板玻璃、高性能玻璃纤维、无铬耐火材料、玄武岩纤维,积极发展具有节能环保、保温隔热、隔音、防水等功能的新型墙体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产品。

第三节 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优先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学、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产业,引导社会各类资源集聚,使之成为带动经济增长的新支柱。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20%以上。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加快发展工业软件研发及服务、高性能集成电路设计、IC装备、下一代互联网、数字视听、下一代通信网络与设备、云计算与大数据、物联网、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等产业,推进规模化产业化。

生物医学产业。重点发展彩色超声诊断、磁共振成像等高性能诊疗设备,开发图像采集处理、远程医疗信息系统等技术。重点发展基因工程药物、新型疫苗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物,推进血管支架、新型诊断试剂及生物芯片等产品的产业化。加快生物农药、生物肥料、全降解农用薄膜、生物基高分子材料开发与应用。

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余热余压利用、电机能效提升、能量系统优化、水体污染防治、大气污染治理、固废资源化、特有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噪声与振动控制等技术装备与环保材料、药剂,推广激光修复再制造技术。

新能源产业。鼓励开发并网电站及分布式光伏电站应用产品,重点支持新型太阳能电池组产品产业化,推进大功率光伏并网逆变器、储能电池及系统的开发及应用,支持油页岩开发综合利用技术。

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高性能玻璃纤维及制品、高品质人工晶体材料、特种合成橡胶、氟材料、膜材料,加快发展冶金新材料,推进高端模具钢、高性能轴承钢等关键基础材料的开发与应用,积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产品,大力发展化工新材料和高端专用化学品,推进玄武岩深加工产业。

新能源汽车。推进动力电池技术创新,加强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重点支持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等新能源汽车设计制造。

专栏7 战略性新兴产业链名录

高档数控机床及自动化生产线产业链:重点开发面向汽车等行业的智能化卧式加工中心、面向航空航天领域的五轴立式加工中心,以及面向汽车、电子、光伏领域的自动化生产线,建设国内最大的数控机床及自动化生产线研制基地。

核电装备产业链:重点围绕三代核主泵的开发与制造,面向全产业链,开展整机集成、关键材料、核心部件的研发,建成核装备制造基地。

工业机器人与专业机器人产业链:支持建设“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创新研究院”,拉长机器人产业链,建设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科技创新基地。

IC装备产业链:重点依托辽宁省IC装备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完善设备、部件制造能力,推进光伏、LED、平板显示等相关产业发展。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链:重点研发物联网通信设备,完善超算和云计算中心建设,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网络技术在智能制造、医疗保健、公共交通、金融服务、环保节能和媒体互动等领域的产品开发与应用,建设数字产业基地。

激光科技产业链:重点支持激光通信、激光加工、激光医疗和光机电一体化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化,打造激光产业集群。

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链:重点支持研发自升式半潜式钻井平台以及350英尺以上自升式钻井平台及核心配套设备和材料。

风电装备产业链:重点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5兆瓦以上大型风电机组及关键零部件。

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开发储能系统、控制及信息系统、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及整车集成技术攻关。

生物医药产业链:开展高端诊疗装备、重大创新药物、新型疫苗、现代中药等创新品种研发及产业化,形成本溪、沈阳、大连等生物医药产业集群。

节能环保产业链:开发余热余能高效回收利用、高浓度难降解有机废水处理、脱硫脱硝除尘一体化、金属尾矿与生活垃圾资源化、特色矿产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等关键技术和装备,推动工业节能、水污染防治、固废资源化、生物能源等领域的产品开发、示范与推广。

第四节 积极发展消费品工业

加快技术设备更新、工艺优化和新产品开发,推进企业重组,增强品牌创建能力,提升产业发展能力。

农产品加工业。盘活现有产能,增强创新能力,加快调整产品结构,延伸产业链条,深度开发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营养强化食品、营养搭配合理的新型产品,促进规模化、产业化、特色化、精细化、绿色化。

纺织服装工业。重点发展尼龙56纤维等高性能新型纤维和粘胶、丙纶等功能性差别化纤维,积极发展高档复合非织造布材料、高技术功能性过滤材料等新型材料,改造提升传统纺织服装加工业。

包装材料及其制品。重点开发高阻隔性、多功能性软塑材料,推进农产品保鲜包装技术,积极发展环保型纸及纸制品,组建大型制浆造纸企业集团。

烟草酒类和日用化工业。大力发展满足市场需求的烟草、酒类和日用化工,培育地产品牌,提升产业竞争力。

第五节 发展优势产业集群

发挥龙头企业和项目带动作用,增强配套能力,形成规模优势,提高产业集中度和整体竞争力。

积极发展特色产业集群。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集团加快发展,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特、精、新”方向发展,形成一批以龙头企业为引领,为中小微企业紧密配套的高效分工协调的优势产业集群。重点发展沈阳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等31个产业集群,优先发展沈阳高端装备产业集群等15个产业集群。

加快产业园区转型升级。推动产业转型、创新、提质发展,依托龙头项目延伸产业链条,吸引科技成果和各种生产要素向重点产业园区集聚发展。统筹推进各类产业园区的整体开发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打造一批空间布局合理、主导产业突出的专业产业园区。加快中德沈阳装备制造产业园、东软医疗产业园建设,推进锦州国测石墨科技产业园、葫芦岛国家级环保产业园建设,推进央企与辽宁共建产业园区。鼓励“军转民”,支持“民参军”,促进军民创新融合发展,推动沈阳、大连建设军民融合发展示范区。

专栏8 重点工业产业集群

(1)沈阳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2)沈阳高端装备产业集群;(3)沈阳软件及电子信息产业集群;(4)沈北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5)法库陶瓷产业集群;(6)大连高端装备产业集群;(7)大连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集群;(8)大连软件和电子信息技术产业集群;(9)大连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10)大连海工及高技术船舶产业集群;(11)鞍山激光电子及自动化装备产业集群;(12)鞍山本溪钢铁深加工产业集群;(13)海城灯塔纺织服装及皮革皮草产业集群;(14)大石桥海城镁产品及深加工产业集群;(15)抚顺智能装备产业集群;(16)抚顺化工与精细化工产业集群;(17)本溪生物医药产业集群;(18)丹东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19)锦州光伏及新能源产业集群;(20)锦州钛及特种金属产业集群;(21)营口汽车保修装备产业集群;(22)阜新液压产业集群;(23)辽阳芳烃和精细化工产业集群;(24)辽阳工业铝材深加工产业集群;(25)辽阳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26)铁岭专用车产业集群;(27)昌图换热设备产业集群;(28)朝阳新能源电器(超级电容器)产业集群;(29)盘锦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集群;(30)盘锦石油天然气装备产业集群;(31)兴城泳装产业集群。

第七章 营造良好环境 加快服务业大发展

积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提升传统服务业,优化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实现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

第一节 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

充分发挥生产性服务业引领带动作用,以工业产业转型需求为导向,推动生产性服务业细化专业分工、提高创新能力、增强服务功能,向价值链高端延伸,促进我省产业逐步由生产制造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

金融产业。支持沈阳、大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深化产业金融试点。改善大众创业融资环境,健全完善多样化、专业化、综合性的产业金融服务体系。到2020年,金融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5%。

现代物流业。优化物流园区布局,推进城乡物流通道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充分运用发展冷链、供应链一体化、共同配送等先进物流技术和物流模式,加快发展产业物流、电子商务物流、国际物流,建立完善适应物流发展的规范和标准体系,提升物流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水平,降低物流成本。

信息技术服务业。实施工业软件振兴工程,推进沈阳、大连软件外包产业向高端化发展。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提升智慧城市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以沈阳大数据为核心的智慧城市群,将大连打造成为“中国软件名城”。

科技服务业。搭建和完善科技服务平台,加强重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实验室建设,整合省内科技服务资源。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培育和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主体,延展科技创新服务链,形成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产业体系。

电子商务。普及电子商务应用,推进电子商务试点城市建设,支持沈阳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推进电子商务经营模式创新,不断拓展移动电子商务在生活服务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促进电子商务与三次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农村电商、行业电商和跨境电商,把辽宁打造成为东北电子商务中心。

商务咨询服务业。推进商务服务业向专业化、规模化、网络化发展,提高本土商务服务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建设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商务服务集聚区,形成门类齐全、功能完善的商务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总部经济,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总部型企业落户。

会展业。完善会展场馆设施,支持会展企业开展跨行业合作,培育一批主题鲜明、特色突出的品牌展会,将沈阳、大连建成东北亚展览中心和国际会议中心。

第二节 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

运用现代服务理念、经营模式和信息技术,提升生活性服务业,优化服务消费结构,推进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高品质转变。

旅游业。优化旅游产品结构,培育旅游新兴业态,提升旅游服务品质,构建大旅游产业体系,激发旅游经济发展活力。加强旅游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旅游资源市场化配置,培育壮大旅游市场主体,扩大旅游投资规模。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和特色旅游品牌,积极拓展旅游市场,促进旅游消费升级。大力开发休闲度假旅游产品,重点发展避暑养生、冰雪温泉、购物旅游等特色产品,推进乡村旅游提质升级,全面建设旅游经济强省。到2020年,旅游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7%。

体育产业。积极发展体育事业,开发体育竞赛和表演市场,发展体育用品、体育中介和场馆运营等服务,促进体育传媒、体育影视等体育衍生品新型业态发展。到2020年,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1%。

养老家政服务业。加强养老院、敬老院、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支持老年教育、老年医疗保健和康复、文体娱乐等老年服务发展。创新家庭服务模式,完善家政服务信息平台和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家庭服务资源优化配置,提升家政服务水平,推动医养结合。积极推进沈阳、辽阳市等开展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

商贸服务业。推进城市大型综合体差异化发展,引导商贸、餐饮、住宿等传统商业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广大众化餐饮、连锁等现代经营方式,支持老字号向规模化、规范化、品牌化发展,促进内外贸结合发展。健全社区商业服务设施,加强农村商贸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乡商业网点结构和布局。

房地产业。继续实施以棚户区改造为主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大力发展养生养老、旅游等多元化地产,完善配套设施,积极发展县城房地产,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合理调控商品住房供应总量和节奏,及时调整完善购房政策措施,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专栏9 重点旅游项目

引擎项目(10个):鸭绿江精品旅游带(丹东)、东戴河海滨旅游度假带(葫芦岛)、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大连)、盛京皇城项目(沈阳)、红海滩湿地旅游度假区(盘锦)、长山群岛国际避暑旅游度假区(大连)、辽宁滨海国家自驾旅游示范线(省域)、辽宁海上邮轮旅游线(省域)、大医巫闾山景区(锦州)、沈抚国家级主题游乐度假区(沈阳、抚顺)。

重点项目(60个):低空旅游网络建设项目(省域)、自驾车房车营地体系建设项目(省域)、全景东北旅游购物网络项目(省域)、辽宁明长城遗址旅游带(省域)、十条特色历史文化休闲街区、东北旅游产业园(沈阳)、浑河生态休闲度假带(沈阳)、沈北城郊休闲游憩带(沈阳)、铁西工业旅游示范区(沈阳)、法库辽代风情小镇文化旅游区(沈阳)、法库巴尔虎山旅游度假区(沈阳)、东港钻石港湾(大连)、香洲田园城(大连)、大连西城生态旅游度假区(大连)、旅顺口历史文化旅游区(大连)、中韩国际免税购物城(大连)、千山-玉佛苑风景区(鞍山)、鞍钢工业旅游区(鞍山)、汤岗子温泉城(鞍山)、岫岩玉石风情小镇(鞍山)、沈抚主题公园集群(抚顺)、红河谷漂流生态运动旅游区(抚顺)、新宾大清启运文化景区(抚顺)、五女山-桓龙湖景区(本溪)、本溪水洞旅游景区(本溪)、关门山—关门湖—汤沟旅游区(本溪)、中朝跨境旅游合作试验区(丹东)、宽甸全域旅游示范区(丹东)、凤凰山旅游景区(丹东)、大孤山—北黄海温泉—大鹿岛旅游区(丹东)、锦州海滨休闲度假带(锦州)、锦州辽沈战役主题文化旅游区(锦州)、九华山休闲度假区(锦州)、鲅鱼圈西部海滨旅游带(营口)、熊岳温泉度假小镇(营口)、双台温泉度假小镇(营口)、辽宁团山国家级海洋公园(营口)、赤山旅游景区(营口)、白沙湾黄金海岸旅游度假区(营口)、瑞应寺禅修温泉旅游度假区(阜新)、大清湖沙漠冷泉旅游区(阜新)、海州露天矿国家公园(阜新)、十家子玛瑙风情小镇(阜新)、海棠山旅游经济开发区(阜新)、弓长岭温泉旅游小镇(辽阳)、佟二堡皮草风情小镇(辽阳)、首山农业嘉年华(辽阳)、辽河口苇海湿地休闲度假区(盘锦)、盘锦冬季国际稻草艺术区(盘锦)、莲花湿地休闲度假区(铁岭)、蒸汽机车博物馆(铁岭)、莲花湖灯会(铁岭)、朝阳凤凰山景区(朝阳)、鸟化石国家地质公园(朝阳)、喀左全域旅游示范区(朝阳)、大黑山旅游景区(朝阳)、宁远古城旅游区(葫芦岛)、九门口-永安长城旅游区(葫芦岛)、觉华岛旅游度假区(葫芦岛)、龙潭大峡谷景区(葫芦岛)。

第三节 完善服务业发展保障机制

完善政策措施,建立高效灵活的实施机制,营造良好环境,推动服务业大发展。

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进一步放宽服务领域市场准入,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法律法规及国家规定没有明令禁止的服务领域,对外资开放的服务领域向内资开放。打破所有制分割和行业垄断,引导民资、外资参与国有服务企业重组改造,提高服务领域非公有制经济比重。加快“三供一业”、公共交通、污水处理等公用事业改革,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服务业投资、建设和经营。

强化政策支持。加大对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的投入,吸引社会资本向服务业集聚。保障服务业用地需求,稳妥扩大信贷消费,优化消费支付环境。支持职业和岗位技能培训,加快培养服务业紧缺人才。

规范市场秩序。积极推进服务业标准化进程,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等制度,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行业监管制度。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八章 完善网络体系 强化基础设施支撑能力

按照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服务提升的要求,以提升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和质量效率为导向,加快推进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便捷、高效、安全、互通互联的基础设施体系。

第一节 构建现代交通综合网

统筹现代交通运输方式,加强快速铁路、高速公路、港口、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大型综合运输枢纽布局,强化城市间快速高效连接,优化运输服务管理,推进低碳绿色交通,初步形成运输网络化、管理智能化、服务一体化、发展生态化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基础设施网络。加快京沈客运专线等重大项目建设,完善高速铁路网络,实现省辖市高速铁路全覆盖;实施区域内铁路通道扩能改造,推进连接中蒙俄的跨区域铁路通道建设。加强以京哈高速公路扩容为重点的域内国家高速公路建设,推进国省干线普通公路低标准路段、瓶颈路段和拥堵路段升级改造,畅通城市进出口道路,提高农村公路覆盖范围和服务水平,加快改善村内道路。优化农村客运站布局。完善通用航空机场布点。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因市制宜抓好城市轨道交通、BRT项目,加快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

综合交通枢纽。强化沈阳、大连国家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提升营口、丹东、锦州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功能。重点完善以高铁车站、港口、机场为依托的客货综合运输枢纽设施和功能,强化公(道)路铁路、港口铁路、城轨机场间有效衔接,实现客运“零距离”换乘和货运“无缝化”衔接。加快港口资源整合和疏港铁路建设,优化煤油矿箱等大型专业化码头布局,推进港口由传统装卸型向现代物流服务商转型升级。

运输服务管理。大力提升交通信息化水平,推进公众出行、区域物流等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强化智能交通管理,加强联网购票、联程联运以及智能交通APP等“互联网+”在运输服务管理领域的普遍应用。推进交通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改善城乡间、不同方式间、通道交通与末端交通间一体化服务水平。广泛应用高效节能环保设施设备,扩大甩挂、驮背等多式联运运输占比,促进交通运输与土地、环境等资源要素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加强交通安全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建立交通运输大数据管理与服务平台和覆盖全省交通基础设施、运载装备的智能感知网络,提升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处理能力。

专栏10 交通建设重点工程

公路:京哈高速公路沈阳至四平段改扩建、辽中环高速公路铁岭至本溪段、营口仙人岛疏港高速公路、丹东大东港疏港高速公路、营口鲅鱼圈港区疏港高速公路;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通辽奈曼至营口高速公路福兴地(蒙辽界)至阜新段、沈康高速公路鸭绿江街至新城子段;国道黑大线清源县城区段改建、国道开奈线昌图县通江口特大桥、国道京哈线绥中六股河特大桥段改建等;推进赤绥高速公路凌源(蒙辽界)至绥中段、本集高速公路本溪至桓仁(辽吉界)段、本溪至宽甸高速公路建设前期研究工作。

铁路:北京至沈阳客运专线;通辽、赤峰至京沈客专连接线、盘锦至朝阳客专连接线;锦州至白音华铁路、海城至岫岩铁路扩能;沈丹线电气化改造,阜新至盘锦铁路等;推进沈阳至铁岭、沈阳至本溪、盘锦站至辽东湾城际铁路建设。

港口:锦州港煤炭码头二期;大连港长兴岛恒力石化30万吨级原油泊位、大连港大窑湾四期、大连港大港国际邮轮中心、营口港仙人岛港区2号30万吨级原油泊位、丹东港大东港区301集装箱码头、盘锦港荣兴港区大型原油泊位、绥中港10万吨级通用泊位等。

机场:沈阳桃仙机场第二跑道、大连新机场、大连长海机场;推进鞍山机场扩建、桓仁机场建设工作。

城市轨道:沈阳、大连快速轨道交通;推进鞍山、抚顺快速轨道交通建设。

第二节 完善能源设施网

坚持节约优先、高效利用、多元发展、保护环境,建设现代能源基础设施网络,推进能源生产与消费模式革命,促进能源绿色增效和转型升级,积极构建稳定清洁、经济的现代智慧能源发展体系。

能源供应。加强电源建设,开工建设徐大堡核电厂一期工程,加快红沿河核电厂二期工程建设进度,做好庄河南尖核电工程厂址保护等前期工作,积极推进丹东大孤山核电工程前期论证工作。建设抽水蓄能等调峰电源,有序推进背压式热电联产工程。加强石油和天然气供应能力建设,积极支持松辽、渤海湾盆地的油气资源滚动勘探和二次勘探工作,配合推进中俄

原油管道二线、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建设,推进中海油营口LNG一期工程前期工作。推进煤炭安全工程建设,加快资源枯竭矿井退出,淘汰煤炭落后产能。

能源输配网络。继续加强电网建设,加强500千伏主干网架建设,优化220千伏电网结构,加强电网省间联络线建设,强化城市电网建设,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强配电网络建设,提高配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开展覆盖城乡的智能、高效、绿色变电站建设。开展智能电网、储能技术试点应用,发展智能用电小区,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进一步完善石油天然气管道布局,推进大连至丹东天然气管道工程及各市、县(区)输气管道等天然气管网建设。

非化石能源。因地制宜推进水力发电工程建设,合理发展风电,加快发展光伏发电。加快推进生物质能、地热能开发利用,加快太阳能热利用推广,开展海洋能利用试点。积极支持沼气、生物质利用等农村能源建设。

专栏11 能源建设重点工程

核电工程:红沿河核电二期工程、徐大堡核电一期工程、庄河南尖核电工程(前期工作),丹东大孤山核电(论证工作)。

热(火)电工程:抚矿抚顺、国电朝阳、中电投本溪、大唐国际沈抚连接带、华润锦州、大唐国际葫芦岛、华润沈阳浑南、华能大连二热电、国电电力普兰店、华润鞍山北热电项目。

调峰电站工程:抚顺清原、葫芦岛兴城、大连庄河、本溪桓仁(备选)抽水蓄能电站工程。

煤炭工程:煤矿安全改造、地质补充勘探、煤炭产业升级和瓦斯治理综合示范工程等。

石油天然气工程:大连至丹东天然气管道工程、中俄原油管道二线、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建设、中海油营口LNG(前期工作)。

电网工程:葫芦岛宽邦、营口渤海(扩建)、鞍山(扩建)、沈阳盛京(扩建)、盘锦鹤乡(扩建)、大连交流岛、鞍山析木、抚顺北、辽阳张台(扩建)、铁岭铁北、沈阳新民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核电送出工程、大型火电送出工程以及京沈客专等电铁外部供电工程等。

第三节 构筑水安全保障网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水利防灾减灾体系,优化水资源配置体系,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形成开发合理、配置优化的水资源保障体系。

防洪抗旱减灾体系。深入实施辽河干流整治工程,继续实施73项中小河流河道防洪治理工程,加快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建设,继续加快山洪灾害易发区山洪沟治理及逃避险工程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工程,重点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继续实施节水灌溉增效工程,开展重点涝区治理工程。

水源供应保障。加快实施水资源配置工程,积极推进重点供水及二期工程、猴山水库、大雅河水利枢纽工程,继续建设观音阁水库输水工程和清河水库供水取水头部及输水改造工程,开工建设大伙房水库输水二期二步工程,加快东水济辽南线工程前期工作步伐,增强城市水资源配置能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一批抗旱应急水源工程。

水生态环境。以重要水库水源地生态建设、水土流失严重区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坡耕地治理及黑土地保护等为重点,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程。推进生态脆弱的河湖、湿地生态修复,继续实施大伙房水库水源区河道生态带建设工程。加强重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工建设大伙房水库及其输水工程水源区饮水安全保障工程。继续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地下用水管理和保护,继续实施封闭地下水取水工程。

专栏12 水利建设重点工程

(1)重点供水及二期工程;(2)大伙房水库输水二期二步工程;(3)猴山水库工程;(4)观音阁水库输水工程;(5)东水济辽南线工程;(6)辽河干流等江河治理工程;(7)葠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8)清河水库供水取水头部及输水改造工程;(9)佛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0)红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1)盘龙寺水库工程;(12)大雅河水利枢纽工程;(13)大川头水库工程。

第四节 加快高效安全信息化网络化建设

推进“互联网+”行动,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拓展信息应用的广度和深度,注重信息安全。

信息基础设施。加快实施城市光纤入户和农村宽带网络建设工程,提升网络接入服务水平。借助无线网络延伸宽带网络覆盖面,实现城市公共服务区域无线局域网全覆盖。加快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下一代互联网、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的建设和融合。加强测绘地理信息体系建设。

“互联网+”。推动互联网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创新管理模式,优化生产供应链,拓展销售渠道,开展线下制造与线上商务相结合的制造模式。积极发展互联网金融,鼓励互联网与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的融合创新。大力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加快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健康、养老、教育、旅游、社会保障等新兴服务。

信息安全。增强通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的安全防护能力,加大无线电安全管理和重要信息系统无线电频率保障力度。加强对互联网网站、地址、域名、信息内容的接入服务单位的管理,规范互联网服务市场秩序。强化信息资源和个人信息保护,保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安全。支持信息安全技术研发,鼓励企业发展信息安全产业。

专栏13 “互联网+”行动计划

“互联网+”创业创新:(1)加大电信基础支撑力度;(2)发展“互联网+”创业创新服务;(3)推动股权众筹融资发展;(4)积极发展众创空间;(5)发展创业实训;(6)实施新兴产业“双创”行动。

“互联网+”协同制造:(1)推进关键岗位和工序“机器换人”;(2)发展高档数控机床;(3)提高重大装备智能化水平;(4)组织实施试点示范。

“互联网+”现代农业:(1)推进12316金农热线云服务平台建设;(2)建设村级公共服务综合平台;(3)建设农产品质量监管平台;(4)提供“致富通”移动互联网三农服务;(5)整合物联网应用平台;(6)建立农业预警指挥平台。

“互联网+”智慧能源:(1)推进能源生产智能化计划;(2)建设分布式能源网络;(3)探索能源消费新模式;(4)发展基于电网的通信设施和新型业务;(5)积极推进智慧煤炭矿区建设。

“互联网+”普惠金融:(1)促进互联网与金融产业相融合;(2)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集聚发展;(3)加快推进社会征信体系建设;(4)鼓励商业银行拓宽普惠金融服务范围;(5)支持发展P2P网贷机构。

“互联网+”益民服务:(1)建设网上审批平台;(2)完善信访信息系统;(3)加强互联网食品药品市场监测监管体系建设;(4)鼓励电子商务进社区;(5)建设卫生计生信息服务;(6)推进新型教育服务供给;(7)吸引人才。

“互联网+”高效物流:(1)构建全省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体系;(2)完善物流配送服务体系;(3)加快建设国家交通物流平台辽宁区域交换节点;(4)发挥互联网龙头企业创新驱动的引领作用。

“互联网+”电子商务:(1)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2)加强电子商务应用和创新;(3)打造特色知名电商平台;(4)加强对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5)推动搭建电商公共服务平台;(6)推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三互”工作;(7)优化跨境电商通关监管模式。

“互联网+”便捷交通:(1)推进城市客运管理服务智能化;(2)支持沈阳、大连公交都市建设;(3)建设综合运输公共信息云服务平台;(4)推进物联网在车辆维修、救援与检测行业的应用;(5)完善全省12328服务监督电话系统。

“互联网+”绿色生态:(1)加快推进资源动态监测平台建设;(2)建设省智慧林业云数据中心和应用支撑平台;(3)大力发展智慧环保体系建设;(4)推进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建设;(5)升级废弃物在线交易系统。

“互联网+”人工智能:(1)推进数字化企业建设;(2)推进新一代工业机器人技术产品开发;(3)加强机器人智能制造模式创新;(4)建设“互联网+”新业态共性技术创新平台。

第九章 促进协调互动 构建区域发展新格局

健全区域协调发展机制,缩小发展差距,推进陆海统筹,推动形成市场统一规范、主体功能明确、优势充分发挥、资源环境持续的空间发展格局。

第一节 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

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加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强化政策引导,完善空间发展格局。

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格局。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发展。按照全省国土空间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布局,着力构建“一带一区”城镇化格局、“五区”农业发展格局、“两屏一带两廊”生态安全格局,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加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完善空间规划体系,各级各类涉及国土空间的规划,都要落实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对空间用途管制要求,统筹推进集聚开发、分类保护和综合整治。严格控制国土开发强度,进一步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结构和布局。完善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建立全省主体功能区动态监测管理系统,加强对全省国土空间开发管理。

完善政策配套体系。强化主体功能区分区管控,严格执行差别化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农业、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等配套政策,实施各有侧重的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的生态补偿机制,对生态发展区域中的重点生态县、镇(乡)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

第二节 主动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

主动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积极构建京津冀产业转移承接基地、农副产品供应基地和生态安全屏障,并与参与实施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紧密结合。

推动产业对接。主动承接京津冀科技含量高、关联度紧密、辐射面广、带动能力强的优势产业及核心技术,加强与京津冀地区现代物流、金融商贸、中介咨询、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等领域的深度合作,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京津冀产业承接基地。支持东戴河等地区与中关村开展高新技术与产业开发合作,推广复制中关村合作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设立国家级产业转移示范区。

建设农副产品供应基地。以辽西北地区为重点,开发一批特色农产品名优品种和品牌,推广一批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贮藏技术,培育一批特色农产品优势产区,建设一批优势特色农产品原产地供应基地。

深化社会事业领域对接合作。主动对接首都高端文化产业辐射,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合作,加强人才交流与共享。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设立分院、远程医疗诊治、多点执业等多元化协作。促进旅游企业跨省联合构建精品旅游线路和营销网络。

生态环境联防联治。以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环渤海岸线保护和海防林建设、渤海水环境治理等重大生态工程为重点,协同开展生态环境整治,积极构建京津冀生态环境保护辽宁屏障区。重点实施跨界陆域生态治理工程,构建辽西北风沙阻隔带。开展渤海海洋生态联动治理。

贯彻实施国家环渤海合作发展纲要。推动装备制造业等优势产业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积极承接长三角地区产业转移,学习借鉴先进地区体制机制创新成熟经验。

第三节 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战略

深入实施辽宁沿海经济带、沈阳经济区、辽西北三大区域发展战略,推动辽中南城市群建设,形成优势互补、协同互动、竞相发展的区域发展新格局。

高水平推进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推动港口资源整合,基本建成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国际物流中心和区域金融中心,支持锦州建设辽西区域中心城市。坚持陆海统筹,对接“俄蒙欧”,积极参与中韩自由贸易区建设,加快建成产业结构优化先导区、经济社会发展先行区。

深入推动沈阳经济区协同发展,积极推进辽宁中部城市共同体建设。探索协同发展体制机制,实施八市规划编制衔接统筹,推动区域合作,拓展城际间互联互通和深度融合,以支持沈阳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为核心,加快以沈抚同城为重点的沈本、沈铁、沈辽鞍营、沈阜同城化一体化步伐,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城市群和新型工业化先导示范区。以建设沈阳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为引领,深入开展沈阳经济区国家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创新政府与社会合作、政产学研用产业创新战略联盟等新机制、新方式,加快推进“两化”融合,探索建立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体制机制,提高传统产业核心竞争力,率先落实“中国制造2025”战略。

加大突破辽西北力度,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农业和重点产业集群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支持阜新等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落实产业、财政、金融、科技、人才等“五项转移”扶持政策,打造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先行区和辽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

充分发挥各市优势,扬长避短,由过去的两极发展向多极发展、多点支撑发展格局转变,在推进沈阳、大连第一方阵城市加快发展的同时,促进其他12个市在原有方阵中向前迈进、竞相发展,使全省经济三个方阵的梯次差距明显缩小。

第四节 支持民族和边境地区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扶持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发展的政策,创造更多的条件,统筹推动民族和边境地区加快发展。

支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提高生产生活保障能力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支持设施农业及特色资源加工业发展,扶持民族产业发展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探索推进特色产业“互联网+”工程,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经济。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民族手工艺、传统医药等传统文化保护,抢救保护少数民族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扶持锡伯族等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加大少数民族聚居区文化发展的扶持力度。

提高边境地区开发开放水平。积极推进丹东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支持设立跨境旅游合作区,在口岸通关、跨国通道、跨境物流、互市贸易、出境加工等方面取得突破。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大力加强与东北东部地区的合作发展,加快东北东部经济带建设。实施兴边富民行动计划,提高边境地区发展水平和边民生活水平。做好边防、海防工作,确保边境地区和谐稳定。

第五节 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

坚持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培育壮大接续替代产业,有序开发综合利用资源,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支持阜新等城市开展国家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试点,积极探索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新路子。

推动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以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加快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为重点,阜新市大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及配套、绿色食品及农产品加工、氟化工、皮革加工及制品、板材家居等产业,推进海州露天矿治理,建设新型煤化工产业基地和新能源示范城市;抚顺市积极发展精细化工、现代焊接等产业,开展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创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转型创新试验区;北票市发展粉末冶金、环保装备和能源建材;南票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弓长岭区进一步发展温泉旅游业;杨家杖子加强民生基础设施建设。

推动成熟型城市加快发展。以高效开发利用资源、提高资源型产业技术水平、延伸产业链条为重点,本溪市推动冶金和建材产业改造升级,加快发展现代医药、钢铁深加工、旅游和健康服务业;调兵山市积极发展煤炭深加工、煤机、高端精密医疗器械和农产品加工产业。

推动再生型城市创新发展。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为重点,鞍山市发展钢铁深加工、装备制造、菱镁材料和精细化工等四大产业集群,推动激光产业等新兴产业发展;盘锦市加快发展石化及精细化工、石油天然气装备制造、塑料新材料、海洋工程四大产业集群,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及以旅游、商贸和物流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大石桥市加快发展以镁质材料为中心的新材料,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商贸物流业。

第六节 大力发展蓝色经济

坚持陆海统筹,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统筹协调海洋发展空间、陆海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构建陆海两大系统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相容并济的可持续发展格局。

改造提升传统海洋经济。促进海洋渔业向水产健康养殖、现代海洋牧场、远洋捕捞业转型,推动水产品精深加工和外贸出口业发展,加快海洋渔业由规模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全面构建现代渔业产业体系。推进海洋航运、港口物流、滨海旅游和临港产业等涉海产业优化升级,向循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发展海洋新兴产业。实施蓝色经济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培育发展蓝色经济新业态。大力发展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功能食品、海水淡化利用、海洋能源等海洋新兴产业。增强海洋经济发展的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加强海水综合利用、海洋油气资源勘探、高性能海上移动观测平台、新型深水钻井平台等领域的核心技术研发应用。提高海洋经济信息化水平,打造智慧海洋。推进大连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

第十章 加快城乡一体 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

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健全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

第一节 推进新型城镇化

坚持以人为本、补短扬长、产城融合、生态文明、传承文化,以提高质量为重点,以完善体制机制为保障,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分类制定落户政策,稳步推进人口自由流动和户口迁移工作,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同步推进教育、住房、就业、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配套改革,合理引导城镇人口重点向中小城镇转移,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到2020年,全省实现存量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500万人。

提升城镇综合承载力。抓好“地上”和“地下”两个硬件建设。加大住房保障力度,着力解决农业转移人口住房问题。全面推进城区老工业区、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加大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垃圾焚烧、消防水源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加强地下空间管理和开发利用。

推进城镇化协调发展。通过辽宁中部城市群、沿海城镇带和沈大城镇轴建设,带动区域内新区、县城、重点镇和特色镇发展,建设辽中南城市群城镇体系。加强城市群内部整合,构建都市区,推进同城化、一体化发展。统筹重大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和建设。强化产业支撑和基础设施配套,提高新区(新城)发展效率和服务功能。

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示范。推进大连市、海城市、新民市、东港市前阳镇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搞好沈阳市于洪区、大连市皮杨新城、盘锦市大洼县、营口市鲅鱼圈区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以及腾鳌镇、佟二堡镇、徐大堡镇国家建制镇试点示范。深入推进盘锦城乡一体化综合改革试验。

专栏14 城镇化建设工程

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完成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100万户。

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在城市新区和各类园区、城市新建道路、集中连片旧城改造等方面,采取综合管廊模式建设地下管网,建成地下综合管廊。

海绵城市建设:加强城市排水管网改造,建设绿色屋顶、可渗透路面、透水性停车场和广场、下凹式绿地、植草沟等,完善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和综合雨水利用设施,实施雨污分流工程,推进城市水系建设。

乡(镇)、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 “宜居示范乡”基础设施建设、村庄道路硬化及附属工程建设、垃圾收运体系建立等。

第二节 建设宜居乡村

以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建设“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生态优良、传承历史、富庶文明”的宜居乡村。到2020年,创建100个宜居示范乡、10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10000个宜居达标村。

治理乡村环境。建立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运行体系,完善垃圾收集转运和集中处理设施布局,逐步推行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加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确保有效运行,改善村庄污水处理设备条件。完善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畜禽粪便污水综合治理与利用设施。引导农民开展秸秆还田、青贮,鼓励秸秆能源化利用。

改造乡村设施。有条件的乡镇开展棚户区改造,建设宜居小区。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和节能改造,消灭D级危房。完善乡镇道路网,实施村庄道路硬化。开展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农户厕所进户。巩固拓展村庄亮化工程成果,实施乡村绿化工程。实施乡村生态优化工程,发展乡村旅游。

专栏15 宜居乡村建设工程

乡村环境治理工程:(1)垃圾治理;(2)污水治理;(3)畜禽粪便治理;(4)秸秆治理。

乡村设施改造工程:(1)农房改造;(2)道路改造;(3)饮水改造;(4)厕所改造。

乡村发展水平提升工程:(1)村庄亮化;(2)乡村绿化;(3)乡村美化;(4)生态优化;(5)服务优化;(6)管理优化;(7)特色打造。

第三节 发展特色县域经济

坚持城乡统筹、产城融合、区域一体、各具特色的原则,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不断增强县域经济综合实力。

培育县域特色优势产业。发挥成本优势、资源优势、生态优势,大力发展特色产业。以县城为依托,科学布局县城工业园区,提升园区质量,推动产城融合。组织实施“一县一业”示范工程建设,建设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产业。

强化县城和中心镇集聚功能。开展扩权强县、扩权强镇试点,加快特色小城镇建设,完善重点县城、重点镇和特色镇功能,加强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县改市。

第四节 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推进要素市场、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一体化建设,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差距。

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规划引导,逐步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完善养护和安全管理机制。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满足农村基本用电需求。加快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加强乡村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集中供热、燃气等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城市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促进农村共享城市优质公共服务资源。提升农村基本公共设施服务水平,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能力,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第十一章 推动绿色发展 营造生态宜居美丽家园

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实施重大生态工程,推进生态省建设,建设美丽辽宁。

第一节 推进资源节约循环利用

以节约优先、减量化再利用为基本方针,实现自然资源的高效循环利用,形成节约资源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

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强化重点领域能耗强度、能耗总量和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推进节能减排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全面实施重点产业能效提升计划。实施工业燃煤锅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节能标准化示范等重点节能降耗工程。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推广居住建筑节能率75%和公共建筑节能率65%的设计标准。积极发展低碳、高效、大容量快速公交系统,推进城市公交和出租车“油改气”。加强农村清洁能源建设,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农业生产设备。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和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活动。强化节能评估审查。

节约集约利用水、土地、矿产等资源。实行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建设节水型社会。推进建设用地标准控制、节地评估、竣工验收、监管核查、考核评价等五项制度,构建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完善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提高采矿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深化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体系建设,大幅降低能耗、物耗和水耗水平。运用减量化、资源循环利用、低碳等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深化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工程建设,推进重点行业发展循环经济。支持大连设立中日韩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和本溪、阜新资源综合利用国家“双百工程”示范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第二节 提高环境质量

以保障人的健康为核心、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防控环境风险为基线,突出大气、水、土壤三大重点领域环境治理,实施防治行动计划。

继续实施蓝天工程。全面推进治气治霾,改善空气质量。实施煤炭清洁化利用和气化辽宁工程。严控工业堆场扬尘、建筑工地扬尘和交通扬尘。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加快淘汰黄标车。推广脱硫、脱硝、除尘技术治理工程,深化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危化品)等重点行业环境综合整治。

继续实施碧水工程。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深化辽河、凌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建设辽河、凌河生态廊道。加强近岸海域环境保护,严守近岸海域自然岸线生态红线。到2020年,14个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6%以上,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市、县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

大力实施沃土工程。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组织实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逐步建立土壤治理与修复技术体系。加强农业生产过程环境监管,建立严格的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制度、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实施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分类管理,建立新增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强制调查制度和流转土地环境风险评估制度。

第三节 加强生态建设与修复

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以植被恢复、自然景观改造、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为重点,强化保护与开发。

继续实施青山工程。实施青山保护分区管理,推进闭坑矿山生态治理工程,开展青山动态监测。大力开展增绿行动,增加全省森林面积,重点实施东部山区生态功能区建设和三北防护林工程、沿海防护林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千万亩经济林工程和村屯绿化工程。加强外来入侵物种调查与监控,维护本地生态安全。

实施矿山环境治理与地质灾害防治。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综合防治体系和应急处置体系,提升全社会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防灾能力。统筹协调地质灾害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修复受损的生态系统。有序关闭退出资源枯竭煤矿。加强尾矿库排查治理。

加强水生态综合治理。制定实施大伙房水库、浑江水库、观音阁水库、碧流河水库、卧龙湖、水丰湖、白石水库、锦凌水库、盘锦辽河口湿地、大麦科湿地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开展典型海洋生态系统整治和修复,加强海岸防护林建设,保护和恢复滨海湿地、河口和海湾等海洋生态系统。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和监督执法。

推动国土综合整治。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有序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加强重点行业和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加大荒漠化和沙化土地治理力度。加强海岸带和海岛国土综合整治。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综合整治,推动重点整治与生态修复相结合,促进区域生态功能恢复。

加强生态保护。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制定生态红线管制要求。提高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监管水平。以生物多样性丰富区、水源涵养区、防风治沙区和资源开发区等为重点,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建设与生态补偿。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继续推进国家低碳试点。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增强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能力。

第四节 完善生态文明制度

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引导、规范和约束各类开发、利用、保护自然资源的行为,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决策、法制管理、道德文化的制度框架。

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制度。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在禁止开发、限制开发、重点开发、优化开发区域,实行不同的用途管制。推进碳排放权等环境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建立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长效机制。

健全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快构建生态文明建设评价体系,建立和完善生态价值评价、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资源环境离任审计制度、生态文明绩效考核和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落实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

加快辽河流域、大伙房水源保护区、大连市和本溪县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提高全省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专栏16 生态环境重大工程

蓝天工程:(1)高效一体化供热工程;(2)气化辽宁工程;(3)清洁能源推广工程;(4)燃煤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程;(5)城市全覆盖工程;(6)绿色交通工程;(7)秸秆综合利用工程;(8)工业提标改造工程;(9)监测预警工程。

青山工程:(1)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2)沿海防护林建设工程;(3)千万亩经济林建设工程;(4)退耕还林工程;(5)闭坑矿山生态治理工程;(6)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7)封山禁牧工程;(8)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9)天然林保护工程;(10)国家、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程。

碧水工程:(1)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2)地下水污染修复和超采控制工程;(3)水质较差的重点河流断面整治工程;(4)良好湖库、河流源头等优良水体保护工程;(5)工业企业水污染治理工程;(6)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及再生水利用工程;(7)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8)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程;(9)节水与生态流量保障工程;(10)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程;(11)“十小”企业取缔淘汰工程;(12)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工程;(13)海域海岛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

第十二章 保障改善民生 创造安居乐业人民生活

以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让发展改革振兴的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省人民,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第一节 加大脱贫攻坚力度

突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全省现行标准下81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确保贫困地区同步迈入小康社会。

构建新型扶贫模式。按照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要求,扶助一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生产和就业,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安置一批居住条件恶劣的贫困户,低保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一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精准医疗救助一批因病致贫返贫人口,逐步增强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内生发展能力。

统筹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坚持以规划为引领,政府主导与市场主体相结合,促进资源要素向贫困地区倾斜。大力支持建昌、义县、西丰等贫困地区,根据自身自然条件、区位优势、经济水平,推进以特色农业、资源型工业、旅游等为主的产业扶贫、项目扶贫。继续抓好以工代赈。不断加强驻村帮扶、对口帮扶和定点帮扶。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扶贫开发。推进阜新国家级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

专栏17 扶贫攻坚重大工程

项目到户扶贫:扶持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因地制宜发展种植、养殖等特色致富项目,实现增收脱贫。

培训扶贫:对建档立卡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开展就业技能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就读职业院校学生和获得“两证”的青壮年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给予补助。

产业扶贫:支持扶贫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带动贫困户参与产业生产经营,扶持其在贫困地区建设产业扶贫示范项目基地。

移民扶贫:对居住危房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采取移民搬迁、危房翻建和盘活农村闲置住房等方式,彻底改善住房条件。每年全省实施3000户。

金融扶贫:全面推广扶贫小额信贷,为贫困户提供免抵押、免担保的小额贷款,统筹财政扶贫资金设立风险保障金和予以贴息支持。

互助式滚动扶贫:推进贫困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施互助式管理,有偿周转使用,支持各地开展互助资金信贷扶贫。

定点帮扶:坚持省领导帮扶联系点制度,副省级以上领导全部联系县扶贫工作。继续组织311个省(中)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288个贫困乡镇。鼓励、支持、帮助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与贫困村、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

驻村帮扶:对1791个贫困村,派驻扶贫工作队,实行派出工作队单位“一对一”结对帮扶所在村建档立卡贫困农户,不脱贫、不脱钩。

省内对口帮扶:组织沈阳、大连、鞍山市对口帮扶阜新、朝阳、铁岭市基础上,落实营口市、鞍钢集团公司共同对口帮扶建昌县,盘锦市、中国石油辽河油田分公司共同对口帮扶义县。

建立扶贫信息化平台:完善国家、省、市、县、乡5级精准扶贫信息系统,构建扶贫信息大数据平台,对8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管理。

开展旅游扶贫,培育发展旅游扶贫项目。在贫困地区积极推进电商扶贫和光伏扶贫。

第二节 大力发展教育事业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大力提升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坚持公益普惠,优化资源配置,构建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现区域间、城乡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特色优质、多样化发展普通高中教育。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优化职业教育布局,优先发展适应我省现代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需要的新兴专业。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人才培养模式,重点建设15个区域性、行业性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全面推行职业院校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

提高普通高等教育质量。推进本科院校向应用型转型,优化普通高等教育总体布局和专业结构,推进全国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支持省部共建,发展重点学科。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建设高水平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公派出国留学。

支持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和继续教育发展。加快少数民族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双语教学质量。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创新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到2020年,建设50个示范性社区继续教育中心。

专栏18 教育发展重大工程

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于省内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信息化管理业务应用,重点提升教育监管与服务水平,促进教育管理现代化、决策科学化、服务网络化,全面保障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面向全省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及相应的支撑体系。以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为基础,以学习空间支持信息化教学资源、应用为手段,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推动教育的均衡化、优质化发展。

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强化创新创业实践;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改进学生创业指导服务;完善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体系。

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实施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建设项目,提高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职业能力,建成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50个;实施高校高端学术会议支持项目,加强高校对外交流,有效提升我省一流特色学科在国际国内的学术地位和学术影响力;实施联合培养项目,鼓励支持学术学位研究生院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开展联合培养,建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践基地,开展联合培养项目100项,建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践基地100个。

第三节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把就业作为民生之本,创业作为就业之源,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就业。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合理确定经济增长速度和发展模式,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大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协调建立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金融、产业等综合性经济政策体系,保持就业总体稳定。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公共投入促进就业机制,强化创业扶持政策,加强创业孵化平台建设,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聘制度,鼓励广大劳动者多种形式进行创业,建立宽容失败的政策保障机制。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行全程就业服务。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力度,继续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运用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就业。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开展各类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活动。加强就业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就业创业统计监测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建立就业与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联动机制。建立失业动态监测机制。构建城乡一体、普惠共享、功能完善、服务规范、管理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系统完整的调整劳动关系政策法规体系,建立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完善职称评定制度,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第四节 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健全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的长效机制,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增收长效机制。深化机关和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水平正常调整机制,推动工资水平与我省经济发展相适应。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按照国家规定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优抚对象待遇水平。鼓励城乡居民增加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

建立健全收入分配调节机制。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缩小不同地区、不同群体收入差距,建立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鼓励劳动、资本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继续完善年薪制、职工持股、技术和知识产权入股等分配制度。合理调节行业收入分配。

第五节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按照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可持续的方针,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居民、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巩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省级养老保险风险基金,确保全省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改革,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健全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体系,完善工伤保险政策体系,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完善失地农民保险制度。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边缘户救助制度。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实现城乡社会救助全覆盖。健全医疗卫生、教育、灾害突发等专项救助制度。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加强孤儿福利服务。积极培育慈善组织,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积极开展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第六节 推进健康辽宁建设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推进医药分开,实行分级诊疗,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满足人民群众快速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

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巩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果,2017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面铺开。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推进全科医生、家庭医生服务能力提高,发展远程医疗,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向基层、农村流动。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完善纠纷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增加县级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床位规模。推进县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重点完善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善省市两级儿童、肿瘤、心脑血管、传染病、中医等医疗机构设施条件,提高疑难病症诊治能力。加强妇幼保健、疾控、采供血、精神卫生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设施建设,鼓励通过资源整合组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提高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等重大疾病综合防治能力。推动城市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护理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专科医院。

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理顺药品价格,增加艾滋病防治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深化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改革,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坚持中西医并重,促进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

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医疗保健、健康保险、体检、咨询等健康服务,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业体系。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加强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推动惠及全民的健康信息和智慧医疗服务。积极推进中德(营口)医疗健康产业园、葫芦岛市健康产业示范园区等建设。

第七节 全面做好人口工作

实施人口发展战略,推进人口结构优化,保障人口流动合理有序,促进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统筹推进生育政策、管理服务制度、家庭政策支持体系和治理机制综合改革。依法组织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高符合生育政策、有生育意愿妇女的生育率。保障必要出生人口数量。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孩子以内的(含两个)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力度。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

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实施国家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公平获得发展机会,平等参与社会事务管理。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依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加强对贫困、留守和流动妇女帮扶。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依法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改善儿童成长环境,实施留守儿童活动设施建设。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居家、社区、机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服务的政策,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

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快残疾人保障体系建设,优先发展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实现残疾人康复、托养、辅助器具配发等服务的合理布局,提升为残疾人服务能力,促进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增收,为残疾人生活和发展提供稳定的制度性保障。

专栏19 卫生人口妇女儿童事业建设重大工程项目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2)慢性病防控和精神卫生项目;(3)重大疾病防治项目;(4)健康妇幼项目;(5)城乡环境卫生整治项目;(6)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7)健康服务业发展项目;(8)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项目;(9)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项目;(10)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项目;(11)卫生计生监管项目;(12)卫生计生人才发展项目;(13)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项目;(14)女性文化素质工程;(15)妇女创业创新援助工程;(16)留守妇女儿童活动场所建设工程;(17)妇女儿童民生实事工程;(18)残疾人康复托养设施工程。

第十三章 建设文化强省 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激发全民文化创造活力,增强文化软实力,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更好地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

第一节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提高全民思想和道德文化素质。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增强人民精神力量。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主旋律。

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大力推广普及科学技术,加快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加强爱国主义基地建设,强化国防教育。

第二节 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有效整合文化资源,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增强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

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全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新建省群众艺术馆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市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档案馆、乡镇文化站标准化建设;推进“一村一室一广场”建设;完成全省所有社区和乡镇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完善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巩固拓展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社区书屋等重点惠民工程实施效果,加强全省应急广播系统、广播电视村村通、全民阅读等重点惠民工程建设。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保障机制,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的各类文体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优惠开放,引导广场文化活动健康、规范、有序开展。创作生产更多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新时期“辽宁精神”的优秀群众文化产品。

第三节 大力发展文化事业

繁荣文化创作和演出,丰富文化市场,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促进文化事业发展。

打造辽宁特色文化艺术精品。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事业。促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加快媒体数字化建设,打造一批新型主流媒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扶持优秀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推进文化“名牌、名品、名人”工程。引导优秀原创剧目创作,每年打造一批“中国梦”等主题的原创艺术精品。实施“一社一品”出版计划、影视剧品牌创建计划和广播电视节目(栏目)品牌打造计划。积极开展丰富多样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辽宁。加强编史修志工作。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新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以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为重点,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引导文化资源向城乡基层倾斜,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培育多层次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

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实施辽宁境内长城保护和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本体保护工程,实施地下、水下文物保护工程。做好牛河梁遗址、奉国寺大雄殿、兴城城墙三个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项目管理工作,积极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切实保护工业文化遗存。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发展体育事业。坚持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协调发展,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积极推广校园足球、社会足球运动,加强基层体育设施建设,加大各类体育人才培养,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体育需求。

第四节 发展壮大文化产业

构筑沈阳、大连文化产业双核心城市、沈大文化产业带和辽宁西部、东部文化产业集聚区的产业发展格局。大力发展文化创意、出版印刷、报刊发行、广播电视、演出娱乐、网络媒体、文化旅游、动漫游戏、文化会展、工艺美术等主导产业。加快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推进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产业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扶持地域特色文化产业,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开发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产品,促进特色文化资源优势转变为产业优势。优化文化资源配置,推动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打造代表辽宁形象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

专栏20 文化建设重点工程

(1)辽宁境内长城保护展示工程;(2)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程;(3)辽宁省村级文化广场建设工程;(4)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工程;(5)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工程;(6)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本体保护工程;(7)送戏到基层演出项目;(8)中东铁路建筑群(辽宁段)总体保护工程;(9)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程;(10)“书香辽宁”建设工程;(11)三网融合工程;(12)农村乡镇数字影院建设工程;(13)智慧网络干线网改造工程;(14)出版印刷振兴工程;(15)全民健身工程;(16)足球场地建设工程。

第十四章 建设法治辽宁 促进社会安定和谐发展

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要求,推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创新社会管理机制,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法治辽宁建设。

第一节 加强法治建设

坚持依法治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积极参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做好侨务和对台服务工作。

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完善地方立法工作体制机制,突出重点领域立法,建立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常态化机制。坚持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立法进程与发展进程相适应,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建设法治政府。全面落实国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加强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建设,坚持职权法定,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决策咨询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积极推进综合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建设廉洁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行“一站式”审批。完善审计制度,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加快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提高司法公信力。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实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法院案件受理制度改革。深化公安改革,明确司法机关内部各层级权限。完善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活动的机制。

加强法治社会建设。完善基层民主制度。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完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完善司法行政基层基础设施条件,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构建面向基层的法律服务网络。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加强和规范律师管理,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规范刑罚执行制度,完善教育矫治体系。加强社会道德建设,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第二节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深入推进平安辽宁建设,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支持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形成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加强社会治理法制保障,统筹推进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构建新型社区(村)管理体制。加强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和农村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健全社区(村)组织架构,推进基层管理网格化、基层服务社会化,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稳步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实施政社分开,推动社会组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加强社会治理法制保障,规范管理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

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加强应急管理综合保障体系建设,增强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领域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能力,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应急平台功能,实现多部门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建立全覆盖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专兼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依托的“一专多能”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重大危险源基础数据库,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强化应急演练,建立应急预案响应联动机制。完善地震、气象应急救援机制,不断完善防震减灾和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完善国防动员体系,推动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

专栏21 应急体系重点工程

(1)省政府应急平台二期工程;(2) 省交通应急指挥基础平台系统工程;(3)省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工程;(4)省卫生指挥决策系统建设工程;(5)省全民应急自救能力建设工程;(6)省应急测绘保障体系建设工程;(7)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二期)建设工程;(8)省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工程;(9)省地震应急队伍建设工程;(10)省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工程。

推进平安辽宁建设。强化信息安全和密码保密等能力建设,以信息化为支撑推动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防控网和信息网络防控网建设。加强质量管理,实施产品质量企业自我声明、质量追溯制度。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形成高效严密、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全面实现食品安全放心省份建设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安,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改革创新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强化煤矿、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消防、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治本攻坚。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20年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的目标。严密防范、依法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专栏22 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放心建设重点工程

安全生产:(1)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提升工程;(2)矿山安全治本攻坚能力建设工程;(3)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治理工程;(4)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监管工程;(5)交通运输安全动态监管工程;(6)小微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帮扶工程;(7)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工程;(8)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程;(9)城市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示范工程;(10)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工程;(11)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食品安全放心建设:(1)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及监督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工程;(2)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及重点机构规范化建设工程;(3)食品安全投诉举报体系和信息直报体系建设工程;(4)食品安全人才培养工程;(5)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设工程;(6)公众食品安全素养提升工程。

第三节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以信用体系制度为保障,以健全社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为抓手,全面提升“信用辽宁”建设水平,基本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

完善信用法规和制度体系。加快出台《辽宁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配套规章制度,完善信用信息技术标准和指标体系,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加强信用信息征集和应用。加快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升级改造,基本建成覆盖全社会的统一征信体系,扩大数据征集范围,提升数据征集质量,提高数据交换时效性和系统数据处理能力,全面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加大政府信息透明度。加大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在政府管理、社会治理和市场交易中的应用。

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充分利用省信用数据交换平台,加强部门间合作,对守信主体实施联合激励,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逐步形成“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社会氛围。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推进沈阳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第四节 预防化解社会矛盾

坚持维权与维稳相统一,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掌握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主动权。

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引导和支持人们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健全社会舆情引导机制,净化网络环境。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复议机构,整合行政复议资源,提高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

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全面推行“阳光信访”、法治信访,理顺信访各责任部门之间衔接机制,建立由信访人常住地党委、政府及基层组织负责,当地信访联席会议督促协调,政法机关协助释法说理的联动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法律、行政、教育等手段,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完善人民调解体系,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第十五章 强化规划实施 实现宏伟发展蓝图

实现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正确履行政府职责,进一步改革创新,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动员和引导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规划落实。

第一节 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实现“十三五”规划提供坚强保证。

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能力和水平。各级党委要准确把握发展趋势和规律,改进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保障“十三五”规划的权威性、连续性和稳定性。

牢固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决贯彻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标准,认真落实“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和“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的要求,注重培养选拔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领导干部,提高专业化水平,调动各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加强党的各级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激发各级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党的建设全过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改进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守住纪律“底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第二节 加强规划分工落实

加强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的制度建设,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指导性和操作性。

完善规划体系。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统领,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为支撑,形成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

加强规划衔接。强化本规划作为制定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年度计划以及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省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要切实贯彻本规划的战略意图和主要任务,特别要加强约束性指标的衔接,确保各级各类规划在总体要求上指向一致、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

分解落实任务。分解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明确牵头单位和工作责任,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财政预算计划要按照本规划明确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年度目标、工作指标和推进措施。

专栏23 重点专项规划目录

(1)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2)知识产权规划;(3)金融业发展规划;(4)外经贸发展规划;(5)现代农业发展规划;(6)工业发展规划;(7)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8)石化工业发展规划;(9)冶金工业发展规划;(10)信息化发展规划;(11)服务业发展规划;(12)旅游业发展规划;(13)交通运输建设规划;(14)水利发展规划;(15)信息通信业发展规划;(16)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17)海洋和渔业发展规划;(18)测绘地理信息发展规划;(19)环境保护规划;(20)国土资源规划;(21)林业发展规划;(22)辽河凌河保护区治理与保护规划;(23)教育事业发展规划;(24)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2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26)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27)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28)文化改革发展规划;(29)新闻出版广电业发展规划;(30)安全生产规划;(31)食品安全规划;(32)药品安全规划;(33)应急体系建设规划;(34)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规划;(35)消防事业发展建设规划;(36)电子政务建设规划;(37)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规划。

第三节 加强政策项目配套

全面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加强政策引导、项目支撑和资金统筹,确保规划落地。

强化政策导向。根据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加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统筹协调,注重短期政策与长期政策的衔接配合。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密切联系宏观环境变化和发展实际,加强政策储备。

推进重大项目。坚持以规划确定项目、以项目落实规划,发挥重大项目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带动作用,在科技创新、结构调整、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一批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优化重大项目布局,加强项目实施管理。

统筹资金投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政府投资结构,优先安排涉及民生、公共服务和城乡一体化等领域的财政支出和项目投入。进一步统筹、规范、透明使用财政资金,提高政府投资的引导力和带动力,鼓励社会投资。

第四节 加强人才和科技支撑

切实把人才和科技两个轮子一起转,作为规划实施的重要保障,充分发挥人才和科技的重要支撑作用。

坚持人才优先。加强全省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组织实施力度,以高级管理人才、高级技术人才、高级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营造有利于保障规划实施的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环境。

加大科技投入。完善政策措施,建立灵活高效的科技发展规划实施机制。集中资源推动科技创新,完善金融扶持体系,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增强科技创新的支撑能力。

第五节 加强实施监督评估

依法开展规划实施的监督和评估,强化动态管理,努力提高规划实施的效果。

加强规划实施评估。根据有关法律,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评估报告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创新评估方式,引入社会机构参与评估,增强规划评估的准确性和广泛性。完善规划指标统计制度,为科学评估提供支撑。

动员全社会参与。加强规划宣传,着力推进规划实施的信息公开,健全政府与企业、居民的信息沟通和交流机制,提高规划实施的民主化程度和透明度。发挥新闻媒体、群众社团的桥梁和监督作用,促进各级各类规划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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