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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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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16—2020年)规划纲要,阐明“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未来五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和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

第一篇 乘势而上 奋力实现“两个建成”宏伟目标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也是广西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实现“两个建成”目标的关键期。必须深刻认识国内外环境的新变化,准确把握发展的历史方位和阶段特征,抓住用好重大战略机遇,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一章发展环境

“十二五”时期,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团结带领全区各族人民,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方针政策,提出并实施一系列符合广西实际的重大举措,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胜利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新的重大成就。经济综合实力跃上新台阶,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等指标超过万亿元,预计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68万亿元,年均增长10.1%。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千亿元产业增至10个,新兴产业加快成长,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农业农村发展态势良好,城镇化水平提升,“双核驱动、三区统筹”区域发展协调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大跨越,高铁经济圈和高速公路网基本建成,南宁机场跻身千万旅客吞吐量大港行列,西部首座核电站防城港红沙核电1号机组并网发电,大藤峡水利枢纽开工建设,沿海和内河港口吞吐能力大幅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节能减排降碳目标如期完成,生态经济启动发展,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成果丰硕,生态环境质量全国一流。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新增就业持续增加,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全面深化改革蹄疾步稳,财税金融、行政审批、商事制度、北部湾同城化等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开放合作深化拓展,广西成为中国与东盟开放合作的前沿和窗口,成功承办一系列国家重大外事活动,桂港、桂澳、桂台和参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不断深化,与周边省份经济联系日趋紧密。特别是中央明确赋予广西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形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三大定位”新使命,北部湾经济区、珠江—西江经济带、左右江

革命老区、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实现国家战略全覆盖,广西在国家战略中的地位作用显著提升。“十二五”时期,是广西克难攻坚、爬坡过坎的五年,是富民强桂、腾跃发展的五年,是内聚实力、外塑形象的五年。面向未来,广西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

“十三五”时期,广西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没有变,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世界经济缓慢复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全球治理体系深刻变化。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新的增长动力加快孕育,经济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的趋势明显。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中央赋予广西“三大定位”新使命,为广西“十三五”发展指明了方向和路径,有利于广西发挥与东盟陆海相邻的独特优势,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加快形成面向国内国际开放合作新格局。国家扶持中西部地区培育新的增长点,支持贫困地区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为广西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提供了历史性机遇。未来五年,广西将由低中等收入向中上等收入跨越,由乡村社会向城市社会转型,产业由中低端向中高端水平提升,工业化由中期阶段向中后期阶段发展,人民生活由总体小康向全面小康迈进,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的空间广阔、潜力巨大。

必须清醒看到,世界经济仍在深度调整,复苏进程艰难曲折。我国“三期叠加”特征明显,新旧增长动力逐步转换,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仍然突出。广西在工业化中期阶段进入新常态,面临的挑战更加复杂严峻,主要是稳增长压力大,传统增长动力减弱,新兴增长动力难以接续;转型升级难度大,传统产业面临困境,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创新能力薄弱;资源约束趋紧,土地、能源、人才等供需矛盾突出,环境质量有所下降;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水平与全国差距大,贫困量多面广程度深,短板瓶颈明显;开放型经济水平不高,区位优势和通道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与东盟和周边地区的互联互通亟待加强。特别是新常态下广西经济增速高于全国的优势在弱化,进一步缩小与全国差距的难度加大,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艰巨繁重。“十三五”时期最大的挑战是实现经济持续较快发展,最强的制约是创新能力不足和人才紧缺,最突出的短板是脱贫攻坚和民生改善,最硬的任务是实现“两个建成”尤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必须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主动适应新常态,全面把握机遇,沉着应对挑战,着力在优结构、增动力,扬优势、补短板上下功夫,努力走出一条新常态下具有广西特色的发展之路。

第二章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三大定位”,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开放带动、双核驱动、绿色发展四大战略,强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农村全面脱贫三大攻坚战,全力推动结构性改革,加快发展、赶超跨越,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构建面向国内国际开放合作新格局,推动沿海沿江沿边地区协调发展,确保如期实现“两个建成”目标。

第一个建成目标,就是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确保经济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到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生活显著改善,贫困现象基本消除,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生态环境绿色宜人,人民民主持续扩大,法治建设全面加强,5000多万各族群众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第二个建成目标,就是要基本建成中央赋予广西的“三大定位”,即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形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

第三章基本原则

如期实现“两个建成”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创新驱动。把创新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大力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动局面,构建以创新为引领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建设创新型广西,让创新成为发展的动力源泉。

坚持开放带动。充分发挥和拓展独特的区位优势,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培育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加快形成对内对外开放新格局,全方位拓展开放合作广度深度,以开放合作促进高质量的发展。

坚持双核驱动。抓住国家战略全覆盖的重大机遇,倾力打造北部湾经济区、西江经济带两大核心增长极,带动左右江革命老区加快振兴,促进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全面升级,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使双核成为支撑全区发展的战略引擎。

坚持绿色发展。立足绿色强区、生态惠民,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走出一条富有广西特色的产业强、百姓富、生态美的绿色转型绿色崛起之路,把绿色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坚持深化改革。持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健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为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坚持共享发展。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举全区之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提升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实现共同富裕。

第四章主要目标

围绕“两个建成”总体要求,“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经济持续较快增长。在提高发展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的基础上,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5%以上,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投资效率、企业效益、财政实力明显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加大。

——转型升级取得重大突破。工业化向中高端水平迈进,先进制造业和服务业比重持续提升,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城镇人口数量超过农村人口,科技进步贡献率大幅提高。

——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增长7.5%以上,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城乡差距缩小。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贫困村全部摘帽。就业、教育、医疗、文化、社保、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

——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前列。主体功能区布局和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节能减排降碳实现国家下达的目标,空气、水体、土壤环境质量优良。生态文明制度建立健全,生态经济体系基本建成。

——改革开放全面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全面深化改革完成阶段性目标,各方面制度比较成熟。国际通道、战略支点、重要门户基本建成,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基本形成。

——民主法治健全完善。民主制度更加健全,民主形式更加丰富,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

第二篇 创新驱动 培育发展新动力

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创新人才为支撑,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加快发展动力转换,增创发展新优势,促进发展方式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第五章 增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

坚持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强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构建激励创新的体制机制,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增强创新能力。

第一节 推动重点领域创新突破

把握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趋势,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民生改善和重大项目建设紧密结合。在经济社会重点领域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和重大科技工程,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一批重大科技产品,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形成一群科技型中小企业,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形成全链条、一体化的创新布局,力争取得重大颠覆性创新和群体性技术突破。加强互联网跨界融合创新。实施高新技术园区和农业科技园区提升发展工程,推动向创新型特色园区发展,打造创新发展的引擎。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创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新建若干自治区高新园区。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区域性创新中心,打造北部湾经济区、西江经济带高新技术产业带。

第二节 加快建设创新平台

加强基础性、前沿性和共性技术研发创新平台建设,增强创新支撑能力。在能源、农林、新材料、先进制造、生命健康、食品安全、生态环保等领域,培育组建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2020年达到86家。推动建设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积极争取国家科研院所到广西设立分支机构。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科研基地、野外科学观测站和检测中心。依托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中试基地和技术创新中心。建立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公共服务平台,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建设,设区市以上产业园区均建立科技孵化器或孵化园,满足中小企业创新需求。支持高校发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和服务平台。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和专利基础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利用,提高科研基础设施利用率和科学普及水平。

第三节 构建创新体系

建立健全技术创新、知识创新、科技服务创新体系。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发挥大型企业技术研发优势,激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开展基础性、前沿性创新研究,开展重大产业关键技术、装备和标准研发攻关,参与政府科技创新规划计划和政策研究制定,构建企业主体、政产学研用一体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推动各领域各行业协同创新,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大基础性前沿性创新研究投入,推动高水平大学和科研院所建设,支持组建跨学科、综合交叉科研团队,建设高水平的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和服务平台,构建以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主体的知识创新体系。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培育面向市场的新型研发机构。大力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创业孵化等科技服务,建设科技服务业集聚区,构建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

第四节 强化创新政策支持

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构建普惠性创新政策支持体系。完善自治区科技决策咨询制度。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建立高效统一的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科技成果等评估、监督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科研项目、成果、人才评价机制市场化社会化,健全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机制,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加大财政对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强化金融支持和税收优惠,保持科研经费投入稳定增长。加强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建立从实验研究、中试到生产的全过程科技创新融资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改进新技术、新产品、新商业模式准入管理,鼓励发展新业态,加大政府采购对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力度。实施发明专利双倍增计划,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扩大面向东盟科技开放合作,实施中国—东盟科技伙伴计划,合作建设技术研发和转移机构、科技示范园区、联合实验室,打造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第六章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实施创业创新行动计划,激发全民创新活力和创业潜能。鼓励大型企业设立技术转移和创新平台,向创业者提供技术服务。依托互联网载体,拓宽创业创新与市场资源、社会需求对接通道,打造创业服务与创业投资、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开放式服务载体。大力发展“互联网 ”创业网络体系,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培育一批众创空间,积极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打造一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制定扶持创业创新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设研发设计、科技金融、创业孵化、成果交易、认证检测等创新服务平台,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的服务。发挥政府投资杠杆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大力发展天使、创业和产业投资,培育创新资本、创业资本,帮助创新创业者解决筹资难、筹资贵问题。完善再创业扶持政策。倡导创业创新精神,厚植创业创新文化,营造勤奋创业、锐意创新的社会环境。

第七章 加快建设人才强区

坚持高端引领、整体开发、服务发展方针,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建成西部地区重要的人才集聚区和面向东盟的区域性国际人才高地。

第一节 引进培养创新型人才

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引导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相衔接,依托重大科技专项和创新平台,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加快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在集聚科研领军人才、拔尖创新人才领域实现新突破。完善各级党委政府决策咨询制度、自治区主席院士顾问制度,实施院士后备人选培养、人才小高地建设提升工程,促进八桂学者、特聘专家选聘规模和质量双提升,建设100个高水平科研创新团队。聚焦特色优势领域和重点学科、行业,创新人才引进方式,以个体引进向创新团队引进转变,重点引进一批有重大发明和重大技术创新的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有国际视野和参与全球化竞争的国际型人才、服务周边外交战略的决策型人才、在开放型经济中发挥作用的外向型人才。支持拔尖中青年人才领衔重大科技专项,到国内外一流大学和科研机构接受培训或合作研究。健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留学人员创业园等科技平台,促进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集聚发展。

第二节 建设规模宏大的人才队伍

建立健全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体制机制,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统筹推进党政人才、企业家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等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富有活力的人才队伍。完善人才评价、培养、使用、流动、激励机制,提高人才社会横向和纵向流动性。鼓励各类人才向基层、向艰苦地区和岗位流动。改进人才服务管理,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

第八章 拓展投资消费增长新空间

从供给和需求两侧发力推动结构性改革,创造新供给,释放新需求,培育新动力,形成投资与消费良性互动、供给与需求高效对接的增长动力新机制。

第一节 扩大有效投资

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优化投资结构,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提高投资有效性精准性。实施重大投资工程包,启动一批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点扩大有利于优结构、增后劲、补短板、惠民生的投资,促进投资向重大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新型城镇化、生态环保和公共服务等领域倾斜。推动形成市场化、可持续的投入机制和运营机制,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扩大有效投资。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全面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创新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方式,实施并完善后评价制度。创新融资方式,支持企业通过上市融资、股权交易、发行债券、基金融资、互联网金融等方式,扩大融资规模,降低融资成本。

第二节促进消费升级

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着力扩大居民消费,引导消费朝着智能、绿色、健康、安全方向转变。以扩大服务消费为重点,促进消费升级,带动产业转型,推动供给创新。实施重点领域消费工程,稳定住房和汽车消费,开展绿色生活行动,促进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和品质消费,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拓展南宁、桂林、北海市免税店经营范围,把旅游目的地城市培育成为国际消费中心。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工程,提高消费品安全强制性标准,强化质量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农村消费。

第三篇 开放带动 形成开放合作新格局

以“三大定位”为统领,高站位、宽视野谋划对外开放,构建面向东盟、衔接欧美日韩、对接港澳台、服务西南中南全方位开放合作新格局,增创开放合作新优势。

第九章 建设“一带一路”有机衔接重要门户

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打造“一廊两港两会四基地”,构建衔接“一带一路”的重要枢纽、产业合作基地、开放合作平台、人文交流纽带和区域金融中心。

第一节 建设衔接“一带一路”重要枢纽

发挥广西位于“一带一路”交汇对接的重要节点和关键区域优势,抓住关键通道、关键节点和重点工程,打通缺失路段,形成骨干通道,促进“一带一路”有机衔接和互联互通。以南宁为枢纽,重点建设南宁至贵阳、重庆、成都、西安、兰州、乌鲁木齐等国内城市,连结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北上通道,南宁至越南、老挝、柬埔寨、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等中南半岛国家,连结海上丝绸之路的南下通道,推动形成贯通我国西部地区与中南半岛、衔接“一带一路”的南北陆路新通道。以柳州为节点,拓展渝新欧国际班列延伸至柳州,推动形成衔接丝绸之路经济带与珠江—西江经济带和港澳地区的粤桂渝新欧国际大通道。以北部湾沿海港口为依托,开通至东盟的海上“穿梭巴士”,建设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构建通畅安全的中国—东盟海上通道。以边境地区为重点,加强与越南铁路、公路、桥梁、重要口岸对接,畅通瓶颈路段,构建便捷高效的中国—东盟陆路通道。以南宁、桂林机场为载体,加密东盟航线航班,争取西南中南地区重要城市经停中转东盟国家,构建便利顺畅的中国—东盟空中走廊。

第二节 建设“一带一路”产业合作基地

以国家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为契机,面向东盟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积极参与国际产业对接和产能合作,打造产业合作先行基地。以北部湾经济区、西江经济带、沿边地区为重点,依托交通通道和重要节点城市,以产业园区为载体,搭建国际产能合作的重要平台,吸引国内优势装备制造产能在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生产基地;依托边境口岸承接产业转移,利用东盟农林、矿产等资源发展出口加工业,促进贸工一体化,建设出口加工基地。开辟跨境多式联运交通走廊,建设一批境外产业园和生产基地,打造跨境产业链、价值链、物流链。拓展“两国双园”模式,加快中马钦州产业园、马中关丹产业园先进制造基地、信息智慧走廊、文化生态新城建设,打造国际产能合作旗舰项目。推动与东盟国家合作共建产业园区,建设边境和跨境经济合作区,为国内企业赴东盟集群式投资提供平台。加强粮食、水果、红木等跨境农林产品交易平台建设,打造区域性国际交易市场。

第三节 建设“一带一路”重要服务平台

构建多层次合作平台和机制,打造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升级版,将服务范围由中国—东盟“10+1”拓展到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10 6”乃至更广区域,建成服务“一带一路”的重要平台和窗口。发挥南宁渠道作用,举办高层系列论坛,提升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国际影响力,推动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成为中国—东盟次区域合作机制,在南宁设立泛北合作机构。以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为主轴,积极推动中国—中南半岛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建设,参与孟中印缅国际经济走廊建设以及澜沧江—湄公河、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争取更多沿线国家在广西设立领事馆和商务办事处,更多国际交流合作机制和平台落户广西。注重发挥企事业、民间团体和社会组织作用,搭建互利共赢的多边交流合作平台。

第四节 建设“一带一路”人文交流纽带

构建官民并举、多方参与的人文交流机制,拓展与沿线国家文化体育、教育培训、旅游会展、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医疗保健、信息传播、海洋资源、扶贫减灾,以及历史文化遗产、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多领域的交流合作,建设国际人文交流基地。吸引沿线国家政治精英、专家学者、企业家和社会人士到广西研修培训,实施中国—东盟留学生“双万人计划”,打造国际培训和留学目的地。办好中国—东盟文化交流周。促进城市、港口之间缔结友好城市和姊妹港。深化青年、妇女、智库、科协、民间组织等友好合作,开展丰富多彩的交流活动,为建设“一带一路”夯实民意基础。

第五节 建设“一带一路”区域金融中心

充分发挥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作用,大力发展沿边金融、跨境金融,构建以南宁为中心,东兴、凭祥为次中心的“金三角”沿边金融格局。积极推动人民币与东盟和南亚国家货币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扩大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探索建立外汇管理负面清单制度,逐步放宽企业、个人外汇资金跨境运用限制和人民币境外债务融资,研究推行外债比例自律管理,有序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推进人民币跨境业务创新,建设区域性跨境人民币结算中心,设立人民币投贷基金和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引进外资股权私募基金,加强中国—东盟货币指数应用。探索发展跨境保险业务。加强与国际金融机构合作,推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等在广西设立分支机构,搭建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金融服务平台。

第十章 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

立足服务西南中南地区,完善交通、产业、开放、金融、城镇、生态等支撑体系,深度融入泛珠三角经济圈,提升服务能力。

第一节 增强服务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能力

加强与西南中南地区战略规划、互联互通、产业协同、生态环保、人才交流等合作,提升区域合作水平。完善省际合作机制,健全高层对话平台,促进战略对接与政策协调。推进跨省骨干通道建设,打通省际断头路和碍航设施,提升道路通达水平,促进交通一体化。鼓励北部湾经济区设立跨省飞地产业园,条件成熟地区在省际毗邻地带设立跨省产业合作园,促进省际间产业和市场一体化。建立北部湾经济区、珠江—西江经济带与成渝、黔中、滇中、长株潭等经济区和长江经济带的合作机制,推动形成连接西南中南地区的经济走廊。加强与周边地区生态环保合作,共建滇桂黔喀斯特石漠化综合防治区、桂湘赣粤南岭山地生态功能区。推动北部湾经济区与粤西沿海地区、海南省携手共建环北部湾经济圈。密切与长三角、京津冀等区域合作。

第二节 深度融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

加快完善对接粤港澳的铁路、公路、水运、机场、管道等基础设施,构建连接西南中南、通往粤港澳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全面提升与区域各方在能源、水利、产业、金融、信息、海洋、旅游、城镇化、生态环保、科教文化、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合作水平。加快建设桂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主动对接先进生产力地区,推进两广经济一体化进程,推动形成通达粤港澳的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通道。参与建立泛珠合作基金,打造区域合作融资平台。充分利用内地与港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政策,深化与港澳在投资金融、加工贸易、商贸会展、旅游、专业服务等领域合作,吸引港澳投资者兴办专业服务机构,打造桂港澳服务业集聚区。发挥桂台经贸文化合作论坛作用,建设高水平的桂台农业合作园区,深化拓展桂台经贸合作与文化交流。

第三节 建设高铁经济带

依托南广、贵广、云桂、湘桂、贵南高速铁路,发挥高铁乘数效应,促进产业、人口向高铁沿线重要节点集聚,培育高铁经济带。促进铁路与公路、水运、航空等运输方式衔接,建设衔接顺畅、运转高效的多式联运枢纽站场,打造高铁引领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沿线产业布局,促进与高铁紧密关联的先进制造业和旅游、商务、信息、会展等服务业集聚发展;依托高铁枢纽站场布局产业园区,打造高铁特色产业带。优化沿线城镇布局,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打造高铁特色城镇带。整合旅游资源,优化精品线路,推进沿线旅游一体化,打造高铁特色旅游带。携手周边地区共建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

第十一章 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

转变对外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一般贸易和服务贸易,加快发展加工贸易,推进边境贸易转型升级,促进新型贸易方式发展,推动开放型经济扩量提质。

第一节大力发展对外贸易

实施以质取胜战略,推动外贸向优质优价、优进优出转变。提高传统优势产品竞争力,扩大装备制造、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产品和技术出口,加快物流运输、技术转让、跨境旅游、研发设计、集散分销等服务贸易出口,提高出口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档次和创新要素比重,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出口竞争新优势。鼓励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零部件、矿产资源、农林产品等进口,增加一般消费品进口。巩固提高广西产品在东盟市场占有率,拓展提升美欧、日韩及港澳等市场份额,积极开拓拉美、非洲、中东等新兴出口市场,积极发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逐步提高外贸占比。加强营销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搭建对外贸易综合服务平台,培育国际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支持边境地区边民互市贸易升级发展,提升边境小额贸易发展水平,建设边境地区进出口加工基地,促进边境贸易转型升级。创建一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平台和园区。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推进市场采购等新型贸易方式发展。

第二节 加快发展加工贸易

深入实施加工贸易倍增计划,积极发展以高新技术为重点的加工贸易产业,提高加工贸易附加值和增值率。重点发展电子信息和先进装备制造业、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和新能源等新兴产业,促进加工贸易从组装加工向研发设计、核心元器件制造、现代物流等上下游产业链延伸,培育加工贸易产业集群。发挥钦州保税港区、凭祥综合保税区、南宁综合保税区、北海出口加工区等平台作用,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向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和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集聚发展,建设加工贸易园区,打造南宁—钦州—北海电子信息加工贸易产业带。完善加工贸易支持政策,大力承接东部地区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围绕重点行业引进和培育加工贸易龙头企业,增强带动能力。

第三节 提升利用外资水平

扩大开放领域,放宽准入限制,大力引进境外资金和先进技术。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放开一般制造业准入,推进金融、教育、文体、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减少健康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等服务业领域准入限制。创新外资利用方式,鼓励外资以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境内企业兼并重组,以特许经营等模式参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领域建设。积极争取国外优惠贷款,重点投向基础设施、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等领域。鼓励外资企业在桂设立研发中心、培训机构、营销机构等。建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和外商投资信息公示平台,完善外商投资监管体系。

第四节 加快实施“走出去”

积极推进钢铁、建材、汽车、有色金属、工程机械、农机装备、建筑业等优势产业“走出去”,参与境外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合作,带动装备、技术、标准和服务出口。支持企业扩大对外投资,拓展能源电力、油气运输、大型制糖设备、电信设施等境外投资新领域,发展服务外包,创建国际化营销网络和营销品牌,培育一批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品牌,以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抱团走出去。鼓励企业开展境外绿地投资、并购投资、证券投资、联合投资,承揽工程和劳务合作项目,参与国家援外工程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项目建设。建立政府对外投资服务中心,培育国际化中介服务机构,推进对外投资合作便利化,维护企业海外投资权益。建立健全对外劳务合作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外派劳务服务平台,维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

第五节 打造开放型经济发展高地

实施口岸提升工程,推进边境口岸开放升格,提升海港口岸开放水平,促进内河与航空口岸开放。在具备条件的重点城市、重要机场、水运港口、铁路站场新设一批口岸,推动规模较大的边民互市点升格为边贸互市区。强化大通关协作机制,实行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大力推进“联合查验、一次放行”、“一口岸多通道”等模式,全面实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探索中国—东盟“两国一检”通关模式,促进口岸国际合作,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打造高水平的口岸经济。统筹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符合条件的申请转型为综合保税区,推动条件成熟的地区新设综合保税区。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大力发展保税物流和保税加工,构建保税加工贸易产业链,打造保税经济。推动条件成熟的设区市设立海关机构。推动设立中国(北部湾)自由贸易试验区,立足服务建设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积极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跨境金融合作等制度创新,探索融入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新模式,构建开放合作新高地。

第四篇 深化改革 构建发展新体制

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力度,推出具有重大牵引作用的改革举措,调动基层积极性,发挥群众首创精神,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第十二章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坚持宽进与严管相结合,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大幅缩减政府核准投资项目范围,规范优化审批程序和流程,公布行政审批前置和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搭建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建设服务型政府。深化乡镇国土资源、村镇规划、环保、安监“四所合一”机构改革。创新调控思路和政策工具,增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准确性。支持在北部湾经济区和相关市设立行政审批局。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健全各级政务服务体系。

第十三章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优化财税结构,提高税收收入比重,完善保障收入稳定增长和民生支出、重点建设的体制机制。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衔接,实行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风险预警、债务考核等管理制度。进一步理顺自治区与市县收入划分,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和自治区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和连片特困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落实国家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和税收征管、地方税体系等重大改革举措。

第十四章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扩大金融总量,增加金融资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深入实施引金入桂战略,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入桂发展,完善银行、证券、保险等各类金融组织体系。支持广西北部湾银行、柳州银行、桂林银行、广西农村信用联社、村镇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发展,筹备建设西江银行,推动设立民营银行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保险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做大地方金融。设立一批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鼓励各类资本发展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和小额贷款公司,完善面向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体系。培育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北部湾股权交易所、南宁股权交易中心和证券公司,完善自治区股权交易市场体系,推进企业上市融资,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发展普惠金融,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健全农村普惠金融组织服务体系,支持各类保险业发展,组建地方法人寿险机构。推进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改革。积极稳妥发展互联网金融。优化金融生态环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第十五章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更好服务自治区战略目标。按照商业类和公益类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推进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资产证券化,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探索有效运营模式。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引导国有资本更多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基础设施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实现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保值增值。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建立国企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制度,优化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深化用人制度改革。妥善解决国企历史遗留问题。

第十六章 深化农村改革

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推进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和农村产权交易市场,鼓励农村产权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等改革。深化国土资源行政审批“审管分离”改革,开展补充耕地指标有偿使用试点,探索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和退出机制,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管理制度。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供销合作社、国有林场、农垦和华侨农林场改革,推动条件成熟的华侨农林场与各类产业园区融合发展。

第十七章 健全现代市场体系

深化市场要素配置改革,健全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发展劳动力、土地、资本、技术等要素市场,促进商品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技术市场交易额年均增长20%。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落实好大用户直购电价格政策,降低电力价格,加强价格调控。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利益,改善市场预期,破除市场壁垒、地域分割和行业垄断,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第十八章 统筹推进其他领域改革

充分发挥各类国家和自治区改革试验区的探路先锋作用,锐意改革、大胆创新,形成各具特色的改革开放高地,为全面改革提供示范。深化北部湾经济区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推进户籍、港口、园区、通关、金融、人才、行政管理等改革。大力推动东兴和凭祥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桂林旅游和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等体制机制创新。统筹推进文化、科技、教育、医药卫生、社会保障、电力体制、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监管等领域改革,以及公务用车、盐业体制、行业协会与行政机构脱钩等改革。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转型升级,进一步开放非公有制资本准入行业和领域,支持其参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第五篇 强化支撑构建比较完善的现代基础设施体系

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围绕服务“一带一路”战略、支撑四化同步发展,加快完善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基础设施,构建功能配套、智能高效、安全便利的现代基础设施体系。

第十九章 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以建设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为目标,强化通道、做强枢纽、优化网络、提升服务,统筹各种运输方式发展,形成内畅外通、便捷高效的“一中心一枢纽五通道五网络”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第一节 构建对外五大通道

围绕“一带一路”和战略支点,构建海上东盟、陆路东盟、衔接“一带一路”、连接西南中南、对接粤港澳“五大通道”,提升出海出边出省通达能力。以北部湾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为依托,面向东盟及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家,建设海上东盟通道。以南崇经济带为依托,推进连接越南、老挝、柬埔寨、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等中南半岛国家的跨境铁路、公路建设,建设陆路东盟通道。以南宁、柳州为依托,推进南宁至贵阳高速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延伸渝新欧国际班列至柳州,打通北上贵阳、重庆、成都、西安、兰州等重点城市的交通线路,建设衔接“一带一路”的南北陆路国际新通道。推进通往滇黔湘三省的铁路、高速公路建设,开辟红水河、右江航道,建设连接西南中南的通道。推进通往粤港澳的铁路、高速公路、西江干支线建设,建设对接粤港澳的通道。规划建设南宁至呼和浩特高铁“北上第二通道”。

第二节 优化区内五张网络

以扩总量、优存量、补短板、破瓶颈为目标,加快铁路、公路、水运、航空、油气管网“五张网络”建设,建成覆盖面广、相互衔接的区内综合交通运输网络。

建设快速大能力铁路网络。建成以南宁为中心的客货并重、成环配套的“一环四纵四横”铁路网络,实现市市通高铁,铁路营业里程达到6000公里左右,其中高铁突破2000公里,铁路复线率、电气化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加快建设连接中心城市和大县城之间的快速铁路,利用既有线开行城际列车,构建北部湾城市群、桂中城镇群等城际铁路通道,打通桂东南城镇群连接珠三角的城际铁路通道,建成快速铁路网。实施既有线铁路扩能改造,形成大能力铁路货运网,完善连通北部湾港口、西江黄金水道和重点产业园区的支线铁路。

完善等级高覆盖广的公路网络。构建“六横七纵八支线”高速公路网络,基本实现县县通高速、乡乡通油路,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自然村屯硬化路,公路总里程达到13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7000公里、二级以上普通公路17000公里。实施国省公路扩能改造,建设一批二级以上公路,以及连接港口、机场、铁路站场的集疏运线路和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的重点路段,推进老龄油路改造和县与县、乡与乡之间道路建设,大幅提升乡村公路通达深度,形成覆盖面广、保障能力强的基础公路网络。

建设高效畅通的内河水运网络。实现西江全线规划河段通航,千吨级以上高等级航道超过1500公里,内河港口综合吞吐能力1.5亿吨。加大西江干线航道扩能改造,建成上游通、中游畅、下游优的西江干线,加快建设红水河、柳黔江、右江、左江、桂江等重要干支流航道,推动绣江、贺江复航,打造“三主四辅”现代化港口群,形成“一干七支”内河水运网络。

建设便捷高效的航空网络。基本实现民航全覆盖,民用机场达到9个,旅客吞吐能力3500万人次。进一步提升南宁吴圩、桂林两江国际机场运输保障能力,优化支线机场布局。积极发展通用航空,新建一批通用机场。加密面向东盟和国内主要城市间的航班和航线,推进军民航分离,形成高效、迅捷、安全的“两干七支”航空运输网络。

建设油气管网。加快实施西气东输二线、中缅油气管线、液化天然气上岸等重大工程,推进天然气支线管网及县域管网同步配套建设。布局完善城市管网和城市加油站、沿江加气站,加快公交车、出租车、内河运输船、陶瓷等行业“油改气”、“煤改气”步伐,推进冷热电联产分布式气电厂建设,扩大天然气消费,天然气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7%以上。

第三节建设北部湾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

实施港口能力提升、货运畅通、港航服务重大工程,建设现代化港口集群,深化港口对外开放,引进国际港口运营商合作建设,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国际大港,港口吞吐能力达到4.5亿吨,集装箱吞吐能力接近千万标箱。加快建设深水航道、大能力泊位、集装箱码头等,优化港口功能,提升港口吞吐能力。加强港区与铁路、公路、管道等运输方式衔接,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提高多式联运水平,扩大口岸开放,完善通关设施,建立便捷高效的运输协调机制,实现国际运输便利化。建设临港现代物流园区和北部湾港航服务集聚区,发展金融、保险、商贸、海事、信息等港航服务业。完善港口布局,加强揽货力量,优化和加密通往东盟及世界各国主要港口航线,开发西南中南地区腹地无水港业务,增强港口辐射能力。

第四节 打造综合交通枢纽

以南宁火车东站、吴圩国际机场等客运枢纽为核心,加快以南宁为节点的高速铁路建设,强化南宁与周边省会城市和东盟重要城市的快捷连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地面公交与铁路、公路、航空的衔接,打造南宁区域性国际综合交通枢纽。依托桂林两江国际机场和火车站,打造桂林区域性国际旅游综合交通枢纽。以设区市为重要节点,强化各种运输方式、城市交通与城际交通之间的有效衔接,加强铁、公、水联运设施建设,集约建设综合客运和货运枢纽,打造北部湾综合交通枢纽,把设区城市建设成为区域性或地区性综合交通枢纽。发展枢纽经济圈,建设中国—东盟南宁空港经济区和桂林、柳州、梧州、玉林临空经济区。

第五节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网络,提升城市公交出行比例。有序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积极发展地面快速公交,基本建成南宁轨道交通1至4号线,推进有条件的城市规划建设轨道交通。规范发展城市出租车和专车服务,合理引导私家车出行。统筹规划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设区内中心城市航空支线。发展农村公共交通,完善县际、乡际、村际客运班线,促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达到100%,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3A级以上的县超过80%。

第六节 提高交通运输服务水平

加强铁路、公路、水运、机场、公交有机衔接,形成以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水路运输为骨干,其他运输方式为辅助的综合交通运输系统,实现客运零距离换乘、货运无缝化连接。

完善大能力专业化货运体系。建设以沿海集疏运为重点、衔接腹地的矿石煤炭、大宗散货、集装箱、油气等运输系统;以柳州为重点的工业品铁路、公路、水运运输系统。构建以电子产品、精密设备、快递等高时效、高附加值的航空货运服务。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进南宁、贵港、梧州铁水联运、港铁联运,北部湾港海铁联运、水水联运,钦州、梧州、贵港集装箱联运,加快建设南宁、柳州、北部湾集装箱办理站。

完善多元化客运服务体系。开行旅游客运专线和机场快线,建设重点景区集散中心交通通道,发展差异化的旅游运输服务。建设连接区内重点旅游城市的环飞航线,以旅游观光为主的通用航空航线。加大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交通设施建设,促进交通扶贫和运输服务均等化。

提升绿色智能安全水平。促进交通运输与信息化深度融合,推广应用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ETC)、移动互联、北斗定位导航等信息技术,建设统一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交通一卡通。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发展节能环保运输工具和方式。加大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和防护工程建设。

第二十章 构建现代能源体系

以节能优先、绿色低碳为导向,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

第一节 推进能源多元清洁发展

合理规划布局,加快结构调整,大幅提高清洁能源比重,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区。稳妥加快发展核电,加快在建项目建设,推动列入国家规划的项目前期工作。优化提升发展火电,根据负荷情况开工建设一批高效燃煤火电项目。深度开发水电,加快建设大型水电站,规划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推进资源富集、消纳条件好的地区风电开发,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鼓励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光伏发电,开发生物质发电、生物燃气、生物制油和大中型沼气,探索地热能、海洋能等开发利用。推进沿海液化天然气(LNG)项目建设。加快中心城区天然气管网及市县支线管道建设,建成覆盖城乡的天然气输送网络,实现县县通天然气。加强城乡配电网改造,建设智能电网和分布式能源。推进北部湾大型原油储备库、煤炭储配基地和防城港、北海、钦州煤炭物流园区建设。加快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机制。2020年电源装机容量达到4700万千瓦,其中非水可再生能源装机500万千瓦左右。

第二节 促进能源节约利用

推进能源消费与经济增长挂钩,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约束控制、其他行业按平均先进能效标准约束控制。实施煤电节能减排改造升级行动计划,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推进煤电高效清洁利用。鼓励发展热电联产,有条件的地区发展热电冷三联供。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推广能效电厂示范。实施新城镇、新能源、新生活行动计划,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倡导绿色出行,推动全社会用能方式变革。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3亿吨标煤左右。

第三节 加强能源合作

拓展能源区域合作,建成“一带一路”国际能源资源合作基地。积极引进云南水电,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电力联网建设,扩大从东盟、澳大利亚、拉美的煤炭、油气、生物质资源进口,加快推进沿海核电、煤炭储运基地和配送中心、油气接收及加工转化、煤电一体化等项目建设。支持大型能源企业走出去,开发境外能源基地和园区。

第二十一章 加强水利设施建设

按照节水优先、综合治水、生态安全要求,加强水利设施建设,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加快推进西江等干支流、中小河流治理及山洪灾害防治,建设防洪控制性工程,强化重点海堤标准化建设,推进中越跨界河流整治,提升抵御洪涝灾害能力。继续推进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工程。加强桂中、桂西重点旱片和灌区工程建设,高标准规划建设节水型、生态型大型灌区,实施现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加大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力度,明显提升主要旱片抗旱和灌区灌溉能力,新增有效灌溉面积300万亩。加快重点水源和城市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建设饮用水备用水源。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实现农村集中式饮水人口比例85%以上,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推广利用再生水、雨洪水等非常规水源。加强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纳污“三条红线”管理,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支持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

第二十二章 提升信息化水平

深入实施“宽带广西”战略和“互联网+”行动,统筹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技术开发和信息资源利用,推动信息化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第一节 加快建设中国—东盟信息港

以南宁为核心、覆盖全区、服务西南中南,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通信网络体系和信息服务枢纽,实现中国—东盟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形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网络经济带。搭建基础设施、信息共享、技术合作、经贸服务、人文交流五大平台,打造东盟区域信息基础设施海外业务服务和运营基地。加快南宁核心基地建设,建设中国—东盟海陆光缆等国际通信设施,提升国际出入口通信能力,力争建成我国第四个国际互联网出口点和国家级互联网骨干互联节点。依托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一批面向东盟的网络视听基地、北斗产业园、智慧城市产业园、技术转移中心、检验检测及认证中心等产业聚集区,推动跨境电子商务、远程医疗、网络文化、智能电网、金融信息、技术创新、网络安全等信息服务业发展,打造信息产业集群。

第二节 构建泛在普惠的信息网络

加快建设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大幅提高宽带接入水平、传输速度和家庭普及率,构建出区宽、区内联、资费低的信息基础设施体系。推进全光纤网络城市和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实施光纤入户入园工程和居住小区光纤网络改造,实现绝大部分城镇地区光网覆盖,提供1000兆以上光纤接入能力,城镇家庭达到100兆,南宁、柳州、桂林、梧州、玉林等市中心城区实现免费高速WIFI全覆盖。实施宽带乡村工程,实现光纤到学校到农户,98%的建制村光纤接入能力达到100兆,农村家庭达到20兆。提高铁路沿线无线通信覆盖率。构建超高速、大容量、高智能信息传输网络,促进互联网信源高速接入、流量高效疏通,加快向下一代互联网演进升级。以电信、广电业务双向进入为重点,实现新一代移动通信网、下一代互联网、数字广播电视网“三网融合”。推动电信企业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降低网络资费。加强邮政普遍服务、机要通信设施建设和管理。

第三节 推动经济社会信息化

加快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发展分享经济,以信息化推动产业现代化、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进重要政务信息互联互通,构建统一高效的政府电子政务平台,实施大数据战略,加强地理、人口、法人、金融、税收、统计等基础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强化信息资源整合,推动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积极发展大数据产业。加强市场监管、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信息系统建设,增强民生领域信息服务能力。加快数字广西和智慧城市、智慧乡村建设。

第六篇 转型升级 构建竞争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

全面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构建技术含量高、创新能力强、就业容量大、环境友好、协作紧密的现代产业新体系。

第二十三章 推动传统工业优化升级

以技术改造、两化融合、绿色发展、制造业服务化推动传统工业优化升级,促进产业链向中高端延伸,做大做强做优支柱产业,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培育竞争新优势,打造产业升级版。

第一节改造提升传统优势工业

加大食品、汽车、机械、有色金属、冶金、石化、建材、轻纺、造纸与木材加工等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力度,加快产品升级换代,延伸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提高产业集中度。推动糖业、铝业二次创业。实施“互联网+工业”行动,加快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工业深度融合,建设高速、泛在、安全的工业互联网,推行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加快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放宽企业开展服务业和涉足生产性领域的准入门槛,发展全产业链,推动商业模式和业态创新,促进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引导企业加大绿色生态化改造,加强绿色产品研发应用,推进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加快去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步伐,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加大“僵尸企业”处置力度,完善企业退出机制。

第二节 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

深入落实《中国制造2025》,推动广西制造向广西智造、广西创造迈进。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发展基于工业互联网的新型制造模式,探索建立智能制造业联盟。大力发展轨道交通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高端数控机床与机器人、农机装备、通用航空等先进制造业,培育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壮大先进制造业规模,提高产业集聚度,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发挥柳州工业龙头带动作用,加快建设北部湾和柳州、桂林、梧州、玉林等先进制造业基地。

第三节 提升工业基础能力

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加强产业技术基础、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等建设。针对重大工程和重点装备的关键技术和急需产品,支持优势企业开展产学研用联合攻关,突破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基础零部件的工程化、产业化瓶颈,推动首台套、首批次和跨领域应用。支持企业开展工艺创新,培养工艺专业人才。强化公共平台建设,完善产业技术基础体系,在战略高技术领域和重点学科建设科学中心、重点实验室,构建科技基础研发平台;在优势产业技术领域布局建设工程实验室。依托优势企业建设技术中心和创新平台,依托制造业集聚区建设生产性服务业平台。转变政府扶持产业发展政策,逐步从选择重点产业、重点企业或重点项目配置资源,转向强化对产业升级共性关键技术的普惠性支持,加强共性技术研发、公共信息、公共检测等平台建设,提高支撑产业发展的基础能力。

第四节增强企业竞争力

健全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措施,推动企业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完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实施范围,推动企业更新设备和采用新技术。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支持企业瞄准国内同行业标杆推进技术改造,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和能效环保水平,增强质量品牌意识,加强标准化建设,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提升企业素质。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切实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融资成本和税费成本,降低社会保险费,增强盈利能力。以制糖、汽车、钢铁、水泥、机械、有色金属等为重点,推动企业跨行业、跨地区兼并重组、强强联合,培育一批规模较大、产业链完整、核心竞争力强的企业集团和企业联合体,建立一批产业技术联盟。实施“互联网+中小企业”专项行动,推动中小企业优化结构,增强创新能力、配套能力和协作水平,向专业化、精益化和集群化发展。

第五节 优化工业布局

按照区域发展和主体功能区战略优化布局,促进集聚发展。依托北部湾经济区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加快延伸产业链,增强配套能力,培育形成临港产业集群,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沿海石化、能源、汽车、电子信息、修造船、装备制造、林纸一体化等先进制造业基地。依托西江黄金水道和沿江重点城市,引导汽车、机械、冶金、食品、化工、建材、再生资源等产业和新兴产业沿江布局发展,增强西江经济带工业集聚发展能力,打造制糖、汽车、机械、冶金、建材等产业基地。依托丰富的资源优势,引导有色金属、化工、建材、制糖、茧丝绸、能源等资源性产业延伸产业链,提高资源精深加工水平和资源就地转化率,增强桂西地区资源精深加工水平,打造有色金属、制糖、能源、茧丝绸等工业基地。推动工业园区向创新型园区转型升级,发展特色化、生态化、智慧化园区,建设一批产城融合发展的城市和集聚区。

第二十四章 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以数字化、网络化、绿色化为导向,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培育成为先导性和支柱性产业。

第一节 培育壮大新兴产业

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与传统工业优化升级结合起来,在做大做强高技术产业基础上,培育一批能够创造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体现创新驱动引领的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北斗导航、智能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生物医药、大健康等新兴产业,在人工智能、高效储能、生命科学等前沿领域培育新兴产业,加快形成若干新兴产业集群,力争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5%以上。

第二节 完善新兴产业发展环境

强化核心关键技术攻关,研发一批标志性和带动性较强的先进技术、重点产品和重大装备,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引进关键技术和项目,引导新兴产业向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集聚发展。建立有利于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发展的准入条件、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完善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鼓励民生和基础设施重大项目采用创新产品和服务。完善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强新兴产业技术标准设计。培育产业扶持基金、创投基金、引导基金等,撬动社会资本发展新兴产业。

第二十五章 提升发展现代服务业

按照减少管制、打破垄断、扩大开放、促进竞争的要求,开展加快发展服务业行动,促进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构建现代服务业体系。

第一节提质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电子商务、商务会展、科技服务、人力资源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海洋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引导工业企业分离和外包服务功能,创新商业模式和服务业态,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现代农业有机融合,向专业化价值链高端延伸,提升生产性服务业水平和比重。

第二节 升级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以适应城乡居民消费升级为导向,大力发展旅游休闲、商贸流通、健康养生、家政服务、文化体育、教育培训、房地产等生活性服务业,推进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发展,提升服务质量和档次,促进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个性化消费需求。

第三节 构建区域性国际物流中心

依托互联互通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构建链接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粤港澳、西南中南和华东地区的出海出边出省物流通道,完善物流节点城市、物流枢纽、物流园区等布局,打造面向东盟、辐射西南中南、服务“一带一路”的区域性国际物流中心。建设北部湾区域性国际物流枢纽,把南宁建成国际性物流城市,其他中心城市建成区域性物流节点城市。统筹规划县(市、区)物流布局,重点发展重要物流节点县城和中心镇。合理规划物流园区,重点建设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货运枢纽型、口岸服务型、综合服务型等物流园区。大力发展制造业供应链物流、电子商务物流、城乡配送、金融物流、智慧物流等,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等方式,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与物流业融合发展,提高物流集约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引进国内外知名物流运营商,建设海外仓等境外物流节点,构建国际物流信息网络和服务平台,增强国际物流中心辐射力。

第四节 打造旅游强区

大力发展特色旅游业,建设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北部湾国际旅游度假区、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三大国际旅游目的地,打造南北、西江、边关风情三条旅游发展带,建设南宁、桂林、北海、梧州四个旅游集散地,培育高铁旅游带、环北部湾旅游圈、海上丝绸之路旅游带、桂湘黔粤旅游圈。大力发展山水观光、休闲度假、长寿养生、红色旅游、边境旅游、民族风情、乡村旅游、历史文化、运动体验、会展商务等旅游产品,鼓励发展低空、邮轮游艇、自驾车、中医药健康等旅游新业态,积极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旅游扶贫试验区、研学旅游目的地和特色旅游名县名镇名村,推动旅游产品和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培育精品景区和线路,引导文明旅游,提升品牌品质,积极开拓旅游市场,培育一批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旅游龙头企业。支持发展各种形式的旅游联合体和旅游联盟,建设桂粤琼北部湾旅游联盟,推动设立跨境旅游合作区。推进省际旅游交通便利化,建设泛珠区域无障碍旅游区,促进大西南旅游一体化。

第五节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依托交通枢纽、重点产业园区、历史文化街区、智力密集区、边境合作区,以要素集聚、产业融合、国际合作为导向,规划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推动企业集聚和产业集群发展。重点建设现代物流、专业市场、科技服务、金融商务、健康养生、文化创意、软件与信息、旅游休闲、教育培训、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成100个自治区级集聚区。强化集聚区主导产业,推动关联企业、投资商、供应商、服务商、研发机构和产业协会规模聚集。创新建设运营模式,引进和培育专业运营商,统筹集聚区建设、运营和管理。

第六节营造服务业发展良好环境

加快服务业改革创新,完善支持服务业发展的财税、价格、投融资、土地、社会保障、人才等政策。发挥服务业专项资金引导作用,综合运用贷款贴息、投资补助、以奖代补、担保补贴、基金注资等方式,加大对服务业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设立服务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拓宽服务业融资渠道。落实服务业各项税费减免和优惠政策,全面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推广特许经营等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发展服务业。推进服务业用电与工商业用电合并,逐步降低用电价格。优先保障重大服务业项目建设用地,工业企业退出的土地优先用于服务业,扩大服务业用地供给。加快服务业标准化建设。推动南宁、桂林等中心城市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

第二十六章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第一节 稳定粮食生产

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良种创新提升、高产高效栽培、病虫害防控、农业机械化推广、粮食产业化提升等粮食产能提升工程,推进马铃薯主粮化,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1500万吨左右。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优先将水土资源条件好、集中连片的农田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大规模推进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广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优化品种结构,推进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建设有机稻种植基地。加强粮食加工、仓储、物流和应急设施等粮安工程建设。

第二节 大力发展特色优势农业

开展特色农业产业提升行动,构建特色鲜明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快优质高产高糖标准化糖料蔗基地建设,促进糖料蔗生产向优势产区集聚,提高糖料蔗单产和含糖率。推进特色果业提升行动,建设标准化果园,扩大名特优新水果种植面积和产量。加强“南菜北运”、供港蔬菜、秋冬种蔬菜等基地建设,推进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生产。稳定桑园面积,建设优质原料茧基地,发展高产优质高效蚕业。提升发展茶叶、核桃、食用菌、中药材、烟草、花卉等特色种植业。积极培育优质用材林和特色优势经济林,发展林下经济,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转变水产畜牧业养殖方式,推进畜禽、奶水牛和优势特色水产品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富硒农业、循环农业和绿色有机农业,培育发展休闲农业、生态农业、创意农业、都市农业等新型业态,提升品种品质品牌,打造地理标志商标。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融合发展试点,壮大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开发农业多种功能。以农产品主产区为重点,建立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

第三节 加快建设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

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的要求,建设要素集中、产业集聚、技术集成、经营集约的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力争每个县创建一个以上示范区,以示范区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培育引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专业化服务机构,发展新型农业经营合作组织。推进示范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提高装备设施水平。推广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基地准出、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动植物疫病防治等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现代农业标准体系。拓展科普、教育、休闲、观光等功能,延伸产业链,促进各类要素向示范区集聚。

第四节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创新农业组织方式,建立健全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探索土地托管等方式,支持发展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支持农民合作社扩大经营范围,增强服务能力,开展示范合作社创建行动。推广合作式、订单式等服务方式,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创新。发挥供销合作社农村流通主渠道作用,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和市场建设,完善农村物流配送和综合服务网络,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建立健全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准入和监管办法,支持工商企业投资经营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力争家庭农场突破1万家,农民合作社5万家,自治区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60家。

第五节 提高农业技术装备水平

加强现代种业、高效栽培、疫病防控、农业节水等科技创新,建设农业科研和技术成果转化中心、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科技示范户,促进农业与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智慧农业,建立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大力发展装备农业、设施农业,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5%以上。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过程监管体系。强化主产地安全管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

第六节 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

持续增加农业投入,全面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能繁母猪、造林、森林抚育及生态效益补偿、农林业保险等各项补贴政策,实施惠农一卡通,提高农业支持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精准度。建立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继续执行稻谷最低收购价格,完善糖蔗价格挂钩联动、二次结算价格政策,争取实行糖料蔗等农产品目标价格管理,推进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完善大宗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合理确定粮油、食糖、肉类储备规模,健全制糖企业代储制度。加大金融支农服务力度,积极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增加农业保险费补贴品种和覆盖面。扩大面向东盟的农业开放合作,建设优质农产品出口基地,培育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支持优势企业扩大境外投资,发展粮油、橡胶、水果、用材林、畜牧水产等生产,建设规模化海外生产加工储运基地,培育农业跨国公司。

第七篇 脱贫攻坚 确保贫困人口如期脱贫

全面推进脱贫攻坚战,深入实施“八个一批”和脱贫攻坚“十大行动”,确保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第二十七章 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实行分类扶持,因人因地施策,提高扶贫实效。对有发展条件和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加大产业扶贫、增加经营收入实现脱贫。对有劳动能力但受制于当地发展条件的贫困人口,通过加大就业帮扶、就地转移就业或外出务工实现脱贫。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贫困人口,通过实施移民搬迁安置实现脱贫。对生存条件差但生态地位重要、需要保护修复的贫困地区,通过生态补偿实现脱贫。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贫困人口,通过医疗救助实现脱贫。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脱贫。加快实施教育扶贫工程,让贫困地区孩子享受到更加公平的优质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支持边境地区贫困群众发展边境贸易,通过合法的贸易活动实现脱贫。确保现行标准下453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前三年每年脱贫120万,第四年脱贫93万,第五年巩固脱贫成果。

第二十八章 支持贫困地区加快发展

坚持精准帮扶与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开发紧密结合,重点扶持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边境地区、石漠化片区,以及54个贫困县和5000个贫困村,按照整体规划、集中投入、综合开发、合力推进的要求,大力实施道路畅通、饮水安全、电力保障、危房改造、产业发展、旅游扶贫、教育扶贫、文化扶贫、乡村信息化等扶贫工程,扩大基础设施覆盖面,因地制宜解决通路、通水、通电、通互联网等问题,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接近全区平均水平。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和生态经济,培育形成特色优势产业,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确保扶贫重点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统筹做好库区移民、以工代赈和农林场等扶贫开发工作。

第二十九章 完善脱贫工作机制

完善精准识别机制,做好贫困户、贫困村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建立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做到精准识别到村到户到人。探索由当地搬迁安置向吸纳人口能力强的地区转移安置模式。探索将财政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入股,实行贫困人口资产收益扶持机制。完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对贫困地区转移支付力度,整合涉农资金集中使用,设立扶贫产业投资基金。健全扶贫考核机制,对贫困县实行以脱贫实绩为主的考核,建立贫困县、贫困村退出机制和脱贫摘帽激励机制,深入落实定点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贫困村第一书记的工作职责和激励机制。

第八篇 双核驱动 形成三区统筹发展新格局

深入实施双核驱动战略,促进北部湾经济区、西江经济带、左右江革命老区加快发展,推进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构建沿海沿江沿边三区统筹发展新格局。

第三十章 推进沿海沿江沿边协调发展

沿海地区以北部湾经济区为重点,沿江地区以珠江—西江经济带和桂林国际旅游胜地为重点,沿边地区以左右江革命老区和沿边经济带为重点,统筹推进江海边特色发展、差异化发展、协调发展。

第一节 打造北部湾经济区升级版

把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摆到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中谋划,以建设“一带一路”有机衔接重要门户的核心区为目标,发挥面向东盟和沿海沿边优势,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实现升级发展。强化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完善集疏运体系,打造北部湾现代化港口群,提升北部湾连结西南中南、直通东盟的陆海空运输能力。加快发展临港产业集群,布局完善石化、冶金、汽车、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推动优势产业集群化、智能化、高端化发展,打造石化、能源、修造船等国家级产业基地,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北部湾同城化纵深发展,建设智慧北部湾,打造北部湾国家级沿海城市群。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边境和跨境经济合作区、海洋合作综合试验区建设,探索开放合作新模式,打造服务“一带一路”发展的国际区域合作新高地。2020年经济区四市经济规模占全区比重突破40%,城镇化率达到60%。

第二节 加快发展珠江—西江经济带

把珠江—西江经济带开发建设摆到国家流域开发和全面深化内地与港澳台合作的战略高度谋划,以建设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的战略支撑带为目标,发挥承东启西和通往粤港澳优势,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带。加快推进西江经济带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优化畅通西江航道,强化铁水、公水多式联运,创新船闸建设营运机制,全面提升西江黄金水道通行和港口吞吐能力,构建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强化沿江重点城市产业分工合作,建设桂东国家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重点发展汽车、食品、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建材等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打造优势互补、协作配套的沿江产业带。发挥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先行示范作用,支持桂东地区融入珠三角经济圈,促进跨省区产业合作发展。发挥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城市间分工合作、协同发展,构建以桂中、桂东南城镇群为主的沿江城镇体系。统筹西江流域上下游发展,强化生态环境联保联防联控,构建千里绿色走廊。规划建设西江水系沿岸生态农业产业带。

第三节 加快振兴左右江革命老区

把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摆到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和脱贫攻坚战略中谋划,以深入实施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为契机,发挥资源和沿边区位优势,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打赢脱贫攻坚战,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完善交通骨干网,加强农村道路建设,大幅提升老区通达率。积极发展清洁能源、有色金属、农林产品加工、养生健康、旅游休闲等特色优势产业,提高资源就地转化率,建设一批重大产业基地,构建以生态经济为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发挥崇左、百色沿边区位优势,大力发展边境贸易、加工贸易和口岸经济,促进跨境经济合作。大力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消除区域性整体贫困,加快建成山清水秀、安居乐业的幸福老区。

第四节 提升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影响力

发挥桂林品牌优势,打造大旅游圈,增强对全区旅游业发展的龙头带动作用。加强桂林连通国内外的航空、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地位,建成设施完备、功能完善的旅游服务体系。发展新型旅游业态,拓展旅游功能,加快由山水观光旅游向休闲度假等复合型旅游转型。促进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制药、装备制造、新能源、节能环保等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形成以旅游业和新型工业、现代农业为主的产业集群。推动粤桂湘黔旅游联盟总部设在桂林,打造国际文化旅游交流合作平台。促进桂林贺州旅游一体化。加强漓江山水生态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五节 加快沿边地区开发开放

以东兴、防城、宁明、凭祥、龙州、大新、靖西、那坡等沿边县(市、区)为重点,大力推进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沿边口岸、边境城市、边境和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构建特色鲜明的沿边经济带。扶持边境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深化与周边地区产业和市场合作,建设能源矿产、农林产品进口加工基地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加大对边境地区政策扶持,促进加工贸易向边境口岸和城镇集聚,发展边民互市贸易。推进沿边新型城镇示范带和边民集居点建设,增强边境城镇综合承载力,树立国界新形象。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加强边境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边民生产生活条件,实现稳边安边兴边,建设经济繁荣、生活富裕的新边疆。

第三十一章 打造海洋经济强区

编制实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构建陆海协调、人海和谐的开发格局,拓展蓝色经济空间,2020年海洋生产总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7%。整合沿海港口岸线资源开发,打造现代化港口群,依托港口发展临港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海洋船舶和工程装备制造、海洋交通运输、海洋渔业、海洋医药、海洋旅游、海洋能源、海洋服务等海洋产业。加强海洋技术研发,重点在深海、环保、安全等海洋高技术领域取得突破,提高海洋开发利用能力。优化已有岸线使用效率,加强海岸带保护,科学划定海洋生态红线,严格控制围填海规模,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40%。加强红树林、河口港湾湿地等海洋生态保护,重点建设涠洲岛、斜阳岛、茅尾海等重要海洋生态功能区,实施陆源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推进海域海岛海岸带生态修复。建立海洋资源环境承载力预警机制,提高海洋灾害风险评估、防灾减灾和突发事故应急能力。加强与粤琼和东盟海洋资源开发合作,推进海洋合作综合试验区建设。

第三十二章 推动形成主体功能区布局

发挥主体功能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的作用,促进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均衡布局,打造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舒适宜居、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美丽广西。

第一节 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

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推动市县依据主体功能定位科学发展,形成城镇化、农业发展、生态安全、自然岸线格局。科学谋划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引导人口和经济向重点开发地区集聚。保护农业和生态发展空间,推动农产品主产区建成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的功能区,推动重点生态功能区建成重要生态产品供给和环境保护的核心区。建立健全适应主体功能区建设的财政、产业、投资、土地、人口、环境等政策。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对农产品主产区的转移支付制度。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办法,完善科学发展十佳县、进步县评比表彰方案,实施科学分类考核。

第二节 完善空间开发体制机制

建立空间规划体系,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动经济社会、土地利用、城乡建设、生态环保等规划“多规合一”,实现“一本规划、一张蓝图”。扎实推进全国“多规合一”省级试点,制定空间规划编制指引和技术规程,合理布局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城镇开发边界、生态环境保护三条红线,推动生产力布局、重大工程项目与空间结构紧密结合。合理控制国土空间开发强度。实施国土空间开发许可制度,开展国土资源调查评价与监测,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加强重点流域、重要矿山和海岸带、海岛的综合整治。

第九篇 统筹城乡 形成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坚持以人为本、集约高效、绿色发展、四化同步、城乡一体、多元特色方针,提高新型城镇化水平,推进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第三十三章 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

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加快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全面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

第一节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

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民工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深入实施国家“三个1亿人”方案,实现新型城镇化规划目标任务。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因地制宜制定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标准和办法,重点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的人群落户城镇,提高高等学校和中高职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等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推行专业技术职称、技能等级等同大城市落户挂钩做法。健全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以及教育、就业、卫生、社保、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以实施居住证制度为抓手,推动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成本共担、协同推进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第二节推动形成城镇群和各类城镇协调发展

以城镇群为主体形态推进新型城镇化,依托沿海沿江沿交通干线,发挥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发展北部湾城市群和桂中、桂北、桂东南城镇群,承载全区80%左右的城镇人口,积极发展南崇、右江河谷和沿边城镇带。推动桂东南城镇群与珠三角城市群融合发展。实施中心城市提升工程,培育发展南宁、柳州、桂林都市经济圈,推动产业升级和城市转型,提升辐射带动能力和国际化水平。加快设区城市发展,建成重要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实施大县城战略,推动县城向城市转型,将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县城培育成为中小城市。实施百镇建设示范工程,培育一批人口5万至10万以上的重点镇,向特色小城市发展。

第三节 加快建设新型城镇

统筹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以新理念建设新型城镇,提升城镇品质和形象。树立精明增长、紧凑城镇理念,合理确定建设规模,科学划定开发边界,鼓励多中心、组团式发展,提高建成区人口密度,建设集约城镇。加快城镇产业优化升级,发展低能耗、低排放的绿色城镇产业,依托山水脉络合理布局城镇绿地空间,建设绿色城镇。促进城镇建设与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推动规划建设和管理信息化,建设智慧城镇。保护和传承历史地域文化,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街区建设,提升城镇文化品位,建设人文城镇。突出沿海沿江沿边和民族、乡土特色,推进城镇建设与独特的自然地理、多彩的民族风情和秀美的山水风光融为一体,建设特色城镇。加强城镇精细化管理,确保城镇安全。积极推进城市新区建设,支持南宁五象新区创建国家级新区。

第四节 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统筹城镇地下和地上基础设施建设,构建设施配套、功能完备的城镇基础设施网络。实施城镇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完善工程,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停车场、加油站、电动汽车充电桩等公共交通设施建设,提升中心城市综合交通枢纽便捷高效换乘水平,规划建设城郊铁路。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网、无障碍设施等建设,城市新区配套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提升地下市政设施建设水平。加强城市排涝与调蓄、公园绿地等生态设施建设,打造海绵城市。加强城镇物流配送、便民超市、平价商店、农贸市场等生活设施建设,完善服务网络。加快城镇棚户区、老旧小区和危房改造,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政策覆盖全部重点镇。支持贺州、来宾、崇左等市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提高建筑标准和工程质量,推进城镇绿色发展。

第三十四章 加快建设美丽乡村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造田园牧歌、青山绿水、温馨和谐的美丽乡村。

第一节深入推进美丽广西乡村建设

深入实施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重大活动规划纲要,在巩固提升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建设基础上,持续推进宜居乡村、幸福乡村建设,实现农村环境优美、农民生活幸福、乡村和睦安宁。推进乡土特色建设,全面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推进产业富民、服务惠民、基础便民专项活动,实现生产发展、农民富裕。推进乡村建设规划基本覆盖,合理安排村镇建设、农田保护、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提高村落规划和民居设计水平,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深入开展环境秀美、生活甜美、乡村和美专项活动,以培养新型农民、优良家风和文明新风为重点,扎实推进文明村镇和绿色村屯创建,提升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

第二节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统筹农村道路硬化、供水排水、绿化美化、环境卫生、物流配送等建设,加快农村电网、宽带、危房、村庄照明等改造,完善农林场基础设施,提高农村路网密度和等级,以及农村安全饮用水水平,消除零散居住农户无电现象,基本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增强少数民族村寨等火灾隐患整治能力,基本建成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和智慧乡村。加强农村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现村村有涵盖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卫生设施、便民服务中心等的村级综合服务平台,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与城镇差距明显缩小。

第三十五章 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推动新型城镇化与美丽乡村建设协调发展,构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建立规范高效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境、社会管理一体化设计。推动城镇市政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衔接,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统一均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人力资源、科技金融等要素市场,促进人才、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更多投向农业农村。发挥南宁、玉林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示范作用,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第三十六章 发展壮大特色县域经济

推进扩权强县和自治区直管县行政体制改革,激发县域发展活力,培育经济强县。发挥县域比较优势,以城镇空间为依托,以工业园区为载体,以特色优势产业、农林产品加工和承接产业转移为重点,加强与大中城市、大企业产业配套协作,培育发展县域特色产业。加快培育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增强综合承载力,推进县域城镇化进程。加大公共产品、公共服务投入力度,提升县域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就业、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水平。统筹推进县改市(区)、乡改镇、镇改街道办、村委会改居委会等工作。

第十篇 绿色发展 构建和谐友好的生态文明体系

立足良好的生态环境优势,以生态经济为抓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构建生态经济发达、资源高效利用、环境舒适宜居、制度健全完善的生态文明体系。

第三十七章 大力发展生态经济

坚持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生活低碳化,以生态理念改造传统产业,以市场理念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以绿色理念推动生活方式转变,发展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生态经济。

第一节推动产业生态化改造

推进绿色生产,积极发展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服务业。实施资源型产业生态化改造和新兴生态产业发展工程,加强能源节约、资源循环利用、新能源开发、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关键技术研发,健全生态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培育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新型生态工业,构建集约循环生态工业产业链。实施生态种养、生态林业循环提升工程,发展绿色有机生态农业。推广绿色产品和绿色服务,探索建立生态绿色产品认证标识、生态经济标准和生态服务价值评估体系,促进绿色消费,发展绿色低碳生态服务业。实施产业园区生态化改造,将现有产业园区建成联合企业型、综合型、静脉产业型园区,2020年国家级园区全部完成生态化改造,自治区级园区全部启动生态化改造,30%建成生态化园区。

第二节推动生态环保产业化

引入社会资本投入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推进第三方专业化治理,促进生态环保产业化,发展绿色产业。在石漠化治理、生态公益林、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领域,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建设,建立生态损害者赔偿、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市场化运行机制。以环境公共服务、园区集中治污、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农村环境整治为重点,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培育治污市场主体。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运营产业化,采取特许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向独立核算和自主经营的企业化模式转变。引进环境服务公司,对重点园区污染进行集中式、专业化治理。采取委托治理、委托运营、环境绩效合同管理等方式,引入专业公司,对制糖、石化、建材、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进行第三方治理。鼓励采用环境绩效合同等方式,开展农村环境第三方治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规划和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健全生态环保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完善价格和收费政策,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发展生态环保资本市场。

第三节推动生活方式低碳化

增强全社会绿色消费意识,推广绿色生活,普及绿色消费,抵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把绿色消费培育成为新的消费热点,推动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方式转变。加大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力度,鼓励消费者购买节水节电环保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限制过度包装。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绿色供应链管理,推进绿色包装、绿色采购、绿色物流、绿色回收,大幅减少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

第三十八章 节约集约利用资源

坚持节约优先,实施资源利用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降低能源、土地、水、原材料消耗强度。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考评监管体系,强化主体功能定位和国土开发强度“双约束”,城镇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在每万人1平方公里标准以内,提高产业项目投资和产出强度、容积率门槛,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过快增长。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发展节水农业,推进企业节水改造,建设节水型社会,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以上,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309亿立方米。推进各领域各行业节材,加大替代性、可再生材料推广利用。建设绿色矿业,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实施找矿突破行动,健全铝、锰、稀土等重要矿产资源储备体系,形成优势矿产资源战略接续区,提高矿产资源保障度。

第三十九章 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建立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体系,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积极开发和推广应用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再制造、零排放和产业链接技术。加快推进制糖、铝业、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林浆纸等行业循环经济发展,大力推广“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再生”循环型生产方式,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推进秸秆、畜禽养殖等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发展种植业、林业、畜牧水产业循环经济,打造种养—农林产品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农林产品物流循环产业链条,构建循环型农业体系。推进交通运输、现代物流、旅游休闲、商贸流通、住宿餐饮、通信服务等重点服务业循环经济发展,构建循环型服务业体系。推动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建设热电联产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实现园区道路、通信、供电、供水、供热、环保等基础设施共享,企业间废物交换与利用、物质和能量梯级利用,构建产业园区循环经济产业链。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建设。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形成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第四十章 提升环境质量

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减少烟尘、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降低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浓度,明显改善城乡空气环境质量。优先保护水质优良的水体,推进城市内河、乡村河沟等治理,基本消除设区城市黑臭水体。实现全部县城和建制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做到稳定达标运行,中心城市基本实现污水垃圾全收集全处理,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严格控制工业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开展土壤环境污染调查,优先保护耕地土壤环境,强化工业污染场地治理,继续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与修复。加大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统筹推进农村饮水安全、改水改厕、垃圾处理,推进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实现化肥、农药施用零增长,农膜减量使用。加强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建设,建立自治区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建设统一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健全城市空气质量、主要河流断面水质、全部园区和重点企业排污口在线等监测体系。严格环保执法,防止大规模污染事件发生。

第四十一章 加强生态建设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山水田林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构建桂西桂北生态屏障,桂东北、桂西南、桂中、北部湾沿海、十万大山生态功能区,西江千里绿色走廊为主骨架的生态安全格局,提升森林、草地、河湖、湿地、海洋等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建设林业重点工程,推进天然林保护和珠江防护林、沿海防护林、生态公益林和血防林建设,加强退化防护林、低产低效林改造,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水源林和生态公益林占比。调整树种结构,适度控制速生桉种植,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切实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及自然生境。加强城市森林、湿地、绿道和郊野公园等生态设施建设,发展森林城市,打造森林小镇。强化桂林—环江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凌云—乐业—凤山世界地质公园保护。加强边境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加强各类自然保护区管护,整合设立国家公园。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提升应对极端天气和气候事件能力。

第四十二章 健全生态文明制度

落实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划定生态红线。强化节能减排降碳指标管理,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和环境保护责任追究、环境损害赔偿、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以及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完善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制度。建立森林、草地、湖泊、湿地总量管理制度和生态价值评估制度,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负债表。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与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挂钩制度。建立生态安全动态监测预警体系,实施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强化价格引导和税费调节,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制度安排和利益导向。开展九洲江跨省区生态补偿试点。

第十一篇 共建共享 健全基本均等的公共服务体系

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法定化。

第四十三章 推进教育现代化

坚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提高质量、促进公平,深入实施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统筹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建成国家民族教育示范区和面向东盟的教育国际交流合作高地。

第一节 普及十五年基本教育

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快建设公办幼儿园,鼓励多元普惠幼儿园发展,加强设区市城区公办幼儿园建设,每个县城建设1所以上公办幼儿园,乡镇政府所在地建设1所中心幼儿园。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加快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办好必要的教学点,重点建设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实现乡镇全覆盖。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高中阶段教育突破发展工程,推动多元化特色化优质化发展。办好特殊教育。畅通继续教育、终身学习通道,建设学习型社会。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和师德师风建设,加大城乡教师交流和校长轮岗力度,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科学规划学校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扩大城区学校的办学规模和容量。到2020年,力争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义务教育巩固率95%、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90%。

第二节 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加快建设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构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高职衔接、职教普教沟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过硬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优化职业教育布局,推进一批职教园区、示范职业院校、特色专业和实训基地建设。建立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相衔接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成长通道。把教师进修、农业技术、扶贫开发、农民工就业、新型职业农民等培训纳入市县中职体系,增强市县中职吸引力。建立普通本科院校、高职院校等学分转换、学习成果互认制度,实现高职教育规模占高等教育一半左右。支持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培养,完善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扩大与东盟国家职业教育合作。

第三节 创新发展高等教育

坚持分类建设、突出特色,实施高等教育强基创优计划,优化学校和学科专业布局,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扩大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推动内涵式发展。提高高校水平和创新能力,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学科和国内同级同类一流大学,扩大研究生教育规模。强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加快建设高校科技创新基础设施、教学实践基地、实训基地和大学科技园区,创新协同育人模式,引导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力争把广西大学建成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支持条件成熟地区发展特色教育园区,加快建设北部湾大学和南宁教育园区。到2020年,每十万人在校大学生数达2500人。

第四节 增强教育发展活力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教育教学、办学体制等改革,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发展远程教育,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坚持教育资源配置向革命老区、少数民族集聚区、边境地区、贫困地区倾斜,改善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状况,推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学杂费,免除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高中学杂费。完善资助方式,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积极发展大学智库。扩大教育开放合作,加强面向东盟的教育培训中心和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发展留学生教育,建设东盟研究基地。

第四十四章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完善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以创业带就业,健全覆盖城乡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第一节大力推进就业创业

稳定并扩大就业规模,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6%以内。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扶持发展中小微企业,发挥中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完善和落实创业投融资、税费减免、财政贴息、场地安排等创业激励政策,加快商事制度改革,促进各类群体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带动青年就业创业。实施农民工创业促进工程,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统筹推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就业。做好退役军人转业安置。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的机制。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强化就业援助,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第二节提高就业服务能力

统筹人力资源市场,规范就业服务和管理,实现城乡、行业和身份、性别、残疾等各类人群平等就业。建立全区统一的就业信息资源库,逐步实现与全国联网,制定实施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标准和办法。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和失业人员转岗培训,开展退役军人免费接受职业培训,对未能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生劳动力实行劳动预备制培训,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制度。完善职称评定和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和就业失业调查统计制度。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和劳动监察执法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

第四十五章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全民覆盖、保障适度、权责清晰、运行高效,建立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第一节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完善统账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推动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建立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健全重特大疾病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改进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开展门诊费用统筹。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完善失业、工伤保险制度,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经办。

健全社会保障财政投入机制,拓宽社会保险资金投资渠道,加强风险管理,提高投资回报率。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持卡人口覆盖率75%以上。

第二节提高住房保障水平

以解决城镇新居民住房问题为重点,建立健全购租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对具备购房能力的居民,支持通过住房市场购买商品住房;对不具备购房能力的居民,支持通过住房租赁市场租赁居住;对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通过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补贴保障住房需求。统筹规划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城镇危旧房改造和配套设施建设,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和“以购代建”、“以租代建”模式,扩大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将居住证持有人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研究制定农民工购房支持政策。完善公租房廉租房并轨制度。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落实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的保障性住房配售、配租政策和监管程序,严格准入和退出制度。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增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资金保障能力。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到23%。

第三节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统筹救助体系建设,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管理、分类施保,实现应保尽保,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员等特困群体,实行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做好自然灾害、医疗、教育、住房、就业、临时等社会救助。完善社会福利制度,发展慈善事业,做好优抚安置工作。

第四十六章 推进健康广西建设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卫生需求,提高群众健康水平。

第一节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坚持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以农村为重点,普遍建立完善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高效的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价廉、方便可及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启动全民健康信息化工程,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加强艾滋病、地中海贫血防治和重大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精神疾病防治。通过多种方式降低大病慢性病医疗费用。增加艾滋病防治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和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3/10万以内,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内,主要健康指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第二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推进医药分开,实行分级诊疗,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公益属性,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健全上下联动、衔接互补的医疗服务体系。完善基层医疗服务模式,推广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拓展社会办医空间,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落实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同等待遇。推进药品价格改革,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办法,健全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紧缺卫生专业人才培养工程,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中医药、壮瑶医药品牌工程,积极发展民族医药。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完善纠纷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第三节开展全民健身行动

促进全民健身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扩大竞技体育群众基础。健全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增强全民健身意识,加强健身活动场所和设施建设,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免费和低收费开放,发展群众健身休闲项目。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培育青少年体育爱好和运动技能,青少年体质达标率95%以上。深入实施重振体育雄风计划,推进职业体育改革,促进竞技体育健康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发展体育产业,建设西部体育强区。

第四十七章 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一节完善人口发展战略

制定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落实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托幼等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健康教育、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筛查等计生服务工作,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和农村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提高出生人口质量,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失衡问题,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3个百分点。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唯一标识、依法记录、查询评估的人口信息管理制度。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开展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行动,实现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留守妇女安居乐业、留守老人安享晚年。

第二节建设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

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健全社区老年人服务功能,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加强社会福利院、农村敬老院、光荣院等公益性养老机构建设,提供基本普惠的养老服务。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开展老龄科研,加强专业化养老服务护理人员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通过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发挥良好的生态和长寿养生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养老服务产业和集聚区,建成国家养老服务业基地、世界休闲养生胜地和健康养老服务业国际合作区。

第四十八章 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深入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落实最低工资增长机制。健全劳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报酬由市场决定机制。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补贴制度改革。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比重,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和行业收入差距。建立自然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完善现代支付和收入统计监测体系。

第四十九章 增加公共服务供给

加大义务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环境保护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努力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实行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促进城乡区域间服务项目和标准衔接。增强县级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优化公共服务提供网点布局和资源整合,破解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难题。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根据人口流动趋势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或清单制,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结合,促进公共服务供给社会化、多元化,能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政府不再直接承办;能由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提供的,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第十二篇 传承发展 完善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加快推进文化改革创新,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建成具有时代特征、壮乡风格、和谐兼容的民族文化强区。

第五十章 提高公民文明素质

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倡导科学精神、时代精神和广西精神,加强思想道德和社会诚信建设,增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科学素养。加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精神文明创建,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风尚。加强网络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发展健康的网络文化,向青少年传导正确价值取向。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加强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培育一批高端智库。

第五十一章 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建设、管理、运行和保障机制。加大文化事业投入力度,实施文化惠民和公共文化工程,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实施文化精品工程,扶持优秀文化产品创作,推出系列文艺精品,打造“美丽南方·广西”文化新名片。积极培养文化名家,培育基层文体骨干和带头人,大力发展民族文化、红色文化、山水文化、海洋文化、丝路文化。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加快媒体数字化建设,打造一批新型主流媒体。深入开展送文化下基层活动,加强惠民演出和节假日演出,打造民族节庆和驻场演出品牌,鼓励群众自办文化体育,搭建群众文化展示交流平台。加强地方文化立法,建设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四级名录体系和保护机制,开展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普及活动并纳入国民教育,促进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文化建设,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基地建设,力争公共文化服务广覆盖、高水平、重实效。

第五十二章 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发展

完善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强化重大项目带动,大力发展文化创意、影视服务、广告服务、印刷出版、旅游演艺、数字内容与动漫游戏、文化会展等文化产业,积极发展运动休闲、体育培训、商业赛事等体育产业,推进文化体育与科技、信息、旅游融合发展,培育数字文化、网络文化等新型业态,文化产业增加值占比提高到4%以上。深入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重组,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和文化品牌,建设文化产业园区和产业基地,发展文化产业集群,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培育消费热点。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打造柳州运动休闲之都。

第五十三章 提升文化区域影响力

推动文化走出去,加强文化对外传播与交流。支持文化企业采取国际合作、委托代理、建设出口基地等方式,参与境外艺术节、图书展、影视展,以及境外舞台演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等国际文化活动,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贸易出口。加强文化对外传播能力建设,创新对外传播、文化交流、文化贸易方式,构建面向东盟的网络广播电视台,塑造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等文化品牌,促进与东盟文化体育交流,建设全国区域性文化中心、中国—东盟文化交流枢纽、中国文化走向东盟的主力省区。

第十三篇 创新治理 促进社会和谐包容发展

适应社会转型新形势,创新社会治理,推进法治建设,确保民族团结和睦、边疆安宁巩固、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第五十四章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加强社会治理基础制度建设,构建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高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使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安定和谐。

第一节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治理理念,改进治理方式,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运用现代技术改进社会治理手段,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优化行政执法运作机制,加强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健全行政执法责任配套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建立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协调解决社会各方利益诉求。完善公众参与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对关系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工程项目,以居民会议、议事协商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依法维权和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第二节 发挥社会组织作用

加强城乡社区建设,构建社区管理和服务平台,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功能。稳步发展各类社会组织,推动社会组织依法参与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社区服务、公益慈善等活动,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和发挥作用。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发展志愿者服务组织,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居民人口比例达到13%。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加强对社会组织和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引导其依法开展活动。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桥梁纽带作用。

第三节 建设社会信用体系

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等领域信用建设,推进信用信息共享,提高全社会诚信水平,2020年建成社会信用体系框架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信用制度和信用标准体系,实施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健全高效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实现跨行业、跨地区的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加快建设小微企业信用工程、农村信用体系示范工程、诚信商(园)区信用工程。强化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加强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黑名单制度和市场强制退出机制。培育信用服务市场,支持征信、信用评级机构发展。

第四节 健全公共安全体系

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战略,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道防线,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放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重大事故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统筹推进地震、气象、消防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提高防灾减灾监测预警、灾害防御和紧急救援水平。健全打防管控一体化运作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密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群众安全感达到90%以上。重点防范和打击“三股势力”破坏活动,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新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方式。推动建立健全执法安全国际合作机制。完善预警预测、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机制。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

第五十五章 健全民主法治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建设法治广西。

第一节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传承弘扬民族文化,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扶持力度。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认真落实好中央对民族地区实行的支持政策,优化转移支付机制,促进少数民族聚居区跨越发展。积极筹划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建设,让各族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第二节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实现基层民主参选率90%以上。自觉接受各级人大和政协监督,健全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完善村务公开、居务公开、民主评议等制度,加强公众监督评估。广泛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监督,引导互联网理性表达诉求。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落实侨务政策。

第三节 全面推进法治建设

坚持立法先行,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抓好重点领域区域立法,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稳步推进设区市行使地方立法权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强化严格执法,建设法治政府。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管,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们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创建具有广西特点的法治文化,促进全区各族人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第五十六章 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积极支持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军民合力建设巩固边海防。加强国防教育,深入开展双拥工作,密切军政军民团结。加强边海防战备基础设施建设,构建边境管控防范网络,建设边境巡逻路、边境物理隔离和监控设施,提高交通战备设施建设标准,建成边海防军警民联建联管信息平台。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尤其是海上动员力量建设。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构建综合防护体系。编制实施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融合机制,统筹推进基础设施、产业、科技、信息、教育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军民融合发展。促进军地资源开放共享和军民两用技术相互转化应用,实施区域关键技术产业培育工程,发展军民融合式产业和基地,创建一批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新局面。

第十四篇 合力实施 实现“十三五”发展蓝图

规划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要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更好履行各级政府职责,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汇聚实现“两个建成”目标的强大合力。

第五十七章 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提高新常态下应对风险挑战、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调动广大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落实“三严三实”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为“十三五”规划实施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第五十八章 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分类实施、有效监督的规划实施制度。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要明确责任主体、实施进度要求,分解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审计监督,确保如期完成。对纳入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要优先列入年度统筹推进计划,优先保障规划选址、土地供应和融资安排。将规划年度实施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绩效考核。建立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制度,自治区规划主管部门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提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根据形势变化可适当调整规划,调整修订规划时,须报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第五十九章 加强政策统筹协调

加快规划立法,形成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统领,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各类规划定位清晰、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要与本规划确定的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相衔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要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在目标任务、空间布局、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与本规划充分衔接。市县规划要落实本规划的战略意图。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要依据本规划制定。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要结合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财力可能,合理安排支出规模和结构,强化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建立与规划实施相匹配的政府投资规模形成机制。

第六十章 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

规划提出的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等任务,主要依靠各类市场主体行为实现,各级政府要营造良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开展规划纲要宣传,让规划实施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形成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生动局面,推动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全区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为履行好中央赋予广西“三大定位”新使命、加快实现“两个建成”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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