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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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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16-2020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明确我省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全省人民的共同愿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和引导市场主体行为的重要参考。

第一章 “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和指导思想

“十三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我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的攻坚阶段,是全面推进法治山西建设的关键阶段,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阶段。必须准确把握省内外发展环境的深刻变化,认识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中央“五大发展”新理念,确保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第一节 “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发展进程中极不寻常的五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特别是2014年9月党中央对山西省委班子作出重大调整以来,省委、省政府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中央对山西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重塑山西形象,促进富民强省”的“五句话”总要求和总思路,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吏,持续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成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面实施“六权治本”,着力推进“六大发展”,统筹做好煤和非煤两篇文章,加快实施“革命兴煤”,全力推动科技创新、金融振兴、民营经济发展“三个突破”,为新形势下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科学思路、有力举措和坚强保证。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就,“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基本完成。

综合实力明显提升。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困难局面,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推进廉洁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安全发展、统筹发展,实施了一批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全省综合实力得到明显提升。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由2010年的9188.8亿元提高到2015年的12802.6亿元,年均增长7.9%(2011年突破万亿大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2010年的969.7亿元提高到2015年的1642.2亿元,年均增长11.1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5.4万亿元,年均增长21.7%(2013年突破万亿大关),超额完成“五年五万亿”的目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2.7%。城镇化建设稳步推进,2015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5.03%。一批重大工程如期建成,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截至2015年底,全省铁路营运里程突破5000公里,大西客专太原至西安段通车运营,山西中南部铁路出海通道如期建成,大张铁路顺利开工。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4.1万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5000公里。吕梁机场、五台山机场、临汾机场建成通航,通达、便捷的立体化现代交通运输体系日益完善。太原南站建成运营,太原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抓紧实施,晋中至太原城际铁路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水利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大水网骨干工程进展顺利,引黄北干工程全面竣工,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基本完成。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国家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建设力度加大,经济结构调整不断深化,转型升级步伐加快,产业结构更趋合理。全省三次产业比例由2010年的6.0:56.6:37.3调整为2015年的6.2:40.8:53。现代农业稳步发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粮食生产连年丰收,2015年粮食总产量达到125.96亿公斤,农产品加工销售收入由2010年的510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1422.6亿元,年均增长22.8%。工业内部结构得到优化,装备制造、现代煤化工、新型材料、特色食品等新兴产业发展势头强劲。大力推进煤炭“六型转变”,加快重组整合矿井改造,推进现代化矿井建设,形成3个亿吨级、4个5000万吨级的大型煤炭集团。大力推进煤电一体化发展,主力火电企业80%以上实现煤电联营。截至2015年底,新增电力装机2795万千瓦,电力总装机容量达到6966万千瓦。蒙西—晋北—北京西—天津南、陕北榆横—晋中—石家庄—济南、山西—江苏3条特高压输电通道开工建设。煤层气产业发展迅速,煤层气年抽采量、利用量分别达到101亿立方米、57亿立方米。服务业发展态势良好,服务业增加值由2010年的3432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6785.3亿元。旅游总收入由2010年的1083.5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3447.5亿元,年均增长26.03%。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山西科技创新城建设进展顺利,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断增强,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达到721家,国家级、省级技术中心分别达到26户、224户。

社会民生持续改善。高度关注民生、切实保障民生、着力改善民生,社会事业发展成绩显著。城乡就业不断扩大,2011—2015年累计新增城镇就业255.9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197.7万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名义增长10.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名义增长12.4%,实现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快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逐步实现各级各类教育公平、协调、均衡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实现免学费全覆盖。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和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实现全覆盖。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发展,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城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大力实施设施提升、城市安居、城中村改造和环境提质“四大工程”,建成城镇保障性住房102.5万套,其中棚户区改造完成61.2万套。农村完善提质、农民安居、环境整治、宜居示范四大工程全面实施,新一轮农村“五个全覆盖”工程全部完成,“农村五件实事”每年如期完成。扶贫开发工作成效明显,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5年共有220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新成效,安全生产指标全面完成,并向稳定好转坚实迈进。平安山西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山西建设纵深推进,社会治理水平有了新的提升。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生态环境显著好转。节能降耗力度不断加大,化解过剩产能有效推进,节能约束性目标全部完成。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超额完成下降16%的目标任务。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27%。率先启动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完成改造容量1566万千瓦,改造后排放水平达到或优于燃气发电机组。累计核准开工低热值煤发电项目24个,总装机2199万千瓦,投产后每年可消耗煤矸石8400万吨,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十分显著。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2015年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比2013年下降15.7%。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省饮用水源地水质(扣除本底值)全部达标,地表水劣V类断面比例显著下降。深入实施《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年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2.5%。2015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7.18%,比2010年提高11.18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5%,比2010年提高27.5个百分点。造林绿化和生态治理修复工程顺利推进,5年营造林2252万亩,森林覆盖率、蓄积量显著增加。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改革开放有力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扎实推进,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全面展开,一些重大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阶段性进展。国家赋权的三项重大改革深入落实,国家委托的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核准进展顺利,煤层气矿业权审批下放深入推进,煤炭衍生品交易工作有序推进。煤炭管理体制改革持续深入,清费立税改革成效显著,煤炭企业负担大幅减轻,煤炭销售体制改革迈出坚实步伐,煤炭、焦炭公路运销管理行政授权以及运销票据全部取消,煤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加快,涉煤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和企业事务性负担均减少1/3,煤炭资源市场化配置等相关改革积极推进。新兴产业培育促进机制加快构建,新兴制造业三年推进计划启动实施。国资国企改革全面启动,率先推进重大信息公开。打造“阳光国企”,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履职待遇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实施,省直机关直属企业脱钩改革步伐加快。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全方位发力,围绕破解九个方面难题的相关举措陆续推出。生态保护修复机制不断完善,生态治理多元投入机制、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机制逐步健全。城乡统筹发展机制加快构建,新型城镇化步入快车道,农业农村改革逐步深入。金融创新步伐加快,全方位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融资担保体系不断健全,资本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创新驱动战略全面实施,建立了“131”创新驱动战略体系,科技对转型发展的促进作用逐步显现。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加强,政府职能加快转变,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持续深化,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布实施,综合性政务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快构建。投资体制改革持续深入,省级核准类项目减少50%以上。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明显。财税、金融、工商登记、医药卫生、高速公路、公务用车、国有林场、供销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改革取得成效。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对接“一带一路”、融入京津冀,区域合作进一步深化。成功举办中博会、能博会、文博会、农博会、书博会、晋商大会,开展“央企山西行”等活动,招商引资成果丰硕。全省吸收省外投资实际到位1.78万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3倍。实际利用外资132亿美元,同比增长43.6%。进出口结构明显优化,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比达到47%。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持续拓展,与德国北威州、美国爱达荷州、怀俄明州等省州的务实合作深入开展。

第二节 “十三五”发展面临的形势

从国际看,和平与发展仍是当今时代的主题,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我省发展具有相对稳定的国际环境。

从国内看,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经济长期向好基本面没有改变,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内涵和条件发生深刻变化。新常态下经济发展表现出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三大特点,增长速度从高速转向中高速,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率型,经济结构调整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发展动力从主要依靠资源和低成本劳动力等要素投入转向创新驱动,正在由原来加快发展速度的机遇转变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机遇,正在由原来规模快速扩张的机遇转变为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机遇。党中央确定了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理念,明确了“十三五”时期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国家加快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等重大战略,为我省借势发展、融合发展、开放发展提供了历史机遇。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为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保民生拓展了新空间。全面深化改革破解发展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为我省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增强了动力和活力。

从省内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确定并实施“六大发展”“三个突破”、煤和非煤两篇文章等战略举措,为我省加快发展明确了思路、方向和路径。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向纵深推进,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释放了活力。全省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待是我省加快发展的动力源泉。丰富的资源禀赋、独特的区位优势、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以及已经取得的发展成效,为我省加快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煤、电等能源产业优势和丰富的交通、电网、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为我省加快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净化政治生态,从严落实“两个责任”、保持“三个高压态势”、推进“六权治本”,形成了我省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强大合力和良好环境。

同时,必须清醒看到,我省作为典型的资源型经济地区、中部欠发达省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前进道路上还有不少困难和问题,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仍然突出,主要是面临着政治、经济、民生和生态的“立体型困扰”,面临着破解“资源型经济困局”的重大课题,尤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还存在突出短板,发展不足、发展粗放、规模不大、结构不优、质量不高、效益不好、创新不够的问题仍然突出。地区生产总值虽然突破万亿元大关,但总量在全国排名还相对靠后,经济结构性矛盾突出,“一煤独大”局面尚未实质性改变。资源和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程度不高,资源型产业产能过剩问题突出,发展空间趋紧、抗风险能力弱化。民生欠账问题仍然突出,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农民增收特别是吕梁、太行两大连片贫困区等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还比较艰难。生态环境“瓶颈”问题仍然突出,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任务较重,水生态环境脆弱,造林绿化尚有差距。特别是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十二五”后两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长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下降,部分县(市、区)财政收入负增长,企业运行艰难。全省安全生产基础还不牢固,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干部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任重道远,减少腐败存量、控制腐败增量任务艰巨。一些干部“为官不为”问题还较为突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有效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待在体制机制建设上下更大气力。实现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与城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艰巨繁重。

综合判断,我省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面临诸多矛盾相互叠加的严峻挑战。必须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从过分依靠外需增长推动经济发展向外需内需并重、更加重视内需增长转变,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多种方式化解过剩产能。必须继续保持“三个高压态势”,继续从严治吏、保持选人用人风清气正,积极主动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切实增强机遇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振奋精神、保持定力、坚定信心,更加有效应对风险和挑战,着力在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补短板、建小康上取得突破性进展,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

第三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五大发展”新理念,按照省委“五句话”总要求,推进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廉洁和安全发展,以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为统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转方式、调结构、增效益、提速度为基点,认识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做好煤和非煤两篇文章,化解过剩产能,扩大新兴产业规模,着力净化政治生态,着力建设文化强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推动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科学发展、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加快法治山西建设、坚持全方位对外开放、坚持党的领导。

第二章 “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发展理念

第一节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

按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趋势和条件,今后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转型升级取得重大进展。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力争经济较快增长,确保到2020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实现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发展空间格局得到优化,投资效率和企业效益明显上升,工业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传统产业竞争力不断增强,煤炭安全、清洁、高效、低碳利用水平不断提高,新兴接替产业形成规模,服务业比重不断提高。农业现代化迈上新台阶,粮食安全基础更加巩固。京津冀清洁能源供应基地、国家级的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和全球低碳创新基地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科技、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明显提高。新型城镇化加速推进。人才强省建设迈出新步伐。

——民生保障水平普遍提高。就业比较充分,教育、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劳动年龄人口受教育年限明显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显著提升。收入差距缩小,中等收入人口比重上升,努力实现城乡居民收入与GDP同步增长、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全部稳定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消除区域性整体贫困。安全生产向稳定好转坚实迈进。

——文化建设呈现全新局面。文化强省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文化发展主要指标、文化事业整体水平、文化产业综合实力明显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弘扬,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产业增加值不断提高,文化创造力、影响力增强,三晋文化“走出去”成效更加显著。

——生态建设实现稳步提升。主体功能区布局和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化水平显著提高。能源资源使用效率大幅提高,能耗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取得新成效。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森林、草地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明显提高,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改革开放迈出坚实步伐。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支撑资源型经济转型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建立。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持续、可推广经验。开放型经济和对外合作体制基本形成,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

——民主法治建设成效显著。地方法规体系不断完善,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体制改革基本到位,司法公信力明显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明显提升。服务型政府建设成效显著,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效率进一步提高。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第二节 以新的发展理念引领新的发展实践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是“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把新的发展理念贯彻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中,着力推进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廉洁和安全发展,努力开创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局面。

着力推进创新发展。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把人才作为支撑发展的第一资源,把创新摆在全省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鼓励创新、支持创新、包容创新,让创新成为发展常态、社会风尚,不断推动经济结构全面转型,努力破解“资源型经济困局”,使我省发展的质量更好、效益更高、结构更优。

着力推进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不断增强发展整体性和平衡性。

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大力推进能源革命,走出一条具有山西特色的“革命兴煤”之路,加快推进传统产业绿色改造和“高碳资源低碳发展、黑色煤炭绿色发展”,扭转环境恶化、改善环境质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着力推进开放发展。从深度融入国内国外经济合作中谋划发展,坚持对内对外开放相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引资和引技引智并重,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完善对外开放区域布局、对外贸易布局、投资布局,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以扩大开放带动创新、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着力推进共享发展。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创造公平、包容、普惠的发展环境,确保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实现全省人民共同迈入小康社会,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着力推进廉洁和安全发展。廉洁和安全是党中央对山西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更是山西发展的现实保障。坚持廉洁发展并自觉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各环节、全领域,实现经济发展与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性互动。坚守安全发展红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省各方面的安全与稳定。

第三章 推进创新发展,着力加快转型升级

立足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科技创新和全面创新,培育创新沃土,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以“四创联动”为路径,发挥优势创抓机遇,抓住机遇创造需求,根据需求创新供给,围绕供给创优机制,加快培育新的发展动能,不断增强山西发展的活力和后劲。

第一节 培育发展新动力

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落实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要求,着力加强结构性改革,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在挖掘有效需求中厚植发展优势,努力实现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增长。

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契机,更加重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提升供给质量,促进投资、消费、出口协同发力,统筹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加速发展动力转换。提高供给结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使供给体系更适应需求结构的变化,增强经济持续增长动力。围绕消费新需求,创新消费品等相关产业和服务业供给,增加优质新型产品和生活服务等有效供给,用好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大力促进我省传统行业过剩产能有效化解,促进产业优化重组,淘汰规模小、耗能高、污染重的企业。因企施策,加快分类处理“僵尸企业”。优化要素配置,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创新能力。落实国企改革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增强国企竞争力。消化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发展。深化金融改革,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构建良好金融生态。

发挥有效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以投资负面清单为抓手,引导和有效调控全社会投资,实施有扶有控的投资引导政策,调整优化投资结构,努力保持投资合理增长,提高投资的质量和效益。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制度,合理降低投资门槛。优化服务流程,减少前置审批条件,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健全政府投资决策机制,规范政府投资资金管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创新融资方式,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创新公共基础设施投融资机制,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加强和规范政府融资平台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规范国有企业投资行为。完善固定资产“六位一体”等一系列有效抓投资的工作机制。在抓好投资大、带动作用强、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大项目的基础上,引导投资向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基础设施和公共领域倾斜。

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做好统筹兼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补上短板、突破瓶颈。通过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抢占提高竞争力的战略制高点,提供更优质、更多样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围绕增强综合实力,在科技前沿、信息网络、高端装备、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方面建设一批重大工程。着眼提升基础支撑能力,在交通设施、新型城镇化、现代农业、能源开发、网络提速、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实施一批重大项目。立足加强社会建设,在教育发展、扶贫开发、促进就业、健康养老、文化建设等方面推出一批重大举措。继续严格控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

优化投资环境。落实国家及省鼓励引导民间投资的各项政策,进一步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加大对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领域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更多参与重点项目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继续发布出台PPP合作项目,推进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加大财税、价格、土地、金融等方面的支持。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加快构建多层次的股权资本市场。改善间接融资结构,积极稳妥发展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特色中小金融机构。强化企业投资主体地位,进一步放开社会投资领域,实行民间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适度放宽对民间资本经营权的限制。

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坚持消费者优先,以新消费为牵引,催生新技术、新产业,努力把城乡居民潜在的消费需求转化为现实的消费需求。

完善消费政策。坚持“长期政策与短期政策相结合,政府支持和市场引导相结合”,着力完善鼓励合理消费、可持续消费和保障消费者权益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新型城镇化对消费的引领作用,在总结家电下乡、建材下乡、节能产品惠民等鼓励消费政策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鼓励居民合理消费的财税、信贷等政策。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各类服务机构。积极落实国民休闲计划和带薪休假制度。

夯实消费基础。促进流通业现代化,鼓励发展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的、线上线下融合的流通新兴业态,提高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进社区,重点建设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乡镇、村级服务点。建立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加快跨区域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探索推进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在城市社区和村镇布局建设共同配送末端网点,提高“最后一公里”的物流配送效率。

优化消费环境。创造高效便捷的消费环境,支持消费金融创新,积极稳妥推动消费信贷、家庭理财等新兴消费金融发展。破除阻碍市场流通的体制机制,畅通市场“经脉”,降低流通环节费用及成本,不断提高居民消费的便利性。健全城乡消费市场监管体制,加强关键商品流通准入管理,健全流通追溯体系和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组织体系。加快完善标准体系和信用体系,加强质量监管,规范消费市场秩序,强化企业责任意识和主体责任,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完善消费基础设施网络。

提升消费能力。坚持消费引领,以消费升级带动产业升级,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服务业,努力增加就业创业机会,多渠道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扩大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构筑社会保障安全网,增强居民消费的信心和动力,释放城乡居民消费潜力。

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以新消费引领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引导消费朝着智能、绿色、健康、安全方向转变,以扩大服务消费为重点带动消费结构升级。扩大品质消费,稳定住房、汽车等大宗消费,发展教育培训消费,培育健康养老消费,刺激信息消费,升级文化旅游消费,鼓励绿色时尚消费,提升农村消费。继续开展“山西品牌中华行、丝路行、网上行”“山西购物季”“美丽山西休闲游”等专题促消费活动,在全国主要城市和我省旅游景区建立山西省品牌产品展销中心。

发挥出口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增强对外投资和扩大出口结合度。积极扶持培育外向型龙头企业、拳头产品。加快培育和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体系,畅通国际物流通道,积极促进与天津港、青岛港、连云港、欧亚大陆桥等国际物流通道的互联互通。努力稳定传统优势产品出口,推进以质取胜战略,优化外贸结构,加快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巩固旅游、建筑等传统服务贸易出口优势,发展版权贸易,积极推进山西特色文化产品和技术服务出口,拓展商贸物流、跨境电子商务等出口业务范围。

第二节 做好煤和非煤两篇文章

以结构深度调整、振兴实体经济为主线,把化解产能过剩和发展新兴产业有机结合起来,实施工业强基工程,不断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切实推进煤炭产业“六型转变”,大力培育市场潜力大、产业基础好、带动作用强的非煤产业,加快国家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建设,逐步形成以传统优势产业为主导、新兴接替产业为先导、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

一、做优做强能源产业

以“高碳资源低碳发展,黑色煤炭绿色发展”为原则,加快转变能源产业发展方式,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切实提高能源产业核心竞争力,扎实推进山西国家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建设。

煤炭产业。着力推进煤炭及其相关产业向市场主导型、清洁低碳型、集约高效型、延伸循环型、生态环保型、安全保障型转变,走出一条具有山西特色的革命兴煤之路。深化煤炭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符合国家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开发建设和运行管理的现代管理体系。按照区域煤质和煤层赋存特点,推进晋北、晋中、晋东三大煤炭基地建设,控制新建规模,重点做好资源枯竭煤矿关闭退出和资源整合煤矿改造,提升矿井现代化水平,推进传统煤炭产业向高端、高质、高效迈进,保障国家清洁煤和综合能源基地生产原料的供给。以安全绿色开采、清洁高效利用为重点,普及推广绿色开采技术。大力引进和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建立商品煤分级分质利用体系,提高洗配煤占商品煤的比重,力争到2020年原煤入洗率达到70%以上。构建有效控制煤炭生产总量、市场需求调节煤炭产品结构新机制,着力推进煤转电、煤转化等产业发展,有效化解产能过剩,提高煤炭就地转化率。以大型煤炭企业为主体,继续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减少全省煤炭矿井个数,进一步提升产业集中度,提升煤炭产业集约化水平。培育同煤集团、中煤平朔、焦煤集团等亿吨级煤炭企业,培育阳煤集团、潞安集团和晋煤集团向亿吨级煤炭企业迈进,到2020年大企业集团煤炭产量占总产量比重超过80%,千万吨级煤炭矿井产量占到总产量的20%左右。

电力产业。全面推进煤电产业优化升级,以建设晋北、晋中、晋东大型煤电基地为重点,发展大容量、高参数超临界、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加快燃煤发电升级与改造,推进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进一步提升煤电高效清洁发展水平。以60万千瓦循环流化床机组为引领,重点推进大容量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建设,稳步推进热电联产的低热值煤发电机组建设。新建机组严格执行超低排放标准核准批复,严格按照“等煤量置换”原则配比关停一定容量的小火电机组。在役30万千瓦及以上的机组限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有序关停未完成改造、达不到超低排放标准的非供热及热负荷不落实的燃煤机组。全面深化电价改革、电力交易体制改革、发用电计划改革和售电侧改革,培育售电市场主体,扩大直供电领域和范围,建立和完善电力市场交易机制。加大晋电外送能力和通道建设,最大限度满足省外对清洁电力能源的多样化需求。加快省内用电市场建设,在优化布局和产能调控基础上,适度发展现代载能产业,推广应用绿色家电,扩大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需求。

煤层气产业。充分发挥我省煤层气资源大省优势,积极探索形成与天然气同质同价的价格机制,大力推进煤层气开发与井下瓦斯抽采,实现煤矿瓦斯抽采全覆盖工程。重点建设沁水和河东两大煤层气产业基地,建设河曲—保德、临县—兴县、永和—大宁—吉县、沁南、沁北、三交—柳林等六大煤层气勘探开发基地。积极推进井下瓦斯规模化抽采利用,着力构建晋城矿区、阳泉矿区、潞安矿区、西山矿区和离柳矿区五大瓦斯抽采利用园区。积极探索煤层气多通道、多途径利用,推进煤层气替代汽油燃料和替代工业燃煤工程建设,在煤矿瓦斯富集地区发展坑口瓦斯发电,形成勘探、抽采、输送、压缩、液化、化工、发电、汽车用气、居民用气等一整套产业链,尽快把煤层气发展成为我省战略性支柱产业。力争到2020年,煤层气总产能达到400亿立方米。

新能源产业。充分发挥我省风能、太阳能等资源优势,大力培育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和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产业,加快新能源开发利用的产业化进程。稳步推进晋北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建设,有序推进中南部低风速资源开发,积极探索风电供暖试点。以大同采煤沉陷区建设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为契机,推进阳泉、忻州等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光伏扶贫。重点支持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加快推动太原西山新能源示范区建设。探索推进运城现代农业与光伏产业联动发展示范基地建设。抓好大同、长治、运城等新能源城市建设。到2020年,新能源装机规模力争达到3800万千瓦。

二、优化提升现代载能产业

改造提升冶金、焦化、建材等传统优势产业,积极化解产能过剩,发展壮大现代煤化工和大数据产业,促进电力、煤炭与高载能产业互动发展,实现能源就地消纳增值,积极推进钢铁、建材等主要耗煤行业的清洁生产,减少污染。

冶金产业。以控制总量、淘汰落后、企业重组、技术改造、优化布局、节能减排为重点,着力推进冶金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加快钢铁企业和有色行业的兼并重组步伐,提高产业集中度。按照严控新增产能、淘汰落后产能、优化存量产能、增强综合竞争力的发展思路,建设高质量、多品种的钢铁生产体系。坚持资源就地转化、配套深加工、延伸产业链发展,建设优质、高端的铝镁合金材和铜材生产体系。坚持煤电铝材一体化发展,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为突破口,按照集约化、循环化、生态化建设理念,以13个铝土矿资源集中区为依托,优化资源配置,发展精深加工,构建南部、中部和西部三大铝工业产业集群,按照煤电铝材一体化思路延伸产业链,发展铝深加工和循环经济,提高氧化铝就地转化率和产品附加值,推进全省工业转型升级。

现代煤化工产业。通过科学布局、产业融合、创新引领、绿色发展,改造提升传统煤化工产业,稳步推进现代煤化工产业发展,构建具有山西特色的煤化工产业体系,把煤化工建设成为我省转型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面向煤基清洁能源(煤制天然气、煤制油)和煤基高端化工(煤制烯烃、煤制芳烃)两大方向,打造高端煤化工产业集群。充分利用晋北地区相对丰富的煤炭资源、土地资源等要素,重点发展高端精细化产品和煤基新材料产品,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晋北现代煤化工基地。发挥现有晋东、晋中基地煤化工产业优势,推动传统煤化工、焦化、现代煤化工、高端化学品制造等产业耦合发展。

焦化产业。坚持“稳焦上化、以化补焦,焦化并举、上下联产”,加快转变焦化产业发展方式,推动技术、产品、管理和体制机制全面创新,逐步实现由以焦为主向焦化并举和以化为主转变。调整优化产业布局,鼓励行业内外联合重组,推进上下游一体化发展,加快基地化、园区化、大型化改造,打造全国一流新型焦化产业基地。坚持产能置换、市场交易原则,严格控制新增产能,稳步推进节能环保高效大焦炉建设,不断提升整体技术装备水平。探索传统焦炭转型路径,开展普通机焦炉以低品质煤为原料生产化工焦试验,稳步消化焦炭过剩产能。依托焦炉煤气资源,推进化产延伸,培育壮大焦炉煤气化工合成、煤焦油深加工和粗苯精制产业链,实现焦化产品精细化、系列化、规模化、高附加值化。

建材产业。加快建材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全面提高我省建材工业的发展水平。大力发展绿色建材以及为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配套的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推进优势特色产业规模化。鼓励推动水泥等行业通过资产重组、联合、并购、控股等多种形式提高产业集中度。积极引导水泥、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等行业提高产品精、深、专、特加工程度。探索低碳、减排发展模式,推动建材产业由高耗能、高污染的传统产业向清洁、高效的现代产业转变。鼓励水泥、新型墙材、建筑陶瓷等行业企业对矿渣、粉煤灰、煤矸石、副产石膏等大宗工业废弃物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推动废弃物替代燃料的技术开发和应用,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进行废弃物协同处置。

大数据产业。引导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加快内容分发网络建设,优化数据中心布局。大力推进云计算和数据中心建设,形成与需求紧密结合的大数据产品体系。实施云计算工程,大力提升公共云服务能力,引导行业信息化应用向云计算平台迁移。继续推进百度(阳泉)公司、吕梁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研究院等云计算和数据中心建设,集聚和配套发展智能终端设备、云存储、云超算、云管理、政务云等云计算服务及相关产业。

三、发展壮大装备制造业

贯彻《中国制造2025》,紧扣创新驱动、布局优化、两化融合、绿色制造,努力把装备制造业打造成为我省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引擎。以重点企业、园区、技术、项目为依托,建立先进装备制造研发设计平台,构建高效完备的先进装备制造业服务体系,加快提升装备制造业竞争力,将我省建设成为全国装备制造产业重要基地。

轨道交通装备。以高端化、系列化、成套化为方向,提升轨道交通装备配套协作能力,打造配套完善的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产业体系,建设太原、大同、运城三大轨道交通装备制造基地。

煤机装备。坚持技术引进和技术创新相结合,突出成套,培育集群,不断提高煤机系统集成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全面提升煤机制造水平。发展适用各类煤层和各种复杂地质条件下的“三机一架”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打造山西(太原)煤机技术研发中心和晋中、晋东、晋北三大煤机制造产业集群。

煤层气装备。积极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努力实现煤层气勘探开采、生产加工、输送利用工艺环节装备全覆盖,重点发展高精尖勘探装备、智能化排采成套装备、煤层气发电装备等,建设太原、晋城两大煤层气装备制造基地,发展大同、运城两大煤层气特色应用基地。

电力装备。积极拓展延伸电力装备制造产业链,鼓励研发矿井乏风氧化发电、低浓度煤层气发电、清洁环保燃煤发电、光伏电池光电转换等先进技术和装备。重点发展低热值煤大型循环流化床锅炉、低温余热发电装备、3MW风力发电机组、超高效光伏电池及组件、大功率煤层气发电机组等发电装备。培育一批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龙头骨干企业,推动成套化、系列化和高端化制造,提升电力装备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煤化工装备。加大自主研发与技术引进力度,进一步拓宽产品覆盖面,重点发展大型、高压、高温、高效加压、劣质煤种气化炉、合成反应器等煤化工成套装备,打造以现代煤化工关键设备为主导产品、具备成套设备研发设计制造和工程总承包能力的太原煤化工装备制造基地。

节能环保装备。着力培育优势技术装备产品,推广高效锅炉(窑炉)、新型煤粉锅炉、电机、变压器和高效热能回收系统应用。发展一批大气污染防治、环境治理、辐射防治等环保技术装备。

积极发展重型机械、纺织机械、汽车部件及整车、通用航空、电子智能、精密铸件锻件基础工艺、液压配件组件、材料深加工、特色军工民品、农业机械等装备制造。

四、培育发展新兴接替产业

大力支持市场潜力大、产业基础好、带动作用强的行业,加快形成支柱产业,积极培育先导产业,切实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电动汽车、甲醇汽车、燃气汽车、农用电动机械等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大力发展电动客车、电动专用车、电动乘用车,适度发展混合动力、甲醇和燃气汽车,着力构建“煤—电—车”产业链。加快知名汽车生产企业引进落地,支持新能源汽车生产和消费基地建设。加快建设电动车重点项目,推进充换电配套设施全覆盖,扩大电动车市场应用,创新完善产业技术、标准和商业模式,力争到2020年,全省电动车生产能力达到12万辆以上,市场保有量达到20万辆以上,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形成覆盖全省、布局合理、高效智能的充电服务网络。推进煤基醇醚燃料汽车、煤层气燃料汽车和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等新型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制造,支持高效高压缩比甲醇发动机技术、替代燃料汽车发动机冷启动技术、锂离子动力电池技术、铝镁轻量化材料应用、零部件轻量化等研究与开发,打造太原、晋中、晋城电动汽车产业基地,晋中、长治甲醇汽车产业基地,太原、运城、大同燃气汽车产业基地。

新材料产业。以提高附加值为方向,加大科研投入,优化产业布局,加快平台建设,努力实现新材料产业由低端向高端发展,由小规模分散型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在新型金属材料、新型化工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和前沿新材料等五大领域,重点发展新型轻合金材料、高端金属结构材料、钕铁硼永磁材料、新型化工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纳米材料、新型纤维材料、智能材料、超导材料等10类材料及其产业,努力将山西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新材料产业基地。

节能环保产业。抓住我省节能减排、环境修复、资源循环利用的市场需求,积极开发节能环保产品,加快技术研发,强化社会化服务,努力提高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发展高效节能、先进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的新装备和产品,扩大资源综合利用、废旧消费品再利用和节能环保服务产业规模。重点建设以太原为中心的节能环保装备产业集群和节能环保服务产业集群,以大同、朔州为核心的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集群,以长治、晋城为中心的LED节能产品产业集群。

信息技术产业。鼓励以“互联网+”、智能制造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重点发展LED、光伏、信息安全、电子设备制造、云计算、信息服务、物联网、空间信息等八大领域,培育龙头企业,打造产业集群,形成以太原为中心,覆盖晋中、阳泉、吕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带。

医药产业。引导医药行业龙头企业、优势企业围绕产业链延伸拓展,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做大晋北原料药、晋中中成药、晋南新特药三大产业基地,全面提高“晋药”的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围绕生物制药、化学药、中成药等领域,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重点优势产品。依托我省中药材资源禀赋的优势,挖掘中药材发展潜力。大力发展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和医疗器械产业。培育发展医药保健、健康服务业、中医药文化产业,延伸产业发展空间。

食品产业。全面提升传统食品产业,培育壮大特色食品产业、现代食品产业,形成产业结构优化、战略布局合理、地域特色浓郁的食品工业体系。积极推进酿酒、食醋和乳制品等传统食品行业发展。做精小杂粮加工、肉禽加工、干鲜果蔬加工、功能食品、食用油等行业,积极开发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精加工的特色食品。做强饮料、淀粉制品、方便食品等现代食品产业,加强自主品牌建设,提升生产规模和产品档次。充分挖掘山西特色面食产品文化内涵和品牌资源,用现代食品制造技术改造传统面食产业,实现由初加工向深加工的转变,做强做大山西面食产业。

轻纺工业。依托祁县、闻喜日用玻璃产业和朔州、晋城、阳泉日用陶瓷产业的基础优势,强化技术创新,进一步做大做强,打造形成全国日用玻璃、日用陶瓷生产基地。推进造纸和塑料制品产业规模化、循环化、科技化发展,振兴工艺美术及旅游产品行业,推进集设计、研发、制造、销售为一体的室内装饰配套产业发展。加快推进纺织产业的技术创新和改造,做强棉纺、染整、服装等传统产品,做精丝麻等特色产品,积极发展新型纤维和产业用纺织品。

五、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

努力拓展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空间,拓展互联网与服务业融合的广度和深度,推动服务业重点行业领域发展,加快我省建设中西部现代物流中心、生产性服务业大省和中部地区文化旅游大省步伐。

文化旅游业。大力发掘三晋历史文化的深厚底蕴,加大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遗产力度,推动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旅游资源整合和科学规划布局,挖掘提升旅游景区文化内涵,打造特色文化旅游产品。大力推动旅游业与文化、体育、农业、工业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互联网+旅游”发展,培育房车自驾车露营地、温泉、滑雪、低空旅游等旅游新业态,形成旅游新优势。加强特色旅游景区建设,重点塑造和提升五台山、云冈石窟、平遥古城、长城山西段、晋商大院等知名旅游品牌,着力建设宗教古建、晋商文化、太行山水、黄河文明、寻根觅祖、红色圣地等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积极推进关圣文化建筑群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创意策划文化旅游节庆活动品牌,支持创演文化旅游演艺精品,加大“三个一(一座都城、一堆圣火、一缕曙光)”文化资源的宣传推介力度。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扶持开发旅游商品,推动建设一批智慧旅游示范工程。推动全省文化旅游产品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探索推进旅游业与金融、互联网融合发展,提升旅游资源和要素整合集成能力和模式创新能力。加快智慧景区、智慧城市和智慧旅游企业建设,培育有市场竞争力的旅游经营主体,推进旅游电子政务系统和旅游电子商务发展,建立覆盖全省的旅游信息服务体系。树立旅游城市品牌,积极开展旅游综合改革试点。每年定期召开山西旅游发展大会。在重点旅游景区中选择试点,着力管理体制与经营机制、基础设施建设与公共服务能力、人事制度等方面改革,总结经验,稳步推开,使我省丰富的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进一步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旅游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

现代物流业。主动对接丝绸之路经济带、京津冀经济圈、环渤海经济圈、欧亚贸易通道和中原经济区,按照“天字型”结构布局现代物流产业,重点打造中部、北部、南部三大现代物流业密集区。积极建设物流总部基地和功能聚集区,形成以煤炭物流、大宗商品物流为龙头,制造业物流、城乡配送物流等为重点,其他专业物流协调发展的现代物流产业体系。加快重大物流载体和物流通道建设,逐步完善物流配送网络,努力提升物流企业发展水平。构建覆盖城乡的快递服务网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寄送需求。以物流大通道为主要依托,大力发展多式联运,积极推进物流信息化和物流技术装备现代化、标准化发展。大力发展绿色物流。加快开发临空经济。依托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侯马方略保税物流中心和太铁现代物流网络等物流基础设施,积极推进区域性专业市场、大型物流园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等项目建设,打造具有重要支撑作用与带动发展功能的物流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力争到2020年,物流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0%左右,基本实现建设中西部现代物流中心的发展目标。

高技术服务业。大力发展研发设计、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技术、数字内容、电子商务、生物技术等高技术服务业,以及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普及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业,不断提升高技术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推动高技术服务业做强做大。探索在全省新兴接替产业集聚地、工业园区和高新技术园区等成立高技术企业孵化基地,培育创新能力较强、服务水平较高、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高技术服务企业。支持电子政务、教育和公共服务信息化等技术开发。

其他服务业。适应人民群众消费升级需求,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全面提升规模、品质和效益。积极发展商贸、运输、会展、节能服务、住宿、餐饮等其他服务业。大力发展家庭服务、健康服务、养老、体育、法律、教育培训服务业,加快发展农村服务业,规范发展中介服务业。鼓励发展各类主题参与、线上线下融合的流通新兴业态。

第三节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按照“四个全面”和“四化同步”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六大区域布局、四大集群示范、八大产业提升、五位一体推动”的总体安排,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不断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努力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山西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

确保粮食安全。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69号),强化粮食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完善粮食扶持政策,努力增强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切实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增强地方粮食储备能力,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加强耕地保护,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建设,继续推进旱作农业、节水农业,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大力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推进粮食仓储物流现代化和信息化。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建设,保障粮油质量安全。统筹规划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布局,增强气象服务能力。

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优化农业区域布局,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在汾河平原区域重点发展优质高效的粮食、水果、蔬菜、家禽、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在雁门关区域推进新一轮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建设,重点发展草牧业和优质杂粮产业,在上党盆地区域重点发展优质杂粮、中药材和生猪产业,在太行山区域重点发展优质杂粮和中药材产业,在吕梁山区域重点发展优质干鲜果和杂粮产业,在城郊农业区域重点发展农业新业态,促进农业多种功能开发和三产融合。大力发展畜牧、干鲜果、蔬菜、杂粮、中药材等特色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延伸农业产业链条,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创新农业科技体制机制,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和机械化,提升农业装备和技术水平。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战略,推进互联网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的深度融合。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加快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土地股份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造就高素质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促进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完善农业产业链利益联结机制。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型升级,支持产地小型农产品收集市场(田头市场)建设,培育新型流通业态。构建农产品快递网络,服务产地直销、订单生产等农业生产新模式。

加快推进农业公益性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农业公益性服务机构作用,大力培育多种形式的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健全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开展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

稳步推进农村改革。坚守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民以多种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以及通过土地经营权入股、托管等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分类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建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立土地复垦激励约束机制,落实生产建设毁损耕地的复垦责任。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对农业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持续增加农业投入,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三农”金融服务。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合理配置农业科技资源,大力推进农科教、产学研有机融合。

第四节 拓展发展新空间

依托国家实施的“一带一路”、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等重大发展战略,充分发挥能源矿产、装备制造、地质勘探、历史文化等优势,用发展新空间培育发展新动力,用发展新动力开拓发展新空间,变资源优势为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

一、拓展区域发展空间

立足山西区位特点,积极推动东融西进南联北合,加强与周边区域融合发展。大同、朔州、忻州要用好面向京津冀蒙和俄罗斯、蒙古的区位优势,真正成为环渤海地区的广阔腹地和京津“后花园”。阳泉要发挥好山西东大门的优势,力争成为山西走向京津冀和环渤海的重要桥头堡。长治、晋城要力争成为山西走向冀鲁豫和长三角东部发达地区的重要支撑。临汾、运城要积极成为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在新欧亚大陆桥、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重要节点。吕梁要面向陕甘宁,积极参与区域合作。发挥城市群辐射带动作用,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全力打造“一核一圈三群”城镇化格局。积极构筑晋北、晋南、晋东南三大城镇群,加快提升城镇群的整体实力,使三大城镇群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增长型区域。支持绿色城市、智慧城市、森林城市建设和城际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培育壮大若干一体化发展区域。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开辟农村广阔发展空间。

二、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支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积极培育高端成长型产业,支持新兴接替产业发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推广新型孵化模式,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稳步发展互联网支付、股权众筹融资、网络借贷、互联网基金销售等新型金融业态。

三、拓展基础设施建设空间

实施重大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完善综合运输通道、市际交通、对外交通骨干网络,建设城市群综合交通枢纽,着力打造铁路、公路、机场、轨道交通综合交通网络构架。加快推进大张、太焦、原大、忻保、运三等高速铁路项目建设,推进太原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和省内地方铁路、城际铁路建设。完善铁路煤运通道建设,强化重载货运网,到2020年,快速铁路运输服务覆盖所有设区城市,力争铁路运营里程达到6400公里,其中高速铁路1300公里。完善全省“三纵十二横十二环”高速公路网建设,基本建成山西省高速公路网,高速公路达到7258公里,实现“县县通高速”。推进普通干线公路升级改造及重要县乡公路改造和旅游公路建设,深入实施通村公路完善提质工程,实现普通国道连通所有县,普通干线连通60%以上乡镇,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硬化路、通客车。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5万公里。扩大民用航空网络,优化中转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民用运输机场数量达到8个。鼓励通用航空发展,逐步完善通用航空机场布局,与民用运输机场构成层次清晰、功能完善、结构合理的机场布局。

构建水安全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兴水增绿战略,加快实现从粗放用水向节约用水转变,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从局部治理向系统治理转变,构建符合山西实际、具有山西特色的水安全保障体系。以大水网建设为龙头,加快推进骨干供水工程建设,分批启动实施县域小水网配套工程,构建“两纵十横、六河连通、覆盖全省”的高保障率供水体系。以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核心,全面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采煤沉陷区和山老区农村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提高农村饮水工程的供水保障率、水质合格率和自来水普及率。加强抗旱减灾能力建设,加快小型水库、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和“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提高水源战略储备和雨水集蓄利用能力。以建设“三大灌溉基地”为目标,加快实施灌区续建配套和泵站更新改造工程,抓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和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推进农村水权、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农业水价等水利改革。

加快推进电网建设。落实晋电外送战略,积极推进山西向华北、华中、华东电网特高压外送电通道建设,形成以晋北、晋中、晋东南特高压为核心、500千伏为支撑的骨干网架,新建11座500千伏变电站,扩建2座开闭站,形成“三纵四横”格局。改造城乡电网,提高电网智能水平,加大配电网建设和改造力度,220千伏及以上电网全部实现双电源供电,中低压配电网实现密布点、短半径,消除次电压,全面提升城乡电网供电能力和可靠性。加大对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电网布局支持力度。

加快推进输气管网建设。按照“优先气源区、优先人口密集区、优先旅游区、优先重污染区、优先大工业区”原则,加快建设“三纵十一横、一核一圈多环”的输气管线网络。力争实现全省管网全覆盖、高速及交通干线全覆盖、主要工业用户全覆盖、重点旅游景区全覆盖,形成城乡协调的大燃气网空间格局。到2020年,全省管线总里程突破1.5万公里。

加快推进信息网络建设。综合考虑城乡平衡、用户需求,结合城市、农村未来整体发展规划,建设高速畅通、覆盖城乡、质优价廉、服务便捷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为推动大数据深度应用和“互联网+”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适度超前建设高速大容量光通信传输系统,大力推进全光纤网络城市建设,加快实现全省城市、各类开发区(园区)光纤全覆盖。到2020年,全省所有设区市城区和大部分非设区市城区家庭具备100Mbps光纤接入能力。加快推进城市、郊区、旅游景点、铁路和高速公路沿线等区域的网络优化覆盖,努力推进无线宽带向周边非核心区域人流密度较高的道路、未通宽带的村庄延伸,着力缩小城乡“数字鸿沟”。到2020年,全省3G、4G网络用户超过3100万户,用户普及率达到86%以上。

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城市市政设施品质,建设“海绵城市”。推进全省城市建成区水电气热、通信、污水和垃圾处理实现全覆盖,公共综合交通体系基本形成,城市路网级配达到国家标准,公交出行分担率大幅提升,棚户区基本消除,城中村改造取得阶段性成果。实施地下管网改造工程,建设城市地下管廊。综合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合理布局,加快建设公共停车场,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统筹规划,加强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布局和建设,强化城乡基础设施连接,推动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城乡联网、共建共享,推进城镇交通、通讯、邮政、快递、供水、供电、供气、垃圾及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快开放电力、电信、交通、天然气、市政公用等自然垄断行业的竞争性业务。

四、拓展网络经济空间

全面落实网络强国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分享经济、国家大数据战略等重大举措,利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的规模优势和应用优势,借势加快山西信息化和新型工业化进程。

推进大数据广泛深度应用。注重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加大大数据关键技术研发、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力度,着力推进数据汇集和发掘,深化大数据在各行业的创新应用,促进大数据产业健康发展。按照重要性和敏感程度分级分类,建立政府信息开放统一平台和基础数据资源库,开展公共数据开放利用改革试点,推动政府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互联共享,消除信息孤岛。优先推动交通、医疗、就业、社保等民生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支持大数据与煤焦冶电等传统优势产业整合创新,与制造业、新兴接替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开展数据开发和交易,促进大数据经济繁荣和发展。构建面向农业农村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综合、高效、便捷的信息服务。积极支持数据分析能力强和数据资源丰富的企业探索“大数据工厂”“大数据超市”和“数据实验工场”等新模式、新业态。

推进“互联网+”行动。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应用优势,推动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加速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各行业创新能力,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通过互联网促进能源系统扁平化,推进能源生产与消费模式革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加强产业链协作,加快形成制造业网络化产业生态体系。利用互联网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培育一批现代“种养加”生态农业新模式和农业互联网管理服务模式。推动互联网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完善污染物监测及信息发布系统,形成覆盖主要生态要素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动态监测网络。全面提升互联网金融服务能力和普惠水平,鼓励互联网与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的融合创新。不断深化电子商务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加快建设跨行业、跨区域的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提高物流供需信息对接和使用效率。加快互联网与交通运输领域的深度融合,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服务品质和科学治理能力。加快互联网与邮政业协同发展,提升寄递服务能力和普惠水平。大力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加快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健康、养老、教育、旅游、社会保障等新兴服务。加强互联网的法律法规建设,完善信用支撑体系,推动数据资源开放,为互联网发展营造开放包容的环境。

强化信息安全保障。制定信息领域核心技术设备研发、应用时间表和路线图,提升互联网安全管理、态势感知和风险防范能力,加强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和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加快建设网络信息安全配套工程,建立完善网络安全监测评估、监督管理、标准认证和创新能力体系。加快推进网络空间治理立法工作,建立健全互联网应用程序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互联网行业自律,营造安全可靠的网络运行环境。实施“阳光绿色”上网工程,开展打击低俗文化、不良网络文化活动,加大对不良信息的清理力度。依法依规查处数据滥用、侵犯隐私等行为。根据不同安全保护等级事件制定相应预案,确定事件响应和处置的范围、程度以及适用的管理制度。对能源、交通、水利、金融等重要行业,供电、供水、供气、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的重要信息系统,军事网络,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务网络,用户数量众多网络和系统,实行重点保护。

第五节 全力推进“三个突破”

突出问题导向,推动科技创新、民营经济和金融振兴“三个突破”,着力破解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难题,促进经济持续平稳发展。

一、加快推动科技创新

破除一切制约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营造激励创新的公平竞争环境,向全面创新要动力,实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的有机统一和协同发展,形成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新格局。

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全面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实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开放创新的有机统一和协同发展。加快推进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山西行动计划和山西省低碳创新行动计划,以增强创新能力为核心,提升区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城建设工程、低碳创新发展工程、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工程、园区提质升级工程等重大科技创新工程。

聚焦我省煤基产业创新重大任务,以安全清洁高效低碳利用为主线,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依靠科技创新做好煤和非煤两篇文章。以大型煤炭企业为主导,推动煤炭、焦化、冶金、电力等传统支柱产业实现“六型转变”。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完善技术创新组织,引导企业牵头科技攻关和创新成果转化,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在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现代煤化工、新材料、节能环保、食品医药、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新兴领域,组织实施一批重点科技计划、应用示范工程和重大产业化项目。

改革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体制,强化顶层设计,建立省级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项目形成与立项机制,加快推进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深化高等院校科研体制改革,加大对科研工作的绩效激励力度。深化省属科研院所改革,支持建设中试基地、技术研发实验平台。围绕重点产业和关键领域组建一批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建立部门之间、地方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统筹配置科技资源的协调机制,切实发挥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科技资源的充分利用。

加快建设山西科技创新城。突出智慧碳谷、科技绿城的理念,坚持规划引领,高效务实推进创新城建设,努力将山西科技创新城打造成为我省创新发展的引擎和全球低碳创新高地。实施“低碳引领” “创新驱动”“开放带动”三大战略,形成以煤基低碳产业为重点领域的自主创新新优势、以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产业转型新高地和以“产研一体、产城一体、产融一体”为特征的区域发展新格局。力争到2020年,科技创新城核心区基本建成,煤基科技攻关取得重大突破,煤基产业安全、清洁、高效、低碳发展创新链基本形成,产出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影响的重大技术成果,形成若干特色突出、竞争力强的新兴产业集群。

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统筹协调,构建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全面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完善普惠性税收政策,实施科技创新券政策,积极构建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系。发挥与国家基金委联合设立的煤基低碳联合研究基金的作用,支持发展煤炭清洁利用等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各类联合基金。积极落实中关村试点及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加快培育一批熟悉科技政策和行业发展的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制定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制度,推进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支持鼓励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科技社团为科技人员和创业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完善科技金融服务,加快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科技支行、科技担保公司等科技金融机构建设。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建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产品市场应用的保险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扶持力度和对知识产权侵权和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创业创新中介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创业孵化、知识产权服务、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等机构的专业化、市场化改革。加快建设一批创新创业园,构建一批综合性创业服务平台,在全省逐步形成“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全产业链条孵化体系。大力培育和宣传创新文化,营造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加强科普信息化建设,到2020年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9%。

二、加快发展民营经济

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活力和创造力,推动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做优做强。进一步放开民间投资领域,放宽民营企业准入条件,完善民营经济在市场准入、市场监管、市场竞争、金融创新等方面的配套改革措施,引导鼓励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发展、创新发展,拓宽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大力发展个体工商户和民营企业。消除各类隐形壁垒,清理废除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不合理规定,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改革。着力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用地难等突出问题。建立民营企业科技服务平台,鼓励支持发展科技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按照“提升二产、推进一产、发展三产”思路,加快民营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为民营企业发展培养人才。加强引导、主动服务、强化措施,推动民营企业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优惠便利的创业条件,降低创业门槛,创造促进大众创业的良好环境。加强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发展的政策、政务、法制、市场、舆论等环境,培育民营经济成长沃土,不断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推动民营企业上市,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正确处理政商关系,重塑山西干部和晋商形象,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三、大力促进金融振兴

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支撑作用,不断深化金融改革和创新,努力构建体系健全、竞争有序、运行规范、监管科学、与实体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推动金融业成为全省基础性和关键产业。做大做强城市商业银行,大力发展农村中小银行,稳步发展新型金融业态,积极发展地方保险机构,支持地方金融机构发展。以资本为纽带,以股权为依托,加快做强做优做大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不断优化社会融资结构。大力发展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加快发展期货交易市场,拓宽保险服务领域,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组建设立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稳步扩大融资总量。提升金融信息化水平,拓展金融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服务能力。努力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大力培养和引进高端金融人才。深化金融开放与合作,加快引进金融机构,有计划开展跨境投资,深化山西与经济发达地区的金融合作,做好对“走出去”企业的金融服务。

第六节 实施人才强省战略

大力培养和引进创新人才,建立更有吸引力的人才团队引进政策,建立起一支具有山西特色的科技人才队伍,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人才辈出的局面。

建设规模宏大的人才队伍。深入落实《山西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坚持招商与招才并举、引资与引智并重,建立引进高端人才团队的资金支持机制,创新省级各类人才专项资金使用方式,围绕我省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培育和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带动产业升级、培育高新产业和实现成果转化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为我省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采取“产业资本+人力资本”的模式,大力引进国内外企业集团和跨国公司的核心研发团队或成立分支机构。深入实施“百人计划” “三晋学者计划”“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等重大人才工程。

在山西科技创新城建立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重点围绕山西科技创新城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产业规划等,探索和创新人才体制机制,鼓励和支持科创城在人才引进、创业扶持、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人才流动、人才评价、人才服务保障等方面实行特殊政策,建立更加灵活、开放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引导科技要素和高端创新创业人才向科创城集聚。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十大人才工程”,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促进人才结构调整与合理配置。加大高技能人才资源开发力度,以完善政策措施、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服务体系为重点,建立以企业为主体、技工院校为基础、企业培育与学校教育紧密衔接、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紧密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重视本土科技人才队伍培养,加大实用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破除人才自由流动制度障碍,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实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建立健全更为灵活的科研人才及团队双向流动机制。打破身份限制,改进科研人员薪酬和岗位管理制度,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到企业兼职。允许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设立流动岗位,支持企业技术人员承担科研教学任务。

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加大科研人员股权激励力度,在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中,将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在重要贡献人员、所属单位之间合理分配,将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和团队的收益比例提高到50%以上。鼓励企业实施科研人员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政策。国有企事业单位对职务发明完成人、科技成果转化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奖励,计入当年单位工资总额,不作为工资总额基数。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完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人员的评价标准,引导科技人员分类发展。遵循科研成果产出规律,探索合理考评周期。健全人才创新创业激励政策,制定完善支持创新型小微企业、创新型人才成长的政策体系。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和信用管理,建立科技人员和项目评审专家诚信档案。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和学术团体的自律功能,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罚力度。

第四章 推进协调发展,着力形成均衡发展格局

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不断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军民融合,在补齐短板中实现均衡发展。

第一节 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坚持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并重,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加人民群众福祉。更加注重围绕改善民生来谋划发展,努力做到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相互促进、相互协调。从满足人民群众在新形势下实现全面发展的需求着眼,不断加大对民生工程和社会事业的投入,全面抓好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和就业、社保、居民增收和稳定物价等民生工作,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改善,加快采煤沉陷区治理,抓好扶贫攻坚,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更实在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第二节 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加快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积极统筹城乡要素配置,形成以城带乡、城乡互惠的新型城乡关系。

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创新,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着力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科学规划城市空间布局,实现紧凑集约、高效绿色发展。结合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明确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强化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产业协作协同,逐步形成横向错位发展、纵向分工协作的发展格局。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综合考虑城市功能定位、文化特色、建设管理等多种因素来制订规划。加强城市设计,提倡城市修补,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开性和强制性。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彻底改变粗放型管理方式。统筹改革、科技、文化三大动力,增强城市持续发展能力。推进规划、建设、管理、户籍等方面的改革,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推进“多规合一”。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确定管理范围、权力清单、责任主体。推进城市科技、文化等诸多领域改革,优化创新创业生态链,让创新成为城市发展的主动力,释放城市发展新动能。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控制城市开发强度,划定水体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防止“摊大饼”式扩张,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提高各方推动城市发展的积极性。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尊重市民对城市发展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鼓励企业和市民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城市建设、管理,真正实现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

加快新型城镇化发展。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全面落实我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政策,建立“以人为本、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以没有城镇户籍的进城农民、城中村居民和采煤沉陷区群众三个群体为重点,健全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制度,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逐步使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力争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4%。实施居住证制度,积极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由主要对本地户籍人口提供向对常住人口提供转变,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大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合理分担公共成本,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成本共担、协同推进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依法自愿有偿转让。

深入实施大县城战略,把发展县城和县级市作为完善城镇体系的切入点,引导生产要素、优势资源向县城集中,提高县城对人口和产业的承载力。重点发展一批人口在10万人以上的大县城,逐步减少5万人以下的县城。加快县城新区开发建设和旧区综合整治,加大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力度,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增强县城整体功能。选择基础条件好、发展动力强、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县城先行开展“大县城”试点,建设形成数量合理的强县大县,促进人口向城镇集中、产业向园区集聚、土地集约化利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推动具备行政区划调整条件的县撤县改市。

发展特色县域经济,加快推进重点镇建设和资源型城镇转型。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在工业、农业、服务业方面发展县域特色经济,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农村服务业发展。发挥比较优势,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宜综合则综合,培育县域富民经济,努力做大做强县域经济。通过农民进城、移民搬迁做大乡镇规模,建成一批有产业、有人口、成本低的中心型、特色工业型、特色旅游型、物流交通型、休闲商贸型、三农服务型小城镇。积极发展都市圈、城镇群和中心城市周边等重点开发区域内的小城镇,逐步形成卫星城。开展不同类型的资源型城镇转型试点,因地制宜探索转型路径和模式,加强分类指导和政策扶持,在招商引资、科教资源投入、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方面给予支持。

建设美丽乡村。加快改变农村落后面貌,推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统筹规划、协同推进,科学规划县域村镇体系,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推动开展并村、撤乡并镇工作,以基础条件好的中心村为重点,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就地城镇化。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深入推进休闲农业示范县和示范点建设,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和新型农村社区协同发展,实现农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同时转变。到2020年农村危房基本消灭,不适宜居住的山村基本完成搬迁,农村路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大部分村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城乡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差距逐步缩小。

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增强农村发展活力,促进城乡各类要素无障碍流动,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构建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把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和接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逐步形成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体系、均衡发展的教育体系、公共卫生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公共财政体系,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三节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按照核心带动、轴带发展、节点提升、对接周边原则,加快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根据资源环境承载的要求,强化错位发展,推进协调发展,形成分工合理,良性互动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太原晋中同城化。继续支持太原率先发展,强化太原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的“火车头”作用。加大太原市疏解老城、建设新城、保护古城和西山地区综合整治力度。加快推动太原晋中同城化步伐,以太原晋中共建区为重点,科学编制规划,实施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率先实现“十同”,即规划同筹、制度同构、市场同体、产业同链、科教同兴、交通同网、设施同布、信息同享、生态同建、环境同治。积极推进城乡结合部率先实现“合村并城”,全力构建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省城中心和都市化地区。

晋中108廊带区域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发挥区域比较优势,进一步优化108廊带空间开发结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形成分工合理、良性互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以晋中市区为中心,介休市为市域次中心,打造东北部太原都市区、中部文化旅游与工业城镇协调发展区、西南部平介灵城镇组群协调发展区。推进廊带区域产业一体化布局、生态一体化修复、交通一体化规划、城镇一体化建设、土地一体化管理、政策一体化统筹,打造富有朝气、活力四射的产业带、文化带、旅游带、生态带和城镇群。

朔同城镇群区域。朔州市紧扣优化经济结构和提升发展质量“两大任务”主题,进一步突出循环经济、新兴产业、特色农业、生态建设、城乡统筹“五个重点”,力争打造成为全国综合能源示范基地、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日用陶瓷生产基地、生态畜牧养殖基地和全省特色农产品加工基地,努力建设美丽朔州和“塞上明珠”。

大同市立足区域化协同发展的高度,着眼国家战略和全省发展格局,大力推进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努力构筑晋北区域合作和对外开放新高地。围绕乌大张“长城金三角”跨区域合作,建设晋北城市群和晋冀蒙交界区龙头城市。紧紧把握“一带一路”契机,发挥大同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区位节点优势、产业协作优势以及文化纽带优势,积极构筑一批面向蒙古、俄罗斯等国的对外开放新平台。

忻定原区域。加快忻州云中新城和经济开发区建设,推进中心城区与原平、定襄融合发展,加快形成“一廊三带,两区三城”的空间结构(“一廊”指大运城镇发展走廊;“三带”指朔黄铁路产业带、五保高速旅游经济带、南环高速产业集聚带;“两区”指东部发展区和西部生态区;“三城”指忻州城区、定襄县区、原平城区,三者一主两次、组群联动发展),建设太原都市圈北部装备制造、能源和旅游服务基地,打造生态人居环境建设试验区。

孝汾平介灵区域。设立孝汾平介灵共建区,培育新型产业集聚能力,加快形成太原都市圈城镇密集区的发展次核、省内重要的焦化产业基地和新兴先进制造业基地。协调城区拓展方向,推进区间交通网络的一体化对接,加强城市功能的有机联系,构建协调发展平台,大力推进高等级区域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的共建共享。加快推进孝汾介核心区一体化发展,建设平遥古陶—南政—中都和灵石翠峰—静升两个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打造带动县域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区域。

离柳中区域。注重以产兴城、以城促产,以离石城区为核心,以柳林城区和中阳城区为两翼,把城镇化与培育壮大产业规模、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就业创业相结合,形成“一体两翼、带状组团”沿山地河谷串珠式延伸的带状组团式空间格局,打造太原都市圈西部中心和连接西北地区的门户。

阳平盂区域。按照“三轴、两心、五重点镇”的空间结构(“三轴”指纵贯南北的城镇发展主轴、盂县县城—西烟西向发展副轴、中心城区—娘子关东向发展副轴;“两心”指市域中心阳泉中心城区及平定县城、市域副中心盂县县城;“五重点镇”指西烟镇、梁家寨乡、河底镇、娘子关镇、张庄镇等具有产业特色的重点城镇),推进市域中心(市区、郊区、平定)的一体化建设,加快以阳泉北站、盂县县城组成的北部副中心发展,建成太原都市圈对接环渤海及东部地区对外开放的桥头堡。

上党城镇群区域。按照“核心产业支撑、快速交通连接、优美村镇点缀、都市农业衬托”的方向,以长治市区主城区建设为引领,推动潞城、屯留、长子、壶关、襄垣、长治6个县市发展。加强上党城镇群内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市场体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六个一体化”建设,合理调整优化产业和空间结构,以主城区为核心、大县城为节点、中心城镇为支撑,构建“一核双圈”发展框架,实现“空间集聚、组群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目标。

晋城城镇群区域。根据区位特点、资源条件、产业基础等要素,积极融入中原经济区,着力打造山西走向冀鲁豫、长三角和东部发达地区的“金脚”。中心城市要按照“拓展、改造、提质”的原则,加速推动西北片区、兰花片区、东南片区、金村片区、金匠园区和南村片区建设,形成“六区联动,组团发展”新格局。支持高平市在“先走一步、富民强市”试点中大胆改革、积极探索。推动各种资源要素向县城、重点镇等优势区域集中,形成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格局。

临汾百里汾河生态经济带。加快推进尧都、洪洞、襄汾同城化和侯马、曲沃同城化,推进临汾开发区、侯马开发区扩区和霍州转型发展示范区建设,构筑交错融合的生态文明示范带、现代产业集聚带、城乡统筹示范带和文化旅游发展带。强化基础设施对接,提升经济带与东西两山地区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互联互通能力,构建一体化的基础设施体系。实施大县城战略,在东西两山地区培育重点经济增长极,打造生态建设、产业集聚、人口集中、城乡一体融合发展的典范,打造中西部乃至全国先进水平的高效生态经济区。

盐临夏区域。以运城主城区为中心,改造提升老城区,拓展建设新城区,推进盐湖生态治理,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功能。推动临猗、夏县、解州旅游卫星镇和水头工业卫星镇建设,提升县城的综合承载能力和小城镇的产业集聚能力。建设贯穿城镇组群东西的涑水河与姚暹渠生态景观廊道,打造城市产业分布区,形成“一城、四区、两廊、两环”的空间格局。

第四节 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产业体系、文化市场体系,加强山西红色文化资源传承保护与开发,推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全省人民不断前进提供坚强思想保障、强大精神力量、丰润道德滋养。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思想道德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系列活动,大力弘扬红色文化、廉政文化和法治文化。坚持深化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中国道路、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教育、忠诚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加强和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推进新型智库建设。深入挖掘“太行精神”“吕梁精神”“右玉精神”等精神财富,凝聚向上向善的力量。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加强社风、家风建设,不断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全面提高公民文明素养和道德素质。充分运用城乡基层设立的道德讲堂、文化中心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修订完善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和团体章程,为人们的日常生活、职业行为、社会活动提供基本遵循。广泛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常态化。

发挥我省红色资源丰厚的优势,深入挖掘民族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注重对历史文化名人名作的研究和宣传,深刻阐释三晋文化和晋商精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革命遗址遗迹的建设、管理和使用。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入融合,健全传播网络,规范传播秩序,努力做好新媒体宣传,形成良好网上舆论,弘扬网络正能量,唱响网上主旋律。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三晋文化进校园。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和队伍建设工作,壮大高校主流思想舆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重视做好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努力做到广覆盖、保基本、重实效,让人民群众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重点文化工程,加快建设一批重大文化项目,积极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加快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实现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共建。加快实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工程和农家书屋提升工程,全面推进广播电视无线全覆盖工程。扎实开展“文化惠民在三晋”系列活动,完善文化扶贫机制,加大优质文化资源向基层,特别是贫困地区倾斜力度。加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加大对山西古长城的保护力度,实施“乡村文化记忆工程”。大力发展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事业,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实施“三晋典籍整理工程”,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

繁荣艺术事业。实施“山西省戏曲传承发展振兴工程”,加大对“四大梆子”和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小剧种的扶持力度,打造一批以“中国梦”和“三个文化”为主题的精品力作。加强文艺评论队伍和阵地建设。积极发展网络文艺。整合“杏花奖”评比等艺术活动,举办山西艺术节,通过交流、展演、展览促进各门类艺术全面协调发展。力争到2020年建成全国传统戏剧生态保护示范区、精品创作繁荣区、优秀人才集聚区、传播普及先进区和市场演出活跃区。

加快发展现代文化产业。加快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现代文化产业,促进文化产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推动文化产业整体业态升级。加快培育文化市场主体,加大对国有骨干文化企业和中小微文化企业扶持力度。大力发展创意设计、移动多媒体、数字传媒等文化创意产业,培育一批文化服务业集聚区。扶持发展新兴文化服务业态,做大做活网络文化、休闲娱乐产业,扶持发展独具特色的传统手工艺和工艺美术,形成一批优秀文化产品、规模文化企业、特色文化产业基地。实施“一地(县、镇、村)一品”战略,支持个体创作者、工作室等特色文化产业主体发展。推进山西文化云平台建设,建立省级文化产品和服务品牌电子商务平台。发展体育事业,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全力办好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经营性文化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国有文化资本授权经营,推动国有骨干文化企业成为文化市场主导力量和文化产业的战略投资者,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完善互联网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传播秩序。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立多层次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完善文化市场准入、运行、竞争和退出机制。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建立具有现代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健康发展。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加强对贫困地区文化建设的政策倾斜。

加快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支持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山西戏剧职业学院建立有山西特色的戏曲、艺术学科体系,提高教学和科研能力。建设特色戏曲、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和实训基地,打造传统戏曲与民歌民舞教学、创作“高地”。多途径引进和培养文化管理、文化创意、文艺创作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等高层次紧缺人才。

增强三晋文化影响力。整合各类文化资源,加强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唱响山西品牌,全面提升三晋文化的传播力和影响力。积极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建立文化交流合作机制,互办文化艺术节,实现双边文化贸易持续增长。深化与港澳台文化交流合作,建立晋港澳文化交流合作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与港澳台文化艺术团体、电影机构、新闻传媒机构、文博机构、知名文化人士的交流合作层次,深化文化认同。加快推进山西省文化保税区和重点文化产业园建设,完善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政策措施。建立山西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项目名录和产品数据库,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外向型文化企业和中介机构。鼓励文化企业深入挖掘文化资源,开发一批在省外、境外长期驻场或巡回演出的演艺产品,讲好山西故事,树立山西形象。把政府交流和民间交流结合起来,打造山西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等专业化、国际化的文化会展品牌。做好山西对外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制作、包装、宣传推介工作,做好文化援疆援藏工作。

第五节 推进军民融合

发挥我省军工和地方优势,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推进基础设施、产业、军队后勤保障、军事人才培养等重点领域的深度融合,加快军民融合产业园区建设,探索军地双赢、互促共进、具有时代特点的军民融合发展途径,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

构建体制机制保障。构建促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资源共享、深度融合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省市两级促进军民融合产业深度发展运行体系。加快军工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和科研院所转制,促进军工经济开放式发展。建立国防科技协同创新机制。全面推进军民融合试点示范区建设,形成省部之间、军地之间、产学研用之间共赢发展、创新发展、集群发展大格局。鼓励优势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领域,形成社会资源广泛参与的大军工配套体系。

推进重点领域融合。以陆上交通设施、信息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及人防设施为重点,促进基础设施领域融合。构建资本运作、产业聚焦、咨询服务和人才培养与发展平台,加快推进军民融合产业技术升级,打造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材料等优势领域新的增长极和产业链。以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搭建协同创新平台和构建创新战略联盟为重点,推动科技协同创新,支持军工企事业单位与地方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民口配套单位联合协同,共建学科专业和产业创新中心。充分发挥军工技术优势,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突破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材料等军民融合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加强国防教育和人才培养,促进军民智力融合。

完善国民经济(装备)动员体系。加快形成以国防动员保障为重点,平时能应急、战时能应战的军民融合物资储备体系,提升综合保障能力。以基础建设为重点,以通用装备为突破,提升平战转换能力。依托保障社会化,拓宽军地保障渠道,构建与形势任务相适应、与职能使命相匹配、与部队建设相协调的国民经济(装备)动员新体系。

第五章 推进绿色发展,着力建设美丽山西

坚持“高碳资源低碳发展、黑色煤炭绿色发展”,着力建立绿色低碳发展产业体系,倡导推行绿色低碳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推进美丽山西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第一节 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

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推动各市县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发展,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努力促进城乡、区域以及人口、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推动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以不同主体功能类型区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作为经济布局、产业发展、人口布局和项目建设的依据,以主体功能空间战略格局为载体,立足省域内部空间,拓展省域外部联系空间,统筹安排实施国民经济与社会事业各项建设,制订适应主体功能开发管制原则的配套政策和绩效评价体系。力争到2020年全省国土空间的主体功能更加突出,实现生产空间高效、生活空间舒适、生态空间宜人、能矿空间集约,基本形成以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域为主要类型的主体功能区格局。

健全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体系。针对不同空间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细化财政、投资、产业、土地、农业、环境等政策,形成市场统一规范、要素自由流动、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资源环境可持续的区域发展机制。建立生态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制度,国家、省财政转移支付及生态环境建设投资向重点生态功能区倾斜。大力推进临汾市西山片区、忻州市神池县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探索重点生态功能区转型发展、科学发展的新模式、新路径。推动重点开发区域提高产业和人口集聚度。加大对限制开发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强化激励性补偿,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推进市县“多规合一”,促进空间利用结构优化,强化规划对市县区域空间的指导和管控作用。

第二节 推动低碳循环发展

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基本路径,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全面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促进低碳发展。推进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加快发展风能、太阳能和地热能,加大煤层气开发力度,积极推进先抽后采。发展绿色交通,加快构建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实行公共交通优先,加强轨道交通建设。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行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倡导绿色出行、绿色购物、绿色办公,推行政府绿色采购。主动控制碳排放,加强高能耗行业能耗管控,有效控制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碳排放。加快推进省级低碳市县试点和园区试点建设,积极开展低碳商业、低碳社区试点。加强碳汇体系建设,增加森林碳汇,继续开展碳捕捉、利用和封存基础研究。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探索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和目标分解制度,研究制定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工作机制和支撑体系。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促进企业科学合理利用能源,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减量化优先”原则,加快建立循环型工业、农业、服务业体系,提高全社会资源产出率。建立具有山西特色的煤炭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构建资源综合利用和能源梯级利用的现代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减少单位产出物质消耗。推动各类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以产业集聚和共享基础设施为纽带,促进企业、产业间的循环链接,提升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园区可持续发展能力。推进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加快构建循环型社会。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回收体系和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提高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推动废弃物处理方式由无害化处理为主向资源化利用为主转变。推动朔州国家级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和国家级工业绿色转型发展试点城市建设。积极开展循环经济重点领域试点示范创建工作,在企业、园区和区域层面建立一批循环经济典型模式,提升重点领域循环经济发展水平。

第三节 促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为核心,以提高资源产出率为目标,把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主攻方向,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资源节约与高效利用。

坚持节约优先。牢固树立节约优先理念,培育全社会节约意识,养成行为自觉。强化全过程管理,提升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水平,大幅降低资源消耗强度。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加大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和农村节肥、节药工作力度。加快推动重点领域节能技术改造,强化单位产品能耗标准、绿色建筑标准等约束。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在重点耗能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和产业转型升级。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用好用足黄河水,限制开采地下水,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加强用水需求管理,建设节水型社会。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格土地用途管制,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模式。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建立预算管理制度、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更多用市场手段实现双控目标。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合同节水管理。倡导合理消费,力戒奢侈浪费,制止奢靡之风。深入开展反过度包装、反食品浪费、反过度消费行动,推动形成勤俭节约社会风尚。

推进资源集约高效利用。坚决杜绝私挖乱采,运用先进技术对传统开采方法进行改造,发展绿色矿业,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加强劣质低阶煤、低品位矿产资源和可替代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提高资源回收水平。实施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调整建设用地结构,降低工业用地比例,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工业废弃物、农业废弃物、林业“三剩物”的利用水平,开展“城市矿产”、餐厨废弃物、建筑废弃物等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生态友好型农业,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

第四节 加大环境治理力度

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将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作为地方各级政府环保责任红线,对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实行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定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制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

大气污染防治。加大“控煤、治污、管车、降尘”等重点工作力度。推进重点行业污染物减排,严格淘汰落后产能,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持续推进清洁生产。调整能源结构,推进清洁能源替代。以雾霾治理为重点,加强细颗粒物监测和区域联防联控,加快市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推动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全面开展燃煤锅炉污染整治,有效预防重污染天气。深化城市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机动车污染防治和扬尘污染防治,促进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

水污染防治。加强重点流域和区域水污染防治,推进良好水体生态保护,突出加强饮用水源地和岩溶大泉泉域保护,实施娘子关泉域煤矿“老窑水”监测治理等工程。保障水源地安全。深化工业企业生产废水专项整治,实施重点行业废水深度处理和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推进工业水循环利用。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加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力度,减少城市黑臭水体。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加强农村生活污水防治。到202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

强化土壤污染治理。实施工矿废弃地综合整治和复垦利用,协同推进污染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修复三大举措,着力解决土壤污染威胁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两大突出问题。到2020年,全省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农用地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

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和环境治理。建立统一的决策协商、信息通报、环评会商、联合执法和预警应急机制,加强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推动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多污染源综合防控,实现环境质量的整体改善。加快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运行。坚持城乡环境治理并重,推进以垃圾无害化处理和污水处理为重点的农村环境整治,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统筹农村饮水安全、改水改厕、垃圾处理。全面推进采煤沉陷区、采空区、水土流失区、煤矸石山的生态环境治理修复重点工程,有序推进采矿破坏村庄避让搬迁工作。

第五节 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统筹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推进汾河、桑干河、滹沱河、漳河、沁河、涑水河、御河等综合治理、水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加强沿黄地区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加强黄河中游生态综合治理。在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红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探索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资源消耗和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及时采取区域限批等限制性措施。深化林业投资管理改革,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扩大购买式造林,推动国有、集体和个人开展合作式、开发式、股份制造林。探索由政府全额投入、购买造林式服务,实现生态林由政府与市场共同营造的新机制。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积极推进林业“六大工程”建设,继续实施以吕梁山生态脆弱区林业生态建设、重要水源地造林、京津冀生态屏障建设、通道两侧绿化、“双百”示范工程为主的重点区域人工造林和以干果经济林管理、未成林造林地管护为主的新造林提质增效管理管护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不断提高全省森林覆盖率。严禁非法侵占林地和移植天然大树进城。搞好国营林场改革,深化集体林权改革。

第六节 创新资源型地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着力破解制约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强化环境经济政策调控,拓展生态文明建设投融资渠道,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全面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源头保护,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制度。对各类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明确国土空间的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监管者及其责任。树立底线思维,设定并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内。健全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落实国家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政策。创新生态环境治理市场化体制,探索实施环境公用设施PPP模式和企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建立生态文明绩效评价体系,健全考核评价制度。

第六章 推进开放发展,着力培育合作共赢新优势

以构建互利共赢、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为引领,抢抓国家推进“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环渤海经济圈等重大历史机遇,在融入国家战略中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强化区域合作中拓展新的发展空间,努力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高水平全面开放新格局,将我省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产业转移承接地、交通运输集散地、优势要素集聚地、“一带一路”重要节点、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辐射区和支撑带。

第一节 创新对外开放体制环境

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的突破口,进一步解放思想,倡导理性包容的开放思维和开放文化,在全省上下形成以大开放促大发展的共识。营造开放透明的法律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稳定有序的经营环境,促进各类市场主体自觉遵法守法用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进一步简政放权,改革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制度,精简和优化行政审批,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推行普遍备案、有限核准的外资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管理模式。全面推进通关无纸化改革,积极融入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进一步加强与沿海沿边省份、中部五省口岸通关大合作,构建快速高效的立体通关体系。全面推行关检合作“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将“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扩大至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进政务环境透明化、便利化和规范化,营造规范高效的政务环境。加快建立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弘扬晋商诚信守信的传统商业文化,营造合作共赢的人文环境。提升城市建设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营造安全、便捷、舒适的生活环境。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的硬任务,大胆创新、大胆改革、大胆实践,在全社会形成亲商安商容商富商的良好环境氛围。

第二节 加快开发区建设

强化统筹布局,坚持规划引领,明确发展定位,以提质增效升级为核心,加快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特色突出、功能互补、绿色生态、区域平衡的开发区发展格局。加快开发区发展理念、兴办模式和管理方式转型,推动发展方式向追求质量、市场主导、差异化发展和软环境取胜转变。以增强开发区域城市综合功能为核心任务,按照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生产生活生态功能有机融合的理念,推动具备条件的开发区城市综合功能改造,合理配置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实现开发区动态管理,建立有进有出、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创新开发区发展模式,积极对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共建园区,开展“飞地经济”合作。学习借鉴德国北威州等发达国家(地区)转型发展经验,推进国际产业园区体系建设。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有条件的开发区与行政区的融合发展。努力提高开发区科技创新驱动能力,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把开发区建设成为促进“六大发展”和实施板块经济的重要载体,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培育吸引外资新优势的排头兵,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和绿色集约发展的示范区。

第三节 加快各类开放平台建设

完善开放口岸平台。推动形成以太原、大同、运城“南北一线”为主轴,长治、吕梁、忻州、临汾等为两翼的航空口岸开放新格局。加快临空经济区建设,培育太原机场区域性枢纽功能,推动航空运输业、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协同发展。打造以太原铁路口岸为中心,以大同、临汾(运城)、晋城(长治)三个陆路为副中心的“一心三区”布局。加快太原、大同、临汾陆港建设,建立基本具有沿海沿边口岸功能的“口岸作业区”。以太原枢纽(北六堡)物流中心为依托,积极推动我省铁路口岸建设,实现陆路、空运与国内国际市场的直接连通。

健全保税物流平台。推动全省符合条件的进出口企业及设区市申建保税仓库、保税物流中心、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培育大型物流企业,构建全省保税物流平台体系。充分发挥太原武宿综合保税区作用,完善基础设施,推行上海自贸区海关监管、检验检疫、外汇管理等领域可复制推广的政策措施,积极申请国家进口汽车、肉类指定口岸,大力发展其他新型保税服务。推动设立以方略保税物流中心为核心的临汾综合保税区,发挥晋城兰花保税物流中心作用,形成各类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中心)、口岸作业区等多级别发展的陆路发展格局。

打造国际化展会平台。提升能源博览会和低碳高峰论坛功能定位,打造世界低碳中心。继续办好农博会、文博会和平遥摄影节,培育我省新兴产业、中小型专业展会,构建多元化展会合作交流体系,带动人流、物流、资金流向我省集聚。将太原打造成具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带动力的展会中心城市,推动太原城市群成为我省展览业发展核心区,培育大同、运城成为我省展览业发展重点城市。支持我省企业参加中部博览会、亚欧博览会、东盟博览会等境内国家级重点展会和国际知名展会。承接与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关系密切的国内品牌展会,引进煤机装备、能源高效利用、现代物流等领域的国际知名展会。

第四节 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

着眼于发展我省传统优势产业和新兴接替产业,最大限度放宽投资准入限制。积极引进相关产业项目及相关研发中心、销售中心和结算中心,鼓励国内外资本投入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引领我省产业向产业链、价值链高端提升。积极吸收外来投资,组建成立文化产业、旅游文化体育基金,加大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快招商方式转变,注重服务环境改善,针对目标区域、目标产业和目标企业,实施精准化招商,坚持引资、引智、引技并重,切实提高招商引资的精准度和招商引资实效。加大力度开展产业链招商,通过集群式引进、专题性推介、区域性对接等多种方式,推进产业集聚。积极推动股权招商,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股权投资机构。重视发挥海内外山西籍优秀人才的作用,开展央企入晋、跨国公司入晋、民企入晋、晋商回乡等主题招商活动。充分利用好与央企已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推进我省与央企的战略合作向全方位纵深发展。切实发挥商会和各类组织的积极作用,推动以商招商、以情招商,吸引企业家来晋投资创业。深入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国际和区域性金融机构合作,积极有效利用各类国外优惠贷款和智力资源。

第五节 加强以煤会友

充分发挥我省煤炭资源和煤、煤化工、煤机装备等优势和市场潜力,推进建设国际低碳技术创新基地,千方百计提高我省作为国家新型综合能源基地的美誉度和影响力。加强同世界煤炭大国的主要产煤省州、国际友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多领域互利共赢务实合作。继续挖掘交往密切友城的合作潜力,拓展合作领域,提高合作水平。加强交流频率较低的友城往来,畅通交流渠道,增强友城活力。主动采取措施,激活交流渠道,充实交往内容,促进暂时停滞的友城开展交流。主动加强友好合作伙伴的联系,寻求合作方向,积极对接项目,加快结好进程。力争到2020年,实现与全球主要产煤国家及金砖国家43个产煤省州友好交往,与其中16个产煤省州建立结好意向,正式结好10对左右。友城数量和交往质量达到全国中上水平,每对友城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官方或民间交往。做大做强低碳发展高峰论坛,建立专门机构,筹建永久会址,调动社会化力量,实行市场化运营,筹办好“太原论坛”,把论坛办成低碳新理念的传播平台、新成果的展示平台、新技术的交易平台和交朋会友的联系平台。

第六节 加快提升外贸核心竞争力

扩大出口贸易规模,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加快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外贸竞争新优势。支持外向型重点企业提高传统产品竞争力,巩固不锈钢、焦炭、金属镁、煤炭等传统产品出口市场份额。加强营销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扩大手机、农产品、化肥、医药品、活性炭、玻璃制品、纺织品等产品出口规模,壮大铁路设备、工程机械、汽车零配件等装备制造资本品出口,培育新的出口主导产业。加快推动产品、技术、服务的“全产业链出口”,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推动出口贸易向优质优价转变。稳定进口增长,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稳定铁矿石、铜精矿、铬矿砂、大豆等重要原材料进口。继续实施外贸主体“231工程”,加快形成一批出口带动强、具有跨国经营能力的大企业。建立外贸自主品牌培育体系,积极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加快推进外贸平台建设,打造一批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进出口商品平台和国际营销网络平台。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推动太原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建设。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巩固建筑服务出口优势,培育金融、保险、出版传媒等新兴服务贸易。推动服务外包发展,建立全省服务外包产业联盟,将太原、晋中、阳泉打造成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推动服务业转型,培育服务新业态。大力发展文化贸易,培育一批文化出口重点企业。

第七节 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

充分利用我省历史人文、特色产品、产业优势,将“山西品牌丝路行”打造成为我省对接“一带一路”重要载体和对外开放新名片,推动与沿线国家(省份)全面交流与合作。主动融入中蒙俄经济走廊、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和海上战略支点等建设,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注重构建物流通道和立体物流平台。深化我省与沿线国家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发挥我省采矿、钢铁、有色、建材、电力、化工、轻纺、机械制造等在产能、装备、技术等方面的比较优势,与国际需求有机结合,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加强政府统筹协调和引导推动,拓展我省产业和企业发展新空间,推动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引导晋非合作区按照市场化经营的思路创新发展,打造我省企业开拓非洲市场的桥头堡。支持我省企业在印度尼西亚建设采煤—焦化—发电—钢铁一体化循环工业园区,形成我省优势产能转移的聚集地,打造我省参与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重要支点。利用中亚地区铁、铜、铬等矿产资源优势,支持我省企业在哈萨克斯坦等中亚国家投资能源矿产,打造资源深加工工业园,推动我省企业开拓欧亚市场。

第八节 深化与京津冀、环渤海经济圈协同发展

积极对接京津冀、环渤海等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找准山西在全国以及周边经济区域的定位,加强省际间经济合作,构建中部内陆开放新高地。

深化与京津冀协同发展。自觉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强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合作,完善能源输送网络,打造京津冀一体化清洁能源生产供应基地。积极推动民航业融入京津冀民航协同发展战略。全方位推动航空口岸对外开放,发展通用航空,完善口岸功能,发挥口岸效应。加强与京津冀地区产业协同,积极承接京津冀地区新材料、节能环保、高新技术等疏解产业,加强“研发创新—创新成果产业化合作”。推进晋北地区鲜活农产品进入京津市场,实现与京津冀地区旅游资源共享,推动与京津冀协作领域多元化。

深度融入环渤海经济圈。充分利用环渤海区域合作市长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重大基础设施、能源、生态环境、产业对接等方面的合作,促进建立地区间统一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推动省内企业参与环渤海地区港口建设,加强口岸与港口通关便利化合作,打造产品快速出海通道。

积极对接长江经济带战略。扩大与相关地区交流合作,加大面向长三角、珠三角等沿海地区招商及产业承接力度,立足山西优势和特色,共同推进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等方面的研究和应用。

第九节 全面深化与周边区域合作

充分发挥我省承东启西、贯通南北的区位优势,深化与中部地区及周边省份交流与合作,不断拓展我省发展新空间。

深入实施国家中部崛起战略。落实国家促进中部崛起战略,强化与中部省份协同发展,实现区域间生产要素无障碍流动,差异化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和东部沿海地区产业梯度转移。加强能源外送,拓展面向中部地区的能源市场。充分利用中部博览会等平台和各类协同沟通机制,全面加强与中部省份在经贸往来、技术交流、人文交往等方面的务实合作,共同谋求中部崛起。

深化中原经济区合作。加快跨省战略大通道建设,打造我省运城、晋城、长治等南部地区面向中原经济区,连接华东、华南物流通道,把晋东南地区打造成为“煤、电、气、化”综合能源产业基地和新型现代制造业基地。建设面向大中原的晋东南特色农产品种植基地,加深与中原经济区农业合作发展,提高我省农业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建立与中原经济区的旅游合作机制,推出旅游一卡通,开发一批文化、休闲、生态旅游线路,打造全国品牌旅游目的地。

加快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协调发展。制定完善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规划实施方案,建立“三省四市”省级协调机制。积极探索跨省交界地区合作发展路径,合力打造国家省际交界地区协作发展试验区。依托特色农林产品、能源矿产资源和产业基础,建设中西部特色农产品加工、能源原材料及装备制造业基地。加快推进智慧物流和现代金融产业发展,创建我国内陆现代服务业集散基地。深度整合区域内旅游资源,倾力打造以“古中国”为标识的国际旅游目的地。

加快推进蒙晋冀(乌大张)长城金三角建设。充分发挥我省大同市与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河北张家口市地缘相邻、生态相同、习俗相近、商旅相通、产业互补的有利条件,大力推进地区间基础设施相连相通、产业发展互补互足、资源要素对接对流、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生态环境联防联控、商贸旅游互联互通,着力打造高效联动、各具特色、协调发展的经济社会合作体。

建立更加紧密的沿黄经济协作区战略合作关系。推动沿黄区域集群化发展,形成西煤东运、西气东输、西电东送的重要基地。建立沿黄经济带煤炭产业合作机制,共同维护煤炭市场秩序,促进煤炭产业协调发展。促进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推进运城—灵宝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有效发挥黄河九省旅游联盟作用,打造国际知名旅游品牌。

第七章 推进共享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持富民与强省的统一,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切实做好就业、医疗、教育、社会保障、养老、扶贫等民生工作,使全省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第一节 增加公共服务供给

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在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上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加强义务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健身、环境保护等基本公共服务,努力实现全覆盖。加大对革命老区、贫困地区转移支付。加强对特定人群特殊困难的帮扶。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项目投资、运营和管理,提高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与效率。

第二节 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改善工程

以文明、卫生、环保等城乡创建活动为引领,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实现城乡清洁卫生。实施设施提升、城市安居、城中村改造和环境提质等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四大工程”,着力改善和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以加快城市管网、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推进设施提升工程。推进公共停车场、集贸市场建设,与老城改造和新城建设同规划、同建设。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发展租赁住房市场,推进城市安居工程。加快城中村改造,同步完善城中村改造配套政策。提高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和园林绿化水平,改善空气质量和城市容貌,推进环境提质工程。实施完善提质、农民安居、环境整治和宜居示范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大工程”,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积极推进以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为重点的完善提质工程,以采煤沉陷治理、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为重点的农民安居工程,以垃圾污水治理为重点的环境整治工程,以美丽宜居乡村省、市、县三级联创活动为重点的宜居示范工程。

第三节 加大脱贫攻坚力度

把扶贫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坚持精准帮扶与区域开发紧密结合、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扎实推进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扶贫开发大格局,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增强贫困地区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确保“十三五”期间,在现行标准下232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58个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

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对症下药、靶向治疗,努力实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按照县为单位、规模科学、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积极完善贫困村、贫困户、贫困劳动力建档立卡工作,建立全省统一、信息共享的精准扶贫信息管理系统。深入分析扶贫对象致贫原因,按照专项扶贫措施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的要求,逐村、逐户、逐个劳动力制订帮扶计划,精准落实帮扶措施。加强扶贫统计监测工作,跟踪监测到村到户扶贫措施及实施效果,努力为精准扶贫提供真实依据。实施“五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一是发展生产脱贫一批,对有资源、有劳动力贫困户要加大产业培育扶持和就业帮助力度,采取一户一策,一帮一或多帮一的方式,引导贫困户参与生产、加工、销售环节,开辟收入形式多元化。加强职能培训,实现一户一人有技能,能外出务工,推动贫困群众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二是易地搬迁脱贫一批,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原则,围绕“建房、搬迁、就业、保障、配套、退出”六个关键环节,积极实施移民搬迁安置工程。对“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生活在山区、生态脆弱地区贫困人口,实施扶贫生态移民,做到搬得出、留得住、能就业、有保障。三是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扩大政策实施范围,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成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四是发展教育脱贫一批,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国家教育经费继续向贫困地区倾斜、向基础教育倾斜、向职业教育倾斜,帮助贫困地区改善办学条件,对农村贫困家庭幼儿特别是留守儿童给予特殊关爱。五是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对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纳入低保范围,符合特困人员供养条件的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统筹协调农村扶贫标准和农村低保标准,加大其他形式的社会救助力度。要加强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政策要对贫困人口倾斜,努力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积极开展专项扶贫。以吕梁、太行两大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按照产业扶持、技能扶持、资本扶持和不断改善贫困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三加一”的工作思路,深入推进特色产业脱贫、易地搬迁扶贫、扩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覆盖面、引导劳务输出脱贫。发展特色产业脱贫。充分发挥区域特色资源优势,按照坚持市场导向,以企业产业扶贫开发为抓手,扎实推进企业产业扶贫开发。继续深入实施百企千村产业扶贫开发工程。坚持以项目为纽带,围绕农产品加工、特色农业开发、旅游开发等建设,谋划设计实施一批规模大、科技含量高、产业优势独特、带动能力强、适合大企业参与的产业扶贫开发好项目、大项目。逐一量化企业产业扶贫开发工程,落实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生产和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任务,推进建立企业与贫困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培育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组织,提高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的组织程度。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加快现代农业科技在贫困地区的推广应用。实施易地搬迁扶贫。按照坚持政府引导、发挥市场作用、尊重群众意愿的思路,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到2020年,实现户籍人口300人以下、实际居住不到一半的贫困村全部实施移民搬迁。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因地制宜创新搬迁模式,落实后续产业支持,引导移民转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实现搬迁户“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对县城周边建设移民新区集中安置的搬迁户和进城入镇的搬迁户,实施二、三产业为重点的就业培训计划。对城郊或中心镇配套产业开发建设移民新村、中心村就近安置的搬迁户,同步落实产业开发措施。逐步提高易地搬迁补助标准,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市、县财政增加扶贫搬迁专项资金,多措并举减轻搬迁群众负担。扩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覆盖面。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注重实效”的原则,在贫困农村实施以工代赈工程,有效改善贫困地区农业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农民收入水平。积极实施片区综合开发、基本农田、农田水利、小流域治理和乡村道路建设等以工代赈重点项目,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加快贫困地区交通、水利、电力和互联网建设。对连接贫困地区的国家铁路网、国家高速公路网等重大交通项目建设要加快推动。对贫困地区重大水利工程和中小水利项目要强化建设。对贫困地区水电开发、农田改造升级、光伏发电工程要大力推进。加大“互联网+扶贫”力度,加快实现贫困村宽带网全覆盖,实施电商扶贫工程,促进贫困地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导劳务输出脱贫。加大劳务输出培训投入,继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建立和完善输出与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引导农村贫困人口进入家政、物流、养老等领域就业。对贫困地区农民工返乡创业给予政策支持。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有序实现市民化。加大职业教育培训和贫困大学生资助力度,切实扩大教育扶贫受益面,努力做到让每一个贫困家庭孩子都能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总体要求,采取因地制宜、分类区别对待的方法,继续实施“雨露计划”。瞄准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力特别是妇女劳动力,扎实推进千村万人就业培训行动计划,逐步消除农村“零就业”家庭,促进贫困地区农民务工收入明显增长。

全面实施行业扶贫。把改善贫困地区发展环境和条件作为各部门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各部门制定发展规划和安排资金项目时,向贫困地区重点倾斜,完成好各自承担的行业扶贫任务。推进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加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使贫困地区获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更加均等,稳定保持扶贫开发重点县低生育水平。扎实抓好教育扶贫工作,加快发展贫困地区学前教育,科学布局义务教育学校,支持贫困地区职业学校承担农村实用技术和劳动力就业培训任务。进一步完善贫困地区农村文化设施,提高服务能力,形成能够为贫困地区群众提供实用、便捷、高效的公共文化体系。丰富贫困群众文化生活,集中实施一批文化惠民扶贫项目,重点是广播电视服务网络、数字文化服务、乡土人才培养、流动文化服务等。支持贫困地区挖掘保护、开发利用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和资源。文化事业经费向贫困地区倾斜。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以及残疾人关爱体系。对农村“三留守”和残疾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信息管理和服务系统。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和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帮助特殊贫困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加快建立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逐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水平,努力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加大科技扶贫力度。有效整合和统筹协调农、科、教等科技扶贫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不断完善贫困地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提升服务功能和服务水平。鼓励大专院校、科研机构技术人员到贫困村开展科技扶贫服务,允许科技人员以技术入股组建科技服务组织,搞好进村到户科技扶贫技术服务。建立全覆盖的农业科技信息化服务网络,努力解决好科技成果在贫困地区转化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强贫困地区生态保护、农村危房改造和人居环境整治。加强贫困地区林业“四大生态屏障”建设,加快贫困地区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推进农村沼气工程建设。积极开展贫困地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推进农村环保设施全覆盖示范工程。扎实推进贫困村饮水安全、危房改造、道路畅通、用电保障、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贫困地区人居环境。

协调推进社会扶贫。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政治优势和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优良传统,更广泛地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扶贫开发,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成促进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的强大合力。发挥村党组织作用。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农村党组织,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实施好“领头雁”培训计划,大力提升村党组织书记及“两委”干部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强化定点扶贫。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帮扶机制,统筹整合领导干部和机关单位定点扶贫两支力量,瞄准贫困村、贫困户开展帮扶工作。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和中央驻晋单位等要把定点扶贫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发挥各自优势,强化帮扶举措,保质保量完成好帮扶任务。充分发挥贫困村大学生村官作用,与驻村工作队共同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切实把“工作到村、帮扶到户”的要求落到实处。形成社会合力。继续发挥社团组织和社会各界的作用,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扶贫开发。试点开展财政扶贫资金购买社会服务,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积极争取国际金融机构和非政府组织的支持,深化和扩大扶贫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推动扶贫开发的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

加强扶贫责任机制和政策保障。贯彻落实扶贫开发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脱贫工作责任考核。对贫困县重点考核脱贫成效,实行扶贫工作“一票否决”。强化督察和问责,完不成年度扶贫任务的对领导干部进行约谈。全面落实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各项产业政策和有关贫困地区的税收、土地、生态补偿等优惠政策。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逐步增加财政专项扶贫金投入。改革财政扶贫资金分配办法,在兼顾公平的基础上,强化结果为导向的扶贫资金分配机制。鼓励支持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在贫困地区设立服务网点,实施“金融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富民扶贫工程”,实现金融扶贫小贷款全覆盖,撬动更多金融资金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开发。

第四节 提升教育水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发展有质量的公平教育,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完成农村幼儿园的改造任务,持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加大对普惠性幼儿园的扶持力度,支持民办园提供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服务。全面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现城乡间、校际间办学条件均衡、办学水平相当。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与当地学生一起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继续完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建设,保障困难群体受教育权利。继续在贫困地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工作。实施教育脱贫计划,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国民教育。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加快发展以职业技能培养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为残疾学生就业创业和继续深造创造条件。建立残疾儿童少年档案,为残疾学生提供及时科学的教育服务保障。核定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编制,提高补贴标准,提升特教师资专业化水平。

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全面推进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发展。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全面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适应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求,深化课程改革,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创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校企合作,促进产教深度融合。促进高校内涵发展,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升学科专业建设水平。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全面提高师资队伍建设水平。

调整教育布局结构。适应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需要,科学合理规划学校布局。落实城镇新建住宅小区必须规划配建中小学政策。加强农村学校建设,办好村小学和教学点。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积极推进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和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协调发展。加强统筹管理、强化分类指导,引导高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支持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基本形成层次清晰、类型完整、特色鲜明的高校体系。完善从中职、高职到应用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各个层次贯通衔接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法定责任,依法加大教育投入,确保公共财政预算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

不降低,保证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速度,保证教师工资、学生人均教育经费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加大对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健全完善各级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制定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并建立与财力状况、办学需求和物价水平联动的稳定增长机制。建立健全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加大各级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努力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

第五节 促进就业创业

把就业放在突出位置,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保持就业局势稳定,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

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加强经济发展规划与就业发展的协调。建立宏观经济决策的就业效果评估机制,在产业结构、产业布局调整以及政府重大项目投资、招商引资时,把促进就业作为重要指标纳入评估体系,形成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经济转型与扩大就业相互促进的长效机制。完善就业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法律责任。在财政预算中足额安排就业创业资金和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经费。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就业政策与财政、金融、产业等政策的协调衔接,形成促进就业的综合性经济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鼓励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鼓励和支持企业采取在岗培训、轮岗轮休、停薪留职、内部退养等办法,稳定就业岗位。加强对灵活就业、电子商务创业就业等就业创业新业态的支持,强化政策落实。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

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进一步深化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营造有利于创业的良好环境。完善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强化融资服务,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创业服务平台建设,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服务。大力发展众创空间、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满足各类创业者需求,加强创业教育和培训,提高创业能力。进一步提升创业型城市(县)创建工作水平,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统筹做好各类重点群体就业。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结合产业转型升级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支持大学生到城乡基层和中小企业就业,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坚持统筹城乡就业,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支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完善就业援助制度,确保零就业、最低生活保障等困难家庭至少一人就业,研究解决淘汰落后产能、调整产业结构中产生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规范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管理,研究制定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扶持政策期满后的援助办法。加强妇女、退役士兵、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工作。

强化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根据劳动者不同需求,实施分类培训计划,提高劳动者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就业创业能力。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加大培训补贴资金投入,规范资金使用。

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打破城乡分割、地域分割和身份界限,完善普惠性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制度,推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对所有劳动者的全覆盖。根据不同人群的实际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精细化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构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创新发展长效机制,开发利用信息化等技术手段,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功能。鼓励政府购买服务成果,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创新就业创业服务供给模式。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统筹人力资源市场,促进劳动力在地区、行业、企业之间自由流动,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和标准体系建设。

第六节 形成合理收入分配格局

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拓宽城镇居民增收渠道。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完善市场评价要素贡献并按贡献分配的机制,努力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的劳动报酬增长制。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健全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调控体系,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充分发挥市场在工资分配中的决定作用,推动各类企业建立健全工资分配协商确定机制、工资收入合理调整机制、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机制和治理欠薪长效机制。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健全国有企业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制度。深化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工资制度改革,健全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水平正常调整机制,优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结构。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建立国家、省、市三级企业薪酬调查信息发布体系,及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突出做好企业职工、中低收入者和困难家庭增收工作。以非公有制企业、中小微企业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拓宽农村居民增收渠道。建立保障和促进农民收入多元化增长的长效机制,努力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鼓励农村劳动力务工增加工资性收入。建立农民务工指导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及时为农民提供岗位信息、就业指导、政策咨询等服务,积极稳妥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建立从源头上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增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性收入。大力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和工程款分账管理、银行代发工资等措施,巩固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

第七节 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设和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基本养老保险跨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措施。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制度统筹发展,健全居民医保体系。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措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发挥医保控费作用。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做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的衔接,保障重点向困难人群、大病患者倾斜,稳定提高医保待遇水平,将职工医保与生育保险合并实施,探索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建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制度,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健全预防、补偿和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险体系。

推进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健全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以及医疗、就业、教育、住房、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在内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大力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发展儿童福利事业。健全扶残助残服务体系,加快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落实调整后的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多元化的社会福利体系。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社会救济和社会互助、志愿服务活动。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殡葬服务体系。

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采用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等多种方式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深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努力解决城镇贫困家庭和农业转移人口居住问题。加大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力度,稳步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加大面向产业集聚区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继续抓好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建设,积极探索共有产权住房模式,完善以政府为主满足基本需求的住房保障体系。

第八节 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完善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努力打造健康山西,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力争到2020年人均预期寿命在2015年基础上提高1岁。

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坚持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完善科学补偿机制,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加快全科医生、家庭医生制度建设,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推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逐步构建科学、有序、便捷的分级诊疗格局。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坚持预防为主方针,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稳步扩展服务项目。全面推进重大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综合防控,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建设,保障母婴健康。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

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卫生精准扶贫。鼓励社会办医,推动健康服务业发展。积极发展中医药事业,大力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强化医疗质量监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快推进人口健康管理信息化建设,发展远程医疗。以居民健康卡“一卡通”为切入点,构建融线上线下防病治病、健康管理和全民健康服务为一体的人口健康信息化应用体系。推进医学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第九节 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统筹协调人口政策,形成人口、计生、教育、就医、人口老龄化、人口迁移流动、户籍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政策合力,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完善人口生育政策。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提高人口出生素质、健康素质、教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与分布,引导人口有序流动。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托幼等公共服务水平。统筹规划经济发展与人口发展,平衡好产业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与资源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对人口的承载力要求。健全特殊困难计划生育家庭的关怀扶助体系。提高家庭发展能力。构建科学的人口发展指标体系和人口动态监测评估机制,加强全省人口信息库建设,落实政府部门间人口信息共享制度,及时发布人口预测、预警信息。

保障妇女儿童残疾人群体基本权益。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围绕妇女儿童及残疾人切身利益,努力改善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积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升残疾人群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公平、稳定。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依法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保障妇女平等获得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婚姻财产和参与社会事务的权利。注重儿童成长早期干预,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保障儿童平等享有受教育、卫生健康、社会福利保障服务、生存环境与法律保护的权利。保障贫困地区儿童、留守流动儿童的生存和发展权益,提升儿童福利水平。加强妇女活动阵地和儿童活动场所建设,到2020年全省所有有条件的市县都建成一个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深入开展“希望工程”、青年志愿者等各类公益活动,通过结对帮扶、送温暖,对贫困家庭青少年、残疾青少年、农民工子女进行常态化志愿服务。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加强未成年人犯罪和违法青少年帮教挽救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问题青少年健康、快乐、平等、全面成长。

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健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中国特色残疾人基本救助、社会福利、康复服务、教育就业等制度,促进残疾人收入水平大幅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全面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逐步形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养老服务组织、家政服务、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多形式、多层面的居家养老服务渠道。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社会化、产业化发展。创新养老服务业发展机制,加大对养老事业的政策支持和财政投入力度。加强各级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扶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鼓励境外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参股等方式投资养老服务业。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式发展,建立“住、养、医、护、康”五位一体的养老服务模式。做好对失能、失智等困难老人的帮扶。探索组建养老产业发展投资基金,采取并购、托管、入股等方式,推进规模化、品牌化养老产业实体发展。开展适应老年人特点的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健康服务、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服务。进一步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和优待政策法规,加大对生活困难老人的救助力度,加快农村养老服务建设。

第八章 推进廉洁和安全发展,着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廉洁促进发展,发展必须廉洁,扎实推进“六权治本”,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培育廉洁发展的社会氛围,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健全公共安全保障体系,促进廉洁安全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着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第一节 深入推进“六权治本”

加快实施“六权治本”,以“两清单、两平台、两张图、一监督”为载体,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确保“六权治本”覆盖所有单位、所有层级、所有岗位,从源头上把制度“笼子”织密编牢,努力形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在继续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风险防控图基础上,完善和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机制,推行和落实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快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于法有据、权责一致”原则,推进市、县两级政府部门开展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加强对权责两个清单的动态管理。按照“全面覆盖、全程到位、制度束权”要求,建立健全制约监督权力运行的制度体系。加快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加大专门机构监督,落实人大政协监督,强化人民群众监督,打造多元监督平台,形成监督合力。坚持简单明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围绕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推动“六权治本”向乡、村两级延伸,有效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第二节 创新推动廉洁发展体制机制

把改革作为推动廉洁发展重要动力,厘清市场与政府权力边界,建立健全防贪腐促廉洁工作机制,畅通群众知情、参与、表达、监督渠道,营造公平公正经济发展环境。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提高政府监管水平,形成廉洁发展的制度保障。提高领导干部推动廉洁发展主动性和自觉性,带头廉洁自律,带头廉洁用权。

反腐倡廉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不能停步,不能放松。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持续净化政治生态,营造良好从政环境。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审计监督,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和能力培训,逐步建立从严治吏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目标责任制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保护和调动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第三节 营造廉洁发展社会环境

充分挖掘、继承和弘扬我省优秀廉政文化、法治文化和红色文化,广泛宣传廉洁发展典型。净化政治生态,加大正风肃纪力度,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始终保持狠刹“四风”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坚决铲除权力干预市场、“官商勾结”土壤,斩断“权钱交易”利益链条,重塑商业伦理、重育商业文化,构建交往有道、相敬如宾、公私分明、清正廉洁政商关系。倡导廉洁文明新风尚,弘扬以廉立身、以廉治家、以廉教子的文化传统,革除铺张浪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社会陋习,促进社会风气不断好转。

第四节 全面加强安全生产

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决不能过高估计安全生产形势,决不能过高估计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决不能过高估计抓安全生产的能力和水平,越是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越要确保安全生产;越是安全生产形势长期明显好转,越要警钟长鸣;越是大企业、大集团、现代化矿井,越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要敬畏生命、敬畏责任、敬畏制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和“一票否决”。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健全预防治本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重点加强煤矿、道路交通、地质灾害防治、消防、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人员密集场所、冶金工贸、建筑施工、烟花爆竹以及特种设备、水库、军工、农机、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减少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节 健全公共安全保障体系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以食品药品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社会治安防控等为基本内容的公共安全体系,努力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强化政府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建立最严格的覆盖食品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监管制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落实企业在食品药品安全中的主体责任,建立让生产经营者真正成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有效机制。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标准体系,提高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科学化水平。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实现从生产源头到终端消费的全程严格监管。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多渠道投诉举报和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依法惩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建设,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

提升减灾救灾能力。健全灾害管理体制,落实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体制,完善救灾准备、应急救助、灾后救助、恢复重建相衔接的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建立方便快捷的储备、调运、接收、发放、回收相衔接的救灾物资应急调度体系,健全以抢险、搜救、救护、救助、捐赠为基本内容的救灾应急社会动员机制。建设标准规范、安全实用的应急避难场所,推广普及防灾文化。加强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开展减灾宣传教育,定期开展避灾救灾演练,使城乡社区居民熟悉灾害知识,掌握救灾自救技能。坚持灾前预防与应急处置并重,推进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结合,健全部门协同、基层组织负责、居民参与的社区减灾体制机制,提高城乡社区的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创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实施“六六创安”工程,织密贯通“六张防控网”,建立健全“六项机制”,做实做强“六个基础”,创新完善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依法严密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加强治安防范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力量建设,发展壮大平安志愿者、综合协管员等群防群治队伍力量,全面提升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加快推进治安防控的科技化、信息化进程,不断提升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现代化水平。

第六节 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从传统的社会管理转向时代发展要求的社会治理,形成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治理格局。全面正确履行政府的社会治理职能,推进效能型政府建设,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推进政社分开,放开市场准入,凡是能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政府可直接承办,能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的,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社会能办好的事项交给社会力量承担,发挥社会力量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增强社会自我调节、自我规范等功能。依靠工会、共青团、妇联、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化解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引导和支持城乡社区基层组织、行业和社会团体通过规约章程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构建遵规守法的社会氛围。全面推进居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促进政府治理与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动员居民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群防群治,调解民间纠纷。完善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网格化管理机制,拓展社区服务内容,延伸社区治理覆盖面,提升社区治理绩效。深化社会组织登记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平等合作关系,提高社会组织自治与服务社会的能力。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畅通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渠道,合理引导、鼓励各类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建立群防群治新机制、新模式,调动群众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夯实社会治理的群众根基。

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使社会矛盾和问题不断得到及时化解和向好的方面转化。完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诉求表达机制,畅通和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依法按照政策及时妥善处理群众的合理诉求。改革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推行网上受理,建立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第三方参与接访机制和政法机关书面受理答复机制,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建立社会心理预警、疏导机制,加强经常性心理辅导、心理危机干预,防范和降低社会风险。开展专项社会关爱行动,对残疾流浪儿童、精神病人、艾滋病人、吸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进行专业心理疏导和矫治,帮助他们修复社会功能、回归社会。深入推进多元调解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调解平台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社会调解四大调解组织,完善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政调对接、访调对接等衔接联运机制。发挥社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基础作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社区、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完善公共决策社会公示、公众听证、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健全民主决策程序。改革行政复议体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加大解决征地拆迁、村矿(村企)纠纷、劳动关系、医患关系、交通事故、环境污染、涉法涉诉、煤矿、物业、旅游、保险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建设信用山西。深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努力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建立健全信用法律法规和信用标准体系,在信用信息记录整合、共享披露、信用监督和奖惩、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和监管等各环节,加快修订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快推进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完善行业信用记录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加快推进地方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加强部门间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及应用,实现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加快征信机构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支持征信机构依法开展征信业务。依托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加快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整合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纳、交通违章等各部门信用信息,逐步形成覆盖各地区、各行业的信用信息系统。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引导公民自觉监督和抵制各种失信行为,形成全民自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信用服务机构,培育发展本土信用服务机构,逐步建立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和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互为补充、信用信息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相辅相成的多层次、全方位的信用服务组织体系。完善信用服务监管体制,加强对信用服务市场的政府监管、市场监管以及社会监督,规范信用服务业务。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安全监控体系,加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安全管理。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和信用信息侵权责任追究机制。制定信用信息异议处理、投诉办理、诉讼管理制度。

第九章 全面深化改革,为我省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坚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大力推动具有标志性、关联性、结构性、支撑性作用的重大改革,加快出台有利于资源型经济转型和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改革举措,抓好改革落地见效。

第一节 加快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

发挥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的统领作用,聚焦我省资源型经济转型面临的突出问题和体制机制障碍,聚焦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紧紧围绕产业转型、生态修复、城乡统筹、民生改善四大任务,确定改革试验重点任务,着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着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加快统筹城乡改革,着力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着力加快社会事业改革,提高改革精准发力和精准落地能力。形成年度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滚动实施,确保年度重点任务可督查、可考核。对已经出台的重大改革举措,强化力量统筹、质量统筹、落地统筹,确保改革举措落到实处。

把改革和发展结合起来,把解决本地实际问题和攻克面上共性难题结合起来,把实现重点突破和整体创新结合起来,把经济体制改革和各领域改革结合起来,围绕综合能源基地建设、社会管理、市场体制、行政管理、对外开放等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大胆探索、攻坚克难,建立完善支撑资源型经济转型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努力为全国其他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办法。

第二节 引深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健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制度体系,加快形成有利于市场经济体系完善的产权制度、国资国企改革、要素市场和现代财税制度等体制机制。

加快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科学界定产权,明确资产所有权归属,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健全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有序运行提供重要制度保障。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健全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推动产权有序流动,保证产权交易的公正性和有序性。建立健全产权保护法律法规,确保各类产权不受侵犯,维护其合法权益和平等发展的权利。依法保护个人产权,防止把属于私人的资产随意上收为国有或集体所有。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加快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集中监管。划分国有企业不同类别,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深化企业内部用人制度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鼓励非公资本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及企业经营管理。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重组等多种方式,与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建立健全股权流转和退出机制。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外部监督机制,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问责机制。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切实落实国有企业反腐倡廉“两个责任”。重点抓好同煤集团、晋能集团改革试点,使之成为规范运营和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新型能源企业。按照市场经济理念,推动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依法合规运营。

着力推进要素市场建设。进一步完善煤炭等矿产资源市场配置机制,尽快启动煤炭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研究完善煤炭资源出让转让管理办法。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权能。严格用途管制和用地规划管理,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建立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保障劳动力自由合理流动。加大户籍制度、社会保障等相关制度的改革力度,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区域一体化。探索社会资本与财政资金共同支持、知识产权共享、风险及利益共担的新机制,逐步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健全、运行高效的市场体系。发挥技术交易市场在促进技术集聚流转、资源配置、秩序规范和创新激励等方面的作用,促进人才、资金、科研成果等在城乡、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间有序流动。

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全面放开竞争领域产品价格,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健全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缩小政府定价范围,不断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建立公平竞争保障机制,打破地域分割和行业垄断。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加大各类预算资金统筹力度。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加强省级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扩大预算公开的范围,增强预算透明度。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和预算管理,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和化解机制。探索煤炭行业增值税制度改革,进一步争取扩大煤炭行业进项税抵扣范围,降低煤炭增值税负担。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体制。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完善地方税体系,加强非税收入管理,逐步建立现代财政税收制度。

健全金融管理和风控机制。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改革金融监管框架,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系,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建立完善金融风险协同应对处置机制,防止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

第三节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政府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加快建设综合性政务平台。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加大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政府购买力度。以转变政府职能和提高行政效率为核心,努力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办事时间、提高服务质量。承接好国务院下放省级的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取消、下放、调整省级行政审批项目,大幅减少前置审批。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全面推行审批事项集中到“一个窗口”受理,申请量大的部门要安排专门场所受理业务。积极推行网上集中预受理和预审查,创造条件推进网上审批。编制服务指南、制定审查工作细则,推行受理单制度、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对于多部门共同审批事项,明确一个牵头部门,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动工商注册便利化改革,实现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

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积极探索开展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工作。科学调整行政区划,推进符合条件的地方撤县设市、撤县(市)设区、撤乡设镇。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扩权强县、扩权强镇等试点改革。

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加快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推进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制度。

第四节 加快改革试点工作

坚持试点先行,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进行多元探索,开展不同层次、不同领域改革试点。重点围绕全面改革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推进省部合作,争取国家更多改革授权,加快实施煤层气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提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功能,开展商品场外衍生品交易,探索差别化的土地管理制度。积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的相关工作。积极推进阳泉、晋中全国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支持阳泉等资源枯竭、主导产业衰退、生态恶化地区的转型发展。

第十章 加快民主政治和法治化进程,推进法治山西建设

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推进法治山西建设,促进全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第一节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作用。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畅通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切实将人民民主落到实处,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以及宗教人士意见,充分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法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节 完善地方立法机制

完善地方立法体制,建立党委领导、人大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和修改机制。完善政府立法体制和规章制定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把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充分沟通协商、科学论证评估、依法审议表决作为立法的基本程序,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提高立法质量。结合我省地方立法实际,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努力实现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人民群众期待要求相呼应。在制定和完善国家有关法律实施细则的同时,加强资源、科技、生态、安全、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的地方立法。

第三节 建设法治政府

规范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决策动议、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执行与后评估的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司法机关的法律监督,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监管,加大政府层级监督力度,重视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积极探索综合执法,强化依法行政宣传,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制队伍建设。落实政务公开运行机制,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方位公开。加快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贯彻实施“阳光司法”工程五年规划,促进司法公正。大力推进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快法治建设进程。

第四节 建设法治社会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繁荣法学教育和理论研究,推动法治文化与社会文化有机融合。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持续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依法治理示范单位等法治创建工作,形成省、市、县、乡联动,机关、单位、学校、村(社区)、企业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全面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广泛开展依法治理,深入开展“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形成省、市、县、乡、村、企“六位一体”联动格局。着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构建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大力发展法律服务业,构建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完善基础性制度、基础性平台、基础性机制和基础性管理,全面提升平安建设法治化、现代化水平。

第十一章 加强规划实施,实现富民强省

规划的有效实施既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也要更好履行各级政府职责,动员和引导全社会力量共同形成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确保“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第一节 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各级党委在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的核心作用,为实现“十三五”规划有效实施提供坚强保证。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带领群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全面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民族、宗教、侨务等政策,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劳动力量,推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节 切实履行政府职责

明确政府主体责任,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政策和配置公共资源,有效协调和解决发展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为发展规划顺利实施提供有效保障。

明确政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切实落实好总体规划涉及本地区、本领域的目标和任务。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以及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重要改革任务,要明确责任主体、实施进度要求,确保如期完成。对纳入本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要简化审批核准程序,优先保障规划选址、土地供应和融资安排。

形成政策支撑合力。各地、各部门要围绕本规划确定的战略、目标和任务,研究制定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特别要加强人口、土地、环境、产业、财税、金融等政策的统筹协调,为规划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强化公共财力保障。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强调公共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中期财政规划要根据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合理安排支出规模和结构,滚动调整时要充分考虑本规划实施需要。年度预算安排要优先考虑本规划实施的年度需要。

第三节 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

本规划提出的预期性指标和产业转型、社会发展等任务,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实现。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参与规划实施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规划重大事项实施公开机制、社会监督机制和公众评议机制,使规划实施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形成全社会关心规划、自觉参与和监督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形成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生动局面。

第四节 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完善规划实施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发展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和考核,强化发展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统筹引领,有效发挥发展规划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

健全规划实施管理体系。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统领,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以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为支撑,形成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加强各级各类规划与总体规划的衔接协调,确保在总体要求上方向一致,在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在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实现规划对各种资源的最优组合与布局,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要与总体规划衔接并予以滚动落实。

健全监测评估考核机制。完善动态实施机制,将发展规划中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作为各级人民政府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年度计划分解落实主要目标和重点建设任务。加强规划年度监测评估,深入分析经济运行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及时提出防范对策和举措。改革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完善政府事项和约束性指标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规划实施督促检查机制,实行年度巡查报告制度、规划中期评估制度,根据经济运行状况及发展实际,按程序对规划进行必要调整。

全省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凝神聚力、攻坚克难、开拓创新,为完成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任务、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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