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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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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加快实现中央对天津定位、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十三五”规划,对于抓住用好多重叠加的重大历史机遇,实现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依据《中共天津市委关于制定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方面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勇于创新,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

综合实力跃上新台阶。2015年全市生产总值16538亿元,年均增长12.4%,人均生产总值超过1.7万美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67亿元,年均增长20.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超过5.1万亿元,年均增长15.5%。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深入推进,区县经济显著壮大。

结构调整迈出新步伐。大项目、小巨人、楼宇经济快速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7.2万家,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52%,“三二一”产业格局基本形成。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双创特区”加快建设,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3%。

城市功能得到新提升。以“两港四路”为核心的综合交通体系加快建设,海港年集装箱吞吐量超过1400万标准箱,空港年旅客吞吐量1431万人次,铁路枢纽网络架构基本成型,公路网络体系逐步完善,城市轨道交通通车里程139公里。大规模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持续开展,城市管理更加规范有序。

城乡面貌呈现新气象。“美丽天津•一号工程”深入推进。实施清新空气行动,PM2.5平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7.1%。实施清水河道行动,主要河道水体质量明显改善。实施清洁村庄、清洁社区行动,居住环境更加整洁。实施绿化美化行动,城市绿化覆盖率36%以上。节能减排任务提前完成。

社会建设取得新进步。教育改革持续深化,义务教育巩固率99%,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超过15.4年。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发展,基本医疗服务15分钟步行圈初步形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社会治理与服务不断创新,居住证制度顺利实施,法治天津建设稳步推进,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群众生活获得新改善。民心工程连续实施,财政支出的75%以上用于民生领域。多渠道扩大就业,累计新增就业240万人。千方百计促进群众增收,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2%。大力推进全民参保,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推进保障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完成中心城区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

改革开放实现新突破。制度创新在多领域展开,“十个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效显著。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取得新进展。开放型经济水平持续提升,利用外资和内资分别年均增长14.3%和19.9%,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高标准开局,扎实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城市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五年的发展历程很不平凡,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积累的经验十分宝贵,为未来发展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天津发展既面临多重国家战略叠加的历史机遇,也面临诸多矛盾相互交织的风险挑战,机遇大于挑战。

从国际看,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全球治理体系深刻变革,国际经贸规则体系加快重构。同时,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在相当长时期依然存在,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

从国内看,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调推进,持续释放新的制度红利。“四化”同步发展,不断激发新的发展潜能。“四大板块”和“三个支撑带”战略统筹实施,进一步拓展区域发展新空间。同时,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传统比较优势减弱,发展方式粗放,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仍然突出。

从天津看,中央对天津进一步加快发展寄予厚望,明确了“一基地三区”的定位。京津冀协同发展、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一带一路”建设、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五大国家战略叠加,机遇千载难逢,发展潜力巨大。同时,发展中的短板和矛盾问题依然突出,主要是:经济实力不够强,经济总量不大,产业结构不够优化;创新能力亟待提升,民营经济发展不充分,全社会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有待进一步释放;资源约束趋紧,污染防治任务依然艰巨;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完善,公共服务水平不够高,基层社会治理有待加强;安全基础比较薄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仍需提高,人才发展总体水平不高,高层次人才尤其是领军型人才紧缺。

面向未来,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妥善应对风险和挑战,挖掘发展潜力,培育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拓展发展空间。

三、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增后劲、补短板、促均衡、上水平,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实现中央对天津的定位,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不断开创美丽天津建设新局面。

四、发展目标

“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基本实现“一基地三区”定位,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

——建设高质高效、持续发展的经济发达之都。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实体经济不断壮大,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质量效益明显提高,协同发展取得新进展,开放型经济和城市国际化程度达到新水平,综合实力和城市影响力大幅提升,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5%,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超过55%。

——建设充满活力、竞争力强的创新创业之都。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更加完善,创新人才大量集聚,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创新创造活力竞相迸发,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5%,综合科技进步水平保持全国前列。

——建设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绿色宜居之都。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空气质量、水质达标率显著提高,林木绿化率大幅提升。

——建设文化繁荣、社会文明的魅力人文之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爱国诚信、务实创新、开放包容、崇德尊法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市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明显提高,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

——建设共有共享、安全安定的和谐幸福之都。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民主法制更加健全,生产生活安全有序,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保持同步,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人民生活更加殷实。

实现上述目标,必须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把协调作为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把绿色作为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把开放作为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把共享作为改革发展的根本目的,以发展理念创新引领发展方式创新,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必须牢牢把握“五大战略机遇”。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和实践要求,聚集发展新要素,培育增长新动力,优势做优、强项做强、特色做特,把战略机遇期转化为调结构转方式的突破期、持续发展的黄金期。必须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保持昂扬向上的朝气、开拓进取的锐气、攻坚克难的勇气、敢为人先的志气、求真务实的风气,打好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的决胜之战。

第二章 构筑现代产业新体系

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融合发展,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构建以服务经济为主体、先进制造业为支撑、都市型农业为补充的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成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和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

一、提升发展先进制造业

落实《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努力形成技术领先、配套完备、链条完整的先进制造产业集群。到2020年,先进制造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70%。

推动制造业集群发展。壮大发展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现代石化和现代冶金等十大产业。重点发展海洋工程装备、高档数控机床、机器人、三维(3D)打印设备等,打造临港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重点发展高端服务器、新型智能终端、新一代基站、网络安全等关键技术和产品,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基地。重点围绕“三机一箭一星一站”等龙头产品,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航空航天产业基地。重点提升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生产能力,突破电池、电机、电控等核心技术,建设国内重要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重点发展超导、功能膜、半导体、高分子等功能材料,建成国家级新材料产业基地。重点发展针对重大疾病的化学药、中药、生物药新产品,提升壮大医疗器械产业,建设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高地。重点发展储能电池、太阳能和风力发电设备、智能电网装置等,打造绿色能源产业基地。重点突破节能、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治理等技术,开发推广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装备,将节能环保产业培育形成新的增长点。重点发展高端化精细化绿色化产品,构建完整的产业链条,打造南港世界一流石化产业基地。重点发展高性能板线材、核电用管、航空及动车专用铝材等,促进现代冶金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同时,利用先进技术改造提升轻工纺织产业,打造全国轻工精品品牌基地。

提高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完善产业创新体系,建设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提高产业创新能力。积极发展新技术新产品,开发300个“杀手锏”产品。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推进名品名牌名企名家创建工程和工业强基工程,发展壮大一批国际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强的企业。实施标准化提升计划,支持企业参与标准制订修订。加快龙头企业培育,推进优势企业重组整合,到2020年,打造10家千亿级总部企业、100家百亿级龙头企业。

促进制造业绿色发展。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全面推动冶金、化工、电力、建材等主要耗能行业节能改造。支持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鼓励生态设计,开发绿色产品,推进产业绿色转型。深入实施万企转型升级行动,促进中小企业向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业态转型升级。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二、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坚持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并重,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和培育壮大新兴服务业并举,推动现代服务业上规模、上水平,加快形成与现代化大都市地位相适应的服务经济体系。到2020年,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0%以上,金融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1%。

建设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积极发展传统金融。支持金融机构在津设立中国或区域总部以及专项事业总部,推动设立有限牌照银行、互联网保险公司等机构。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创新。探索设立金融产业基金。推动法人金融机构增资扩股和并购重组。发展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着力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落实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到2020年,持牌法人金融机构超过100家。创新发展新型金融。加快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建设,推动设立全国性融资租赁资产流转平台,创新融资租赁业政策和业务。推进商业保理试点,打造一批商业保理领军企业。积极发展互联网金融,开展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建设全国动产融资中心,拓展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平台功能和服务领域。推动房地产证券化。规范发展要素市场。培育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金融要素市场,促进各类要素高效有序流转。发展股权交易市场,支持与股权众筹平台对接,推动与沪深证劵交易所、全国股转系统深度合作。规范发展现货交易市场,创新交易模式。鼓励大宗商品市场与证券期货机构开展战略合作。加快发展直接融资。完善企业上市资源储备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资天津场融资。大力发展债券融资。规范发展投资基金,推进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和境外投资基金试点。推广应用新型融资工具,积极发展信贷资产等证券化业务。

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发展。现代物流业,重点发展交易市场、电子商务、第三方物流、标准化快递、交易结算等领域。做强大宗商品物流,打造全流程的第三方大宗商品在线交易平台。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仓储中心、交易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推动海港、空港和陆路港等物流集聚区建设。科技服务业,重点发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技术交易等领域,基本建成覆盖创新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发展信息和软件产业,积极培育移动多媒体、信息安全等新兴业态。提高会计税务、咨询评估等商务服务专业化、规模化、网络化水平。改造提升会展场馆,增强对大型会展活动的承接能力,积极发展会展经济。发展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丰富服务产品。发展节能环保服务,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发展远程检测诊断、运营维护、技术支持等售后服务新业态。积极承接国际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加快发展在岸服务、跨境检测、管理咨询和数据处理等新兴服务贸易业态。

提高生活性服务业便利化水平。拓展生活服务消费领域,构建安全、智慧、便捷的居民消费服务体系,增强生活性服务业精细化程度和服务品质。扩大“天天乐道、津津有味”品牌影响力,培育邮轮游艇、房车露营、通用航空等高端旅游业态,发展休闲度假旅游,建设国际旅游目的地和集散地。丰富信息消费内容,培育信息消费热点,基本建成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发展健康体检、咨询、保险、护理等健康服务。推动养老服务从基本生活照顾向精神慰藉、心理支持、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领域延伸。提升民生商业设施水平,实施便民示范工程、农村消费网络建设工程。推进住宿餐饮业大众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主题饭店、短租公寓、社区餐饮等细分业态。积极发展家政服务、社区服务、家庭用品配送等家庭服务。大力发展以律师和公证为主体的法律服务业,实现法律服务在生活服务各领域的广泛参与。积极发展邮政业综合服务平台、智能快(邮)件箱等快递服务新模式。

推动服务业改革开放。积极探索在科学技术、互联网和信息、文化教育、金融、商务和旅游、健康医疗等领域扩大开放,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进入,激发服务业发展活力。推进国家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形成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的运营、管理和服务。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推动竞争性购买第三方服务。继续推进服务业“营改增”改革。制定服务标准和规范,建立顾客满意度测评体系,打造天津服务品牌,实现服务质量和服务品牌双提升。

三、优化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构建现代都市型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农产品安全保障能力。

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因地制宜,调减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增加经济作物和经济林、生态林、苗圃种植面积,提高优质畜产品、水产品养殖比例。调整品种结构,推进农业产业良种化。支持地方特色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走出津门,建设特色农产品基地。

提升农业科技水平。做大做强现代种业,加快发展生物农业,增强生物肥料、饲料、兽药等公共科技创新研发能力。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健全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

创新农业经营方式。依法推进承包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快建设一批设施农业示范区和放心农产品基地,全面实施农业标准化管理,主要“菜篮子”产品实现无公害化生产。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强动物疾病风险控制。

增强基础设施支撑能力。统筹推进田、水、路、林综合整治,实施耕地质量提升工程,建设高标准农田。提升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实现玉米、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保护性耕作、土地深松技术普及。

四、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依托雄厚的制造业基础,构建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产业生态体系。

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加强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应用,发展分享经济,促进互联网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发展基于互联网的个性化定制、众包设计、云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建设高质量的工业云服务和工业大数据平台。开发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服务产品,促进营销模式和服务方式创新。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中的应用,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加快互联网与公共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促进公共服务创新供给和服务资源整合利用。实施大数据共建共享工程,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发展大数据产业。

实施智能制造工程。着力发展智能装备和智能产品,推动核心装置、支撑软件研发和集成应用。加快机械、船舶、汽车、轻纺、电子等行业生产设备的智能化改造,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转变。建设一批重点领域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推进企业数字化制造和智能制造。到2020年,重点企业信息技术综合集成应用达到60%。

促进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增强生产性服务业对先进制造业研发、生产、商务、运营、管理等全过程服务供给能力,引领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提升。鼓励制造企业剥离非核心服务业务,推动服务业务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引导制造企业向产业链的研发、品牌、营销等环节延伸,从产品供应商向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变,实现制造业的服务化转型。促进农业“接二连三”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营销配送,拓展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和创意农业等新业态,推进农业由单一生产型向生产、生活和生态型多功能转变。

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统筹经济和国防建设,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国防科技工业,深化军工企业和科研院所改革,搭建军民融合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军民技术双向转移、良性互动,建设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

五、推动京津冀产业对接协作

积极对接北京创新资源和优质产业,主动向河北省延伸产业链条,实现产业一体、联动发展。制造业,围绕高端装备、航空航天、汽车、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产业,贯通产业上下游,完善产业配套。服务业,承接北京金融、教育、研发、医疗等优质服务功能,促进区域公共服务的协同共建。农业,共建“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基地和环京津1小时鲜活农产品物流圈。积极争取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京津冀协同发展基金、产业结构调整基金。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转移对接企业税收收入分享政策。与北京共建武清京津产业新城、未来科技城京津合作示范区、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京津州河科技产业园、团泊健康产业园,与河北省共建涉县天铁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津冀芦台协同发展示范区。共建京东休闲旅游示范区、京杭大运河旅游观光带、滨海旅游观光带。

第三章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不断提高科技进步贡献率,建设全国产业创新中心和国际创新城市。

一、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发挥创新政策优势。用好“6+4”政策,加强政策统筹和创新,探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金融创新、创新人才汇聚、股权和分红激励等体制机制,形成特色鲜明、协调有力、长效管用的创新创业发展政策体系。发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优势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优势,推动“双自”联动发展、互促共进。

构建特色发展格局。加快建设“一区多园”,促进各园区转型升级,以产业链、创新链拉动人才链,形成特色产业和专业人才的双重聚集,构建产业集群和创新集群,打造创新主体集聚区、产业发展先导区、转型升级引领区和开放创新示范区。

强化孵化载体功能。建成涵盖公共技术平台、育成中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化基地的孵化育成体系。整合创新服务资源,打造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支撑平台,促进科技服务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协同发展。

二、完善技术创新体系

突破基础和关键核心技术。聚焦人工智能、量子计算、生命健康等基础前沿领域,推动重大科学发现。实施智能制造、大数据与信息安全、新药创制等重大科技创新专项,攻克一批引领行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实施大气污染治理、互联网跨界融合创新等重大创新示范工程,加强集成创新与示范应用。到2020年,突破1000项关键技术和产品。

打造科技小巨人升级版。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领军企业培育、“小升高”、高端人才引进培养、“小壮大”、并购“双百”和企业上市融资六大工程,优化政府公共服务、技术平台服务、科技金融服务和园区服务,实现科技型中小企业能力、规模、服务升级,建设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区。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向规模化、高质化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到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超过10万家,科技小巨人企业达到5000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000家。

培育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深化部市、院市合作,集聚一批国家级科研院所和高端研发机构,提升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加强产学研用结合,建成五家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产业技术研究院,打造一批产业公共技术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形成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创新体系。鼓励发展民办公助、国有新制等新型研发机构。

三、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构建众创空间。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或运营创客中心、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平台载体,完善创业培育服务,打造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高水平众创空间。把“双创特区”建设成为高水平创新创业示范区。

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构建普惠性创新创业支持政策体系,鼓励科研人员、大学生和境外人才来津创新创业。激发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打造敢于创新、乐于创业的创客文化,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氛围。

四、打造协同创新共同体

构建协同创新体系。建立创新资源和平台开放共享机制,共建科技成果库,推动大型科研仪器设备、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科学工程和科技信息资源等共享共用。推进京津冀国家级大学创新基地建设。支持企业和科研院所合作建设跨区域产业技术联盟。与北京共建武清、东丽和北辰等创新社区。探索建立京津冀人才一体化发展机制,与京冀联合建立人力资源开发孵化基地,推动科技人才联合培养和自由流动。

协同开展科技攻关。重点加强绿色交通、清洁能源、资源高效利用等领域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和集成应用。加快实施大气污染防控、水体污染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联合攻关。

五、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

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促进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全面发展。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培养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创造一批科技含量高、权利状态稳定、市场前景好的自主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支持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发展,建设华北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打造集专利转让、许可、融资、托管、评估等服务于一体的运营平台。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提升知识产权执法能力,做好维权援助与调解。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构建便捷化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到2020年,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8件。

六、强化人才支撑体系

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培养一批科技领军人才、企业家人才、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深化实施“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和博士后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发展一批院士专家工作站。大力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促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实施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开展以“职业培训包”为主要模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实现“一包方式管培训”。

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坚持用好国际国内两种人才资源,制定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加快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各类专门人才。突出“高、精、尖、缺”导向,进一步实施“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千企万人”等人才计划,集聚高端人才和创新型人才。面向全球招人聚才,实施引智引才重大工程,构建海外人才发现、发布、对接、评价机制。鼓励“双创特区”建设人才改革试验区。

健全人才使用机制。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形成以能力、业绩、贡献为主要标准的人才评价导向。到2020年,全市人才总量达到345万人,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5.5年。

完善人才服务机制。全面实施“人才绿卡”制度,实现“一张绿卡管引才”。建立多元化、多功能、多层次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和全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创新基地。构建京津冀人力资源信息共享与服务对接平台,建立高级人才双向聘任制度,推动资质互认。

七、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创新科技治理方式。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实行决策权与执行权分离机制,完善科研项目管理流程。改革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实施科技成果处置权收益权改革,赋予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使用和处置自主权。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

加速科技金融融合。建立从实验研究、中试到生产的全过程科技创新融资模式。积极开展科技保险、科技担保、知识产权质押等科技金融服务。支持设立种子基金、天使基金、众筹基金等,完善创业投融资体系。

推进科研院所改革。建立科研院所自主化发展机制,推动公益型院所建立理事会治理机制,转制院所建立现代企业治理制度。建立以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绩效、科技持续创新能力为导向的科研院所评价体系。

第四章 建设管理高品质的现代都市

深化落实“双城双港、相向拓展、一轴两带、南北生态”空间发展战略,主动融入京津冀城市群建设,构建以双城、辅城和中等城市、特色小城镇、美丽乡村为骨架的现代城乡体系,推进陆海统筹,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打造功能完善、智能精细、宜居宜业的现代都市。

一、优化城市空间格局

做优“双城”。中心城区坚持内涵集约式发展,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打造更多亿元楼宇,推进城市、产业、生态、文化融合,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优化提升城市主中心小白楼、友谊路、文化中心周边地区、海河东岸等节点功能,推进西站、天钢柳林等城市副中心功能再造,推动海河上、中游及新开河两岸综合开发,提升改造大胡同地区,构建环天大南大知识经济创新圈、陈塘科技商务区。滨海新区进一步增强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做优做强先进制造、国际航运、国际贸易、金融创新和滨海旅游等功能,加快中心商务区等重点区域综合开发,深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创新与其他区县联动共赢合作模式,建设国际化创新型宜居新城区。

做强辅城和中等城市。按照辅城定位,推进环城四区优化发展,建设生态宜居城区、高端产业聚集区和京津城市功能拓展区。东丽区加快构建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智慧生态新城区。津南区做强教育经济、会展经济和楼宇经济,建设产城一体化创新示范区。西青区加快南站科技商务区建设,大力发展高端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打造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示范区。北辰区着力推进北部新区开发建设,积极发展科技研发、高端装备和现代物流等特色产业,打造北部城市副中心。按照中等城市标准建设武清、宝坻、静海、宁河、蓟县,打造京津冀城镇体系重要节点。武清区着力提升城市和产业园区功能品质,建设成为高端产业聚集区和京津发展轴节点城市。宝坻区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生态农业、现代服务业,打造优势突出的产业重镇和环境优美的活力新城。静海区重点发展循环经济、生命健康、旅游度假等产业,建设宜居宜业、产城融合的新兴城市。宁河区重点依托津冀芦台协同发展示范区、未来科技城京津合作示范区,打造京津产业新区和生态魅力新城。蓟县重点发展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绿色食品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京津冀一流旅游目的地和休闲之都。

做特小城镇。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建设示范小城镇,推动“三区”联动发展,继续实施“三改一化”改革,稳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现农民安居乐业有保障。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全国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产城融合试点和深化基础设施投融资改革试点。培育杨柳青镇、华明镇、小站镇、双街镇、崔黄口镇、大邱庄镇、七里海镇、下营镇等一批历史文化悠久、产业特色鲜明、区位优势突出的特色小城镇和经济强镇。到2020年,城镇化率达到84%。

做美新乡村。实施农村道路联网、农村饮水安全等工程,完善农村基础设施配套。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健全卫生保洁、设施养护等长效管理机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呵护园林田塘,保护特色文化村落,保留村庄原有形态,建设别致多样、干净整洁、留住乡愁的美丽乡村,打造一批农家乐、渔家乐,使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之路。

融入区域空间格局。推动沿京津发展轴的武清区、中心城区、环城四区、滨海新区加快发展,打造京津冀区域高端产业发展带、城镇聚集轴和核心功能区。推动宝坻区融入京唐秦发展轴,建设产业升级发展带。促进天津平原地区与北京、廊坊及保定平原地区深度融合,打造要素资源集聚、产业层次高、创新能力强的核心区域。推动滨海新区成为东部滨海发展区的核心区,携手河北省沿海地区形成与生态保护相协调的滨海型产业聚集和城镇发展区。推动蓟县山区与北京山区、河北省张承地区共同建设支撑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生态涵养区。规划建设“微中心”,有序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

拓展海洋经济发展空间。全面推进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快形成海洋装备制造、海水利用等先进制造产业集群,积极发展海洋现代服务业,提升发展海洋渔业、海洋盐业等传统产业。深入推进科技兴海,建成全国海洋科技创新和成果高效转化集聚区。严格执行海洋功能区划制度,加强海域使用管理,集约节约高效用海。加大海洋污染防控力度,全面治理入海排污口。实施海岸线综合整治工程,到2020年,海洋自然岸线保有量不低于18公里。

二、建设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

建设国际一流枢纽海港。促进北部港区向集装箱港、商港、邮轮母港转型,加快南部港区大宗散货港和能源港建设,大力发展中部港区临港产业,形成“北集南散”港口布局。推进大港港区深水航道建设。加快实施东疆二岛等工程。完善内陆无水港布局。推动津保忻、津承等货运铁路前期研究,畅通直达满洲里、二连浩特、阿拉山口等口岸的大容量货运通道。建成南港铁路,启动豆双、汊周铁路联络线建设,形成集疏港货运环线。扩大空铁、空海联运覆盖范围,建设国家级海铁联运综合试验区。完善邮轮母港配套设施,吸引大型邮轮公司落户,打造邮轮经济聚集区。到2020年,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6.5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到1700万标准箱,基本建成国际一流枢纽港。

显著提升国际航运服务功能。加快发展航运保险、航运交易、海事仲裁等高端航运服务业。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航运公司和分支机构,做强国际金融仲裁、海损理算、交易结算等航运服务机构,形成航运总部集聚区。大力发展航运金融业,鼓励开展仓单质押、存货抵押、融资租赁等创新业务。探索建立航运要素交易平台,提升天津航运指数影响力。推进航运服务创新,深化口岸单位“一站式”作业、海关检验检疫通关一体化改革,建设高效便捷的大通关体系。完善符合国际惯例的政策体系,推进航运资源要素集聚,增强资源配置能力。

三、构建现代综合交通体系

建设区域枢纽机场。建成京津城际机场延伸线,建设机场周边客货运集疏运道路。扩大天津机场空域容量,增加高峰小时架次,优化机场双跑道运行模式。开拓航空市场,加密国内国际干线航班,增加支线航线。拓展国际国内全货机航线,加快建设航空物流园区。到2020年,旅客吞吐量达到25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达到60万吨,基本建成区域枢纽机场和国际航空物流中心。

完善高效密集铁路网。建成京滨城际和京唐城际,开展津石、津承等客运铁路前期研究,建成京津冀主要城市1小时通勤圈。充分利用既有铁路富余能力,开行市郊列车。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动高速铁路、市郊铁路、城市轨道无缝衔接。到2020年,高速铁路与城际铁路里程达到460公里,铁路枢纽功能显著增强。

畅通区域公路网。打通高速公路“断头路”,完善“八横六纵”高速公路网。实施G205、G104、G103等国省干线提级改造,消除邦喜、津围、梅丰等普通国省道“瓶颈路”。实施区县公路联网工程。到2020年,公路总里程达到1.75万公里。

优化城市交通网络。完善城市快速路网和干支路网,强化道路微循环体系。大力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建成地铁4、5、6、10号线及1号线东延线,加快建设7、8、11号线,实现B1线和市域Z2、Z4线滨海新区核心区内通车。到2020年,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达到375公里。加强公共交通网络建设,优化线路设计,积极发展智能公交,推进公交服务向村镇延伸。完善城市慢行交通体系,倡导绿色出行。加强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到2020年,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提高到60%。

推进区域交通一体化。深化港口群合作,发挥津冀渤海港口投资公司作用,优化港口货类结构,与河北省港口形成合理分工和错位发展格局。推动区域航道、引航、锚地等公共资源共建共享。加强机场群合作,促进区域机场群合理定位、协调发展,积极承接首都机场客货运溢出需求。建立区域综合交通信息平台和服务监督信息网络,推进智能管理、运输服务、安全保障一体化。

四、强化城市资源供应保障

科学配置水资源。高效利用引江引滦外调水,有效开发地表水,控制开采地下水,充分利用再生水,适度发展淡化水。完善南水北调中线市内配套工程,启动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建设一批供水厂网,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深化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实现多元水厂统一价格、政企分开统一管理、多种水源统一管网。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到2020年,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控制在13.5立方米以下。

加快能源结构调整。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到50%以下。多渠道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燃气管道、应急储配等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提高清洁能源比重。加强区域能源合作,实施渤化内蒙古能源化工综合基地等项目,推进特高压输电通道建设,外购电比例达到三分之一以上。鼓励发展分布式能源,加强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生物质能开发利用,非化石能源比重超过4%。

加强土地资源保障。合理安排好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证重点建设需求。严格执行建设用地管控标准,优化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提高单位土地产出效益。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加快盘活空楼空房空企空地和老厂房老村庄老轨道闲置资源。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耕地占补平衡,坚守耕地和基本农田红线。加大违法用地治理力度。

五、加快智慧城市建设

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提高光纤网络带宽和光纤入户覆盖率,全面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建设宽带天津示范城市。加快发展城市物联网,推广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实现城市智能管理。建设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构建智慧社保、智慧医疗和智慧教育等惠民服务体系。建设在线政府,搭建一体化电子政务平台,实现政府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建设,实现城市信息安全总体可控。到2020年,初步建成智能、融合、惠民、安全的智慧天津,互联网普及率达到85%以上。

六、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城市网格化管理体系。健全城乡水、电、气、热等基础设施运营维护管理体制,提高市政公用设施常态长效养护和管理水平。建成一批高标准地下综合管廊。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建成中新天津生态城、解放南路、侯台等示范区。持续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提升市容环境的外在形象和内在品质,促进城市“绿化、美化、净化、亮化、细化”。加强社区物业管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建设一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到2020年,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建成国家园林城市。

第五章 营造绿色宜人生态环境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深入实施“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促进资源节约、循环利用,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打造水绕津城、城在林中、天蓝水清、郁郁葱葱的宜居环境。

一、建设主体功能区

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严守生态用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国土开发强度,推动各区县依据主体功能定位发展,打造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相互协调的空间格局。建立空间治理体系,完善分类管理的政策和差异化的绩效考评体系。明确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禁止和限制发展的产业,明确禁止开发区域、生态涵养发展区域准入事项。

二、构筑绿色生态屏障

加强生态保护。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重点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实施大黄堡、北大港、团泊湖、七里海、永定河故道、潮白河等湿地修复保护工程,积极申报州河等国家湿地公园。加强沿海滩涂、入海河口生态的保护。推进北部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规范化建设自然保护区,维护生物多样性。

实施大绿工程。开展大尺度、广覆盖的植树绿化,打造大绿大美生态空间。加快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及沿海防护林等重点工程。建设环城镇、环村庄、沿轨道、沿公路、沿河道的“两环三沿”生态绿廊。在适宜地区成片营造生态林、经济林。开展储备林建设试点。建设八仙山区域国家公园。建设津南、北运河、东丽湖等16个郊野公园,串联建设300公里绿色廊道,配套设置休憩驿站,形成城市绿色休闲新亮点。建成动物园、植物园和侯台、梅江等一批城市公园。到2020年,完成营造林总面积170万亩,林木绿化率达到28%以上。

三、加大环境治理力度

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继续实施清新空气行动,落实“五四三”治理措施,逐渐减少重污染天气。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大力推进燃煤锅炉改燃并网,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实现无燃煤化。推广清洁煤燃烧技术,主力电厂燃煤机组达到超低排放水平,35蒸吨以上供热及工业燃煤锅炉达到国家新建燃气锅炉排放标准。继续推进农村散煤治理。严格控制施工工地、堆场等各类扬尘污染。全面禁止秸秆焚烧。强化工业污染治理,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防治机动车污染,巩固车用汽柴油标准提升成果,建设公共充电设施,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的污染控制。到2020年,PM2.5年均浓度值下降25%。

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加强工业、生活及农业水污染源治理。建设一批污水处理厂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开展独流减河等河道污染治理,全面截污治污。实施水系连通和生态补水工程,改善重要河湖湿地水环境。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到2020年,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61%。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治理养殖污染,实现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全覆盖。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广规模化养殖、沼气生产、农家肥积造一体化发展模式。

控制其他领域污染。严格控制土壤污染,开展受污染农田、盐渍化土地等综合治理与修复。强化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污染防控,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防控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核与辐射污染。加强各类噪声污染防治,继续创建一批“安静居住小区”。

提升环境监管能力。严格环境准入,扩大污染物总量控制范围,完成节能减排国家任务。建立多维环境监测网络,提高环境监控能力。加强环境执法监督,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监测预警机制,防范环境风险。

四、推动低碳循环发展

开展低碳城市试点建设。主动控制碳排放,推动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推进市开发区和华苑科技园国家低碳工业园区建设。鼓励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相关技术开发和应用,增加林业碳汇。实行能源消费“一挂双控”。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建立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制度,加大碳金融创新力度。主动适应气候变化,增强应对极端天气和气候事件能力。加强公共气象服务,提高人工影响天气水平。到2020年,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完成国家下达任务。

建设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推行企业间、产业间、园区内循环型生产方式,构建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加快静海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区建设,推进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发展,对接京冀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打造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发展再制造和再生利用产品。培养市民环境意识,倡导勤俭节约的生活方式,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消费自觉,加快建设循环型社会。

五、联防联控环境污染

完善区域环境管理会商及污染事故应急联动机制,促进区域环境信息共享,强化环境联合执法。加强京津冀污染防治科研合作,统一污染减排、产业准入等环境标准。完善区域大气信息平台建设,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陆海统筹、河海协同的污染防治责任链条。

六、健全绿色发展机制

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创新。探索建立生态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健全生态涵养区和引滦工程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建立排污权初始分配制度。推进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管理体制改革。推行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和离任审计等制度。加快建设中新天津生态城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和武清、静海、蓟县等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建设绿色供应链体系。以亚太经合组织绿色供应链合作网络天津示范中心为平台,促进亚太经合组织各经济体绿色供应链产业互联互通和务实合作。建立政府支持、标准导向、企业示范和社会服务的管理机制。规范绿色标准,形成政府主导制定与市场自主制定相结合的绿色供应链标准化体系。实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促进经济活动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编制绿色产品目录,加强政府和企业采购管理。

第六章 共建共享美好生活

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注重机会公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优化资源配置。扩大服务范围,实行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促进城乡区域间服务项目和标准有机衔接。加强资源整合,均衡设施布局,健全基层网络,提高服务效率,推动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审核监管公开透明。

提升保障能力。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增加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健全财力保障和支出责任分担机制。完善市、区县、街乡镇三级服务网络阶梯配置的服务体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实现常住人口全覆盖。

创新供给方式。积极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以特许经营、合同委托、服务外包等多种形式参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形成服务主体多元参与、公平竞争的格局。

二、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采取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有效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促进机会公平的充分就业。着力扶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小微型企业,依托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到2020年,累计新增就业24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

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搭建创业服务平台,促进更多劳动者自主创业。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健全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到基层就业的激励政策,支持在校生利用弹性学制休学创业。

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积极开发就业岗位,推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对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开展免费职业培训,加强职业指导和见习,全面提高就业能力。

加强就业创业服务。统筹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贯穿劳动者职业生涯的技能培训制度。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加强就业援助。完善就业失业统计,健全失业监测预警机制。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强化劳动纠纷调处,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持续实施增加群众收入的政策措施,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推行行业工资指导线。完善适应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鼓励居民依法开展投资经营活动,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

缩小收入差距。实行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明显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基本社会保险制度。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建成更加完善的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个体从业人员和农民工等群体参保政策,建立社会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稳妥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健全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增强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完善社会保障财政投入制度,加强社保基金监管。促进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衔接合作。完善社会保险跨省市转移接续政策。到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12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09万人。

完善社会福利网络。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完善针对特殊人群的福利制度,统筹发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福利事业,推进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分类扶持贫困家庭,对符合低保、特困供养条件的困难群众做到应保尽保。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全面推进城市无障碍化建设。培育现代慈善理念,支持慈善事业发展。

五、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

大力推进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贯穿国民教育全过程。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树立良好师德师风。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推进教育领域有序开放。

强化基础教育的普惠性和公平性。实施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支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均衡发展,统筹优化中小学教育资源配置,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完善学区管理模式。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妥善解决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问题。到2020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超过96%,义务教育巩固率超过99%,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8%。

紧密结合产业需求发展职业教育。与教育部共建国家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构建“中高本硕”贯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实施职业院校现代化建设工程,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海河教育园区资源共享。创新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模式,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内涵发展。提升高校创新能力和学科专业水平,支持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推进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推动若干高校和一批学科达到或接近一流水平。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鼓励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加强基础研究,注重知识创新,创建一批协同创新中心和高校智库,加强高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心建设。加快医科大学、中医药大学、体育学院、音乐学院、科技大学新校区建设,整合美术学院校区布局。

建设学习型社会。促进继续教育多层次、多类型协调发展。加强社区教育、农村教育和老年教育设施建设,完善惠及全民的终身教育体系。发展远程教育,推进天津开放大学建设。推动各类学习资源开放共享,形成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环境和氛围。

六、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行医疗、医药、医保联动,推进医药分开。坚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深化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推动医师多点执业。实行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医,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倡导尊重医生、理性就医的风尚,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完成中医二附院、医大代谢病医院、第一中心医院、儿童医院、人民医院三期、医大肿瘤医院二期改扩建和中心妇产科医院原址改造等项目,增加优质医疗资源供给,逐步建立均衡有序就医格局。到2020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拥有病床5.2张,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位居全国前列。

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实施医疗服务持续改进行动计划,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大力培养全科医生。建立健全对口帮扶区县医院长效机制,推行家庭签约医生模式。全面加强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处理能力。到2020年,每万常住人口拥有全科医生2人以上。

提高居民健康素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普及健康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坚持传承创新,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加强慢性病、传染病、职业病综合防治。提高妇幼健康水平。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七、加强人口服务与管理

严格控制人口规模。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合理引导和调控外来人口增长,实现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控制在1800万人以内。

优化人口布局。有序疏解中心城区人口,大幅提升新区、新城、小城镇等区域的人口吸纳能力,引导人口合理分布。推进重点区域职住平衡,提高人口分布与就业分布的协调性。

加强人口服务管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居住证制度,有序推进外来人口市民化。加强优生优育,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强化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促进社会性别平等。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

完善老年保障和社会服务体系。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强化社区养老服务功能,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大力发展老年服务事业和产业,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产业化。培养专业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完善困难老年群体的养老扶持政策。到2020年,全市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达到1260处。

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提升儿童健康、教育、福利水平,优化儿童成长环境,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八、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

创新住房保障方式,提高保障和管理水平。放宽准入条件,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实行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提高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支持力度。对“夹心层”群体提供住房保障金融支持。提升保障房公共服务水平,完善基础设施及非经营性公建配套。健全保障住房公开、公正、公平分配和监督管理机制。

第七章 高标准建设安全天津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强化事前预防、常态管理、科技防控,深入推进依法治安、体制强安、科技兴安、文化创安,把天津建设成为经济健康发展、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安全型城市。

一、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实施“5+1”安全监管综合举措,做到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基础管理、应急救援四个到位。加强主体责任体系建设,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制度规范建设,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严肃查处“三违”行为。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建设,确保达到标准要求,保持良好运行状态。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完善培训制度,提升员工安全素质,增强安全意识。加强信息管理,做到实时监控、主动预防、动态管控。加强专家检查指导,委托第三方开展安全检查,指导企业排查治理隐患。强化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加快淘汰“散、弱、低、粗、污”企业。建立安全诚信体系,定期公告违法企业和失信人员名单。

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责任、相关部门专项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形成分工科学、任务明确、职责清晰的监管体系。加快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监控“一张网”。严格安全准入,规范审批流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工艺设备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项目一律不得投产。

强化政府属地责任。建立健全市、区县、街乡镇、村(社区)四级责任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制。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严抓、严查、严处,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建立安全检查、整治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健全明察暗访机制,用好“红、黄、蓝”三张表,严肃追责问责。

二、深化重点领域安全建设

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力度,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治理规定,严格企业准入,建立被监管企业信息公示和黑名单制度、行政检查标准化制度、轻微违法积分制度等。严格新建、改扩建危险品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验收。全部关停外环线以内及城市建成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大型项目向南港工业区集聚。全面加强冶金、医药、建材等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严格危险作业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全面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安全建设。强化油气输送管网监管,全面治理管线占压和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全面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打造平安工地。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强化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安全,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河道堤防、蓄滞洪区治理,高标准完善城市防洪圈,提升防洪排涝能力。加强海洋观测预报管理,防御和减轻海洋灾害。

三、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强化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的全过程监管,构建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监管体系。建成食品药品安全全程监管信息平台,强化源头控制。深入实施放心食品系列工程,完善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和问题食品召回制度。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工作。实施药品质量全程监管,建立技术监督审评管理体系。建设“智慧药监”,强化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监管。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建立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药品检验研究院等检验检测机构。

四、强化公共消防安全

完善网格化防控体系,推进以“四个能力”为重点的社会消防安全建设。提升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水平,充实消防力量,提高特种消防能力,严防次生灾害。落实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建立行业系统和监管部门之间的通报和告知制度,实现易燃易爆危险品信息监测网与消防部门互联互通。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升消防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增强社会公众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健全安全建设保障体系

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地方安全立法,制定落实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标准。完善科技支撑体系,搭建安全科技创新平台,开展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科技攻关。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强化气象、地震等专业监测预警,健全重特大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指挥体制,建立综合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国家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提高应急装备水平,推动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共担的安全发展长效投入机制,设立巨灾应急储备金。完善安全文化体系,推进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六、加强社会治安管理

完善公共安全视频联网监控系统,提升社会治安立体防控能力。加强反恐、禁毒、犯罪预防和社区矫正工作,依法严密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强化互联网治理,维护互联网运行秩序。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健全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七、完善国防动员体系

创新军地一体化指挥模式,推动党政军分布式指挥工程建设,完善军地联合应对重大危机和突发事件行动机制。加强人民武装动员、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和海上动员力量。深化国防教育和防空宣传。支持国防后备力量和驻津部队、武警部队建设,做好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工作。增强重要基础设施国防功能,落实重要经济目标安全防护措施。

第八章 不断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建设富有独特魅力的文化强市。

一、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

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爱国诚信、务实创新、开放包容”的天津精神,凝聚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打造新型智库。加强互联网思想文化阵地建设。

实施市民素质提升行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推动落实市民文明公约和行为守则,发挥先进模范人物典型示范作用,提升公民道德水平。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建成一批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力争更多区县进入全国文明城区行列。开展科教、文化、体育、卫生、法律、环保“六进社区”活动。深入开展科学普及工作。建设书香社会,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倡导“多读书、读好书”的文明风尚,建立农家书屋长效管理机制,统筹推进城市书吧建设,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水平。

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推动公共文化资源向基层和农村倾斜,统筹市、区县、街乡镇、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新建改造一批公共文化设施,建立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完善城乡15分钟文化服务圈,形成便捷、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布局。到2020年,城市社区及乡村文化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积极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培育一批具有创新性、带动性、导向性、科学性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项目。实施公共文化资源整合提升计划,提高公共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服务水平。办好群众文化活动。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加快数字图书馆、数字档案馆、数字博物馆、网上文化馆、网上剧院等国家级数字文化工程建设。建成国家海洋博物馆。

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开展公益演出、高雅艺术进校园进企业和优秀文艺精品基层巡演等活动,吸引更多观众走进剧场,共享文化发展成果。推进天津歌舞剧院、民族文化宫、元明清天妃宫遗址博物馆、第二工人文化宫等迁改扩建。实施基层公共文化产品配送计划,提高社区文化中心、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室、公共电子阅览室等文化设施的服务效能。积极开展面向未成年人、老年人的公益性文化服务,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常住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三、促进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发展壮大广播影视、出版发行、演艺娱乐、文化会展和广告等传统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文化创意设计、新媒体、数字出版、动漫游戏、文化软件服务等新兴文化产业。深入实施文化品牌创建工程,创作推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建设一批特色文化产业示范乡镇(街区)。实施“文化+”战略,推动文化与科技、金融、旅游等相关产业深度融合,探索建设国家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加快文化产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打造一批骨干文化企业。促进媒体融合发展,构建链条完整、业态丰富、产品齐全的传媒产业格局和立体多样、融合发展的现代传播体系。到202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5%。

优化文化产业发展布局。以国家级和市级文化产业园区为龙头,规划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功能区,推动文化产业特色化、差异化、集群化发展。支持利用旧厂房、旧民居等闲置资源建设文化产业园区。整合文化创意资源,提升国家动漫产业园等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的创新发展能力。

推进京津冀文化协同发展。落实京津冀文化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统筹规划区域文化发展布局。建立跨区域文化合作会商机制,打造京津冀文化产品综合展示交易平台、文化服务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作发展。

四、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完善文化管理体制。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严格主管主办制度,推动党政部门与其所属的文化企事业单位进一步理顺关系。建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机构。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

深化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推进已转制的非时政类报刊等各类出版单位进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支持重点文化企业股改上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原创剧目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扶持转制国有文艺院团的艺术创作生产。

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推进文化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经费保障等制度改革。创新运营机制,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强化服务功能,增强发展活力。对保留事业体制的文艺院团探索实行企业化管理。

五、传承历史文脉

强化对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划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实施一批文物保护重点工程,加强文物日常养护。细化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标准,扩大保护范围,修缮历史风貌建筑,充实技术和人文档案资料。

科学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对历史文化资源进行保护性利用,改造提升一批历史文化街区,全面完成“五大道”试验区、鞍山道辛亥革命文化线改造提升工程。推进具有一定历史价值和文化内涵的风貌建筑、名人旧居、工商业遗址等对外开放,落实中小学生利用博物馆学习的长效机制。加大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研究、普及力度,开展天津之根文化溯源。

保护和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国家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濒危项目进行抢救性保护。加强戏曲保护与传承,振兴戏曲艺术,实施中国京剧像音像集萃计划。做好古代典籍和近代历史档案整理、出版工作。建立区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

六、促进文化消费与对外交流

培育文化消费模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消费主题宣传活动,培育市民文化消费理念。制定出台促进文化消费支持政策,实施文化消费补贴计划,扩大文化惠民卡使用范围。健全文化消费市场制度,创新商业模式,拓展大众文化消费市场,促进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化为服务性消费。

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支持重点主流媒体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扩大与海外华文媒体交流合作,完善覆盖全球的传播网络。举办境外“感知天津”文化活动,重点宣传天津文化、风土人情和产品品牌,讲好天津故事,增强对外吸引力。大力发展文化贸易,建设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文化企业和中介机构,推动图书、音像、影视等文化产品开拓国际市场。

七、增强体育发展能力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全面实施“全运惠民工程”,新建和提升一批现代化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积极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让广大市民充分享受举办全运会带来的实惠。加强社区体育设施和体育组织建设,提高全民健身活动的质量和群众参与度。认真落实青少年体质健康工程,增强广大青少年身体素质。到2020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市民占总人口数达到45%以上。

大力发展竞技体育。高水平办好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和第十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七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积极培育国际马拉松赛、国际女子网球协会公开赛等精品赛事。巩固和扩大传统优势项目,积极培育潜优势项目,加大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力度,全面提升竞技体育水平。

加快发展体育产业。提升体育消费水平,发展体育健身市场、竞赛市场和表演市场。培育健身休闲、体育旅游、体育传媒、竞赛表演等服务业。提升发展体育用品产业。

第九章 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积极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着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全球竞争合作,努力建设改革开放先行区。

一、高水平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

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任务,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探索建立与国际贸易投资规则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将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成为制度创新新高地、转型升级新引擎、开放经济新动力、区域协同新平台、“一带一路”新支点。

推进行政高效化。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持续实施制度创新任务,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打造高效、透明、低成本的行政服务体系。实施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推进投资自由化。进一步放宽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市场准入,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完善外商投资监管体系,建立境外追偿保障机制。放宽境外投资限制,简化境外投资管理,除有特殊规定外,境外投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

推进贸易便利化。完善国际贸易服务功能,积极开展保税展示交易、期货保税交割、汽车平行进口等试点。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机制,建设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实施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建设北方国际航运融资中心。创新口岸监管服务模式,加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

推进金融国际化。落实金融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30条政策。建立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加快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跨境使用等改革试点。改革外汇管理体制,推动金融业面向民营资本、外资开放。

打造京津冀对外开放新平台。完善京津冀通关通检一体化机制,支持京冀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专属物流园区。在京冀推广进口商品保税展示交易模式。支持京津冀金融机构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跨区域金融协同创新与合作。建立制度创新评估推广机制,试点经验率先在京津冀地区复制推广。

二、完善市场经济制度

推进经济领域重点改革,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市场经济制度更加成熟完善。

提升政府服务市场能力。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全面深化“十个一”改革,继续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完善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绩效管理制度,提高政府效能。继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深入实施“一照一码一章一票”联审登记制度。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减少公共资源交易壁垒。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新型投融资模式。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尽职免责机制。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建立统一的要素市场。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土地、技术和资本等要素市场建设,维护要素自由流动和公平交换。实现城乡户籍登记“一元化”,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稳妥推进蓟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土地整理管理体制改革。发展多层次的技术交易市场,加强各类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清理劣势企业和低效资产。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支持具备条件的市管企业逐步实现整体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优化发展环境,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培育一大批实力强、规模大、有影响的骨干民营企业。鼓励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领域向社会资本开放。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增强盈利能力。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培育和规范中介服务市场,有效发挥市场中介作用。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明确市和区县两级政府事权范围,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完善政府全口径预算体系,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加快构建地方税体系,推进税收征管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部门资金统筹使用。健全政府采购政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培育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健全政府定价制度,推进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改革,加强城市管网输配价格管理。加强价格监测预警、监督检查和反垄断执法。

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健全分类监管机制,实行全过程监管,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推进信用信息交换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信用奖惩联动机制,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信用环境。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强化信用信息安全管理。

三、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坚持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坚持综合治理,运用道德约束、舆论引导等多种手段,规范社会行为,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坚持源头治理,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完善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加强基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人口信息服务系统、法人信息服务系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相关实名登记制度,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

提高基层治理与服务水平。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管理重心下移和服务资源下沉。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推进社区服务(工作)站、农村公共服务站建设,壮大社区工作者队伍。推进以行业规范、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为基本内容的社会规范建设。发展基层民主,健全基层自治机制。

积极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分类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扩大直接登记范围。实施政社分开,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自律。促进社会组织依法、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更多参与社会治理。鼓励和支持志愿服务,健全志愿者注册和管理制度。

四、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发挥中蒙俄经济走廊东部起点、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点的作用,深化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务实合作,加快建设“一带一路”战略枢纽。

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打造多式联运跨境交通走廊,畅通“津新欧”“津蒙俄”等运输通道。探索“东北亚—天津港—大陆桥—中亚、西亚和欧洲”双向多式联运,打造中欧集装箱班列品牌。设立服务沿线国家的大型国际数据中心,建设“信息丝绸之路”。

推进产业经贸深度合作。深化对外投资、产品出口、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带动优势产能、技术标准和经营管理服务“走出去”。加强资源能源合作,推进大宗商品境外生产基地建设。搭建“走出去”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加快埃及苏伊士经贸合作区拓展区建设,推动印度尼西亚农业产业园区升级为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加强境外安全保障工作。“十三五”时期,境外投资中方投资额年均增长15%左右。

推进海上全面合作。加强与沿线国家在海洋装备、海水淡化、邮轮产业、海洋渔业等海洋经济领域合作,推进海洋资源联合开发。密切与东盟、南亚等地区海洋科技合作,推进重点科技领域的联合攻关和成果转化。

密切人文交流合作。借助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等多边机制,与教育部共建教育国际化综合改革试验区。加大与中西亚、东南亚、南亚地区教育培训合作,推动建立国际职业教育联盟。发挥天津京剧、曲艺、杂技等优势,开展文化领域交流合作。积极推进医药卫生合作,推动中医药“走出去”。

五、增创开放经济新优势

深度融入全球经济,优化对外开放格局,推动对外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和服务为核心的国际竞争新优势,再造开放型经济新红利。

打造对外贸易竞争新优势。促进外贸转型升级,推动外贸向优质优价、优进优出转变。积极开拓新兴市场,推动外贸市场向多元化全面发展转变。加强境外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建设,扩大成套装备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优化进口商品结构,鼓励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零部件进口,打造进口商品集散地。积极发展汽车、集装箱等转口贸易。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巩固提升运输、旅游等传统服务贸易优势,扩大文化、中医药、软件和信息服务等新型服务出口。培育新型贸易主体,支持具有全球渠道控制力的贸易商发展,实施中小外贸企业提升工程。到2020年,外贸进出口总额1500亿美元左右,服务贸易占全市对外贸易比重提高到20%以上。

发展高水平外商投资经济。优化投资环境,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实施世界500强招商工程,鼓励在津设立地区性总部、研发中心、销售中心、物流中心和结算中心。强化产业链招商,围绕优势产业,引进上下游配套企业和项目。优化利用外资结构,拓展服务业引资领域,鼓励外资参与开发现代农业。创新利用外资方式,鼓励外资以战略投资、股权投资等形式参股并购境内企业。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载体。“十三五”时期,实际直接利用外资年均增长9%。

扩大城市国际影响力。发挥夏季达沃斯论坛、中国国际矿业大会、津洽会、中国旅游产业博览会等国际会展平台作用,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推动天津会展品牌“走出去”,积极筹办有国际影响力的高端论坛和重大国际赛事。深化与国际友城交流合作,支持侨务公共外交和民间交往,推动“侨梦苑”侨商产业聚集区建设。营造国际化的居住和商务环境,提供具有国际水准的教育、医疗等服务。培养一批熟悉国际惯例、具有国际视野的对外交流人才。开展国际交往礼仪培训,提高市民对外交流能力。

六、扩大国内交流合作

加大对内开放力度,推动区域多层次合作,促进资源要素对接对流,推进区域协同发展、共赢发展。全面落实《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纲要》(发改地区〔2015〕2310号),促进环渤海区域协调发展。密切与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市的联系与合作。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合作,探索设立两岸金融合作示范区,打造台湾商品北方集散中心。加大帮扶力度,协助对口支援地区打好脱贫攻坚战。强化国内招商引资,实施全国500强、民营500强招商工程。“十三五”时期,实际利用内资年均增长9%。

第十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实现“十三五”的宏伟蓝图,要正确履行政府职责,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完善实施机制,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共同推进《纲要》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市

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天津、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完善地方立法体制,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维护司法权威,促进司法公正。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和社会法律服务队伍建设。

二、正确履行政府职责

各级政府要通过改进经济调节、加强市场监管、健全利益导向机制、创造良好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密切联系宏观环境和发展实际,加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统筹协调,为实现各项发展目标提供有力支撑。编制实施好年度财政预算,优先安排涉及民生、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和生态环保等领域的支出。加强审计监督。切实做好人才、土地、能源、重要商品物资等战略资源管理,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安全运行提供保障。

三、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加强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分类指导、高效协调的规划实施机制。加强规划衔接。各区县、各部门要依据《纲要》编制实施好区县发展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切实贯彻《纲要》的战略意图和主要任务。以《纲要》为统领,做好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形成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加强规划考评。落实规划实施责任制,及时分解规划确定的目标和战略任务,明确部门分工,特别是将约束性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评体系中分解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要依据《纲要》的总体部署明确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加强规划监测评估。建立健全规划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后评估制度,跟踪分析《纲要》实施情况,自觉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检查。

四、加强项目组织实施

坚持以规划确定项目,以项目落实规划,发挥重大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组织实施一批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基础工程、重大民生工程,促进规划落实。完善重大项目储备和实施机制,深化前期工作,规范手续办理,提高审批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重大项目责任制,明确要求、强化责任,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拓宽重大项目投融资渠道,创新投融资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

五、切实防范经济风险

高度重视和防范各种风险,减少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体制和财政风险预警监控系统,妥善处理地方债务,防止风险过度集中。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完善重大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做好决策前风险评估、实施中风险管控、实施后效果评价。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研判,提高宏观调控科学性和有效性。

六、调动全社会积极性

各级政府要面向社会、面向市民,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规划,增强公众对规划的认知和了解,使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人心,使规划实施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在规划实施中的作用。完善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机制,发挥新闻媒体和社团组织的监督作用,健全政府与企业、公众的信息沟通和反馈机制,集全市之力、全民之智共同落实好规划。

“十三五”规划目标宏伟、任务艰巨。我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凝心聚力,务求必成,为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各项任务、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美丽天津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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