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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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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科学制定和实施“十三五”规划,对于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本纲要依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制定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是今后五年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蓝图,是全省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是使市场在配置资源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重要导向、重要依据。

第一篇 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以来,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省上下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坚持科学发展、主动作为,大力实施“五大规划”发展战略,着力构建“龙江丝路带”,扎实推进十大重点产业,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

第一章 “十二五”时期我省发展取得重大成就

经济发展实力显著增强,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初步核算2015年全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5083.7亿元,“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8.3%。全省重点推进建设的1462个产业项目,完成投资6239亿元,其中投资20亿元以上的项目52个。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第一、第三产业加快发展,比重明显提升,第二产业结构发生新的变化,三次产业结构由“十一五”期末的12.6:48.4:39调整为17.5:31.8:50.7。

现代农业迈上新台阶。实施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开展“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农村金融服务、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农业支持政策改革创新。抓住水利、科技、农机、生态四条主线,推动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累计建成生态高产标准农田3987万亩。连续五年粮食总产量和商品量全国第一,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重大贡献。

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完成铁路投资764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2.8倍,竣工和在建里程2209.2公里。哈大(大连)高铁建成运营。新建高速公路2990公里、一级和二级公路4420公里、农村公路17604公里。省内机场达到11个。水利总投资846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2.4倍,黑龙江、松花江、嫩江干流治理,胖头泡蓄滞洪区、阁山水库、奋斗水库、尼尔基引嫩扩建等重大工程开工建设。完成电网投资195亿元,投产变电站263座、线路1万公里。一批大型热电项目建成投产。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

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过3年清理,578项省级行政审批取消或下放,精简幅度为54%。138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全部取消。加快商事制度改革,55项企业登记前置审批许可改为后置,年检年审事项减少84.3%,实施“四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市场主体快速增长,2014年新登记内资企业4.8万户,增长61.9%;2015年又增长16.4%,总数达到30.6万户。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取得突破。对集中供热热源、矿产资源及其精深加工、风能、光伏资源等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市场化配置。推进国企改革。完成驻省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启动全省厂办大集体改革。构建以对俄合作为重点的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借助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着力构建“中蒙俄经济走廊”黑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推动对俄合作由毗邻地区向俄中部及欧洲部分延伸、由经贸合作向全方位交流合作转变进而提升经贸合作层级。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哈欧班列实现运营。哈洽会升级为中俄博览会。全省外贸进出口累计1748.7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累计223亿美元,分别是“十一五”时期的1.9倍、2倍。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8.8%,比“十一五”末提高3.1个百分点。开复工“三供三治”项目787项,完成投资778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2.5倍。城市供水、燃气、集中供热普及率分别达到96%、89%和74%;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率分别达到85%、90%,投入24.9亿元用于提高城市机械化清冰雪能力。新增城市绿地8350公顷。建设城市道路2431公里、桥梁115座。加强大小兴安岭生态保护,全面停止国有重点林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新增森林蓄积量3.1亿立方米。主要污染物减排超额完成“十二五”目标,松花江流域水质持续改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一五”末降低18.1%。

民生持续改善。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4203元、11095元,比“十一五”末增长64%、84%。累计新增城镇就业380.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4.5%以内。4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整体增长近1倍,排名由全国第32位上升至第24位。各项低保标准大幅提升。高等学校生均经费标准提高1倍以上。改扩建、新建公办幼儿园1424所。开展“健康龙江”行动,全省人均预期寿命由“十一五”末的73岁增长到76.6岁。累计投资3559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1.9倍,建设保障性住房205万套、改造农村泥草(危)房109.1万户,近千万城乡居民居住环境得到改善。两年建成2604个中心村文化广场。800.6万农村及乡镇人口饮水安全得到解决。119万人口脱贫。“平安黑龙江”建设成效显著,八类主要刑事案件比“十一五”末下降49%。

第二章 “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环境

“十三五”时期我国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战略机遇期内涵发生深刻变化,我省发展也同样面临着有利条件和困难风险挑战。

从有利因素看,党中央、国务院对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高度重视,为我省补齐短板、加快发展提供了重要政策保障。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拓展了我省对外合作新空间。俄罗斯远东开发战略提速,有利于我省发挥对俄地缘优势,深化对俄罗斯及东北亚和欧洲全方位合作。国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我省的发展需求高度契合。我省“十二五”时期取得的成就为“十三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实施的务实政策举措与国家政策支持叠加效应将进一步显现,发展优势进一步凸显,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现代农业、高品质食品、“互联网+”、旅游、健康养老、信息服务、对俄合作、科技成果产业化、部分地区的教育文化产业发展等潜力不断释放。五年来,我们积累了改革发展的宝贵经验,全省上下对发展面临的问题、机遇、挑战,对未来发展思路、主攻方向的认识更加统一,培养了一批懂经济管理、善于抓项目、想干事能干成事的干部队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反腐败力度,大力治理懒政和不作为,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从不利因素看,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继续存在,近年油价、煤价持续下降,大庆油田原油减产对我省经济形成负向拉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我们面临的竞争更加激烈;国际市场需求不足,对我省装备、石化等重点行业发展形成约束传导。国内对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的治理以及投资增长放缓,直接或间接影响我省一些行业发展,也对扩大投资产生影响。

我省自身发展也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和制约因素,主要是:经济发展结构性、资源性、体制性矛盾十分突出;市场经济意识不强、市场化程度不高、市场主体活力不足等问题明显存在;发展环境还要大力优化;各级政府部门还存在专业化不够,以及不作为、乱作为、不会作为的现象。这些问题必须从根本上把握,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第二篇 “十三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第一章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坚持稳中求进,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创新发展实施“五大规划”,推进“中蒙俄经济走廊”黑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着力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结构调整,着力鼓励创新创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必须严格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深化改革、坚持依法治国、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坚持党的领导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主要目标

——经济综合实力实现新跨越。保持国民经济中高速增长,到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6%以上,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发展动能转换和经济结构调整取得重大成效。发挥优势,注重工业,多点培育,实现新旧动能转换,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优化升级。实施创新驱动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取得重大成效。用全新体制机制高标准建设哈尔滨新区,充分发挥哈尔滨在全省发展中的带动作用。

——深化改革取得实质性成果。行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政府效率和效能明显提高。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国企改革取得重要进展。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机制和促进机制更加健全,发展活力显著增强。“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目标完成。

——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绿色发展理念牢固确立,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逐步形成,绿色生态产业快速发展。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城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各流域水质持续改善,天然林资源得到全面保护,国家重要生态屏障功能进一步提升。

——以对俄合作为重点的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龙江丝路带”建设扎实推进,“三桥一岛”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跨境运输通道功能明显提升。全面形成面向全国的对俄开放通道和服务平台,跨境产业链和产业聚集带取得积极进展,对俄全方位合作不断深化,对日韩、欧美、澳大利亚、新西兰、以色列和港澳台合作实现新突破。

——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一轴两环一边”铁路网主骨架、“一圈一边多线”公路网和布局合理的机场体系基本形成。水利设施现代化进程加快,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城镇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能源结构优化和电网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水平全面提升。

——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新型城镇化有序推进,质量不断提升。教育、文化、医疗、社保、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就业更加充分,煤城和林区部分职工向新产业领域转移。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持续提高中低人群收入水平。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

第三章 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总体要求

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五大发展理念精髓,提高贯彻落实的能力和水平,围绕困扰黑龙江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症结,找准短板,精准发力,凝神聚力,在主攻方向、重要领域、关键环节上奋力实现新突破。

——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发展理念,坚决打赢深化改革硬仗,加强管理硬仗,优化环境硬仗,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项目建设硬仗,棚改、铁路、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硬仗,加快动能转换,在创新体制机制、释放经济发展活力、构建特色产业体系、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拓展网络经济空间上实现新突破。

——深入贯彻落实协调发展理念,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推动煤城摆脱对煤炭资源的依赖,提升油城石油落地加工能力,促进林城生态保护与林中经济互动发展,集中释放森工已积累的改革和发展优势;加快发展县域经济,突出特色产业立县;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提升城镇综合服务功能,在构建区域均衡发展格局、资源型城市脱困转型、县域经济发展、新型城镇化质量提升上实现新突破。

——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保护生态环境,释放森林、江河、湖泊、湿地、冰雪等丰富自然资源形成的整体生态化优势,大力发展绿色有机食品、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健康养老、林产品、绿色北药等绿色生态产业,在构建绿色生态产业体系上实现新突破。

——深入贯彻落实开放发展理念,加快“龙江丝路带”建设,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开放平台,建设境内外园区,打造跨境产业链和产业聚集带,健全跨境电子商务体系,推动对俄人文交流经贸合作,巩固提升“中蒙俄经济走廊”核心区域地位,扩大以对俄为主的全方位开放,在“龙江丝路带”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深入贯彻落实共享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打赢脱贫攻坚战;把更多的财力物力向基层和困难群众倾斜,打赢保障和改善民生硬仗,让全省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扶贫攻坚和建设幸福龙江上实现新突破。

第三篇 加快创新发展,切实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贯穿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切工作,培育新的发展优势,拓展新的发展空间,加快实现发展动力转换。

第一章 创新体制机制

破除制约我省发展的体制机制核心症结,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冲破思想观念障碍、突破利益固化束缚,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实质性成果,实现全省发展环境根本性转变。
第一节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开展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不断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建立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明确政府发挥作用边界,优化行政流程,提高行政效率和效能。

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多取消、审一次、真备案”,继续取消和下放省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能够取消的全部取消。建立审批监管平台,全面实施并联审批和网上审批。提高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对下放的审批权限原则上同步下放前置条件审批权限,做到纵向同步、横向协调。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部门监管责任与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相匹配,实现全过程监管。

进一步加快清理和规范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实质性审批权,推进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与行业主管部门脱钩。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快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妥善解决事业单位公共资源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三权合一”占有资源问题。整治“红顶中介”,通过清理服务事项、切断利益关联、规范收费、实行清单管理等方式,破除中介服务垄断。

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运输等领域价格改革。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

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体制和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做好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监管机制,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推动电力体制改革,降低电力价格。区分输配电价和发售电价形成机制,分步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由市场形成,推进用电大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落实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加快农村电网改革,理顺农村电网管理体制,到2020年取消县级电网企业代管体制。

第二节 全面开展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

制定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市场化交易目录,纳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一律采取市场公开竞争方式进行配置。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机制,健全交易制度,加快建立省、市级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公共资源全部纳入平台交易。建立健全公共资源市场化交易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杜绝谋取私利、利益输送。建立公共资源配置参与主体信用信息共享制度,对获得公共资源、有违规违约行为的市场主体建立“黑名单”。

第三节 创新实施“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

坚持通过生产关系变革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和增加农民收入的改革总目标,全面完成“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任务。创新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组织、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注重合作社由生产主体向全方位经营主体转变,引导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合作机制,探索抵御市场风险的经营模式。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农村土地征收、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途径和形式,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引导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开展调整和优化农业补贴政策改革试点。创新农村金融保险服务,开发金融产品,增加金融机构,提高融资便利性,降低融资成本;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开发多元化保险产品。全面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建立农业投入增长机制,完善粮食收储、生态补偿、政策性补贴机制。创新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第四节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促进中央企业与地方融合发展。主动与驻省中央企业衔接,积极参与中央企业二、三级子公司改革。重点推动地方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与大庆油田等中央企业,在延伸产业链、技术研发、原料供给、产业配套等方面合作;在改制分离辅业、生产性服务业和高新技术溢出方面加强合资合作,设立新企业。

加快地方国有企业改革。推进现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新组建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设立。完善国有资本管理体制,对经营性国有资产实行集中统一监管。改组组建地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加快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采取引入战略投资者、企业改制上市、员工持股、股权投资基金入股等方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黑森、森工旅游、九三、完达山等竞争类国有控股及国有参股企业上市融资。实施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人员转岗分流、资源优化配置、强化经营管理、剥离办社会职能为重点的龙煤集团改革。以推进资源和社会管理职能与企业经营管理职能分离、完善森林资源管护机制和监管体制为重点,加快森工管理体制改革。以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为主线,推进农垦系统改革。通过兼并重组、破产清算等淘汰“僵尸企业”。继续妥善解决厂办大集体、分离企业办社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历史遗留问题。

第五节 加快非公经济发展

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地位平等,废除对非公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享受一视同仁的国民待遇。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金融服务、公共事业等领域。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与国有企业建立配套协作机制。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风险机制和补偿基金。拓宽初创企业和小微企业低成本融资渠道,鼓励商业银行创新适应中小企业特点的新型抵(质)押担保贷款业务,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债券融资和上市(挂牌)融资。加强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开展企业组织建设、企业管理运营等培训,培育树立制度规则契约意识、法治意识、营销意识和合作意识。

第六节 创新投融资体制

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投融资模式。对PPP重点领域内的重大项目,优先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社会资本合作伙伴。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参与市政设施、公共服务等项目建设。建立PPP项目政府注资、财政补贴和价格同步调整的协同机制,使社会资本获得合理回报。筹建省PPP项目融资支持基金,为PPP项目提供融资增信支持。

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利用黑龙江工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等政府性投资基金,吸引各类金融资本参与设立天使、创业、产业等投资基金。对竞争性领域中市场失灵的特定环节,由直接支持项目改为更多采用股权投资、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市场化方式。鼓励企业采取上市(挂牌)、发行债券和利用政策性融资担保平台等方式,加大在资本市场融资的力度,构建多元化融资体系。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建立科学的政府投资决策机制。

第二章 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提升创新能力,促进技术与产品的商品化,培育创新发展新动力,建设国家重要技术创新与研发基地。

第一节 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加快培育壮大创新主体。依托我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等研发力量,构建产学研金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推动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实施省级重点新产品开发鼓励计划,通过研发费用补助、科技服务项目补助和间接投入等方式,支持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深化与国家战略有机衔接,建设哈工大空间环境地面模拟装置等国家大科学工程项目,支持机器人、现代焊接等国家重点实验室加快发展,争取国家在我省新布局重点实验室。依托哈尔滨、大庆国家级高新区争取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快哈尔滨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依托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国家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技术创新平台,支持企业自建或与科研院所合作建设省级技术创新平台。支持石墨、乳业、马铃薯等国家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做大做强,在轨道交通、3D打印技术等具有产业和技术优势领域培育发展新的联盟。推动公共科技资源整合共享,实现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和专利基础信息资源对社会开放。

加快重点领域技术创新。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强化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做好科技创新专项布局,重视颠覆性技术创新和群体性技术突破,重点支持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电子信息等领域突破核心技术和关键环节,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产业化前景的重要成果。

第二节 加快科技型企业发展和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继续实施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通过梳理成果、成立公司、进行孵化、借助资本市场发展、推动企业上市,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完善科技型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立从实验研究、孵化、中试到生产全过程科技创新融资模式,推动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和股权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利用创新金融产品融资。到2020年,孵化企业达到6000家以上,新形成2000家以上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强竞争力的科技型企业,培育一批科技型上市公司。

加快科技成果落地产业化。重点推动省内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应用型成果、国内重点大学和科研院所重大科技成果、与国家国防科工局共建院校的科技成果在我省尽快转化,支持企业自主研发或与科研院所联合研发的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推广科技企业新型孵化模式,推动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等高新区建设加速器,完善哈尔滨科技创新城配套功能,鼓励科技园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创建科技企业孵化器,加快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发展。加强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到2020年,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达到150家。

第三节 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

全面对接《中国制造2025》,依托产业基础,坚持创新驱动、智能转型,重点在电力装备、航空航天装备、轨道交通装备、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汽车、农机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10个重点领域、17个细分行业开展技术创新和突破,提升“黑龙江制造”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

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积极推进智能制造,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瞄准国际同行业标杆推进技术改造,加快实施100个数字化车间、1000条自动化生产线的“100+1000”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程,促进生产手段向数字化、模拟化、智能化转化,生产方式向柔性化、网络化、个性化转变,生产组织向全球化、服务化、平台化转移。

第四节 促进互联网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

实施“网络强省”战略,推动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丰富信息服务,促进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保障信息安全,繁荣信息经济。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鼓励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开放式创新联盟,加快推进基于互联网的产业组织、商业模式、供应链、物流链等各类创新,推动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培育新兴业态和新增长点。

实施大数据战略,整合公共数据资源,构建跨部门的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促进信息系统跨部门互联互通与共享。搭建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优先推动民生保障服务领域政府数据集向社会开放。加快实施公共服务大数据工程,推动改进政府管理和公共治理方式。实施工业、现代农业等大数据示范应用工程,鼓励企业创新应用模式和商业模式,开展基于大数据的数据汇集、发掘和服务,发展大数据产业。以哈尔滨经开区、大庆高新区等为载体,实施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工程,吸引国内外相关企业布局建设云计算数据中心和枢纽型数据灾备中心,建设全国重要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集聚地和云计算应用服务基地。

第五节 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完善创新激励机制。完善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管理机制,扩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自主权,全面落实对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鼓励企事业单位采取科技成果作价入股、股权期权激励、优先购买股份等方式,奖励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推进从事开发应用的科研机构企业化改制,支持公益类科研机构整合重组,做大做强一批行业工程技术研究院。切实用好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国家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参与创新活动。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争取设立知识产权法院。

支持和引导大众创业。鼓励科研人员创业,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领办创办企业,允许兼职兼薪。引导大学生开办公司创业、合作创业、去有发展潜力和新商业模式的小公司工作创业,允许在校大学生休学创办企业。支持高校在校园内和校园周边建设孵化器和创业园,加快大学生创业见习、创业示范、科技创业实习等基地建设,到2017年省级大学生创业基地达到1000个。推动农民创业,引导农民从事能够增加收入、把生产出来的农产品以高于政府最低收购价卖给市场的种植、养殖、销售、加工等多种产业化创业活动。积极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拓宽创业投资融资渠道,加快创业创新孵化平台建设,完善创业扶持体系。

第三章 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

创新实施《黑龙江省“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实施方案》,在提高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基础上,注重提高品质、降低成本、增强竞争力,推动农业发展方式从数量向数量质量并重转变,打造国家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农业强省。到2020年,第一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左右。

第一节 提高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坚守耕地红线,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抓住水利、科技、农机、生态四条主线,争取将“两大平原”纳入国家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打造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基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施土地修复、土壤有机质提升等重大工程,建立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全面推进亿亩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工程建设,大规模推进生态工程、水利工程、田间配套工程、科技工程、信息工程建设,力争新建生态高产标准农田6000万亩。加快农业机械化,推广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农机化技术和新型农机装备,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到2020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1500亿斤,农机总动力达到6800万千瓦。

第二节 优化农业结构

按照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的思路,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

优化种植业结构。坚持市场需求导向,创新发展订单农业,突出发展优质高效作物种植,推动粮经饲协调发展。与消费市场和加工企业需求对接,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扩大水稻种植面积,推动发展高蛋白玉米、高淀粉玉米、鲜食玉米、高蛋白大豆、高油大豆、优质马铃薯和杂粮杂豆等优质农产品。积极发展经济作物,建设城郊、沿边蔬菜瓜果生产区和夏秋菜南销生产区,鼓励食用菌、中药材、花卉、烤烟、亚麻等生产。扩大苜蓿、青储玉米等饲草料种植。

加快发展畜牧业。实施“两牛一猪一禽”工程,加快建立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现代畜牧业生产体系。以中西部等地区为重点发展荷斯坦奶牛养殖,以松嫩平原草原地区和山区、半山区为重点发展肉牛养殖,在粮食主产区重点发展生猪养殖,在西部地区适度发展肉(奶)羊养殖,在大中城市周边地区适度发展规模化家禽养殖。到2020年,全省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60%以上。增强动物检验检疫和疫病防控能力,新建市级区域性兽医实验室5个,新建或改扩建县级兽医实验室71个。

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农业生态价值、休闲价值、文化价值,推进农业与旅游休闲、教育文化、健康养生等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发展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创意农业等新业态,加快发展都市现代农业。

第三节 发展绿色农业

扩大绿色食品种植面积,建设全国最大、优质安全的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健全支持政策,实施减化肥、减农药、减除草剂“三减”,鼓励使用有机肥和绿肥、生物农药,开展农业化学投入用品零施用示范项目和黑土地保护示范项目,普及推广生态耕作模式。到2020年,全省化肥使用量减少10%、除草剂减少20%、杀虫和杀菌剂比同等病虫害发生年份减少30%。构建以市场检测为主体、第三方委托公证为辅助、政府监管为保证的检测监测体系,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支持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申请绿色农产品认证。严厉打击侵权行为,大力保护绿色、有机农产品品牌。到2020年,全省绿色、有机农产品知名品牌达到240个,认证面积稳定在7400万亩。

第四节 加快农业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构建以政府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社会力量参与的多元化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发展现代种业,加强提高农作物品质、改良跨积温带品种、改善大米口感等良种开发,支持育种、制种基地建设。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良种基本实现全覆盖。加快建设奶牛、肉牛、生猪、肉(奶)羊、禽良种繁育体系。以粮食烘干仓储设施、粮食收购电子商务平台为重点,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实施“互联网+”农业,加快扩大物联网整体测控、现代大农机精准定位及高效配置、智能化节水等精准生产技术及方式应用面积。探索推广农产品、畜产品全生产过程展示营销、网上专卖营销、种植环境的远距离视频体验式营销等多种互联网营销新模式。

第四章 构建产业新体系

创新实施《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把产业项目建设作为构建产业新体系的重要手段,创新发展“十大重点产业”,发挥优势、注重工业、多点培育,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国内有总需求增长空间和龙江有竞争优势的重点行业,加快产业层次向中高端迈进,重塑产业竞争发展新优势。

第一节 优化工业结构

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推动工业转动力、转方式,促进工业提质增效、升级扩量。以创新为驱动,坚持“改旧上新”,推动小企业提升规模、大企业做大做强。坚持扩大增量带动工业结构调整,通过基础工业产品和上游工业产品延伸、引入要素、存量扩张、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资源开发和精深加工形成新增量。完善省重点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承载产业项目的能力。创新产业项目谋划生成路径,全力推进产业项目建设,积极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构建以高端装备制造、资源精深加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要支撑的产业新格局,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左右。

积极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抢抓国内外装备改造升级需求巨大的市场机遇,落实《中国制造2025》,支持重点装备制造企业,大力推动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促进装备制造业高端化,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和重大技术装备战略基地。加快建立电力装备制造协作配套体系,提高电力装备先进制造水平。争取国家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两机”科技重大专项支持,发展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等系列产品,建设国家重要的燃气轮机产业基地。依托齐齐哈尔轨道装备公司,建设我国重要的重载快捷铁路货车研发、制造产业基地。加快培育机器人龙头企业和关键配套企业,打造产业集群,形成较为完备的机器人产业体系。加快引进先进源头技术,积极开发高精度关键功能部件,推进我省重型数控机床产品系列化、谱系化。推进汽车整车量产规模化,大力发展汽车零部件产业,实现汽车产业零部件就近配套和集群化发展。加快发展大型高效联合收割机、大马力拖拉机配套农机具等高端农业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制造,构建农机装备制造产业体系。发挥哈尔滨工程大学在海洋工程装备基础及关键技术领域的成果优势,培育发展海洋装备制造。

加快发展资源精深加工。依托优势资源,延伸产业链条,提高资源精深加工比重,建设国家新型原材料基地。

食品工业和玉米精深加工业。以多种谷物、畜牧产品、乳制品、经济作物为基础,大力发展食品加工业。加快建设中粮集团玉米燃料乙醇等重大玉米精深加工项目,提高粮食精深加工比重。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兼并重组或战略合作,加快技术改造和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壮大飞鹤、北大荒、完达山、大庄园、九三、黑森等领军企业。

石化、煤化工。深化与中央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合作,争取在大庆和煤城布局石化、煤化工重大项目,延伸发展精细化工。落实与中石油协议,在大庆布局建设石油炼化和重油裂解等重大项目,力争形成3000万吨炼油能力和500万吨重油裂解能力。在双鸭山、鹤岗等地布局建设煤制烯烃等重大煤化工项目,加快推进煤制油项目前期工作。围绕石化煤化源头产品,大力发展高端精细化工产品。

矿产精深加工。推进地质勘探加快生成新矿权,梳理并盘活现有探矿权和采矿权,推动矿产资源勘探、开采和精深加工一体化,延长精深加工产业链。加快开展1:50000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到2020年基础地质调查覆盖率达到50%以上。利用市场化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加快重要矿产资源深度勘查,推动优势资源开发利用。加快石墨、钼等产业链发展,打造高端石墨和钼产业,形成鸡西、鹤岗石墨新材料产业集群和大小兴安岭钼产业集群。加强铜、金、高岭土等矿产资源开发。加快集约、安全、高效现代化煤炭矿井建设,适度开采新的煤炭资源,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关闭淘汰15万吨以下小煤矿300处左右,大中型矿井产能比重提高到70%,煤炭生产能力稳定在1.2亿吨左右。

林木加工。用好境外林木资源,推动林木加工业规模化、品牌化、集约化、高端化发展。支持龙头企业采取并购重组、股份合作等方式向上下游产业链延伸,培育发展境外原料基地和境内精深加工一体化的大型木材企业。依托重点木材进口口岸和运输通道,建设木材加工产业集群,形成规模效应。加快开发高端木材加工和造纸业,加快产品研发和工艺创新,塑造高端品牌形象。

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应用,突破工程化、产业化瓶颈,加快发展成长性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抢占经济和科技制高点。

新材料。重点发展特种金属新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半导体新材料、化工新材料,推进产业规模化、高端化发展。

生物医药。坚持规模化、特色化发展方向,加强生物技术药物、化学药品与原料药、现代中药研发,支持重点龙头企业加快创新药、专利药研发和产业化,提升生物医药产能规模和竞争力。支持哈尔滨利民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大庆生物产业园区等重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哈尔滨国家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试点城市建设,打造医药产业集群。加快国家新药临床试验中心等研发平台建设,构建符合国际规范、开放共享的新药研发系统。

培育发展卫星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空间探测技术溢出产业。加快国家高分卫星中心和资源卫星应用中心在我省落地,建设卫星数据基础平台。加强与中电科集团合作,建设国内领先的微机电系统(MEMS)化学传感器产业化基地。推广军民两用卫星激光通信技术,加快建设空间激光通信研发基地。建立地理信息服务与应急保障体系,推进航天遥感、卫星导航与定位和地理信息技术成果综合应用、产业化发展,开展精准农业、现代林业、环境保护、智能交通、防灾减灾等领域的典型应用示范。

第二节 多领域多角度发展服务业

落实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拓展新领域、发展新模式、推广新业态,扩大供给规模,提高服务质量。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左右。

生活性服务业。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

旅游业。创新旅游业发展模式,围绕核心产品,加快发展旅游文化娱乐、驻场演出、特色饮食、特色纪念品等辅助产品组合,提高游客体验参与程度。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艺术元素,推动文化、时尚与旅游融合发展。加强黑龙江旅游整体品牌和旅游产品宣传,完善市场营销体系,建立线上线下立体营销平台,深化与全国重要目标客源市场的媒体、旅行社合作,提高黑龙江旅游竞争力和影响力。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通景区公路、自驾营地等配套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中俄边境旅游和出境游,推动黑河、抚远等口岸游轮码头建设。到2020年,力争全省游客总人数达到1.9亿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2200亿元。

健康养老服务业。支持社会办医,明确公立医疗机构的数量、规模和布局,为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预留发展空间。鼓励发展多样化健康服务,培育壮大健康体检、康复护理、家庭医生服务等业态,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业体系。积极发展健康保险,丰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统筹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办好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做好特困老年人托底养老服务,提高失能护理床位比例。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扩大社会养老床位总量。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一批居家养老服务平台,鼓励个人利用家庭资源就近就便开展为老服务。推进“医养结合”,支持闲置医疗资源转型为“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将养老中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政策报销范围。加强老年服务管理、医疗保健、护理康复等方面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职业道德和素质。逐步提高养老床位补贴标准,利用行政事业单位非办公类资产,支持养老产业发展。

商贸服务业。加快中心城市商圈、大型交易市场、农资配送中心等流通体系建设,推动传统商贸服务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引导有条件的大型零售企业开办网上商城,支持中小零售企业与电子商务平台合作,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支持邮政等企业建立乡镇电商运营中心、村级服务站。建设一批农产品交易市场和专业农副产品交易市场。

生产性服务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发展金融组织,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利用资本市场,增强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完善企事业单位、自然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吸引国内外大型金融机构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推动组建民营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支持总部和主营业务均在我省的企业在境内主板、中小板、战略新兴板、创业板、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上市(挂牌),力争新增上市企业25家、新三板挂牌企业200家、省内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800家。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业务模式,运作发行公司债、小微企业区域集优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

布局建设现代物流基础设施,打造华南城等重点物流园区,构建社会化、专业化、信息化现代物流体系。发展多式联运、农产品冷链物流等方式,提升专业化水平。推进邮政、物流(快递)配送站建设,促进快递业发展。加强物流信息系统建设,推广北斗导航、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应用,实现物流信息全程可追踪。

推动制造型企业中的生产性服务业分离分立和专业化、高端化发展,重点发展个性定制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网络精准营销和在线支持等服务。推动有条件的企业由提供设备向提供系统总承包服务转变,由提供产品向提供整体解决方案转变。鼓励制造企业建设面向行业生产要素配置及供应链管理的综合交易平台,推进供应链协同发展。

围绕产业发展需要,开展科技服务、研发设计服务,推广大型制造设备、施工设备等融资租赁服务,鼓励发展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税务、勘察设计、工程咨询等专业咨询服务。

第四篇 统筹协调发展,不断增强发展整体性

坚持区域协同、城乡一体、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并重、军民深度融合,在协调发展中拓展空间。

第一章 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

创新实施《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着力发展接续替代产业,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发展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壮大新兴产业,促进转型发展。

第一节 加快煤炭城市转型发展

支持鸡西、双鸭山、七台河和鹤岗四个煤炭城市,实施煤与非煤“双轮驱动”,加快产业结构由以煤为主向特色化、多元化发展转变,促进煤城尽快走出困境。完善煤炭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支持煤炭接续资源较多的城市加快大型煤矿建设,推进煤化工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利用新增的煤化工源头产品和焦化等存量煤化工源头产品延伸发展产业链,开发精细化工产品,支持双鸭山市建成全国重点煤化工产业基地。大力发展多元非煤替代产业,做强石墨、绿色食品等优势资源加工产业,推进钢铁、矿山机械、医药、木材加工等产业改造升级,扩大旅游、商贸流通、健康养老等现代服务业规模。切实抓好采煤沉陷区棚户区和独立工矿区改造,积极推动煤城职工就业再就业等民生工作。

第二节 推动油城转型发展

发挥大庆市区位、产业、科技、人才、生态等优势,加快构建支柱多元、支撑转型的新产业体系,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建设现代化新兴城市。加快石化基地建设,推动地方与大庆油田深化合作,实施重大石化项目,加快石化工业向精细化工延伸。培育替代产业集群,发展壮大汽车、铝业和新材料、食品、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等产业。汇聚现代服务业新优势,加快发展服务外包、文化创意、信息服务、物流、旅游、健康养老等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优质粮食安全牧业和绿色果蔬,做大棚室经济,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第三节 促进林区转型发展

以大小兴安岭和张广才岭等森林生态功能区建设为核心,加强生态保护,推进林区经济转型,全面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大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加快人工造林、森林抚育、低质低效林改造和封山育林,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坚持林业经济林中发展、林区工业林外发展,加快发展生态旅游、森林食品、北药、苗木花卉、清洁能源等特色产业,推进矿产资源绿色开发。结合林场撤并整合,加快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促进深山远山职工和居民有序向县(局)址和乡镇(中心林场)搬迁转移。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健全创业增收机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推进国有林区、国有林场改革,增强适应市场竞争的能力。

第二章 大力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增强县域经济实力,使之成为全省经济发展新生动力和重要支撑。到2020年,县域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6.5%以上,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6%以上。

第一节 发展优势特色产业

围绕县域农林牧渔和矿产资源分布特点,依托资源禀赋、区位条件、产业基础和历史文化等要素,坚持产业强县、特色兴县,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找准定位,加快产业项目建设,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突出玉米、水稻、大豆、乳品、肉类、马铃薯、山特产品等优势产业,发展壮大种植、养殖业。围绕包括绿色食品、资源开发等在内的“十大重点产业”,打造特色产业链,构建粮食精深加工、畜禽深加工和绿色、有机特色产品加工等产业集群。加快发展文化、旅游、商贸、物流等服务业,形成特色鲜明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到2020年,争取每个县(市)重点培育发展1-2个立县特色支柱产业。

第二节 培育壮大产业园区

加快产业园区建设,打造集聚“十大重点产业”发展的载体。坚持“特色鲜明、布局优化、设施完备、项目配套”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完善工业园区、农畜产业园区、林果业园区、现代服务业园区、边境经济合作区、文化产业园等特色产业园区。运用市场化手段筹措资金,强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政策向园区倾斜、企业向园区集中、产业向园区集聚。改善园区管理,探索引进社会资本管理园区新模式,搭建以创业孵化、信贷融资、信息咨询、中介评估、科技研发、检验检测为重点的公共服务平台。依托已经建成并具备承载能力的省级重点产业园区,特别是发挥好肇东、铁力、富锦、北安、肇州、依安等一批具有区域功能特征和产业优势特点的园区作用,形成产业集聚优势,壮大产业规模,带动所辐射区域经济发展。

第三节 推进县域与垦区、林区、矿区、油区、边区融合发展

推动县(市)与垦区、林区、矿区、油区、边区建立长效机制,促进产业发展优势互补,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现融合发展。统筹规划、一体化建设交通、“三供三治”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发挥各自产业基础和发展优势,采取市场化方式合力打造优势主导产业。

第三章 推进城乡协调发展

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健全体制机制,推进新型城镇化,逐步缩小区域差距和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第一节 优化城镇化布局

依托快速铁路和高速公路网,推动人口、产业向城镇集聚,打造以哈尔滨为核心的“哈牡鸡七双佳”东环城市圈,努力建设“哈大齐北绥”西环城市圈。以东环城市圈和西环城市圈为重要支撑,辐射带动鹤岗、伊春、黑河市和大兴安岭地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加强规划引领,适时研究调整行政区划,完善城镇体系,推动绿色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建设,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以国家推动哈长城市群发展为牵动,依托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产业布局拉开城市骨架,培育引领区域经济发展的增长极。强化哈尔滨核心拉动作用,用全新体制机制高标准推动哈尔滨新区建设,打造东北亚具有重要影响的现代化城市和哈长城市群核心城市。增强齐齐哈尔、大庆、牡丹江、佳木斯等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功能,带动周边城镇产业发展,建成全省重要的区域中心城市。以鸡西、双鸭山、伊春、七台河、鹤岗、绥化、北安、肇东为重点,加快发展副中心城市,提升城市功能,扩大人口规模。完善县城、重点城镇和农垦、森工系统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功能,促进人口和特色产业集聚发展。

第二节 提高城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按照城镇人口变化趋势,加强公共交通、城市道路、“三供三治”、城市公园绿地等市政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城区老工业区、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加快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引入市场机制,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规模,实现供给主体和方式多元化。

第三节 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体制机制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落实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健全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保障机制,加强农业转移人口养老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衔接,完善对灵活就业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逐步将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第四节 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加快建立城乡融合的体制机制,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扩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把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到农村和接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推动村屯合并,促进农村人口向交通便利地区集聚。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快民生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推进乡村文明建设,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以“百村示范、千村达标”活动为依托,集中治理村容村貌,推进净化、硬化、绿化、美化,加快改路、改水、改厕、改灶、改墙、改圈,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第四章 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加快文化改革发展,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建设文化强省。

第一节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党员干部和教育人民,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增强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倡导科学精神,注重通过法律和政策向社会传导正确价值取向。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传承发扬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北大荒精神等黑龙江优秀精神。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建设,健全社会舆情引导机制,净化网络环境,传播正能量。加强和改进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实施城市文明达标、乡村文明提升、行业文明优化行动,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全民阅读,继续开展全民阅读行动。

第二节 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加快文化设施建设,推进博物馆、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免费开放,引导文化资源向农村倾斜。实施文化产业发展工程,加快发展出版发行、网络信息、印刷复制、新闻传媒、演艺娱乐、文化旅游、影视制作、会展、工艺美术等产业,构建具有龙江特色的文化产业体系。壮大省广电网络集团、出版集团、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报业集团、文投集团、演艺集团、新媒体集团等大型文化企业,推进区域性骨干文化企业发展,推动一批文化企业上市。加强国家级和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按市场规律挖掘组织文化元素,推动文化与时尚、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文化精品工程,打造龙江文化品牌。促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延伸发展IP?

TV等,培育文化产业新业态。扩大黑龙江卫视落地覆盖面,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实施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发展档案和地方志事业。

第五章 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

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在创新国防动员体制机制基础上,健全和拓展军民融合发展的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融合体系和政策体系,建立各级军民融合领导机构。制定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专项规划。军民、军地协同,共同维护边境社会稳定和谐。推动军民领域协同创新,支持军民科技成果双向转化应用和科研生产能力的开放共享。加强与军工集团战略合作,落实相关合作大纲,推动先进技术转民用,开发特色高技术产品,加强国际产能合作,促进军工装备产品走出去,壮大军工经济。增强产业产品、基础设施等军民共用的协调性,打造哈尔滨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和后备力量建设,支持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

第五篇 巩固提升整体生态化优势,推进绿色发展

坚持绿色富省、绿色惠民,创新实施《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巩固提升整体生态化优势,发展绿色生态产业,建设“美丽龙江”。

第一章 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

发挥主体功能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的作用,统筹各类空间规划,推进市县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控制开发强度,加快重点开发区域产业结构向高端高效发展,实行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大对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政策支持力度。以市县级行政区为单元,构建由空间规划、用途管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差异化绩效考核等构成的空间治理体系。

第二章 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加快能源技术创新,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积极开发利用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水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生产体系。实行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农业等重点领域节能减排,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指标内。有效控制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碳排放。推进大兴安岭地区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建设。

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减少单位产出物质消耗,鼓励扶持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在煤炭、电力、煤化工等行业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建设宾西、海林、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工程。实施秸秆肥料化、原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和基料化重点工程,推进中粮肇东秸秆制纤维素乙醇、佳木斯泉林秸秆综合利用等项目建设,加快秸秆综合利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的衔接,推动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大庆等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加快哈尔滨、七台河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

培养公民绿色低碳意识,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消费自觉。鼓励绿色出行方式,实行公共交通优先。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充电桩建设,重点在哈尔滨等中心城市使用新能源公交汽车。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扩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面积。到2020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达到20%。

第三章 加快发展绿色生态产业

第一节 建成全国最大的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

适应食品消费结构升级的要求,加快推动绿色、有机食品种植养殖、精深加工、市场营销全产业链发展,构建具有竞争力的绿色食品产业体系。建立健全涵盖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包装储运、专用生产资料等环节的技术标准体系,实行绿色、有机食品标准化生产。把握食品消费安全、健康、时尚的需求变化趋势,加快产品创新升级,大力发展高品质乳制品、畜产品和食品制造,加快发展特色饮品,增加优质食品供给。完善绿色食品营销体系,在哈尔滨建设全国最大的绿色食品批发交易市场,支持龙头企业在全国设立绿色食品旗舰店、连锁店、体验店等销售网络,发展绿色食品电商平台。培育国内外知名绿色食品品牌,加强品牌保护,刻画和提升黑龙江绿色食品产业整体形象。

第二节 建设全国一流生态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挖掘释放森林、湿地、江河、湖泊、冰雪等旅游资源潜力和经济、生态、文化功能潜力,突出独特性、体验性、精致性和感染力,大力发展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加快核心景区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开发旅游产品,针对游客细分市场,设计不同时间长度的旅游线路组合,增强接待能力和对游客的吸引力。创新开发湿地低空飞行、乡村旅游、自驾游等新型业态,打造迷人的哈尔滨之夏、火山湿地、华夏东极、森林深处等4条夏季精品旅游线路,塑造夏季“避暑胜地•畅爽龙江”品牌形象。以独特的、极具视觉冲击力的冰雪景观为核心,高水准设计、集成展示适合于普通游客、参与性强的冰上、雪上活动,重点打造大美雪乡、鹤舞雪原、北极圣诞、秘境冰湖、冰雪森林等5条冬季精品旅游线路,刻画“冰雪之冠•黑龙江”冬季旅游品牌形象。

按照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标准,充实完善提升五大连池、汤旺河、镜泊湖、兴凯湖等景区旅游度假功能,使旅游产品发展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加快建设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推进夏季山地自行车主题公园、水上乐园、森林温泉、高等级雪道等项目建设,把亚布力建成以冰雪和森林旅游为主导,集国际国内运动赛事、观光旅游、度假旅游、避暑养生为一体,专业和非专业结合的世界级滑雪旅游度假目的地。

第三节 创建全国北方夏季健康养老基地

依托生态、医疗和绿色食品等供给保障能力,利用夏季气候优势,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和社会力量主体作用,完善养老设施和专项服务,推动健康养老和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创建全国北方夏季健康养老基地。积极发展“候鸟式”养老等新业态,开发系列集慢性病防治、观光度假、绿色食品配餐为一体的健康养老产品。整合养老、旅游、医疗康复等公共服务资源,壮大夏季养老服务联盟,发展跨省际、跨地区合作经营,建立“候鸟式”养老置换服务合作机制。完善夏季养老宣传推广体系,逐步实现夏季养老宣传促销专业化、市场化。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点对点”省际间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机制。

第四节 构建现代林中经济产业体系

发挥林区天然、绿色、生态优势,以林菌、林果、花卉苗木、林中养殖等为重点发展现代林中经济。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与种养户建立长效利益联结机制,建设野生品种保护和人工种养生产加工基地。把林区良好的生态天然信用转化为品牌信用,整合打造“黑森”、“北极”、“林都”等知名品牌,加快构建林中产品市场营销体系,建设面向全国的专业化大型林中产品交易市场。

利用绿色北药生产条件,扩大无害化道地药材规范化种植,推进北药提取、分离等关键技术创新,加快药材开发和精深加工,加强营销体系建设,打造全国重要现代化绿色北药生产加工基地。大力发展刺五加、五味子、林下参等北方特色药材,建设北药GAP基地。加强化妆品、保健品、中草药等产品研发生产,加快绿色北药产业现代化。

第四章 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实施山水林田湖保护修复工程,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形成以大小兴安岭、张广才岭、老爷岭和完达山森林为主体,以松嫩平原、三江平原湿地为重要组成部分的生态格局。

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保护修复生态系统。加快建设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实施千万亩造林绿化工程,继续推进防护林体系建设和退耕还林。将全省天然林全部纳入天然林保护范围。实施新一轮退耕还草还湿工程,加强草原和湿地保护。落实土壤保护行动计划,实施黑土地保护治理工程,建立黑土地消耗补偿长效机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

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监管,推进松花江、嫩江干流沿岸自然保护区和大小兴安岭自然保护区群建设,推动小型自然保护区科学整合和提档升级。开展国家公园试点,探索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到2020年,建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5个,新建省级自然保护区5个。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第五章 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

树立节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在生产、流通、仓储、消费各环节落实全面节约,推动形成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

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合理制定水价,推动水资源循环利用,建设节水型社会。推进农业节水,发展水稻节水控制灌溉,扩大旱田节水灌溉面积。加强城市节水,鼓励煤城开发利用矿井疏干水,支持缺水地区开发利用再生水。推进哈尔滨、鹤岗、牡丹江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禁止地下水超采区农业、工业建设项目和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逐步削减超采量,逐渐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加强规划管控、市场调节、标准控制和考核监管,严格土地用途管制。调整建设用地结构,盘活存量用地,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城市房地产建设用地。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

落实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创新有偿使用机制,培育和发展交易市场。

第六章 加大环境治理力度

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扩大污染物总量控制范围,实施大气、水域、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和环境治理。

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减少雾霾等灾害天气。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加快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完成低质燃煤锅炉改造,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除保留必要的应急、调峰供热锅炉外,2017年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全部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标准控制使用劣质煤,推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控制野外焚烧秸秆。

加强水污染治理,加大重点流域和湖泊水污染防治力度,加强松花江、兴凯湖等流域水环境保护,全省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污染严重水体基本消除。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基本实现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运行。到202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3%。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生态拦截沟渠和生态护岸护坡工程,加强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先进施药机械以及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实施地膜科学使用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

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

第六篇 全力推进“龙江丝路带”建设,推进对外开放转型升级

创新实施《黑龙江和内蒙古东北部地区沿边开发开放规划》,以“龙江丝路带”建设为牵动,多点发力、延伸触角,拓展与沿线国家经贸投资合作,吸引产业聚集,加快形成以对俄开放为重点,面向欧美、东北亚、东南亚等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

第一章 加快对俄跨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加强与俄罗斯互动对接,共同推动跨境基础设施多点对接、互联互通,加快国际大通道建设。

加快完善跨境基础设施,全力推进“三桥一岛一道一港”建设,建成同江跨境铁路大桥,推进黑河跨境公路大桥和东宁跨境公路大桥建设,辟建黑瞎子岛陆路口岸,探索我省参与建设、投资、经营俄罗斯滨海1号国际通道和符拉迪沃斯托克各港口的途径和方式。推进黑河黑龙江跨境索道建设。积极与俄方沟通协调,扩容完善抚远—哈巴罗夫斯克、黑河—布拉戈维申斯克跨境光缆线路。建设黑龙江联通国际局扩容升级工程。

建设联通内外、安全畅通、多种通道的跨境运输网络,提升“哈俄欧”通道和“哈俄日韩”陆海联运通道功能。适时加密哈欧货运班列班次,开行哈俄班列,推动“哈俄日韩”陆海联运和我省经黑龙江下游出海的江海联运常态化运行。提升哈尔滨机场面向东北亚门户机场功能,新增和加密通往俄罗斯、日韩及东北亚地区的国际航线、航班,开通北美航线,打造现代化国际枢纽。提升牡丹江、佳木斯机场国际客货运输能力,支持大庆机场建设国际空港。

第二章 完善对外开放合作平台

发挥地缘优势和合作基础优势,整合对俄合作资源,培育发展外向型服务业,加快建设哈尔滨对俄合作中心城市,不断提升沿边口岸城市开放功能,吸引外向型企业集聚,形成面向全国的对俄开放服务平台。

发挥哈尔滨“中蒙俄经济走廊”主要节点城市作用,加快完善对俄合作综合服务功能,打造对俄合作中心城市。办好“中俄博览会”和“哈洽会”等大型展会,构筑中俄经贸合作平台。依托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哈尔滨空港、华南城“黑龙江省对俄经贸物流园区”等,形成国际物流集散枢纽。吸引国内外大型企业和商务服务机构进驻,建设合作企业总部基地。发展涉外金融结算、卢布现钞、离岸金融业务,搭建跨境电子商务支付平台,建成面向俄罗斯及东北亚区域金融服务中心。深化对俄全方位交流合作,建成文化科技交流中心、人才培养交流中心、旅游集散中心。

完善对外开放合作园区体系,提升外向型产业承载能力。提升绥芬河综合保税区功能,加快建设哈尔滨综合保税区和临空经济区,推动牡丹江、大庆、黑河、佳木斯建设综合保税区。积极推进绥芬河—东宁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抚远(黑瞎子岛)中俄沿边开放示范区建设,谋划建设黑河、绥芬河、黑瞎子岛、同江、东宁跨境经济合作区和穆棱边境经济合作区。促进中俄互市贸易双向开通。争取建设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

加大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完善部门联络协作机制,全面实施单一窗口和通关一体化。加快推进哈尔滨陆港空一体口岸建设、绥芬河铁路口岸改造、同江铁路口岸和黑瞎子岛陆路口岸设立工作,建设哈尔滨整车进口口岸和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中心,完善口岸交通、仓储配送、电子信息、查验设施等基础设施。完善跨国海关监管和检验检疫互认机制,强化我省口岸与沿海发达地区口岸、俄方口岸大通关合作。

第三章 打造跨境产业链和产业聚集带

坚持“出口抓加工、进口抓落地”,吸引生产要素向通道沿线转移,构建以跨境通道为依托和以通道沿线重点境内境外园区为载体的产业聚集带,建设开放型经济体系。

加快对外经贸投资合作转型升级,建设境内外联动、上下游衔接的跨境产业合作基地。依托哈欧、哈俄货运班列和“哈俄日韩”陆海联运大通道,吸引境内外产业向通道沿线集聚。支持企业赴俄创办经济实体,组建产业合作联盟。加强跨境机电、电力、能源、矿产、林业、农业、物流等领域投资合作,支持企业对进口矿产资源进行落地加工,延伸跨境产业链。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重点扶持电站成套设备、重型装备、高速重载铁路货车、新型农机装备、石油机械装备、重型数控机床、汽车等领域对外合作,推动装备、技术、服务走出去,带动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建设境外大宗商品产业基地和中俄产业配套的合作基地,推动与俄罗斯在电力、现代农业、境外木材加工等领域合作。积极推进现有15个境外园区快速发展,争取将滨海华宇经济贸易合作区和外贝加尔林业经济贸易合作区上升为国家级境外园区,推动在俄远东地区谋划新建5个境外园区,到2020年我省在俄境外园区达到20个。

积极发展对俄贸易,优化商品结构、主体结构、市场结构、贸易方式结构,巩固全国对俄贸易第一大省地位。促进加工贸易升级,加强境外商品展销中心和营销网络建设,提高地产品出口比重。扩大文化教育、中医药、信息服务等服务贸易出口。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构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打造跨境电商物流基地。吸引国内先进电子商务运营企业落户我省,推动本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壮大,加快“海外仓”和绥芬河“中俄云仓”等项目建设。促进哈尔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向绥芬河、牡丹江、黑河延伸。支持民营企业开通跨境电商直航业务。提升哈尔滨、黑河、绥芬河国际邮件互换局功能。

深化人文领域合作,实施文化睦邻工程,推动中俄互设文化中心,经常性开展双边文化交流。加强科技交流合作,推进与俄罗斯在航空航天、信息通信、核电装备、复合材料、船舶制造等领域的研发合作,建设面向俄罗斯及东北亚的科技创新合作基地。发挥中俄工科大学联盟、中俄医科大学联盟等作用,促进我省高校与俄罗斯大学教育合作。推进边境城市开通跨境自驾游,大力发展游轮界江和医疗旅游。加强与俄罗斯在森林、湿地、草原保护以及界河、跨境河流水污染防治等领域的合作,联合开展环保技术研究。

第四章 全面拓展对外开放合作

大力推进同“龙江丝路带”有关国家和地区开放合作,着力构建对外开放新体制,推动对外交流合作向宽领域、深层次、高水平发展,打造全国向北开放重要窗口。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大力培育外向型经济增长点,加快拓展外部发展空间。强化与欧洲各国的经贸合作,重点推进与德国工业4.0、荷兰食品产业和瑞士科技中小企业群的对接。加强与日韩在信息、物流、电子、节能环保、食品等产业领域的合作。推进与澳大利亚、新西兰、以色列农牧业合作。开发美国、加拿大和东南亚市场,进一步密切与港澳台合作。以“大齐绥”产业合作发展与转型升级示范区等区域为重点,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区域合作,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完善外商投资服务体系,扩大利用外资规模,积极争取和利用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第七篇 推进共享发展,建设幸福龙江

从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入手,强化政府职责,着力补齐短板,保障基本民生,不断增进人民福祉,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第一章 实施脱贫攻坚工程

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通过产业扶持、转移就业、教育支持、医疗救助、易地搬迁等措施,打赢脱贫攻坚战。到2020年,稳定实现全省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确保现行标准下211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28个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发展产业增收脱贫,扶持贫困县因地制宜打造主导产业,发展特色养殖基地,食用菌、蔬菜等绿色有机特色种植业基地,“互联网+农村淘宝网店”等新兴业态,红色游、边境游、民俗游等特色旅游业。鼓励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社、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他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脱贫。鼓励贫困户以扶贫资金入股、土地入股和带地入社等形式参与合作经营。

实施转移就业脱贫,对长期跨省务工的农村贫困人口给予交通补助,为在外务工半年以上的农村贫困人口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吸纳贫困人口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城镇公共服务岗位、企业用工优先安排农村贫困劳动力。集中开展实用技术和致富带头人等培训,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项实用技术。

结合生态保护脱贫,对退耕还林、还草的贫困户根据需要实施“以粮济贫”。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鼓励深山区贫困人口易地搬迁就业。

实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实施健康扶贫工程,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

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增加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取消贫困县公益性建设项目县级配套。推动连接贫困地区交通项目建设,全面实施贫困县农网改造升级,实现贫困村动力电“村村通”。全面消除贫困户危房。

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连片特困地区脱贫攻坚。支持革命老区村小型公益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落实人口较少民族整体脱贫的特殊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加大边境地区转移支付力度,改善边民生产生活条件,扶持发展边境贸易和特色经济。加快推进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

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强化省市领导联县、部门包村、党员干部包户的定点扶贫机制,提高减贫指标在贫困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中的权重,严格扶贫考核督查问责。

第二章 建设优质公平的教育发展体系

大力推动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到2020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继续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到2020年城镇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500所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0%以上。实施义务教育重点工程,实现义务教育学校100%标准化,全面消除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加强义务教育教师特别是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动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每年交流教师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7%,缩小城乡、区域、校际教育资源配置差距。到2020年,全部县(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

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通过贯通培养、对口升学等形式,促进中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建立行业、企业、院校共同发展机制,深化产教融合,加强工学结合,建设一批高水平优质特色职业院校和覆盖骨干专业80%以上的实习实训基地。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

深入实施高教强省二期规划,支持国际、国内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导向,推动一批地方本科院校和行业特色院校转型发展。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到202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5%左右。

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加强民族教育,办好特殊教育,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

第三章 促进就业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建立面向人人的就业服务平台。

第一节 统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

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实施就业行动计划,重点解决以高校毕业生为核心的青年就业和农业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支持,促进劳动者自主就业。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保障机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通过政府开发公益岗位和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推动煤城、林区等职工向新领域新产业拓展就业空间。支持农业富余劳动力到小城镇就业,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完善退役军人安置制度,拓宽就业渠道。 第二节 完善就业保障机制

完善就业与社会保障的联动机制,增强就业的稳定性,为劳动者灵活就业、流动就业或转换工作岗位提供保障。创新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效能建设和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加强失业风险预防和调控,完善失业登记办法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应对失业风险的就业应急预案。

坚持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提高中低人群收入水平。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动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完善市场评价要素贡献并按贡献分配的机制。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完善保证金制度、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建立基本工资标准的正常调整机制。调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逐步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第三节 健全就业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功能,推动就业创业服务向社区延伸,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支持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就业服务机构及社团组织开展服务。加强职业培训,建设覆盖市县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网络,贯通技能劳动者成长通道,构建面向全体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机制,推进政府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购买培训服务。

第四章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实现社会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加强灵活就业和季节性外出就业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衔接。完善筹资机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落实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做好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机制和多缴多得激励机制。鼓励发展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等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构建多层次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积极发展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推动各统筹地区医疗机构管理系统与经办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推进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不断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到2020年,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5%以上。

完善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稳步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水平,推进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工伤保险,探索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到2020年,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17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50万人。

构建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做好“救急难”工作,更好发挥托底线作用。推进低保户、低收入群众、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提标扩面,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在全部市(地)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建立政策性新增困难群体应急救助机制,将新增困难群众纳入适用的政策保障范围。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加强社会救助设施和社会福利设施建设。

第五章 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

解决好城镇中低收入群体、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基本住房问题,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努力形成以棚户区改造为主体、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租赁补贴为补充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推动住房保障从实物保障为主向实物和货币保障并重转变,提高货币化保障比例。将公租房覆盖范围扩大到非户籍人口。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模式,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实施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铁路等行业棚户区、国有林区(场)棚户区改造工程,到2017年完成14万户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改造,到2020年力争基本完成城镇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完成60万户农村泥草(危)房改造。

第六章 推进“健康龙江”建设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推进医药分开,实行分级诊疗,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规模,坚持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促进检查检验医疗资源共建共享。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理顺药品价格。完善分级诊疗制度,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基本建立符合省情的分级诊疗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医疗、检验机构,将社会办医纳入医保定点范围,落实社会办医与公立医院同等发展政策。

实施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构建全面均衡的医疗卫生服务保障体系。推进省市县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加快偏远地区急救中心和专科医院建设,全省城镇医疗机构新增床位23.8万张,县域内医疗就诊率达到90%以上。加强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发展远程医疗。完善重大疾病防控、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机构和计划生育网络,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农村流动,提高全科医生、家庭医生、急需领域医疗服务能力。全面放开医师多点执业范围,建立医师多点执业管理机制,允许公立医院医生在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的医疗机构之间流动。坚持中西医并重,推进中医药医疗机构建设,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和技术骨干培养,促进中医药发展。

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建设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风险预警、信息化监管等设施,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

发展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普及健康教育,实施健康黑龙江省大众体质工程,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增强人民体质。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到2020年每个市(地)建设6至10个各类全民健身中心,实现行政村健身设施全覆盖。巩固冰雪体育强省地位,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大力发展体育用品制造、竞赛表演、健身休闲、体育旅游等产业。

第七章 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落实国家人口发展战略。注重家庭发展,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实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帮扶政策。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大力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建立适度普惠型残疾人福利体系,落实残疾学生从义务教育到高中阶段12年全免费教育政策,积极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

第八篇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对经济发展引领和支撑能力

充分发挥基础设施建设对稳增长、惠民生的重要作用,加大投资力度,加快补齐短板,实施一批拉动效果好、承载能力强、技术先进的重大项目,构建交通、水利、城镇、能源、信息等重大基础设施网络,增强对经济发展引领和支撑能力。

第一章 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网络

发挥交通运输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挖掘和发挥交通运输网络的先导作用,构筑以哈尔滨为枢纽,各种运输方式紧密衔接、广泛覆盖、快速通达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铁路。加快快速铁路网和沿边铁路建设,打造“一轴两环一边”铁路网主骨架。提升“绥满铁路轴”运输能力。建成哈牡、哈佳、牡佳快速铁路,形成“哈牡鸡七双佳哈”快速铁路东环线,力争建成“哈大齐北绥哈”铁路西环线,实现快速铁路覆盖全省5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启动黑河经呼玛至韩家园子、黑河经逊克至乌伊岭、饶河至创业等沿边铁路外环线建设。加快推进一批既有线电化改造项目,建设一批支线铁路,扩大铁路服务范围。推进铁路枢纽及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哈尔滨火车站改造等项目建设,加强点线协调能力。到2020年,全省铁路营业里程力争达到7500公里以上,县级城市通达率达到75%,复线率和电气化率均达到50%以上。

公路。进一步完善公路网,在巩固高速公路基础上,重点向县乡和村级公路延伸。加快实施国家高速公路网建设及改造,推进地方高速公路建设,打通普通国省道“梗阻段”和“断头路”,实现“县县通”高等级公路,形成“一圈一边多线”为主的公路网。推动实施宾县、五常、肇东、兰西、巴彦、宾县的哈尔滨都市圈环线和绥化至大庆等地方高速公路项目,使高速公路覆盖20万人口以上城市。提升普通国省道技术等级,打造沿边高等级公路走廊。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提高通达深度和安全水平。加快建设综合客运枢纽,实现公交、公路、铁路、民航等多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完善地市级、县级公路客货运输站场建设。到2020年,全省公路网总里程达到17.5万公里,高速公路里程达到5000公里,普通国省道二级及以上公路比例达到65%以上。

民航。分步骤、分梯队推进机场项目建设,完善枢纽机场和干线机场,新建一批支线机场,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以打造面向东北亚门户机场为重点,完成哈尔滨枢纽机场提档升级,适时启动第二跑道建设。实施干线机场升级改造和搬迁工程,在亚布力等重点旅游景区、重要城市、口岸节点新建和谋划一批支线机场。抓住国家低空开放政策机遇,在全省布局建设和改造一批通用机场,大力发展通用航空。到2020年,基本形成规模适当、干支结合、疏密相宜、功能完善的机场布局体系,全省机场数量争取超过14个,航空服务覆盖全省90%左右人口。

航运。加快推进松花江7个梯级航电枢纽开发,结合“三江连通”骨干工程建设悦来航电枢纽,采取PPP模式启动依兰等6个航电枢纽建设。推进航道整治,加强黑龙江、松花江等高等级航道建设,适度开发库区航道。推进哈尔滨、佳木斯等港口工程建设,提高港口技术装备水平和通过能力。到2020年,高等级航道达标率达到86%,港口货物通过能力超过2500万吨。

第二章 继续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重大水利工程,推进全省水利设施现代化进程。加强引调水工程和大中型水库工程建设,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开工建设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三江连通”骨干工程等重大水利项目,建成黑龙江、松花江、嫩江“三江治理”工程、三江平原14个灌区工程、尼尔基引嫩扩建骨干一期工程等工程,基本建成奋斗水库、阁山水库等大型水库工程和一批中型水库。继续推进鸡西、七台河等城市水源工程。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解决农村剩余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到2020年,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达到34%,新增供水能力20亿立方米,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超过90%。

实施江河治理工程,完成大江大河干流、胖头泡蓄滞洪区和呼兰河等主要支流治理,增强抗灾减灾能力。到2020年,全省大江大河干流堤防达到20至100年一遇防洪标准,42条主要支流和293条重要中小河流达到10至30年一遇防洪标准。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涝区治理及水土保持工程,重点大中型涝区达到5至10年一遇除涝标准。加强沿江城市防洪能力建设,完善城市防洪体系。到2020年,哈尔滨市主城区防洪标准达到200年一遇,重点防洪城市主城区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中等城市及城镇防洪标准达到30至50年一遇。

加大“两大平原”灌区建设与配套节水改造力度,推进节水农业,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加快建设三江平原灌区、松花江干流沿岸灌区,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型泵站更新改造等工程。大力实施地表水置换地下水,优化全省灌溉布局,调整用水结构。到2020年,全省地表水与地下水灌溉面积比例由1:2调整为2:1,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新增旱田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00万亩。

第三章 提升城镇基础设施功能

加快供水管网建设及改造,提高城市供水能力和质量,到2020年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7%,实现供水普及率和水质双达标。建设热电联产和大型锅炉集中供热相结合的供热体系,到2020年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1400万平方米,改造城市老旧供热管网2000公里,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7%。建设省级天然气骨干管网,规划建设燃气管网2047公里,新建加气站120座,扩大居民、商业、交通等领域用气,到2020年新增燃气用户100万户,燃气普及率达到92%。推进哈尔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建成地下综合管廊65公里。

加快发展大容量快速公共交通系统,推动形成公共交通优先通行网络。新建改造道路2562公里,新建桥梁50座、地铁42.5公里、停车泊位34万个,城市交通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开展海绵城市试点,加快推进雨污分流管网改造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建成2个海绵城市、6个海绵城区、9个海绵片区,有效缓解城市内涝。

第四章 强化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我省特高压外送通道前期工作,建设向扎鲁特汇集电力通道。构建东、西部500千伏电网环网结构,继续优化220千伏电网结构,满足负荷增长和电源送出需求。加快城市电网建设改造,提高供电可靠性。加大农网改造升级力度,着力解决农村电网“卡脖子”和低电压问题。适应分布式电源、新能源和多元化负荷发展需要,提高电网智能化水平,提升能源利用率。推进分布式能源网络、新能源微电网建设。在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资源条件较好、发展利用较快地区,推动建设以用户端自发自用为主的分布式能源网络。

优化能源结构,鼓励发展背压式供热机组,统筹推进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建设,大力发展清洁燃烧发电技术。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清洁能源比重。合理发展风电,打造国家级大型风电基地。积极发展光伏发电,利用西部盐碱地等未利用地,打造百万千瓦级大型光伏发电基地。在粮食主产区和秸秆富集地区发展生物质发电。有序推进水电开发。加快开发地热资源。推进牡丹江荒沟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加快尚志等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到2020年,全省电力总装机规模达到4200万千瓦左右,其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达到1670万千瓦。

加强油气管网建设,推进中俄原油管道二线工程和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建设,谋划建设明水-绥化-哈尔滨北和大庆-哈尔滨支线,加快建设向东部延伸的干线管网,实现哈、大、齐、牡、佳等省级干线管网互联互通。

第五章 构建泛在普惠的信息网络

实施“宽带龙江”战略,加快新一代互联网布局,打造全光纤网络城市,推进互联网进村入户,提升信息网络服务能力。实施宽带网络建设工程、新一代网络建设工程和应急保障工程,构建高速宽带、天地一体、泛在智能、安全可控、敏捷开放的新一代信息网络。建设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工程,提高用户重要数据、敏感信息安全保护能力。推进提速降费,降低互联网资费水平,增加骨干网络传输容量,提高宽带接入速率。到2020年,全省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71.5%,行政村光纤通达率100%。

第九篇 强化“十三五”规划实施保障

实施好“十三五”规划,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制定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各级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建设廉洁政府、效能政府。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广泛调动各方面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积极性,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发展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协商,依法保障人民各项权益。全面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民族、宗教、侨务等政策,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省推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共识和力量。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建立健全集聚人才体制机制。落实重大人才工程,实施“龙江英才”计划,着力发现、培养、集聚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企业家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和服务保障机制,创新人才留住使用机制,营造有利于人人皆可成才和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的社会环境。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企业税费负担,努力降低企业用电、物流、财务成本。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对垄断行业监管。注重诚信建设,加大促进经济发展、扩大招商引资等方面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严厉查处破坏发展环境行为,坚决治理私设门槛、暗箱操作问题,对失职渎职等行为严肃问责。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公开曝光。进一步从严管理各级权力岗位干部,惩戒庸政、懒政、怠政和不作为人员。发挥企业投诉中心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优良发展环境。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跟踪反馈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全面推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制度,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完善法律援助体系,加强普法教育。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加快“平安黑龙江”建设,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加快建设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法治化治理体系和网格化责任体系。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强和改进信访和调解工作,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表达诉求,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重大部署和责任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系统、动态的公共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健全公共安全管理格局,实现对公共安全风险的有效预防、控制和应对。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强化预防治本,改革安全评审制度,健全预警应急机制,及时排查化解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势头。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深化煤矿、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线、地下经营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实施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仓储安全环保搬迁工程。实行最严格的交通管理,加强交通安全工作。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强化应急队伍和装备能力建设。到2020年,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8%。加强地震、气象等领域基础能力建设,提高自然灾害综合防御能力。

本规划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具有法律效力。要完善规划实施机制,落实规划目标责任,明确各市(地)、各部门分工,保障规划发展目标和任务的完成。加强规划主要指标的统计工作,完善监测评估制度,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在规划实施中期阶段开展中期评估,并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需要对本规划进行调整时,省政府要提出调整方案,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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