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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营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
中金国研智库网 www.zjgyzk.cn 来源: 天津市

“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加快实现中央对天津定位、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民营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对于优化我市产业结构,培育经济增长点,增加就业岗位,改善民计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建设美丽天津,具有重大意义。依据《天津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环境

(一)“十二五”基本情况

“十二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不断加大支持力度,加强组织推动,创造良好环境,促使民营经济在规模效益、社会贡献、创业创新、转型升级等方面都取得突破性进展,全面完成了我市“十二五”时期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成为天津经济发展的新亮点。

1.规模效益显著提高

“十二五”期间,我市民营经济进入发展快车道。截至2015年底,全市民营经济市场主体66.75万户,比2010年增加28.58万户,年均增长5.72万户;其中民营企业28.67万户,比2010年增加14.34万户,年均增长2.87万户,民营企业占全市企业92.27%,比2010年提高5.99个百分点。一批民营大企业大集团迅速崛起,营业收入超5亿元民营企业913户,其中超50亿元71户,超100亿元27户。2015年,我市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7781.42亿元,年均增长18.8%,占全市生产总值47.1%,比2010年提高11.6个百分点,年均提高2.32个百分点;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实现总产值1.26万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44.99%。

2.社会贡献显著提升

“十二五”期间,民营经济在拉动投资、增加税收、稳定就业、扩大出口等方面发挥了更为突出的作用。2015年,民间投资7588.9亿元,年均增长22.65%,占全市投资比重58.08%,比2010年提高16.08个百分点,年均提高3.22个百分点;民营经济实现税收1255.15亿元,年均增长14.83%,占全市税收总额的43.25%;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占全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75%,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超过70%;民营外贸出口111.1亿美元,年均增长15.51%,占全市21.71%,比2010年提高7.31个百分点,年均提高1.46个百分点;全市核准赴境外投资企业中,民营企业有156户,投资额27.16亿美元,分别占全市的79.2%和86.7%。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我市境外投资的主力军。

3.产业结构显著优化

“十二五”期间,民营经济“三二一”的产业格局基本形成。2015年,民营经济增加值中第三产业比重已达54.3%,高于全市2.3个百分点。休闲观光、绿色生态型的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明显加快,航空航天、生物技术与健康、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金融、物流、科技服务、文化创意、总部经济、楼宇经济、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民营成分不断壮大。全国首家民营金融租赁公司获准筹建,金城银行成为国内首批民营银行试点。民营经济实现了“非禁即入”,经营领域涉及基础设施、政府工程、学历教育、医疗卫生、金融行业。

4.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科技型中小企业“铺天盖地”、科技小巨人“顶天立地”发展态势基本形成。2015年,科技型民营企业6.9万户,超过2010年的6倍。1万多户民营企业顺利完成转型升级。民营企业申请专利6.3万件,拥有有效专利7.4万件,分别超过2010年的4倍和3.8倍。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注册商标累计7万余件;天津著名商标中民营企业1035件,占73.46%;中国驰名商标中民营企业83件,占57.2%。全市上市和挂牌民营企业189户,比2010年增加177户。

5.集聚效应显著体现

各类园区和商务楼宇等载体建设不断加快,设施功能不断完善,成为民营企业经营和民间项目投资主阵地,涌现出一批主导产业明确、生态环境良好、经济效益突出、带动作用显著的示范工业园区,产生了一批物流楼、金融楼、科技楼、创意楼、律师楼等特色楼宇,促进了民营企业集群发展。2015年,31个示范工业园区注册企业1.29万户,其中驻区企业3900户,吸纳就业36.14万人,实现工业总产值4294.16亿元、利润338.16亿元、税金200.08亿元。全市运营中的商务楼宇778个,实现税收501.5亿元,税收超亿元楼宇171个。

(二)经验与不足

“十二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对发展民营经济思想上放心放胆,政策上放宽放活,工作上放手放开,为我市进一步发展民营经济提供了宝贵经验。一是地位作用空前提升。市委、市政府从全局战略高度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深入开展调研帮扶服务,充分激发民营经济创新创业活力,努力开创民营经济发展新局面。二是扶持政策精准有力。全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在市场准入、科技创新、信贷支持、财政税收、创业就业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含金量高、针对性强的有效措施,增加民营经济扶持资金,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宽松的政务环境。三是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全市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的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推动16个区和60个市有关部门建立了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组织架构,开展绩效考核,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了横向联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格局。

五年来,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整体实力还不够强,发展不够充分。民营龙头企业数量少,国际化水平较低,缺乏具有全国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经济带动力弱,民营经济占全市经济总量比重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产业层级还不够高,创新能力还不够强。大部分民营企业处在传统产业的中低端环节,在高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中还不够多,转型升级有待进一步加快;民营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的少,研发投入往往不足,自主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人才素质亟待提升,领军型人才紧缺。很多民营企业属于“家族式”企业,对高端人才吸引力不足;有些民营企业家存在求稳怕变、小富即安心理,思想僵化,做大做强意愿不强;高级管理人员、研发人才以及各类技术人才不足,制约着民营经济的加快发展。四是 “玻璃门”“弹簧门”仍然存在,发展环境需进一步优化。交通、电信、金融、电力、市政设施等传统垄断行业的进入门槛仍然较高,民营经济投资热情有待进一步释放。

(三)机遇与挑战

从国际看,全球科技革命孕育新突破,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生物、信息、新材料、新能源技术推进,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制造等新兴业态的兴起,将对我市民营经济加速创新创业产生前所未有驱动力的同时,也带来更加严峻的挑战。

从国内看,我国经济社会进入新常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四化”同步快速发展,民营经济发展新空间将不断开拓。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实施,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将更加突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推进,市场主体内生活力全面迸发,将带来民营经济发展新热潮。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推进经济发展中作用的不断增强,民营经济抢占新一轮产业竞争制高点的任务将更加迫切。

从我市看,民营经济发展面临诸多重大机遇。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助于民营经济承接首都高端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的大项目好项目,建设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助于民营经济集聚高端要素打造科技小巨人升级版,建设天津自贸区和“一带一路”有助于民营经济开拓国内外市场新空间,滨海新区扩大开发开放有助于推动民营经济进入更多领域和行业。

面向“十三五”,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市民营经济必须主动适应“新常态”,树立大局意识、坚持改革思维、突出创新精神、扩大开放视野,妥善应对风险挑战,挖掘发展潜力,厚植发展优势,聚集发展要素,培育发展动力,拓展发展空间,优势做优、强项做强、特色做特,努力实现有质量有效益的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战略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一带一路”建设、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等重大机遇,增后劲、补短板、促均衡、上水平,以科技型、服务型、外向型、规模型、集约型的“五型”发展为方向,以改革激发活力,以创新驱动发展,着力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双引擎”,着力推动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着力改善政府服务,着力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我市民营经济在全国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为我市建设经济发达之都、创新创业之都、绿色宜居之都、魅力人文之都与和谐幸福之都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全面营造创新创业氛围,从供给侧改革发力,加快推进民营经济产业优化和科技创新,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大企业大集团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引领民营经济发展实现新突破。

二是坚持统筹协调与上下联动相结合。进一步健全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组织协调机制,统筹推进行动计划,充分激发民营企业加快发展积极性,充分发挥商会协会组织作用,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动、社会促动的整体效应。

三是坚持提质增效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推动民营经济从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提升转变,增强软实力,引导民营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实现企业、社会、环境的共生共享。

四是坚持经济发展与安全保障相结合。引导民营企业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督促企业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防范机制,保证民营经济较快健康发展。

(三)主要目标

“十三五”末期,全市民营经济要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1.总量规模目标:民营经济市场主体达95万户以上,其中,民营企业达43万户以上。

2.经济社会贡献目标: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54%以上;民营经济税收占全市税收总额48%以上;民营企业新增从业人员占全市城镇单位新增从业人员90%以上。

3.增强竞争力目标:年营业收入超5亿元民营企业达1200户以上,其中超50亿元企业达150户以上,超100亿元企业达60户以上。

4.优化结构目标:民营经济增加值中第三产业比重占56%以上;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65%以上。

5.创新驱动目标: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中民营企业占95%,科技小巨人企业中民营企业占85%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大众创业工程

1.激发创业活力

落实鼓励创业政策。支持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科技人员、留学回国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复转军人、失业人员和残疾人自主创业,支持个体工商户创办小微企业,激发更多有梦想、有意愿、有能力的各类人才创办民营企业。落实离岗留职、兼职兼薪创业政策。建立健全创业人员双向流动机制,为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科技人员投身创业解决后顾之忧。实行大学生在津创业鼓励政策。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行高校生利用弹性学制休学创业、外地高校毕业生在津创业准予落户等政策,支持高校创业空间内涵发展。鼓励民间资本在津投资创业。大力吸引境内外人才来津创业,对领军人才、高端人才给予特殊奖励,落实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政策。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等各项政策。

2.培育创业载体

打造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高水平众创空间。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运营模式,实施众创空间示范工程,支持民营企业、民间投资机构、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利用闲置工业厂房、商务楼宇、商业设施、园区空地等资源,投资建设、改造提升、管理运营一批创客中心、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平台载体。每年重点培育建设一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鼓励创业带就业,建立面向人人的创业服务平台。通过购买服务、资金补助、无偿资助、业务奖励等方式,建设一批研发设计、科技中介、金融服务、中试孵化、成果交易、认证检测等具有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的众创服务平台,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补贴发放等“一站式”创业服务,对海归创业和外地企业来津投资献智者提供保姆式贴身服务。

3.营造创业氛围

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弘扬“敢为人先、追求创新、百折不挠”创业精神,提倡创业致富价值导向,树立创业典型和创业领军人物,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创业收益。举办创业展示等活动。利用夏季达沃斯论坛、融洽会、津洽会等大型活动载体,搭建合作交流洽谈、技术产品展示等创业服务平台。继续组织开展“圆梦天津”创业活动,举办创业大讲堂、创业论坛、创业沙龙、创业训练营、创业辅导等活动,促进各种奇思妙想、创新创意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创业行动。协助创业者解难题。组织开展支持大众创业、扶助小微企业等活动,帮助创业者解决资金需求、市场信息、政策扶持、技术支撑、公共服务等创业难题,引导更多创业者敢创业、创成业、成大业。

(二)实施科技创新工程

1.培育企业创新能力

推进民营经济向“五新”方向转型升级。深入实施万企转型升级行动,扎实推进“互联网+”创新活动,建设一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业态项目,围绕先进制造领域,加大研发投入,开展重大科技攻关,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开发一批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杀手锏”产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民营企业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增强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能力,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市级的重大科技计划,民营企业在申报科技立项、成果鉴定、科技贷款、创新基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知识产权认定时,符合条件的享受相关政策。推行民营企业创新产品优先采购制度。加大民营企业创新产品的政府采购规模,放宽民营企业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采购范围,促进民营企业创新产品的研发和规模化生产。

2. 培育企业创新主体

打造一大批“专精特新”发展民营企业。引导民营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重点支持符合产业政策、具备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扩大产能投资项目。打造一大批科技小巨人企业。实施领军企业培育、“小升高”“小壮大”等六大工程,优化政府公共服务、技术平台服务、科技金融服务和园区服务,推进科技小巨人能力、规模、服务升级,实现“小巨人,大品牌”,培育民营科技小巨人4000家以上。打造一批高新技术民营企业。实施“高企成长路线图”计划,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促进制造企业向柔性、智能、数字生产转变,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向规模化、高质化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民营领军企业。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到2020年,全市民营高新技术企业超过3000家。

3.培育产学研创新联盟

开展民营领军企业创新转型试点。实行“一企一策”和定制化联系帮扶,支持企业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研发机构等联合建立一批高水平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实验室、工程中心、跨境研发中心等,以企业为主体实施一批产业创新重大项目,开展专利消零和专利强企行动,推行订单研发,开展协同创新和关键技术联合攻关,解决企业关键技术难题。培育科技领军企业。鼓励科研机构利用仪器设备、自有房屋、土地等资源,与民营企业共建科技企业孵化器,为科技型民营企业提供孵化服务。建立民营企业为主的产学研创新联盟。发挥行业引领和资源聚合作用,支持建设以民营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为龙头,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多方参与的产业创新联盟。探索建立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结合新机制,建立跨区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立“联盟”评价考核机制,构筑旨在为“联盟”服务的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科技信息、成果交易等配套服务体系。

(三)实施重大项目工程

1.加快引进一批重大项目

坚持以规划确定项目,以项目落实规划,发挥重大项目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增强民营经济的生存能力、竞争能力和发展能力,推进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按照高新、集群、链条方向,加大规划招商、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力度,引进一批龙头项目、产业链关联项目和配套项目。重点围绕有前景、有基础、有园区、有龙头、有项目的生物制药、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云产业、电子商务等优势产业,引进一批具有示范效应、龙头带动、绿色环保、智能现代的民营经济大项目、好项目,为落实我市“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做出贡献。

2.加快建成一批重大项目

加快建设中新生态城海鼎宏冷链物流、蓟州上仓金银花深加工、宁河绿野仙踪生态农场等项目,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型升级,拓展城市休闲旅游空间。打造一批与我市城市功能定位相匹配的现代制造项目。加快建成国家级“中国云”物联网/云计算国家产业园项目,加快推进滨海信息安全产业园、宁河现代产业园英利高效晶体硅电池及组件产业化项目、静海汽车用金属连接紧固件项目建设。打造一批科技服务、互联网和信息、文化创意、现代物流、金融商贸、商务和旅游、社区服务和健康医疗等服务业项目。建成滨海新区周大福购物中心、西青宇培电商物流项目、双港联东U谷总部大观研创园项目、南站红星美凯龙城市综合体项目,以及东丽开发区阳光新城市购物广场(二期),建成国家交易中心为主体的蓟州国际进口商品交易中心及葡萄酒世博园项目。推动绿色供应链体系建设,建好亚太经合组织绿色供应链合作网络天津示范中心。

3.完善重大项目服务机制

完善覆盖全市的项目推进网络。建立市级、区级、园区三级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网络,推行实时信息传递,及时跟踪发现项目推进中存在问题。健全扁平化项目服务机制。成立市、区两级重大项目推进协调组,定期召开重大项目协调会,重点研究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出现的难点问题和突出矛盾。实行特事特办制度。对投资建设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项目,做到为企业上门服务、到项目现场办公,实行“一事一议”,认真兑现对项目单位的承诺事项,推进项目如期完成并投产。

(四)实施开放发展工程

1.推动民营企业“走出去”

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自主营销渠道和高附加值民营产品出口,推动运输、通信、咨询、研发设计等资本技术密集型服务出口,推动文化创意、广播影视、动漫游戏等新型文化服务出口,发展建筑、旅游等服务贸易,培育一批“专精特新”的中小型服务外包企业。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境外能源资源勘探开发,重点投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形成一批长期可靠的境外能源供应基地。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开发埃及苏伊士经贸合作区,高水平建设印度尼西亚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园、美国现代冶金产业园等境外投资合作园区。支持民营企业建立境外营销渠道、服务网点和兼并、收购境外服务品牌。支持企业并购境外互联网、传媒、电子、信息技术服务、医疗保健等发展潜力大的新兴产业。推动民营企业设立境外研发机构、测试中心,提升天津民营产品和技术的国际化水平。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内区域交流合作,推进民营企业到外省市建设经贸合作区和产业园区。

2.推动知名民企“引进来”

加快引进一批高质量内资项目。实施民营企业500强招商工程,优化投资环境,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鼓励在津设立地区性总部、研发中心、销售中心、物流中心和结算中心,打造台湾商品北方集散中心。办好全国民营企业贸易投资洽谈会,借助各种重要招商平台,深入开展多区域间金融、信息、会展、旅游、物流等高端服务业项目合作,吸引一批符合我市新定位、具有龙头带动作用的民间投资项目和知名民企落户。实施高水平引智项目。继续增加引智专项资助经费,开展“产业提升引智专项”“科技型中小企业引智专项”“领军人才”引智计划,围绕我市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大力引进入选国家、省市“千人计划”及创业型领军人才,力争通过引进一个领军人才,带来一支创业团队,开发一批创新项目,催生一个新兴产业。对引进的高端人才和高端项目落实相关奖励政策。

3.推动服务平台建设

完善政府服务平台,进一步简化对外投资核准手续,推行境外投资备案管理,整合信贷政策、出口退税、出口保险、信息服务等方面配套政策,落实支持民营企业对外开放的相关政策,组织开展系列“引进来走出去”推介活动。完善市场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国内外市场信息、项目信息、投资环境等信息和资讯,深化与国际友城、港澳台和华侨华人交流合作,建设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完善融资服务平台,鼓励设立从事境外投资的股权投资企业和项目公司,支持设立从事境外投资的股权投资母基金,为境外企业提供服务。完善商事法律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国际化、专业法律服务。

(五)实施产业集聚工程

1.加速向重点产业集聚

加速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支持民营经济大力发展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创新技术广泛应用,发展基于互联网的个性化定制、众包设计、云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引导民企发展可穿戴设备、网络信息安全、3D打印等新兴业态,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向民营经济全面渗透。加速向服务型产业集聚。大力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现代物流、服务外包、航运服务、现代金融、跨境电商等,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发展文化创意、绿色低碳、休闲旅游、养老服务等生活型服务业,开发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服务产品。加速传统产业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深入推进万企转型升级行动,引导民营企业创新营销模式和服务方式,加快机械、轻纺、汽车等行业生产设备的智能化改造。引导现代农业和休闲农业民营企业集聚发展,推进农业“接二连三”融合发展,构建以服务经济为主体、先进制造业为支撑、都市型农业为补充的现代产业新体系,打造一大批具有天津特色、传统产业升级版的民营产业集群。

2.加速向重点园区集聚

加速向高新技术产业区集聚。发挥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优势,突出京津冀协同创新特色,推动民营企业向滨海新区高新区和各区天津自创区分园集聚,打造一批以新一代信息技术、科技服务、高端装备制造、大健康、现代农业等民营企业为主体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加速向高端服务产业区集聚。发挥天津自贸区投资、贸易、通关便利化等制度创新优势,支持京津冀民营企业入驻天津自贸区各片区,打造一批面向国际市场、以研发设计、科技咨询、文化创意、科技金融、创业孵化等科技服务业和现代物流、中介服务、跨境电商等为重点的民营高端服务业产业园区。加速向高端制造产业区集聚。以全市31个示范工业园区为主要载体,推动传统制造业民营企业改造提升,集聚发展一批高端制造大型民营骨干企业,吸引“专精特新”中小微民营企业融入产业链配套发展。推动北辰智能装备,东丽、静海和西青基础部件等专业化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建设,打造一批以成套装备、高档数控机床、机器人、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等为重点的产业链完善、辐射带动较强的民营高端制造业园区。加速向特色产业区集聚。建设武清和静海的自行车、宝坻和蓟州的绿色食品、宁河的高档包装纸等特色产业园区,引导分散经营的民营企业向园区聚集,实现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加速向高端都市农业区集聚。推进国家现代都市型农业示范区建设,吸引一大批民营企业集聚发展乡村旅游、农产品冷链物流、智慧农业等新兴业态,共建京津冀“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基地和环京津1小时鲜活农产品物流圈。

3.加速向商务楼宇集聚

支持商务楼宇改造升级。整合闲置商务楼宇资源,依托高品质物业,科学制定楼宇整合改造提升方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做细管理、做优服务,引入优秀民营企业进驻,逐步置换、淘汰落后企业,实现楼宇从形态到内涵的升级。推动商务楼宇内民营企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引进一批民营地区总部、研发总部、销售总部和优质企业,形成产业高端、业态先进的商务楼宇集聚区,为发展增添新动力。推动民营企业向特色楼宇集聚。引导商务楼宇“因楼制宜”实现差异化发展,立足产业定位引进民营企业形成特色行业集群,打造一批金融、总部、科技和文化创意等商务楼宇集聚区。提升民营企业对商务楼宇“贡献率”。加强对重点楼宇跟踪,提升成熟“亿元楼”“10亿元楼”能级,助推“准亿元楼”晋级,扩大“亿元楼”的后续储备。预计到2020年,亿元楼宇达到400个,楼宇经济税收突破1000亿元。

(六)实施民企壮大工程

1.加快培育大企业大集团

实施“小壮大”工程。每年在科技小巨人企业中优选增速不低于20%的高成长企业,逐一确定培育目标,制定个性化帮扶方案。深入实施民营大企业大集团发展战略。坚持“主体自愿、市场运作、政策引导”的原则,继续推进实施百户民营企业集团培育发展行动。优选100多户诚信好、实力强、潜力大的民营企业,纳入重点培育计划,构建企业动态数据库,健全“包户帮扶”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个性化咨询诊断服务,引导企业通过资本运作、创新改造等途径,扩规模、提质量、增效益,精心打造一批国内外知名度高、竞争力强、影响力大的航母型民营集团。加快培育一批营业收入超5亿元、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民营大企业大集团。支持我市民营企业主动对接世界和中国企业500强、行业龙头企业、上市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开展跨行业、跨地区兼并重组和投资合作,做实做强做大一批大型企业集团,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行业排头兵。对首获中国企业500强和民营企业500强的企业落实奖励政策。

2.加快推进民企上市

借助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壮大民营企业。按照“辅导一批、股改一批、挂牌一批、上市一批”的思路,加强分类指导和跟踪服务,积极辅导民营企业股份制改造和挂牌上市。完善企业上市资源储备机制,在摸清企业底数和了解企业意愿的基础上,以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民营科技小巨人企业和主业突出、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民营企业为重点,制订上市后备企业名录和帮扶清单,实行“一企一策”,重点搞好股改辅导,全程做好跟踪服务。积极推动挂牌和上市民营企业再融资。支持新三板挂牌企业提高做市率,帮助符合条件民营企业转板,加快并购重组、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引导上市企业坚持市场和需求导向,积极利用增发、配股、优先股、公司债、可转债等工具再融资。落实上市融资支持政策。认真落实已出台的支持企业股改和上市、挂牌的各项政策,简化程序,减少审批,帮助企业解决土地、税收、有关资质证明和开拓市场等实际问题。力争“十三五”期间,民营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和挂牌数量有较大突破,上市公司再融资能力有较大提升。

3.引导民营经济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

鼓励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平等竞争、优势互补,扩大经营规模,增强竞争实力,发展壮大一批民营资本、国有资本、国外资本交叉持股和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大企业大集团。加强民企、国企、外商项目信息对接沟通交流。加强国企改革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国企改制重组、招股招商信息,以及国有投资项目清单。支持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并购重组等方式,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支持民营投资主体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以及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支持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民营企业吸引国有资本入股,借助国有资本运作平台,在公共服务、高新技术、生态环境保护和战略性产业等重点领域加大投资。鼓励民营企业引入外资进行改制重组、合资合作,通过海外并购、投融资合作、离岸金融等方式,充分利用国际市场、技术、人才等资源要素。

(七)实施绿色发展工程

1.推进资源能源集约利用

推进园区土地集约利用。提高园区项目准入门槛,实施差别化供地政策,盘活存量低效建设用地,推进多层标准厂房建设,提高园区土地利用效率和单位面积产出率。推进园区能源的集约利用。开展重大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低碳技术产业化示范,实施清洁生产推广应用工程,加大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引导民营企业摒弃传统高能耗、高污染经济增长方式,使用天然气替代煤炭、石油等燃料,降低单位能源消耗,促进重点工业园区、民营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大幅提升,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显著下降。推进园区的水资源集约利用。实行以水定产制度,鼓励建设节水型园区,实施雨洪资源利用工程、再生水利用工程、海水淡化工程,推行合同节水管理,对纳入节能节水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投资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打造北辰高端装备等绿色制造示范园区和一批绿色示范工厂。

2.推进“三废”总量减排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整治“三高两低”(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低效益、低产出)民营企业,彻底关停环境污染严重、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大幅减少废水、废气、废渣排放。大力推进重点行业节能减排。重点推动钢铁、有色、建材、石油化工、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民营企业节能减排,实施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力争单位增加值能耗、水耗、物耗、排放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对节能量较大的改造项目给予奖励。大力培育绿色民营企业。鼓励企业生态设计,开发绿色产品,推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引导传统企业绿色转型,打造一批绿色民营企业。

3.推进循环低碳发展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加快推进民营企业走资源循环高效、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的循环经济发展之路。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发展资源综合利用和再制造、海水淡化、污水处理等循环经济产业,提高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废旧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综合利用水平,开展工业废水深度处理回收利用、余热余压及废气利用、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可再生能源利用等,促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建设子牙国家级循环经济产业区,打造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启动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建设,提倡使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国家级、市级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率,为我市建设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绿色宜居之都做出贡献。

(八)实施素质提升工程

1.加快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加强企业产权制度创新。推动民营企业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从家族式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的现代企业制度转变,实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加强企业治理机制创新。引导民营企业调整和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特别是要引入有效竞争机制,激发内生动力与活力。加强企业管理流程创新。引导民营企业在采购、研发、生产、销售、财务等各经营环节,建立起合理规范的流程。通过确认示范企业、典型引路、政策支持,推动一大批民营企业建立起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

2.加快推进企业人才培养

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实施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抓好重点骨干企业领军人才培养,培育具有全球视野、精通现代管理的新型企业家队伍。大力开展民营企业职业经理人培训、新生代民营企业家培训、中小微企业高端人才培训等系列培训,培养一大批高素质民营企业家及高端人才队伍。加强对民营企业家的引导教育,培养爱国、敬业、创新、诚信、守法、贡献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开展以“职业培训包”为主要模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实现“一包方式管培训”。依托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等高职院校,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全面提升技术技能人才质量,切实为民营制造业提供智力和人才保障。突出抓好创新创业、组织设计、市场开拓、资金融通、财务会计、税务处理等实用型人才的培训。加强国际化人才培养。加强与国内外知名创新人士和企业家的交流合作,把本市更多的民营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才选送到境外学习、进修和工作,不断创新发展的意识和能力,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全球思维、战略眼光、国际经验和创新能力的国际化复合型人才。

3.加快推进企业文化建设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推进民营企业文化建设,构建企业灵魂,营造民营企业“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康的核心价值观和富有正能量的企业文化。助推“诚信”精神与企业发展战略、自主创新、品牌建设、人才培养、创建和谐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民营企业文化。建立企业文化阵地,支持建造企业文化俱乐部、“职工之家”和农民工文化家园,改善企业文化学习、休闲娱乐、体育锻炼等设施环境。支持开展由科技、管理、法律等专家组成的企业文化讲座,免费为企业提供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引导企业在开展文化创建中投入相应资金、人才和后勤保障,为推进文化建设提供有力后盾。

四、保障措施

(一)继续简政放权

规范政府部门职责权限。巩固拓展“十个一”改革成果,坚持放管结合,推行负面清单制度,减少行政权、弱化审批权、规范决策权、监督执法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化企业投资体制改革。政府除审批或核准关系国家安全和影响资源环境的项目外,其他由投资者自主决策,从制度上杜绝“玻璃门”“弹簧门”现象。以建立网上办事厅为龙头,市、区、镇(街)为基础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提供“一站式服务”“一个窗口对外”工作平台。

(二)降低企业成本

开展降低企业成本行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实施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规范清理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推行收费项目公示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和问责,形成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全面实施营改增,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研究降低社会保险费、精简归并“五险一金”。落实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稳步推进电价形成市场化改革。降低物流成本,推进流通体制改革。

(三)完善扶持政策

进一步完善民营经济发展有关政策。针对民营企业在载体建设、创建品牌、引进人才、挂牌上市、设立研发机构、进口自用设备、融资等方面需求,完善扶持政策。加大政策宣传、执行和落实力度,健全民营经济政策落实第三方评估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组织力量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坚决纠正政策执行和落实环节中的突出问题,全力推动各项政策举措落实到位。

(四)健全服务体系

健全完善公共信息化、社会融资担保、企业诚信管理等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互联互通的民营经济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为民营企业提供具有全面、高效、优质的信息服务。推进民营企业征信体系建设,融合金融、税务、海关、市场监管、建设、环保、安监、公安等相关部门的信息资源,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档案,把有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列入“黑名单”,形成完善的失信惩罚和守信激励机制。

(五)拓宽投资领域

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及时发布有关信息。支持民间资本以独资、参股、控股等多种形式进入政府投资行业、基础产业、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引导民营资本投资公益性服务业,创办各类民办学校和民办医疗机构,与公办学校、公办医疗机构享有同等的招生权、同等的服务价格等政策待遇。推进投资领域改革,允许企业采用众筹模式、互联网金融等投资新模式。

(六)缓解融资难题

支持商业银行建立小微支行或中小微企业特色服务机构,鼓励推出适合民营企业的“短、小、频、急”的贷款品种,鼓励商业银行对优质企业建立“先还后贷”改为“审核放贷”的放款制度,减轻优质企业续贷过程中的资金压力。积极为科技型民营企业开展科技保险、科技担保、知识产权质押等科技金融服务。支持设立种子基金、天使基金、众筹基金等,完善创业投融资体系。支持民营企业充分利用银行间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工具进行直接融资。积极发展各区小额担保中心、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鼓励支持各类担保机构为民营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

(七)开展“四信”活动

以“同心”思想引领,深入开展以“守法诚信、坚定信心” 为重点的理想信念实践活动,继续加强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引导民营企业家始终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实现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不断增强民营企业家“四信”(信念、信任、信心、信誉)。加强先进典型引导,坚定民营企业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健全各级领导联系民营企业制度,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增进民营企业家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开展帮扶行动,增强民营企业家战胜困难的信心。引导民营企业把守法诚信作为安身立命之本,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支持民营企业积极投身光彩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致富思源,义利兼顾,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增强民营企业家对社会的信誉。

(八)落实安全责任

全面落实《安全天津建设纲要(2015-2020年)》,完善安全生产组织协调工作机制,建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政府属地责任的长效机制。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严格执行民营企业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对非法建设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项目,坚决依法关闭或取消。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治理规定,全面加强化工、冶金、医药、建材等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探索建立高危行业、重点工程、重点领域的风险监测和评估体系、风险预警、风险管理防控联动机制。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构建安全监控“一张网”,不放过任何一个重大隐患,对排查出的违规行为要严厉查处,做到安全隐患“零容忍”,为我市建设共有共享、安全安定的和谐幸福之都作出积极贡献。

(九)加强组织实施

加强统筹协调,明确目标责任,细化各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层层分解任务,形成各负其责、逐层逐级抓落实的推进机制,努力形成合力。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密切关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市场变化,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调整和优化规划实施方案,做好中期评估和修订工作。完善民营经济运行监测和市场预警机制,加强重点企业经营监测和跟踪服务,强化行业信息统计和信息发布。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不断完善各区、市有关部门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作用,强化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的宣传监督作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大力树立民营企业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全社会合力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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